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可以舉辦宗教培訓班的是什麼組織
宗教學會辦宗教培訓班名正言順。
⑵ 麥加朝覲的事項
穆斯林朝覲麥加克爾白 (天房) 須履行的多項宗教儀式的總稱。阿拉伯語音譯哈吉。伊斯蘭教五功之一,中國穆斯林稱其為朝功。朝覲是伊斯蘭教的第五個基柱。
「朝覲」是伊斯蘭教為信徒所規定的必須遵守的基本制度之一,每一位有經濟和有體力的成年穆斯林都負有朝拜麥加的宗教義務。所有穆斯林,無論是男是女,都會盡最大努力爭取一生至少要前往麥加朝覲一次。1932年沙烏地阿拉伯王國建立後,麥加被稱為「宗教之都」,來此朝覲的人更加摩肩接踵,目前已經有70多個國家說著不同語言的穆斯林來到此地朝覲。每年在伊斯蘭教歷的第12個月,數以百萬計的穆斯林都會聚集在沙特的麥加,參加一年一度的朝覲。朝聖期間,他們聚集在「聖城」麥加周圍,一起祈禱、吃飯、學習。「麥加朝聖」是每年伊斯蘭教最盛大的宗教活動。
回歷6年 (627) ,從伊斯蘭教教義出發,穆罕默德參照阿拉伯部落自古盛行的朝覲宗教聖地的民俗,親自製定了穆斯林朝覲克爾白的全部宗教禮儀。 [編輯本段]朝覲者的條件根據伊斯蘭教規定,凡具備相當條件的穆斯林男女畢生去麥加朝覲一次才能算作履行了天命。這些條件包括:第一,必須是成年人(教法規定男滿12歲,女滿9歲,一般為年滿14歲必須承擔宗教義務者)。第二,朝覲者必須身體健康,有能力履行朝覲的各項功課,年邁體弱者,理智不健全者,不能長途旅行或乘坐交通運輸工具者,不承擔朝覲義務,但是,可以出資請人代朝。第三,婦女非丈夫和直系血親陪同不能朝覲。第四,因路途危險無法保證人身和財物安全者可以免去朝覲義務。第五,不欠外債,清算了所有經濟糾紛並為家人留下足夠生活費用者可以朝覲。清初著名回族學者劉智將上述條件概括為「路塞、乏用、無親鄰、廢疾,可無朝」。
凡屬穆斯林,不管男女,如具備下列條件,一生中最少朝覲一次是當然的主命:精神健全,體格康健,身無債務,旅費備足,家人生活無缺。在往返麥加之行程中,更應顧及他的財物和他本身的安危。真主在古蘭經里說:「凡能行此路程的人們, 都應當因為安拉去巡禮天房。」(古蘭經第三章九十七節)。
假若一個穆斯林已達到上述條件,卻未朝覲而歸真了,他的家人或他們所選派的人,都可以替死者代行朝覲。殘疾者,除健康外,達到上述其它條件時,也可請別人代朝。 [編輯本段]朝覲的程序朝覲的第一道程序是受戒。朝覲者在進入麥加禁地前,必須在其外圍的5大關口受戒。首先要舉意,即立意受戒朝覲、祈求真主保佑朝覲順利進行並認可朝覲者所完成的這項功課。其次,洗小凈和大凈,將身體局部和全部沐浴干凈,以凈潔之軀進入凈潔神聖之地。再次,男子更換戒衣,上身、下身各披一塊未經縫制的白布,不著內衣,不戴帽子,不穿襪子,不穿縫制之履;婦女可穿平時的衣服,不蒙面,不化妝,不裸足。這套程序可以理解為兩重:人赤條條來,赤條條去,非以赤子之身、赤子之心不能完成聖潔之旅;造物主面前人人平等,皆為凡夫俗子,不以衣冠服飾而顯現尊卑貧富等人為差別。伊斯蘭學者還認為,朝覲本身也是審判日的預演,任何今生不修、胡作非為者必將在來世接受造物主的審判和懲罰。
進入受戒狀態則須慎言謹行:不得殺生,不得理發、剃須、剪指甲,不得砍伐花草樹木,不得心生邪念,不得爭吵斗毆,不得進行房事。盡管世界各地存在著各種種族矛盾、土地紛爭、政治分歧甚至 麥加大清真寺沖突、仇殺和戰爭,但是,朝覲之時必須消弭一切人間恩怨,不得從事任何政治活動,保持寧靜,心懷善意,嚮往和平共處,祈求自己、家人和世界平安、吉慶。
朝覲的第二道程序是舉行瞻禮。進入麥加城後,稍息片刻即去禁寺,觀瞻天房並盛贊真主,逢人少的時候,可以上前親吻黑石。其意義在於表示自己應召而來,謙恭而殷勤地侍奉真主。
朝覲的第三道程序是環游天房。進入禁寺中央廣場,按逆時針方向,圍繞天房行走7圈,前3圈快步走,後4圈保持正常速度。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同一方向、同一節奏、同一呼喚、同一動作、同一目標,幾十萬朝覲者構成一個巨大的漩渦,合成一曲雄宏的旋律,表達他們對信仰的忠誠,並體現他們團結、有序、守紀的精神風貌。
