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考試機構及社會辦學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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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規則TSG Z6001-2013
第九條 考試機構應當滿足下列條件:
(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質,有常設的組織管理部門和固定的辦公場所,專職人員不少於3人;
( 二)具備滿足考試需要的基地,根據實際需要在一定地區范圍內設立的分考點,也必須與基地相應項目條件一致;
( 三)建立考試質量保證體系和考場紀律、監考考評人員守則、保密、考試管理、檔案管理、財務管理、安全管理、應急預案等規章制度,並且能有效實施;
( 四)根據相應考核大綱,制訂考試作業指導書,明確理論考試的范圍和實際操作技能考試的具體項目(科目)以及合格指標;
( 五)按照理論知識考試「機考化」的原則配置資源和考試軟體,並且滿足相應考核大綱所要求的場所、設備設施條件和能力;考核大綱要求實際操作技能考試採取實物化(模擬化)的,應當具備考試實物化(模擬化)的條件;
( 六)具有滿足考試需要的專、兼職的監考、考評人員,配備考試機構技術負責人和各個分項的責任人,技術負責人和責任人應當由具備相關專業知識的工程師(或者高級技師)及以上職稱的人員擔任,考評人員應當由具有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5年以上(含5年)、具有豐富的實踐操作經驗並且熟悉考核程序、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內容及評分細則的人員擔任。
第十條 考試機構應當在本機構的考試基地及考點,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進行理論知識考試和實際操作技能考試。實際操作技能考試,原則上不得在考試基地及考點以外進行;特殊情況或者特殊項目需要利用當地其他單位的條件和設施進行實際操作技能考試時,應當事先經過發證部門批准。
第十一條 考試機構的主要職責如下:
(一)公布考試程序、考試作業人員種類、報考具體條件、收費依據和標准、考試機構名稱及地點、考試計劃等事項,並且告知審批發證程序;
(二)公布理論知識考試和實際操作考試的具體范圍、項目和合格標准;
(三)審查作業人員考試申請材料;
(四)按照考核大綱的要求進行理論知識考試和實際操作技能考試;
(五)公布、通知和上報考試結果;
(六)建立作業人員考試管理檔案;
(七)根據申請《作業人員證》的人員(以下簡稱申請人)的委託,向發證部門統一提交申請,協助辦理《作業人員證》發放事宜;
(八)根據申請人的委託,向發證部門統一申請辦理《作業人員證》的復審;
(九)向本考試機構的指定部門和發證部門提交年度工作總結及與考試相關的統計報表;
(十)完成本考試機構的指定部門和發證部門委託或者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 考試機構不得強制要求申請人參加本考試機構組織的培訓。禁止培訓、輔導人員參與培訓、輔導對象的命題和監考工作。
B.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主要包括哪些人員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主要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
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的范圍由國務院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確定。」
而根據國務院「三定方案」,國務院負責安全監管的部門就是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指特種設備安裝、維修、保 養、操作等作業的人員)必須經專業培訓和考核,取得地、市級以上質量技術行政部門頒發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書後,方可從事相應工作。
(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培訓擴展閱讀
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2、經社區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體檢健康合格,並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
5、相應特種作業規定的其他條件。
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包括考試和審核兩部分。考試由考核發證機關或其委託的單位負責;審核由考核發證機關負責。
安全監管總局、煤礦安監局分別制定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標准,並建立相應的考試題庫。
考核發證機關或其委託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監管總局、煤礦安監局統一制定的考核標准進行考核。
C. 焊接特種設備操作人員資格證怎麼考
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和TSG Z6002-2010《特種設備焊接操作人員考核細則》進行。具體如下:
第二章 考試和審核發證程序
第六條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由縣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分級負責。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決定具體的發證分級范圍,負責對考核發證工作的日常監督管理。
申請人經指定的考試機構考試合格的,持考試合格憑證向考試場所所在地的發證部門申請辦理《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第七條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機構應當具備相應的場所、設備、師資、監考人員以及健全的考試管理制度等必備條件和能力,經發證部門批准,方可承擔考試工作。
發證部門應當對考試機構進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八條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和審核發證程序包括:考試報名、考試、領證申請、受理、審核、發證。
第九條 發證部門和考試機構應當在辦公處所公布本辦法、考試和審核發證程序、考試作業人員種類、報考具體條件、收費依據和標准、考試機構名稱及地點、考試計劃等事項。其中,考試報名時間、考試科目、考試地點、考試時間等具體考試計劃事項,應當在舉行考試之日2個月前公布。
有條件的應當在有關網站、新聞媒體上公布。
第十條 申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年齡在18周歲以上;
