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生產單位的人員在調整崗位多久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安全教育培訓
調崗馬上要接受安全教育培訓;離崗一年以上要接受二、三級安全培訓。
❷ 2、企業對所有新進員工和調整崗位人員安全培訓有何要求
企業對所有新進員工和調崗崗位員工的安全培訓,最主要的要求是把專業的安全知識學到位,然後實施有效的實踐,更好的進行管理。
❸ 停工多長時間應進行復崗安全培訓
三個月
❹ 離崗多長時間復崗時需要進行二三級安全培訓
《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規定的是六個月,如果所在企業屬於變化較大的類型,比如常遇到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產品等問題時,時間可以再縮短些。
提問者評價
❺ 安全生產法如何規定復崗教育期限的
1、《安全生產法》對安全教育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生產經營單位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應當將被派遣勞動者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統一管理,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訓。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必要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接收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學生實習的,應當對實習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學校應當協助生產經營單位對實習學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
2、關於復崗教育期限的問題可見《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
第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
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72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第十九條從業人員在本生產經營單位內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車間(工段、區、隊)和班組級的安全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有關從業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
❻ 員工不能勝任工作,單位應如何調崗
員工不能勝任工作,單位應如何調崗
遵照公司政策和員工手冊執行。可以面談並口頭溝通,會同HR一起,做好談話記錄,三人簽字確認。再不能勝任,則可以降職,轉崗考察,最後還不行的話進行辭退。
但是現代的企業要講究人情味可以對員工培訓讓其達到崗位能力要求
若培訓不行再調換崗位或待崗等
(6)調崗復崗人員培訓的要求擴展閱讀
員工不能勝任工作,調崗了還是不能勝任的情況下,單位是可以跟員工解除勞動關系,但是需要提供有效證明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相關證件,解除勞動合同以後,單位還需要根據員工的上班時間按照相關文件給予員工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十五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七條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二十八條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❼ 員工不能勝任工作調崗了 還是不能勝任怎麼辦
當員工第一次被認定為不能勝任工作後,企業首先應當幫助員工改善工作版狀況,為其培訓或調權崗,使員工符合企業的要求。經過培訓或調崗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解除合同前需要經過兩次考核,兩次都不能勝任工作的,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且,兩次考核中間需要經過培訓或調崗這一程序。
❽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中對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的基本要求是什麼
1.基本要求
(1)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建築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進行安全資格培訓,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後並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後方可任職;
(2)其他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生產培訓;
(3)所有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年應進行安全生產再培訓。
2.培訓的主要內容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及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
(2)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3)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4)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5) 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6) 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7) 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3.培訓時間
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6學時。
其他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2學時。
4.再培訓的主要內容
再培訓的主要內容是新知識、新技術和新本領,包括:
(1)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准和政策。
(2)安全生產的新技術、新知識。
(3)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4)典型事故案例。
❾ 調崗人員不服從分配如何處理
每天讓他就做一件事情,不許做其他的,他自己受不了了就自動辭職了
❿ 員工調崗後再培訓的時間有規定嗎
單位裡面員工培訓工作時間安排是沒有統一規定,而是由各個單位自己規定的。可以去本單位的人力資源部門咨詢,他們應該可以提供大致的時間安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