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師教育管理平台教師培訓五年需要多少學分
360,並且有一次90學時的培訓
2. 全國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能力培訓多少學分
72學分
3. 遠程培訓學分最高不超過多少學時
一、科目一共要培訓12個學時。理論培訓,主要是了解機動車基本知識,掌握道路交通安專全法律、法規及道屬路交通信號的規定。
二、其他科目:
科目二:共要培訓26個學時。理論知識2個學時,實際操作為24個學時,其中倒車入庫、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側方停車曲線行駛、直角轉彎要求培訓8個學時。
科目三:共要培訓40個學時。「道路駕駛技能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要求培訓16個學時,而道路行駛技能的實際操作要求培訓24個學時。
科目一和科目二有規定的學時,但不影響預約學車,到科目三了必須把所有學時學完就行了,總共是78個學時。
4. 浙江省中小學教師培訓管理平台教師如何獲得學分
看完視頻,交好作業啊
5. 全國中小學教師網路培訓課程多少分及格
60分。
6. 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全員遠程培訓一學時是多少分鍾
不規定,一天算8個學時。
7. 中小學教師遠程教育培訓成績不合格要被如何處理
我是個老教師,來上級源說是對績效考核及職稱晉升有一定的影響,但是三年來一直都未實施,所以應該不會影響你轉正的。教師教育培訓包括個人選修科目、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如果都合格了就可以,向《....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管理系統》申報當年的繼續教育學時,按照規定:個人選修科目12學時、公需科目18學時、專業科目42學時,一共72學時。審核通過了,網上會查到《....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可以列印下來保存。希望對你有幫助。
8. 教師繼續教育多少分為合格
教師繼抄續教育不實行學分,但要求襲新任教師培訓不少於120學時,教師崗位培訓不少於240學時。
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應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按需施教、學用結合的原則,採取多種形式,注重質量和實效。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原則上每五年為一個培訓周期。
為新任教師在試用期內適應教育教學工作需要而設置的培訓,培訓時間應不少於120學時。為教師適應崗位要求而設置的培訓,培訓時間每五年累計不少於240學時。對有培養前途的中青年教師按教育教學骨乾的要求和對現有骨幹教師按更高標准進行的培訓。
(8)浙江省中小學教師遠程培訓學分不超過擴展閱讀:
教師繼續教育要求規定:
1、全體中小學教師普遍接受計算機基礎知識和技能培訓,大多數教師具備運用計算機的基本能力,能開展不同程度的計算機輔助教學。
2、制訂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的政策法規,「工程」結束時,各地要基本形成一套比較完整的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政策法規;初步建立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制度;逐步完善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的運行和保障機制。
3、通過培訓,使中小學教師逐步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不斷完善知識結構,不斷提高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適應實施素質教育的需要。
9. 中小學高級教師評審繼續教育學分需要幾分
一、申報條件
申報中小學教師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熱愛教師職業,忠誠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愛崗敬業,教風端正,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
(三)取得相應教師資格。
(四)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
(五)身體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崗位職責,完成規定的教學或教研工作任務。
(六)擔任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級行政職務的,取得相應層次的校(園)長培訓合格證書。
(七)小學教師(不含廠、礦所屬小學)申報小學高級教師及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者須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任務,並經審驗合格。
(八)學歷和任職年限分別符合下列要求:
1、申報中學一級教師任職資格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畢業,或大學專科畢業在初中任教,擔任中學二級教師職務4年以上;
(2)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擔任中學二級教師職務3年以上。
2、申報小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等師范學校(含中專)畢業,擔任小學一級教師職務5年以上;
(2)大學本、專科畢業,擔任小學一級教師職務4年以上。
3、申報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畢業,或大學專科畢業在初中任教,擔任中學一級教師職務5年以上;
(2)碩士研究生畢業並取得碩士學位,擔任中學一級教師職務4年以上;
(3)博士研究生畢業並取得博士學位,擔任中學一級教師職務2年以上。
4、小學高級教師申報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專科學歷,擔任小學高級教師職務10年以上;
(2)大學本科學歷,擔任小學高級教師職務8年以上;
(3)碩士研究生畢業並取得碩士學位,擔任小學高級教師職務4年以上。
二、評審條件
(一)中學一級、小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1、專業理論知識和工作經歷、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統的教育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掌握教育學、心理學和教學法的基礎理論知識;熟練掌握所教學科的課程標准、教材體系、教學原則和教學方法,並在教學中正確運用;勝任一門學科的教學工作,能夠指導所教學科的研究性學習活動和課外(實踐)活動。
(2)完成學校規定的備課、授課、輔導、批改作業、考核學生成績等教學任務和教學工作量。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師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於專任教師的1/2。根據工作需要,積極承擔班主任工作。