(二)身體健康並滿足申請從事的作業種類對身體的特殊要求;
(三)有與申請作業種類相適應的文化程度;
(四)具有相應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
(五)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其他要求。
作業人員的具體條件應當按照相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作業技能和及時進行知識更新。作業人員未能參加用人單位培訓的,可以選擇專業培訓機構進行培訓。
作業人員培訓的內容按照國家質檢總局制定的相關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大綱等安全技術規范執行。
第十二條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應當向考試機構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報名參加考試。
第十三條 考試機構應當制訂和認真落實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考試組織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組織實施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考試,確保考試工作質量。
第十四條 考試結束後,考試機構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將考試結果告知申請人,並公布考試成績。
第十五條 考試合格的人員,憑考試結果通知單和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向發證部門申請辦理《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第十六條 發證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報送材料進行審查,或者告知申請人補正申請材料,並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能夠當場審查的,應當當場辦理。
第十七條 對同意受理的申請,發證部門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批准手續。准予發證的,在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頒發《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不予發證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第十八條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遵循便民、公開、高效的原則。為方便申請人辦理考核發證事項,發證部門可以將受理和發放證書的地點設在考試報名地點,並在報名考試時委託考試機構對申請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進行審查,考試合格後發證部門可以直接辦理受理手續和審核、發證事項。
D.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審核頒發的上崗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
一、申領程序: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和審核發證程序包括:考試報名、考試、領證申請、受理、審核、發證。
二、復審: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每4年復審一次。持證人員應當在復審期滿3個月前,向發證部門提出復審申請。復審合格的,由發證部門在證書正本上簽章。對在2年內無違規、違法等不良記錄,並按時參加安全培訓的,應當按照有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延長復審期限。
復審不合格的應當重新參加考試。逾期未申請復審或考試不合格的,其《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予以注銷。跨地區從業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可以向從業所在地的發證部門申請復審。
三、使用: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1、作業時隨身攜帶證件,並自覺接受用人單位的安全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監督檢查;
2、積極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
3、嚴格執行特種設備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規章制度;
4、拒絕違章指揮;
5、發現事故隱患或者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6、其他有關規定。
(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培訓擴展閱讀:
特種作業操作證:
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的范圍由特種作業目錄規定。本規定所稱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所持證件為特種作業操作證。
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實行統一監管、分級實施、教考分離的原則。
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每3年復審一次,滿6年需要重新考核換證。特種作業人員在特種作業
操作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經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同意,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復審時間可以延長至每6年1次。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特種作業操作證
E. 參加特種設備證考試需要具備什麼資格
申請考核資格、資料審查要求:1、申請人員基本條件(1) 身體健康,能夠適應所申請考核作業項目的需要;(2) 年齡在18周歲以上,男60周歲、女55周歲以下;(3) 文化程度:初中以上,自檢員大專以上。(4) 經過安全教育和培訓,有3個月以上申請項目的實習經歷。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復審)申請報名須知機電類(電梯、起重機械、大型游樂設施作業)
一、考試(復審)申請匯總表填寫說明
1、按要求項填好考試(新考人員填寫)、復審(復審人員填寫)申請匯總表。請加蓋公章,如表格不夠填寫可續表。
