① 職工簽保密協議有什麼
【轉載文獻,共同學習】
企業同職工簽訂保密協議的方式和內容
商業秘密是企業的無形資產。有些員工在職期間或者離職後,利用原企業的商業秘密牟取不正當利益,或者非法提供商業秘密給其他企業生產經營,是一種常見的商業秘密侵權行為方式。為了有效避免該現象的發生,企業應當同職工簽訂保密協議。保密協議的簽訂通常有兩種方式:
一、企業直接同接觸商業秘密的職工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書》
簽訂保密協議書應體現協商、公平、合理的原則,協議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項:
(一)保密的內容和范圍
明確需要保密的內容和范圍,包括構成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技術信息是指利用科學技術知識、信息和經驗作出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他改進等技術方案。包括以物理的、化學的、生物的或其他形式的載體所表現的設計、工藝、數據、配方、訣竅等形式的技術和技術信息。經營信息是指技術信息以外的能夠為權利人帶來競爭優勢的用於經營活動的各類信息。包括管理訣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招標投標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信息。員工在工作中接觸的商業秘密不同,則保密的內容和范圍也不同。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根據我國《勞動法》規定,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保密協議中與其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因此,保密協議中應當規定企業和員工雙方的權利、義務。包括企業對員工進行哪些必要的業務技術培訓,對保守商業秘密的員工給予何種獎勵或補償;員工應當為保守商業秘密盡到何種義務等。
(三)保密的期限
商業秘密具有時效性,經過一段時間,商業秘密就失去了它的價值,不再需要保密。因此,保密協議應當寫明保密的期限。根據商業秘密的性質不同,保密期限也不同。協議中通常約定的期限包括員工在職期間和員工離職後的一段合理時間。我國勞動部、國家科委有關通知、意見規定的保密條款期限不得超過3年。
(四)違約責任
只有規定了合理有效的違約責任,協議中的條款才能有效得到遵守。違約責任應明確規定職工違反保密協議,泄漏企業商業秘密,或者利用商業秘密謀取私利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五)協議生效日期
通常協議自簽訂之日生效。也可根據實際情況,雙方在協議中約定協議的生效日期。
(六)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
根據各企業的不同需要,可以約定與保密相關的其他事項,但是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
二、企業在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寫明保密條款和違約責任
我國《勞動法》第23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因此,企業可以將保密條款作為勞動合同的一部分,在勞動合同中進行約定。
企業在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商業秘密的有關條款時,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明確規定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勞動者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不對外泄露的義務;
(二)對勞動者跳槽或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就業於同類企業,從事同種職業進行合理限制及應給予的補償;
(三)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條款所應承擔的責任,主要是賠償損失的數額和方式。
根據《勞動部關於企業職工流動若干問題的通知》(勞部發[1996]355號)的規定,企業與掌握商業秘密的職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有關事項時,可以約定在勞動合同終止前或該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後一定時間內(不超過6個月),調整其工作崗位,變更勞動合同中相關內容;企業也可以規定掌握商業秘密的職工在終止勞動合同後的一定時期內(不超過3年)不得到生產同類產品或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原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但是,企業應履行給予職工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的義務,以彌補因此給勞動者經濟上帶來的損失。
② 實習和公司簽訂了保密協議和員工培訓協議可以離職嗎
雖然沒有簽定勞動合同,但有個三方協議,以及保密協議和員工培訓協議,可以內試做簽訂勞動合同,因為你還沒有拿容到畢業證,肯定是無法簽訂勞動合同的。離職是可以的,要看你簽訂合同的內容來進行賠償和相關約定,例如不能去競爭對手的公司,或者多少年不能進入本行業等等。違約將賠償多少,不賠償可以告到法院
③ 求涉密企業保密員工作具體內容,相關培訓教材
1、甲方提供合同(合作意向書)的。你們簽訂好即可。
2、密級是根據甲方說的。有個「密級證明表」的。甲方保密委員會(組)提供給你企業可以是上市公司。但是,需要提供你們上市時的一些資料。
3、企業人數少,涉密人員也就少。必須成立領導小組(或叫委員會),下轄保密工作機構(保密辦)。保密小組(委員會)人員組成:總經理,副總,質量總監(車間主任),財務辦,行政部主任,人事辦,研發人員等。
4、給你發證的是國家軍工保密認證中心(位於國防科工局)那邊,你先提交《申請書》給北京市保密局。然後提交科工辦保密委。《申請書》,你們企業不會寫,需要我們幫助指導
5、你要進入軍工,首先要有軍方給你做東西的合同意向,這個是第一道關,有了之後你就可以根據需要你生產的東西的密級(民企一般就二級、三級)准備申請材料,這個需要什麼材料可以打電話咨詢你當地的保密局,他們會告訴你的,也會推薦書給你自己可以看,准備好了以後上交,應該是你們的市保密局會給你書面審查,過了之後,你們省的軍工認證委會來你們公司現場審查,現場就告訴你過沒過,過了你就具有資格了,然後報到國家最後一復核一下(一般都是過的),就給你發證了。
6、有不懂,可找我探討。點擊我的網名即可。或郵箱聯系我:[email protected]
7、保密認證,其實是國防科工辦來主導的,並不是保密局。
④ 培訓機構跟員工簽的保密協議有法律效果嗎
保密協議是單獨的合同嗎?
一般合同要結構、內容符合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自願簽署的情況下,合同是有效的。
您這份保密協議是否有效,需要多方面判斷。還有保密協議只是一個條款,是附加在合同上的嗎?
以上問題都會牽扯到不同的法律問題,也會影響協議的法律效力。
下面是合同的一些介紹,希望能夠幫到您!望採納!
1.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
2.合同(Contract),又稱為契約、協議,是平等的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合同作為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是兩個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協議。只有當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約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從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約束力 。
3.與協議的區別:
雙方的意思都表示一致而達成的一種契約.簡單地說,就是你情我願,然後我們把大家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來,說明白,說清楚,那麼我們達成一致的這個事項就是協議,在法律上就叫合同。
一般來說,生效的合同和協議法律效力就是相同的.除非沒有生效或因為一些條件而失效。比如:合同或協議的一方是個7歲的小孩,這樣的合同就沒有效力。
需要公證的合同或協議只是把合同或協議的效力固定並強化,如果法律沒有要求,合同,協議的當事人也沒有約定,是不需要特別的公證的。 合同或協議一般兩份就夠了。合同當事人各持一份,如有第三份,很可能是給見證人或第三人,這個作用也是為了強化合同或協議的效力,由雙方當事人約定的。
合同或協議一般只是名稱,叫法的不同.只要不違反法律和道德風俗,當事人可以任意約定合同或協議的名稱,內容,形式,都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