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眾聚集場所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應當至少多長時間進行一次
公眾聚集場所對員工的抄消防安全培訓應當至少一年進行一次,公共人員密集場所每月應進行消防系統試驗演練不少於1次.
❷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對每位員工應當至少多久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三十六條單位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對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二)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公眾聚集場所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應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的內容還應當包括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單位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2)組織全辦人員開展消防安全培訓班擴展閱讀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條 下列范圍的單位是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本規定的要求,實行嚴格管理:
(一)商場(市場)、賓館(飯店)、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
1.建築面積在1000m2(含本數,下同)以上且經營可燃商品的商場(商店、市場);
2.客房數在50間以上的(旅館、飯店);
3.公共的體育場(館)、會堂;
4.建築面積在200m2以上的公共娛樂場所。
上述所稱公共娛樂場所是指向公眾開放的下列室內場所:
(1)影劇院、錄像廳、禮堂等演出、放映場所;
(2)舞廳、卡拉OK等歌舞娛樂場所;
(3)具有娛樂功能的夜總會、音樂茶座和餐飲場所;
(4)游藝、游樂場所;
(5)保齡球館、旱冰場、桑拿浴室等營業性健身、休閑場所。
(二)醫院、養老院和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
1.住院床位在50張以上的醫院;
2.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張以上的養老院;
3.學生住宿床位在100張以上的學校;
4.幼兒住宿床位在50張以上的托兒所、幼兒園。
(三)國家機關
1.縣級以上的黨委、人大、政府、政協;
2.監察委、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
3.中央和國務院各部委;
4.共青團中央、全國總工會、全國婦聯等的辦事機關。
(四)廣播電台、電視台和郵政、通信樞紐;
1.廣播電台、電視台;
2.城鎮的郵政和通信樞紐單位。
(五)客運車站、碼頭、民用機場
1.候車廳、侯船廳的建築面積在500m2以上的客運車站和客運碼頭;
2.民用機場。
(六)公共圖書館、展覽館、博物館、檔案館以及具有火災危險性的文物保護單位;
1.建築面積在2000m2以上的公共圖書館、展覽館;
2.公共博物館、檔案館;
3.具有火災危險性的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
(七)發電廠(站)和電網經營企業
(八)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生產、充裝、儲存、供應、銷售單位
1.生產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工廠;
2.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灌裝站、調壓站;
3.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專用倉庫(堆場、儲罐場所);
4.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專業運輸單位;
5.營業性汽車加油站、加氣站,液化石油氣供應站(換瓶站);
6.經營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化工商店(其界定標准,以及其他需要界定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性質的單位及其標准,由省級消防機構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九)服裝、製鞋等勞動密集型生產、加工企業
生產車間員工在100人以上的服裝、鞋帽、玩具等勞動密集型企業。
(十)重要的科研單位
界定標准由省級消防機構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十一)高層公共建築、地下鐵道、地下觀光隧道,糧、棉、木材、百貨等物資倉庫和堆場,重點工程的施工現場
1.高層公共建築的辦公樓(寫字樓)、公寓樓等;
2.城市地下鐵道、地下觀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築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
3.國家儲備糧庫、總儲備量在10000t以上的其他糧庫;
4.總儲量在500t以上的棉庫;
5.總儲量在10000m3以上的木材堆場;
6.總儲存價值在1000萬元以上的可燃物品倉庫、堆場;
7.國家和省級等重點工程的施工現場。
(十二)其他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單位
界定標准由省級消防機構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十四條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及其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報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第十五條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設置或者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並確定專職或者兼職的消防管理人員;其他單位應當確定專職或者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可以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其他
消防重點單位,從政府部門角度,會要求你加強消防管理的計劃、硬體配置、人員配置、演習頻率&質量,以上要求均基於多次的監督性檢查,並把你單位的相關易燃品和消防設施、公司簡介等根據實際備案。從公司角度,列為重點的區域,要加強重點管理和控制,比如,動火級別的提高(二級變一級)、防雷接地和消防滅火設置的配備數量的增加、人員培訓等。
