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葯店店員究竟需要怎樣的培訓
然而,葯店店員對此卻頗有微詞,參與熱情普遍不高,甚至出現厭煩情緒。個中緣由何在?1.問題:內容重復,功利性強據北京金象大葯房醫葯連鎖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李成剛介紹,金象大葯房每個月會集中組織員工參加兩次由上游企業提供的培訓,每次安排2~3家企業,每家企業的培訓時間約1小時。此類培訓通常是安排在店員的業余時間進行,雖然不具體要求哪位員工參加,但總部會向每家門店下達具體的參訓名額,由門店消化此名額。「然而,對於同一品類產品,不同廠家提供的培訓內容往往大同小異,讓店員在重復的培訓中浪費大量的時間,會導致店員參訓熱情不高,甚至出現厭煩情緒。」李成剛坦言,「此外,上游提供的培訓通常比較零散,缺乏系統性,而且實操性較弱,對店員的指導意義不大。加上參訓者有執業葯師、葯師和普通店員等不同級別的員工,上游企業對培訓內容的深淺較難把握,很難滿足每個層次店員的需求。這些因素都會導致店員不太喜歡參加上游企業提供的培訓。」 對此,奧吉娜葯業總經理助理馬智強也認為,不少上游企業在提供培訓前的確沒有深入了解葯店店員的需求,盲目進行培訓,且授課形式過於呆板。「出現這一問題,主要是因為有的上游企業在培訓時功利性太強,僅僅是針對自己的產品對店員進行培訓。」黑龍江省世一百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營銷總監郭培明如是說。2.辦法:站在提升店員素質角度上游企業應站在提升店員整體素質的角度進行培訓,而不是僅僅針對某個產品的知識點進行。只有店員的整體素質提升了,才有可能將企業的產品賣好。雖然目前此類培訓還存在種種不足,但不可否認的是,利用好上游企業提供的培訓,不僅能提升葯店店員的素質,還能降低葯店的培訓成本。當下關鍵的問題是,如何盤活、發揮這一培訓資源。「首先,上游企業必須與葯店人力資源部有良好的溝通,共同制定適合葯店店員的培訓方案。其次,改進形式,摒棄填鴨式培訓,可以多採取貼櫃培訓、情景體驗培訓等能激發店員興趣的形式。第三,對於戰略合作產品,還應設定『培訓前調查——舉行培訓——事後跟蹤』的培訓體系。」 李成剛表示。馬志強認為,要想培訓取得效果,上游企業必須與葯店相關管理部門高層溝通好,使高層充分認識到培訓的重要性;並根據不同區域的特點,為不同的葯店做出有針對性的培訓方案,循序漸進,系統化進行培訓。「上游企業應站在提升店員整體素質的角度來進行培訓,而不是僅僅針對某個產品知識點的培訓。」郭培明認為,只有店員整體素質提升了,才有可能將企業的產品賣好。而上游企業只單獨在某一點上進行培訓,對店員銷售沒有有太大幫助。
『貳』 如何給葯店店員培訓產品賣點
您是店主或店長的話可以讓廠家把他們的每個單品總結出一句話的賣點。
您是廠家需版要給店員培訓權產品賣點的話最好也是把每個單品總結出一句話的賣點。
培訓流程:
店長培訓:利用店內不忙的碎片時間,組織店員學習並模擬葯品銷售流程和組方方法。制定一個周期對期間培訓的學習內容進行考核,考核優秀者給予一定現金或物質獎勵在刺激店員的學習積極性。
廠家培訓:廠家對葯店店員培訓比較被動,可能一個課程要在一天的時間培訓2次,應為店員是分班組,您只能對在休息時間的店員進行培訓,當然必須有店主的大力支持不然你想在人家的休息時間把人家集合在一起進行培訓難得很。培訓開始時講明培訓時間和內容並告知學員培訓結束前有考核,成績優秀者有什麼獎勵。為了不讓課程枯燥乏味,盡可能的安排互動練習。
簡單的說這些,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叄』 零售葯店促銷員的管理、培訓,促銷員的成功銷售心得
首先所售的葯品一定要保證質量,排放分類一定要有序,員工服務態度要好.
『肆』 葯店業務員該怎麼培訓葯店店員
一般都是開個講座或者是課程,然後邀請店員參加
『伍』 葯房給顧客拿錯葯應付什麼法律責任
具體需要進行相關的醫療損害鑒定的。
如果沒有對患者造成危害或對患者病情造成影響,根據情形決定是否由科室出面向患者道歉,並徵得患者的諒解。
如果已經對患者造成危害或對患者病情造成影響,葯房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但是患者需要舉證證明是葯店將葯拿錯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中明確規定:
第十八條、葯品經營企業購銷葯品,必須有真實完整的購銷記錄。購銷記錄必須註明葯品的通用名稱、劑型、規格、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購(銷)貨單位、購(銷)貨數量、購銷價格、購(銷)貨日期及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九條、葯品經營企業銷售葯品必須准確無誤,並正確說明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項;調配處方必須經過核對,對處方所列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對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必要時,經處方醫師更正或者重新簽字,方可調配。
第八十四條、葯品經營企業違反本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吊銷《葯品經營許可證》。
(5)葯店拆賣人員培訓擴展閱讀:
《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第一百七十二條,葯品拆零銷售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負責拆零銷售的人員經過專門培訓;
二、拆零的工作台及工具保持清潔、衛生,防止交叉污染;
三、做好拆零銷售記錄,內容包括拆零起始日期、葯品的通用名稱、規格、批號、生產廠商、有效期、銷售數量、銷售日期、分拆及復核人員等;
四、拆零銷售應當使用潔凈、衛生的包裝,包裝上註明葯品名稱、規格、數量、用法、用量、批號、有效期以及葯店名稱等內容;
五、提供葯品說明書原件或者復印件;
六、拆零銷售期間,保留原包裝和說明書。
參考資料: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
『陸』 葯店人,需要什麼樣的培訓
『柒』 去葯店做營業員需要具備哪些證件
各省市對葯店營業員資質要求不一樣。
例如北京市在2004年出台的《北京市開辦葯品零售專企業暫行規定屬》明確規定:
1、新開葯店營業員須通過職業技能鑒定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即無資格證不得賣葯。
2、經營處方葯、甲類非處方葯的葯品零售企業,必須配有執業葯師。經營乙類非處方葯的葯品零售企業,以及農村鄉鎮以下地區設立葯品零售企業的,應當配備專職的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經所在地葯品監督管理分局組織考核合格的人員。
(7)葯店拆賣人員培訓擴展閱讀:
長期以來,葯房營業員等涉葯人員結構復雜,學歷普遍不高,受過系統專業培訓的較少,這些都容易導致他們在經營過程中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
為全面提高涉葯行業從業人員素質,市食葯監局與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聯合發文,對這些涉葯人員實行職業資格鑒定,也就是說今後他們都要持證上崗。
市葯品快速檢驗所成立職業技能鑒定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統一組織鑒定,對考核合格者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
所有從業人員上崗將實行「一卡雙證制度」,即體檢卡、上崗證和職業資格證,無論是缺少「卡」還是「證」,該葯品經營企業都不能通過GSP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