教學基本功扎實,能運用現代化的教學手段,教學內容傳授正確完整,教學語言准確生動,教法靈活,演示熟練,圖示准確,重點突出,難點、疑點分析透徹,教學效果良好(其中至少1年為優秀),符合評估標准要求。
(3)具有先進的教育理念,積極實施素質教育,因材施教,注重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開發學生智力、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教書育人,將思想道德教育和人文精神培養滲透於教學之中,與教材內容有機結合。所教班級形成良好的班風、學風,學生在各方面得到較全面的發展。
(4)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學研究能力,積極參與教育教學研究和教學(課程)改革實驗,能撰寫有一定水平的教學經驗總結和教改實驗報告。
其他教育機構教學教研人員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牢固的教育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熟練掌握所研究學科的課程標准、教材體系、教學原則和教學方法,勝任一門學科的教學研究和教學指導工作。
(2)有計劃地深入學校調查研究、指導教學,完成規定的教學研究、教學指導和教學評估工作任務。積極承擔培訓、指導教師的任務。
2、教育教學水平和工作業績
城市學校教師具備下列條件中的3條以上(破格申報人員具備4條以上),其中1、2、3條中須具備1條以上:
(1)講授過縣、區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優質課、觀摩課、示範課;省、市屬重點高中教師講授過學校組織的優質課、觀摩課、示範課2次以上。
(2)在CN刊物上獨立發表教育教學論文1篇;或在市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教研活動中交流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學論文2篇以上。
(3)積極開展素質教育,在培養學生個性特長等方面成績顯著,直接指導的學生在縣、區以上政府部門組織的活動中獲獎,同時本人被授予優秀輔導教師。
(4)教師節期間,獲得縣、區以上政府綜合表彰的優秀教師或先進教育工作者稱號。
(5)在教育教學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績突出,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
(6)擔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帶班級被評為縣、區以上文明班集體或本人被評為優秀班主任。
農村學校教師具備下列條件中的3條以上(破格申報人員具備4條以上),其中1、2、3條中須具備1條以上:
(1)中學教師講授過縣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優質課、觀摩課、示範課;小學教師講授過鄉、鎮統一組織的優質課、觀摩課、示範課。
(2)在CN刊物上公開發表教育教學論文1篇;或在縣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教研活動中交流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學論文2篇以上。
(3)積極開展素質教育,在培養學生個性特長等方面成績顯著,直接指導的學生在縣以上政府部門組織的活動中獲獎,同時本人被授予優秀輔導教師。
(4)教師節期間,獲得縣以上政府綜合表彰的優秀教師或先進教育工作者稱號。
(5)在教育教學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績突出,受到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
(6)擔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帶班級被評為鄉、鎮以上文明班集體或本人被評為優秀班主任。
10. 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幾年為一個周期,每周期至少要完成多少個學分
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原則上每五年為一個培訓周期。培訓時間每五年累計不少於240學時。
《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規定》第九條,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分為非學歷教育和學歷教育。
1、非學歷教育包括:
新任教師培訓:為新任教師在試用期內適應教育教學工作需要而設置的培訓。培訓時間應不少於120學時。
教師崗位培訓:為教師適應崗位要求而設置的培訓。培訓時間每五年累計不少於240學時。
骨幹教師培訓:對有培養前途的中青年教師按教育教學骨乾的要求和對現有骨幹教師按更高標准進行的培訓。
2、學歷教育:對具備合格學歷的教師進行的提高學歷層次的培訓。
(10)浙江省中小學教師遠程培訓學分不超過擴展閱讀
《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規定》第十一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本地區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工作;制定本地區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配套政策和規劃;
全面負責本地區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的實施、檢查和評估工作。市(地、州、盟)、縣(區、市、旗)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在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指導下,負責管理本地區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工作。
《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規定》第十二條,各級教師進修院校和普通師范院校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門領導下,具體實施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的教育教學工作。中小學校應有計劃地安排教師參加繼續教育,並組織開展校內多種形式的培訓。
綜合性高等學校、非師范類高等學校和其它教育機構,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可參與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工作。
經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社會力量可以舉辦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機構,但要符合國家規定的辦學標准,保證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