結束天房環游時,朝覲者在當年易卜拉欣立足處按照穆罕默德師表的規儀進行兩拜,以紀念這位天房的修建者。接著,朝覲者必須在相距一里路程的兩座小山薩法和麥爾卧之間奔走,以紀念當年易卜拉欣之妻哈吉爾為尋水救子而往返奔波的事跡,並品嘗著名的「贊穆贊穆」聖泉之水。
朝覲的第四程序是站駐阿拉法特山。伊斯蘭歷12月9日被稱為「阿拉法特日」,也是朝覲活動至為關鍵的一天。屆時,朝覲者先於頭日離開麥加到7公里外的米納山谷過夜,然後到位於麥加東南25公里處的阿拉法特山停留一天,紀念人類友好團聚,紀念穆罕默德發表臨終演說,同時懺悔過失、罪孽,並祈求得到寬恕。
朝覲的第五道程序是射石。伊斯蘭歷12月10日是宰牲節,朝覲者必須在黎明前返回米納山谷,在一個叫做阿格白的地點用碎石擊打3處象徵魔鬼所在位置的地方,表達人類不受魔鬼和邪惡誘惑,堅守既定信仰的決心。
朝覲的第六道程序是宰牲。朝覲者打鬼歸來便屠宰牛羊獻祭,進入宰牲節。這一天,全世界的穆斯林家家宰牲,部分留下自己食用,其餘分散給街坊四鄰和窮困之人。這項儀式既是對先祖捨身取義精神的紀念,也體現了有福同享、患難與共的仁愛之心。至此,朝覲者基本結束受戒狀態,並於次日再巡遊天房7圈,結束全部的朝覲功課。
在離開麥加前,朝覲者往往還要再巡遊天房,被稱為辭朝。有條件親吻天房門檻、撫摸天房幔帳的朝覲者都面對天房,倒退離開禁寺,以示無限崇敬和依依惜別之意。[
⑶ 中國的穆斯林到麥加去朝拜怎麼去的呢
關於辦理自費朝覲的若干規定
1990年3月14日,海關總署
第一、認真做好審批工作
申請自費朝覲的人,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朝覲工作聯合辦公室或由政府宗教和公安部門會同審批。審批事項包括:(1)政審;(2)經濟條件——本人應有足夠費用;(3)年齡,最大不超過六十五歲;(4)體格檢查,需提交縣以上醫院的健康證明;(5)婦女應有符合教義規定的同行者。凡不符合上述要求,包括按現行政策不宜出國的,經查明利用朝覲出國經商或留學的,年老體弱或有嚴重疾病、行動不便和生活不能自理的、孕婦以及一九七九年以來已經朝覲過的人,一律不得批准。各地主管部門務必認真配合,嚴格把關。凡利用審批許可權搞不正之風的,除查處經辦人外,還要追究所在單位領導者的責任。
第二、加強組織工作
組織自費朝覲是一項十分復雜的涉外工作,加強組織領導是保證把這項工作做好的關鍵。從一九九0年起,新疆、甘肅、寧夏、青海、雲南仍按以往辦法每四十人組成一個團,各團必須安排正副領隊,其人選由各地審定。其他各省、區的組團工作到北京集中後由中國伊協協助辦理。朝覲人員必須佩帶標有漢文和維文(或阿文)的標志牌,註明本人姓名、國籍和所在團名。新疆的標志牌由當地主管部門統一製作,其它地方由中國伊協負責製作。
請各地繼續做好信教群眾的工作,不得為朝覲人員搞大規模的迎送活動。
第三、出國前的集中地點和行經路線
新疆自費朝覲人員在烏魯木齊市集中,分批乘中國國際航空公司的包機由烏市直飛沙特吉達。甘肅、寧夏、青海、雲南及其它地方的自費朝覲人員一律先到北京集中,再分批乘中國國際航空公司的包機直飛吉達。具體出發時間和每批人數,由中國伊協會同中國國際航空公司與沙特航空公司商妥後,分別做出安排。
從一九九0年起,自費朝覲人員一律不再經過土耳其、巴基斯坦。
第四、關於外匯兌換數額
由烏魯木齊、北京出發的自費朝覲人員,除分別由原地中國銀行開給用人民幣購買烏魯木齊——吉達、北京——吉達往返國際機票的證明外,每人用人民幣兌換柒佰伍拾美元。以上所需外匯數額,從國家外匯管理局下達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私人用匯計劃中批匯。但有關各地外匯管理分局審批外匯額度不得超過下達的計劃數。各省的自費朝覲人員一律在當地中國銀行憑當地外匯管理分局批匯證明兌付外匯。
第五、關於向自費朝覲人員收費和自帶外匯數額問題
