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誰知道醫療設備操作規程
這個題目太大了^_^
建議去這里看看http://www.medical007.com/bbs/index.asp,也回許對你有幫答助
② 醫療設備操作人員經過相應設備操作培訓.
是三甲用的吧,給你個制度。
你把醫療設備安裝的時候工程師對使用人員跟設備管理人員培訓用記錄做文字記錄就行了。
醫學裝備使用人員操作培訓與考核制度
一、新引進醫學裝備特別是貴重精密儀器設備投入使用前,操作使用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學習、熟悉操作、考核合格在規定的醫學裝備培訓登記表上簽字後才能正式上崗操作使用儀器設備。未通過培訓的不得操作設備,否則一次罰款50元。
二、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培訓學習途徑:到生產廠家培訓學習;到已有同類設備的兄弟單位學習;向驗收維修人員學習;仔細閱讀說明書自學等。
三、醫學裝備操作使用人員在熟悉操作後,必須及時制定出操作規程和安全維護保養制度,每台裝備均應配有設備維護記錄本,並按時記錄。無記錄、記錄不祥或記錄有誤的,被查到一次罰款50元。
四、貴重醫學裝備要求專人管理、專人操作。因工作需要必須移交他人操作時,應該由原操作人員負責教會使用並移交操作規程和安全維護保養注意事項,否則後果由原操作人員負責。
五、醫學裝備管理人員必須定期檢查儀器設備使用者執行操作規程情況,定期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繼續操作儀器設備。
六、未經培訓擅自操作儀器設備或有章不循造成儀器設備故障或醫療事故者,責任自負,並按醫院有關規定處理。
分給我吧~·
③ 特種設備操作員每年是否需要再培訓
是的,需要。
1 目的
為規范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特製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范圍內所有持特種設備作業證的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及培訓管理。
3 人員范圍
3.1 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是指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
4 相關規定
4.1 公司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和管理人員(統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經過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或者從事相應的管理工作。
4.2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須到南沙區質監局辦理聘用登記手續;
4.3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及主管培訓工作的副總經理對特種設備管理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並將該項工作納入公司年度培訓計劃。
4.4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工作。
4.5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分為入職前安全教育培訓、在職期間的定期安全教育培訓及相應的考核。
4.6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分為入職前安全教育培訓由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4.7特種作業人員應定期按國家規范復審,復審合格後公司才可以辦理續聘手續。
5 安全教育主要內容
5.1 特種設備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方針和政策。
5.2 特種設備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和防範措施。
5.3 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技術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
5.4 安全應急設施,事故應急處理技能,事故應急救援技術。
5.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訓;事故報告和處理方法。
6 安全教育主要形式
6.1會議。
6.2閱讀文件、簡報、看圖片。
6.3事故討論。
6.4參加安全技術座談。
6.5上課。
6.6事故現場會。
6.7 反事故演習。
6.8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
6.9 培訓後考核。
7 要求
7.1教育培訓工作要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主題、有內容、有記錄、有考試、有總結。
7.2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教育檔案,由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保存。每年由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對特種設備安全教育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和總結。
7.3不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操作學習而又沒有履行請假手續的人員,按公司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7.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再次參加安全培訓:
7.4.1新的特種設備投用以前,由主管該項目的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對該崗位的操作人員和有關管理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操作培訓。
7.4.2對違章違規操作的員工,由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學習有關職業安全健康法規、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經考核合格後,方能重新回崗工作。
④ 如何加強醫療器械安全使用管理
第三條、 為確保進入臨床使用的醫療器械 合法,安全,有效,對首次進入我院使用的醫療器械嚴格按照《衛生耗品首次進入我院的申購程序》及《醫療設備購置及引進制度》中的要求准入;對器械的采購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采購規范、入口統一、渠道合法、手續齊全;將醫療器械采購情況及時做好對內公開;對在用設備及耗材每年要進行評價論證,提出意見及時更新。 第四條、 對設備及耗材依據《大型設備出入庫制度》、《醫療設備維修制度》、《醫療設備報廢制度》及《一般醫療器材管理工作制度》的要求,作好安裝驗收、出入庫、維護保養及報廢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 對醫療器械采購,評價,驗收等過程中形成的報告,合同,評價記錄等文件進行建檔和妥善保存,保存期限為醫療器械使用壽命周期結束後5年以上. 第六條、 對從事醫療器械相關工作的技術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專業學歷, 技術職稱或者經過相關技術培訓,並獲得國家認可的執業技術水平資格。 第七條、 對醫療器械臨床使用技術人員和從事醫療器械保障的醫學工程技術人員建立培訓,考核制度.組織開展新產品,新技術應用前規范化培訓,開展醫療器 械臨床使用過程中的質量控制,操作規程等相關培訓,建立培訓檔案,定期檢查評價。 第八條、 臨床使用科室對醫療器械應當嚴格遵照產品使用說明書, 技術操作規范和 規程,對產品禁忌症及注意事項應當嚴格遵守,需向患者說明的事項應當如實告知,不得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患者。 第九條、 發生醫療器械出現故障, 使用科室應當立即停止使用, 並通知設備科按規定進行檢修; 經檢修達不到臨床使用安全標準的醫療器械,不得再用於臨床。 第十條、 發生醫療器械臨床使用不良反應及安全事件,臨床科室應及時處理並上報質控科及委員會,由質控科上報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及葯品食品監督管理局。 第十一條、 嚴格執行《醫院感染管理辦法》、《一次性使用無菌維和部隊器械管理制度》、《醫療廢物管理條例》有關規定, 對消毒器械和一 次性使用醫療器械相關證明進行審核.一次性使用的醫療器械按相關法律規定不得重復使 用,按規定可以重復使用的醫療器械,應當嚴格按照要求清洗,消毒或者滅菌,並進行效果 監測. 醫護人員在使用各類醫用耗材時,應當認真核對其規格,型號,消毒或者有效日期等, 並進行登記及處理。 第十二條、 臨床使用的大型醫用設備,植入與介入類醫療器械名稱, 關鍵性技術參數及唯一性標識信息應當記錄到病歷中 第十三條、 制定醫療器械安裝,驗收(包括商務,技術,臨床)使用中 的管理制度與技術規范. 第十四條、 對在用設備類醫療器械的預防性維護,檢測與校準, 臨床應 用效果等信息進行分析與風險評估, 以保證在用設備類醫療器械處於完好與待用狀態, 保障 所獲臨床信息的質量.預防性維護方案的內容與程序,技術與方法,時間間隔與頻率,應按照相關規范和醫 療機構實際情況制訂 第十五條、 在大型醫用設備使用科室的明顯位置, 公示有關醫用設備的 主要信息,包括醫療器械名稱,注冊證號,規格,生產廠商,啟用日期和設備管理人員等內容。 第十六條、 遵照醫療器械技術指南和有關國家標准與規程, 定期對醫療 器械使用環境進行測試,評估和維護。 第十七條、 對於生命支持設備和重要的相關設備,制訂相應應急備用方案. 第十八條、 醫療器械保障技術服務全過程及其結果均應當真實記錄並存入醫療器械 信息檔案. 具體可參照《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