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危化品安全培訓
不明白你要問什麼?
①國家、地方政府對危化品管理、操作人員都有明確的規定的,必須持證上崗
出事情的話有證和無證,處理程度、處理角度都是完全不一樣的
②如果你是公司這些特種設備類的證書涉及到的一定要合格配置好
③如果你是公司員工,可以主動提出來去培訓,一般公司領導肯定會同意你去培訓的
那個領導不同意你留好證據,最好是書面的,出事情了你可以拿出來,無證書上崗風險太高了 特別是危化品行業,建議如果公司不肯你去參加培訓的,早點走人!
B. 危險化學品從業人員要求
關於規范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從業人員 基本從業條件的意見
(徵求意見稿)
化工生產是技術密集型產業,涉及高溫、高壓、連續性生產,特別是危化品生產企業,對從業人員素質有更高更嚴格的要求。近年來,隨著企業改制和企業用工形式的變化,不少化工企業,尤其是中小化工企業,大量使用未經正規職業教育、未經嚴格培訓的臨時工,從社會、農村直接進入企業,文化水平較低,不具備基本的化工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違規操作、冒險蠻干,導致事故發生。2001年以來我省發生的8起重、特大化工生產事故中,有6起是由於違章作業或盲目蠻干造成的,占事故總起數的75%。企業從業人員素質低,特別是危險作業崗位操作人員不具備基本化工專業知識,已成為危化品生產企業重大隱患之一。
針對我省危化品生產企業從業人員現狀,為切實提高從業人員基本素質,改善企業安全生產狀況,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4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經貿委等部門關於加強全省鄉鎮(個私)化工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意見的通知》(蘇政辦發[2001]80號)等有關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對危化品生產企業從業人員基本從業條件提出如下意見:
一、從業條件
1、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主要負責人:
·能自覺履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賦予的安全生產職責;無嚴重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為,無因不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導致發生安全生產重大事故或一年內連續兩次以上發生死亡事故等不良記錄;
·具有三年以上化工行業從業經歷;
·接受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等知識教育培訓,經安監部門考核合格並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書。
2、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負責人:
·熟悉本企業的生產工藝、技術、設備基本情況,具備組織和督促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能力;
·具有國民教育大學專科學歷,並有三年以上化工行業從業經歷;或者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並有兩年以上化工行業從業經歷;
·接受有關危險化學品安全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管理知識教育培訓,經安監部門考核合格並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書。
3、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技術負責人:
·熟悉本企業的生產工藝、技術、設備基本情況,具備組織和督促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能力;
·具有國民教育化工專業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並有三年以上化工行業從業經歷;
·接受有關危險化學品安全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管理知識教育培訓,經安監部門考核合格並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書。
4、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熟悉本職責范圍內生產工藝、設備基本情況,具備安全生產管理基礎知識和管理能力;
·具有國民教育化工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者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
·具有兩年以上化工行業從業經歷;
·接受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知識培訓,經安監部門考核合格並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人員執業資格證書。
5、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主要危險作業崗位從事生產、儲存、使用或處置危險化學品的操作人員:
·具備國民教育化工專業中等職業教育以上學歷,或者取得化工類初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
·依法接受企業組織的廠、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並經考試合格;
·接受本崗位有關工藝、設備、儀表、電器、安全等崗位操作知識和技能培訓,經考試合格並持證上崗;
·特種作業崗位的操作人員,還應參加特種作業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
本意見所指的主要危險作業崗位操作人員,是指在下列崗位從事化工生產的作業人員:硝化反應、氯化反應、氟化反應、氨化反應、加氫反應、重氮化反應、高溫高壓、熱裂解、電解、精餾蒸餾、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分離、易燃易爆氣體發生或充裝、其他放熱反應、自動控制、危險化學品儲存、危險化學品裝卸等。
二、工作要求
1、各級安全生產培訓機構要高度重視對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嚴格培訓考核和發證管理。在組織對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的有關從業人員進行首次崗前培訓時,應審核其是否具備相應的從業條件,對不具備規定從業條件的人員不得進行考核發證;已經培訓考核合格的,應在復訓時對其從業條件進行復核,對不具備規定從業條件的人員不得通過復審。
2、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所有新建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申領安全生產許可證,其從業人員應符合相應的從業條件要求,並提供相關的學歷證明等文件和資料。已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原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有效期屆滿申請延期時,從業人員均應滿足上述要求,並作為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條件之一。
3、各地應迅速將本通知要求傳達到轄區內所有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各級安監部門要通過多種形式,向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宣傳加強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從業人員專業技能和安全素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對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中,要加強對企業開展安全教育和培訓情況的檢查,督促企業抓緊採取措施,提高從業人員學歷層次、專業技能和安全素質,使其具備基本的從業條件。
C. 危化品作業 培訓心得
抱歉因為不知道你具體培訓的是什麼科目。所以就只提供了一些危化品方面的知識,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危險化學品的特殊性質決定其在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使用諸環節都存在著不安全因素。