除往返國際機票外,自費朝覲人員應交的其它費用:(1)在麥加、麥地那的住宿費、去米那和阿爾法特的食宿費,按實際需要計算共貳佰貳拾美元,均由各人所在團的負責人收齊後,一次交給朝覲工作團,多退少補。(2)入沙簽證費和朝覲稅、往返於吉達——麥加——麥地那的交通費、去米那和阿爾法特的交通費、宰牲費共叄佰貳拾美元,均由各團負責收取、保管、支付,多退少補。上述費用一律於行前交齊,不交齊者不得成行。
在沙特期間的其他伙食費用為貳佰壹拾美元,自帶。
第六、關於護照及其保管和在京辦理簽證問題
經地方批准發給自費朝覲人員的護照,由經辦單位派專人來京,在規定的期限內(今年為四月三十日前)送交中國伊協通過沙特駐京機構辦理入沙簽證,過期不辦。
朝覲人員的護照和國際機票,統由在團內指定的專人保管,直到朝覲完畢返回國內為止。負責保管的人務必加強責任心,嚴防丟失。
各朝覲人員回國後的護照仍由宗教工作部門負責保存。
第七、關於出入境時隨帶物品問題
自費朝覲人員出境時攜帶的行李物品,除國家禁止和限制出境物品外,在自用合理數量范圍內的,准予帶出,不得攜帶貨物在外出售;入境時,只免稅放行自用並且數量合理的衣料、衣著和價值在人民幣五十元以下的其它生活用品。
入境所帶物品不得超過我民航規定標准。超重部分就地處理,或按民航規定交納超重費。隨帶物品應注意包裝,不得過於零散。出入境時,朝覲人員應主動接受海關和邊防人員的檢查,辦理應辦的手續,維護海關和邊防機構正常的工作秩序。凡不服從檢查,藉此滋事或搞違法活動的,應依法處理,不得成行。
第八、關於出國前的組織學習問題
出國前需在集中地組織朝覲人員學習。結合當前形勢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教育;學習一般宗教知識和朝覲須知;沙特簡況和涉外常識、外事紀律等。要求他們服從領導、遵守紀律、講文明、懂禮貌、注意衛生、衣著整潔,在國外表現出新中國穆斯林應有的精神面貌。為此,中國伊協將提前舉辦朝覲業務培訓班,由有關省區派部分帶隊幹部參加,具體時間由該會安排。
第九、關於派遣朝覲工作團問題
朝覲工作團組成人員分別由各有關地方政府宗教部門和中國伊協選配,經中國伊協報國務院宗教局審定。其條件是:懂政策,並有一定宗教知識,有外事工作經驗,組織領導能力較強的中青年業務幹部,應能講阿拉伯語或英語。工作團成員在國外工作期間所需外匯,包括食宿、交通、工雜等費用,由中國伊協選派的,由該會負擔;屬於地方選派的,由當地派出單位報省(區)領導審定後核撥。此類款項要統一使用,憑支付單據或其他開支證明報銷,本人不得挪用,違者要嚴肅處理。
朝覲工作團的任務是為朝覲人員服務,負責辦理入沙簽證,聯系機票,並分赴沙特的吉達、麥加和麥地那安排食宿交通及其他聯絡事項。擬派先遣組(四人,新疆和中國伊協各二人)提前去沙預作安排。朝覲團在沙期間,應爭取我駐沙商代處的指導和幫助,有關重大事項的決定或承諾,應先報國內審定。
第十、關於以探親名義去朝覲的問題
自一九八五年起,探親和自費朝覲即分開辦理。但近年來出國探親者中的大多數人實際上是借探親的名義去沙特朝覲,部分人員素質低,出現了不少問題,在國外產生了不好的影響。考慮到國家暫時經濟困難,為節省外匯和加強管理,對持探親護照實際上去朝覲的人,要從嚴掌握,在人數上加以限制。按申請先後及本人條件,分批逐年予以安排。對他們從國外寄來的「邀請書」要認真核查,防止弄虛作假。對邀請書等證明材料審查,仍按(89)國宗發字045號通知辦理。對持有效期限出國探親護照,申請再次出國探親並朝覲的人,應按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公安部下發的《關於執行中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若干問題的說明》第九項的規定辦理。對此,出入境管理部門要做好宣傳、解釋和疏導教育。對探親又去朝覲人員應兌給的外匯數額,仍按出國探親辦理。進出境攜帶行李物品按(85)署行字411號文《關於對探親朝覲和自費朝覲人員進出境行李物品驗收問題的通知》的規定辦理。對出國探親朝覲的人,各地也要把他們組織起來,進行教育,加強管理,盡可能採取統一往返的辦法,避免分散出國而發生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