2、單位名稱:必須是申請匯總表上蓋章單位的全稱。
3、出生年月:按1974-7-3格式填入。
4、申請考核作業項目:類別、級別。
5、人員分類:空白不用填寫。
6、地區代碼:按(附件一)所在地區代碼表項填寫。
7、確認是否委託考試機構辦理取證(復審)手續。
二、考試(復審)申請表填寫說明:
1、按要求項填好考試(新考人員填寫)、復審(復審人員填寫)申請表。
2、作業種類、作業項目、類別、級別:按照70號令特種設備作業人員作業種類與項目目錄要求填寫(見申請匯總表第四行)。
3、考試(復審)申請表填寫示例。
4、用人單位意見:按照申請表下端「注」的要求認真填寫並加蓋公章。
三、資料審查要求(申請人應提供以下資料)
(1) 單位加蓋公章的考試(復審)申請匯總表,1份/單位。
(2) 單位加蓋公章的考試(復審)申請表,1份/人。
(3) 身份證復印件(請用A4紙復印),1份/人。
(4) 畢業證書復印件(請用A4紙復印)或者學歷證明,1份/人。
(5) 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件復印件(其名稱應與申請表蓋章單位名稱相同),1份/單位。(6) 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其中一張粘貼在考試(復審)申請表上。另外兩張為辦證用照片,請用小塊雙面膠按照考試(復審)申請匯總表的序號順序粘帖在「照片粘貼紙上。
(7) 復審人員應提供所持作業證原件。
F. 特種作業操作證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操作證
兩者沒有共同點,不通用。
1、安監局執法檢查時要看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並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側重的是「特種設備」,是由質監部門頒發,從事特種設備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各種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都要復審,復審年限有所不同。
企業應弄清楚自身有哪些作業工種、哪些設備以後,再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組織職工進行培訓取證,未取得資格證書前,嚴禁「無證上崗」。
(6)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培訓擴展閱讀:
《特種作業操作證》樣式跟我國的居民身份證幾乎一樣,有效期為6年,每3年復審1次,頒發部門是安監部門。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統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
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G.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和職業資格證書有什麼區別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是上崗證,是最基本的要求,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持有。職業資格證書可有可無,類似於技師的職稱證書,在部分單位能憑此加工資。
H.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和特種作業操作證有什麼區別啊
應急《特種作業操作證》、市監《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住建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區別作用
想要去考個特種作業操作證,額……應急《特種作業操作證》市監《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住建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區分不清,我到底應該考哪種呀?
這三者的區別!首先一張表一目瞭然
1、基本釋義
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是指在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動中,從事可能對本人、他人及周圍設備設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業的人員。
2、工作要求
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方可上崗從事相應作業。
I.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在哪裡考,需要什麼
一、對象
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場(廠)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
二、辦理條件
1、申請條件:
(1)已滿18周歲以上;
(2)有與申請作業種類相適應的文化程度;
(3)身體健康並滿足申請從事作業種類對身體的特殊要求;
(4)有與申請作業種類相適應的工作經歷。
2、申請應提交的材料
(1) 學員報名表;
(2) 首次申請應提交人員學歷證明及身份證復印件;
(3) 申請人健康證明;
(4)換證人員應提交原作業證書。
三、辦理程序
1、申請者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指定的考試機構報名;
2、考試機構對申請人的條件進行審核,制定培訓計劃,並報市質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備案;
3、考試機構進行理論和實踐操作培訓,並組織考試;
4、考試結束後,考試機構應向市質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上報考試結果;
5、經市質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審核,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辦理發證手續。
四、辦理期限
市質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在5個工作日內對報送材料進行審查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同意受理的申請在20個工作日完成審核批准手續,准予發證的,在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頒發《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J. 請問廣州哪裡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件》培訓
開發區的人才市場有、黨校也有,可坐B28在開發區路口下車到對面人才市場,或是在創業路下車,就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