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強制性的在勞動法規定的休息時間,對員工進行培訓,應該怎麼辦
1、公司強制性的在勞動法規定的休息時間,對員工進行培訓這個屬於違法行為專的,應向職工支付加屬班費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㈡ 公司利用員工雙休日時間,對員工進行強制性培訓!
1、首先是關於培訓還需要給加班費的問題,勞動法規定是要給的,但是目版前極少有這樣的操作企業。
2、其權次是關於處罰尤其是這么嚴重的處罰,根據勞動監察條例規定任何企事業單位無權這么做,甚至你們可以直接從企業工會協調這個問題,但是你的企業有工會嗎?而且就目前的社會局面來看,這個幾乎每個企業都有處罰。
3、如果你去投訴,結果80%泥牛入海。1%你被炒魷魚,19%沒人知道,至於說賠償金的問題,你認為公司找你個人的所謂的「合理」的理由很難嗎?
4、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計算方法是根據本人在離開單位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出來。這個是沒問題的,但是前提是人家要給你算。
5、公司要你們培訓,你們不來,是誰的損失真不好說,借用一句老話「生活就像強奸,抗拒不了,就享受吧。」
P.S,個人感覺您參加工作時間不長,其實培訓是你很好的提升自己的機會,為什麼要抗拒呢?
㈢ 下班以後公司是否可以強制員工培訓嗎
按道理說肯定不行,下班時間是個人的自由分配時間,公司無權干涉,但按現在的社會方式來看你不去培訓,在單位會有一些影響
㈣ 公司可以強迫員工接受培訓並簽培訓協議嗎
如果這次培訓是上次培訓協議裡面規定的,那就得去。如果跟上次無關,就可拒絕。
㈤ 公司利用法定節日強制員工參加拓展培訓違反勞動法嗎
應當明確公司這種佔用員工休息時間並帶有強制性的培訓不合理,是違法行為!其次,佔用員工休息時間並帶有強制性的培訓按照《勞動法》及相關法規規定應屬於加班,公司應支付職工加班工資。
【法律依據】
1、《勞動法》第四十一條有關延長工作時間的限制包括正常工作日的加點、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的加班。即每月工作日的加點、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的加班的總時數不得超過36小時。
2、 依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加班工作的,應首先安排補休,不能補休時,則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補休時間應等同於加班時間。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一般不安排補休。
3、勞動部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 (勞部發〔1995〕309號)(此文件現在有效)中規定:
70.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先按同等時間安排其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三)項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71.協商是企業決定延長工作時間的程序(勞動法第四十二條和《勞動部貫徹<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實施辦法》第七條規定除外),企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必須延長工作時間時,應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協商後,企業可以在勞動法限定的延長工作時數內決定延長工作時間,對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者有權拒絕。若由此發生勞動爭議,可以提請勞動爭議處理機構予以處理。
㈥ 公司強制性的在勞動法規定的休息時間,對員工進行培訓(不算上班也不算加班,星期天)。
1、公司強制來性的在勞動法自規定的休息時間,對員工進行培訓這個屬於違法行為的,應向職工支付加班費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㈦ 企業強迫職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參加所謂"培訓」,2個小時左右。遲到扣20塊錢,不去扣50塊錢,是否違法
第一,違法這個詞有點過了,但其實是不合理的,你有權拒絕參加,但版可能帶來權的後果就是,公司辭退你。如果你較真,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之類的。這時候你要考慮,這么做值得么,耗費的大量時間和精力。
第二,我的建議是,去參加培訓,因為不管是多麼不合理的培訓,如果你換個角度來看,培訓都是提升你技能和知識的,對你未來是有好處的。雖然現在可能會比較勞苦,但還有有益的。
第三,如果不喜歡這個公司,可以跳槽。畢竟如果自己工作不開心,那對你自己還是對公司都是不好的。特別是個人,不開心的工作,無法成長。
僅供參考。
㈧ 公司強制組織員工培訓不合理及違反勞動規定
這個要看你們在簽訂的勞動合同里,是否有組織培訓的規定? . 如果有, 就符合法律要專求
但是, 加班工資就不能是基屬本工資了, 必須要翻倍, 所以公司這種要求晚上加班 白天培訓的做法 雖然可以,但是必須加工資
㈨ 公司強迫員工參加培訓,怎麼辦
你好,如果你們有合同應該以合同約定的執行,你說的培訓應該是公司的工作內容,作為員工應該遵守!如果勞動合同違反法律規定,你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舉報,謝謝!
㈩ 企業有沒有權利強制員工參加工作八小時以外的周末培訓如果不參加培訓而被企業通報批評,這種做法有道理
沒有道理,和你們領導理論一下,前提是你不怕被再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