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培訓費的報銷問題
員工的培訓費沖減企業的職工教育經費。
分錄為
借:其他應付款-職工教育經費
貸;現金
『貳』 員工的駕校培訓費可以報銷嗎
員工如果從事崗位必須接受培訓或員工管理制度中存在員工培訓相關條款,均可按照
教育版
經費進行入權賬。
關於稅務解釋也因存在實際條款及正規票據。沒有理由不允許報銷。
所以,只要老闆同意就可以報銷。計入「管理費用--職工教育經費」科目,摘要寫:為單位培訓駕駛員。
『叄』 員工培訓費開發票個人名字可以報銷嗎
名字是培訓人員的就可以
『肆』 關於公司員工駕照培訓費報銷事宜
1、高層領導駕照培訓發票抬頭是個人名稱,可以入賬,會計分錄: (1)如果沒提版取職工教育費 借:管理權費用--職工教育費 貸:現金 (2)如果提取了職工教育費 借:其他應付款--職工教育費 貸:現金 2、孩子保育費發票抬頭是學生姓名,也可以報銷入賬,會計分錄: (1)如果提取福利費了 借:應付福利費 貸:現金 (2)如果沒提取福利費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現金 3、職工教育經費和福利費都有稅前扣除標準的。 (1)福利費稅前扣除標准: 所得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職工教育費稅前扣除規定: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伍』 個人的教育考試培訓費發票怎麼入賬,單位可以報
單位職工不但來有取得勞動報酬的自權利、享有集體福利的權利,還有接受崗位培訓、後續教育的權利。
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全體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提取的職工教育經費也是單位的一項流動負債。職工教育經費的提取和使用在「應付職工薪酬」賬戶進行核算。
提取時,借記有關費用,貸記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經費;
支付時,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經費,貸記現金或銀行存款。
「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經費」科目余額允許出現借方,待下一年度提取補上。一般不會出現超標。
『陸』 單位報銷員工的培訓費是否繳納個稅
單位報銷員工的培訓費不屬於個人收入,不需要繳納個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五)保險賠款;
(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八)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
前款第十項免稅規定,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柒』 用人單位可否不報銷培訓費
專業技術培訓,實際是職業發展培養,在職工滿足本企業基本要求情況下,企業為提高職工技術素質所提供的培訓。這是企業的一種高層次投資行為,是為留住和培養人才,進一步提升企業競爭力的措施。當然,培訓形式並不限於課堂教育,還包括在具體崗位上的能力培養。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經自願協商約定:培訓費用先由勞動者墊付,通過培訓機構考試,用人單位報銷培訓費;未通過培訓機構的考試,用人單位不報銷培訓費。這種約定一般有效。當然,如用人單位未報銷培訓費,即實際上並未「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則與該勞動者約定的服務期協議也無效。 入職或上崗培訓,其目的是使員工能基本適應企業的生產要求,也間接提高勞動者技術素質,內容主要為一般崗位技能培訓和特殊工種培訓等。這是用人單位應盡的法定義務,也是勞動者享有的法定權利。《勞動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業培訓經費,根據本單位實際,有計劃地對勞動者進行職業培訓。從事技術工種的勞動者,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因此,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承擔崗前培訓產生的培訓費用,也無權向勞動者追索這些培訓費用。不管是否通過培訓機構的考試,用人單位都應報銷培訓費。法律鏈接《勞動法》第六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業培訓經費,根據本單位實際,有計劃地對勞動者進行職業培訓。從事技術工種的勞動者,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為了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於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
『捌』 個人抬頭的培訓費可以報銷嗎
除特殊要求,一般不會給報銷,都是寫單位的。
『玖』 培訓費用在什麼情況下,公司可以給職工報銷
公司有相關的規定或者培訓前經過公司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