在經營過程中,對危險化學品的購進與銷售以及圍繞購銷經營的儲存、運輸、廢棄物的處置等,這些不僅是經營活動,而且包含著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如果對危險化學品的特性不清楚,發生誤購、誤售,儲存、運輸、廢棄物處置安排不當等,會造成人員傷害、財產損失、環境污染,甚至造成極為惡劣的政治影響。
經營過程中的事故:如1993年8月5日,深圳市安貿公司清水河化學危險品庫發生爆炸。爆炸引起大火,1小時後著火區又發生第二次強烈爆炸,造成更大范圍的破壞和火災。死亡15人、200多人受傷,其中重傷25人,直接經濟損失2.5億元。起火爆炸的原因:干雜倉庫4號倉內混存的過硫酸銨與硫化鹼(強氧化劑與還原劑)因接觸而發生激烈的氧化還原反應,形成熱積聚導致起火燃燒。
4號倉的燃燒,引燃了庫區多種可燃物質,庫區空氣溫度升高,使多種危險化學品處於加熱狀態。6號庫內存放的約30噸有機易燃液體被加熱到沸點以上,沖破包裝快速揮發和空氣、煙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發生爆炸。爆炸釋放出巨大的能量,出現閃光和火球,引發了該倉內存放的硝酸鍍第二次爆炸,形成蘑菇狀雲團。
經過專家認定,清水河的干雜倉庫被違章改作危險化學品倉庫及危險化學品存入嚴重違章是事故的主要原因。干雜倉庫4號倉內混存的氧化劑與還原劑接觸是事故的直接原因。這是一起責任事故,事故的教訓是沉痛的。
再如在2001年9月9日,正值中秋節前,廣西玉林市一化工經營部誤將2.5kg氰化鈉當作食物添加劑氯化鈣售出。中央及地方政府對此事十分重視,組成專項調查組,開展清查追繳誤售氰化鈉的工作。
儲存過程中的事故:1989年8月12日,青島黃島油庫老罐區油罐雷擊著火,死亡19人、傷78人。
運輸過程中的事故:1972年4月15日,山西交城化肥廠1.2t液氨罐車,行駛途中停在祁縣城趙供銷社門口,發生爆炸,死亡21人、中毒155人。主要原因是罐的質量不好,違規停車。
1991年9月3日,江西貴溪農葯廠一台裝有2.4t(98%)甲胺的汽車罐車,路經上饒沙溪鎮泄漏,中毒595人,其中死亡累計37人,污染23萬平方米。主要原因是違規行駛。
2001年11月1日,河南省洛陽市第一運輸公司一輛核定載重量為8噸的東風汽車載11.67t液體氰化鈉(含量30%),在運往洛寧縣吉家窪金礦途中,行駛到洛寧縣興華鄉窯子頭村南約2km處,由於道路狹窄,並因前幾日連續下雨,路基不實,造成翻車。汽車翻入興華澗內,罐體倒扣,罐口破裂,約10噸氰化鈉泄漏流入澗內,造成水體嚴重污染。事故發生後,國務院有關部門迅速趕赴事故現場指導調查和防污治理。河南省洛陽市迅速成立了事故搶險指揮部,調請專家現場指導,採取了科學的「防、斷、消、堵、測」的搶險方案。經過連續5天奮戰,共出動公安、消防、環保、衛生、水利、駐軍及武警官兵3000多人,動用大型機械車輛60多台,使用次氯酸鈉94噸,漂白粉28噸,生石灰350多噸,才有效控制了污染的擴散。
使用過程中事故:1993年1月29日,鄭州食品添加劑廠倉庫內7噸過氧化苯甲醯爆炸,死亡27人、傷23人。主要原因是管理混亂。
1997年11月29日,長沙市燕山酒家保安人員用酒精爐取暖,發生火災,造成40人死亡、傷89人。
黨中央、國務院歷來對安全工作十分重視。針對近年來發生的安全事故,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工作部署,對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嚴格要求。在全國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中,又將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作為其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多年來,在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危險化學品經營管理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效。但隨著形勢的變化,當前危險化學品經營中出現了一系列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是無證經營現象較為普遍。相當多的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沒有按照規定領取《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仍從事危險化學品的經營。
二是企業經營條件不達標。一些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條件達不到國家規定的開業標准。
三是從業人員缺乏專業知識。一些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從業人員未經過專業培訓,業務素質低,缺乏必要的危險化學品經營知識和防範措施知識。
四是經營網點分布不合理。一些地方的經營網點坐落在市區的繁華地帶或居民住宅區,不利於消防安全。
五是在危險化學品經營的管理上還不到位。一些地方部門之間協調不夠,發證主體職責不清,監督管理力度不夠。
上述問題使危險化學品經營中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嚴重威脅著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保護,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
D. 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從業人員每年安全培訓時間不少於多少學時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九條:
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6學時。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十三條:
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72學時,每年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4)危化品作業人員培訓圖文擴展閱讀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安全培訓的組織實施: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由生產經營單位組織實施。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堅持以考促學、以講促學,確保全體從業人員熟練掌握崗位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還應當完善和落實師傅帶徒弟制度。
第二十條: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以自主培訓為主;可以委託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不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託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委託其他機構進行安全培訓的,保證安全培訓的責任仍由本單位負責。
第二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安全培訓工作納入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保證本單位安全培訓工作所需資金。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安全培訓計劃。
第二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由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詳細、准確記錄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
第二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安排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期間,應當支付工資和必要的費用。
E. 通過對危險化學品安全培訓從業人員本次掌握的知識
培訓內容
1、危來險化源學品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和操守;
2、危險化學品基本知識;
3、危險化學品的危害;
4、解讀相關法律法規;
5、危險化學品的包裝與儲運安全;
6、危險化學品的防火防爆知識;
7、危險化學品的職業衛生與個體防護;
8、探討:從業單位如何做好危險化學品的管控;
9、危險化學品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可以從以上這幾個方面來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