消防重點單位的宗旨是「從嚴不從寬」,重點監控,確保區域重點防火安全。
❸ 公眾聚集場所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應當至少多長時間進行一次
公眾聚集場所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應當至少每半年一次。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版安部第61號令第三十六條權規定:公眾聚集場所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應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的內容還應當包括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培訓包括:
一、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二、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3)組織全辦人員開展消防安全培訓班擴展閱讀:
其他消防培訓:
一、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活動期間,應當通過張貼圖畫、廣播、閉路電視等向公眾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
二、學校、幼兒園應當通過寓教於樂等多種形式對學生和幼兒進行消防安全常識教育。
三、單位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四、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其他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實際,參照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
❹ 如何進行消防安全的教育培訓
員工消防安全培訓包含火災基本知識、滅火的基本原理及方法、火警電話及報警專方法、火場逃生與自屬救、消防設施與設備、初起火災的特點及撲救方法和消防安全標志等方面。
需要針對實際工作和生活中所遇到的一些消防安全問題進行分析講解,針對操作不當的地方,適時給予講解、糾正。以增強參訓人員處理和控制初起火災的能力,提高他們的消防安全意識。
還應對政府職能部門的消防職責進行詳細說明,強調法律賦予公務人員的消防工作職責和任務,結合行業部門落實行業主管機構消防安全職責,落實各級政府領導責任,行業監管責任,社會單位主體責任的基本要求。
❺ 如何做好加強企業職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近年來我國消防事業得到快速發展,但其滯後於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局面仍未改變,特別是企業職工的消防法制觀念和消防安全意識淡薄,消防知識匱乏,是構成火災隱患與誘發火災事故的主要原因。縱觀近年來發生的重特大火災事故,多數是由於職工違反安全規定與操作規程,人為用火、用電不慎所致,且發生火災後,企業職工不會自救互救。加強對職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職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預防和減少重特大火災,特別是群死群傷事故的發生,是當前乃至今後一個時期做好企業消防安全工作的一項迫切而又重要的任務。 一、當前企業職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存在的問題 (一)企業經營者消防法制觀念淡薄,對職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存在嚴重僥幸心理,從思想上缺乏足夠認識。甚至認為職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是公安消防部門的職責,與自己毫不相關,只要大火不燒到自家,根本不管職工消防安全素質如何。還有一些企業經營者把做好消防工作簡單地認為是購買滅火器,幾個應急燈和疏散指示標志就足夠了,開展職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見不著效益,可有可無,無關大局,導致職工消防安全意識得不到加強。 (二)員工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和特種崗位持證上崗制度未能落實,經常性的宣傳教育流於形式,內容少,效果差。在我們引進的眾多「三資企業」和鼓勵發展的民營企業中,員工大部分來自於勞動力價格低廉的城鎮外來務工人員。這些人員文化水平低,大部分在初中文化程度以下,自我保護意識差。員工不進行必要的崗前消防培訓就上崗,甚至許多電、焊、烘烤、熬煉、木、庫管、油類洗件工等特種崗位工作人員仍無證上崗,既不會有效預防火災,也不懂得如何及時處置火災,自防自救能力低,一旦發生火災,連自己的生命也難保。 (三)職工消防知識跟不上科技進步發展的步伐,消防專業知識缺乏。隨著高技術、高密度、高集中等新型企業的出現,與之相配套的新消防設施、裝備需要懂技術的專業人員去管理維護,而同時新的火災隱患也以新的面目顯現出來,這就要求企業消防保衛人員及全體員工有較高的科技文化水平,必須掌握更專業的消防知識去發現和整改火險隱患。單靠會使用滅火器等最基本的消防常識,顯然達不到要求。 (四)消防安全教育與滅火技能訓練脫節,重理論,輕實踐。在消防安全教育訓練中,「課堂」教育多,理論講授多,而逃生、自救互救訓練等實踐活動少,致使一些企業職工雖然接受了理論教育,但在實際生產經營勞動中缺乏「實戰」經驗,一旦遇到火險,仍然束手無策。 針對上述問題,筆者認為做好企業職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應抓重點,有的放矢,解決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職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的組織領導。企業要保證有一個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就要經常向職工宣傳消防安全知識,調動他們做好防火滅火工作的積極性。處在生產第一線的職工,如果不懂不會防火滅火方法,不但不能做好預防工作,而且發生火災後也不能及時有效地進行撲救,往往導致小火釀成大火,不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也嚴重影響企業自身的健康發展。「預防為主,教育先行」,是對消防工作基本經驗的高度概括,也肯定了消防宣傳教育的重要意義。因此,企業職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只能加強,不能削弱,企業經營者要充分認識職工的消防安全素質在促進企業發展中的作用,將職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列入企業發展的重要議事日程,嚴格按照《消防法》和各項消防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健全消防組織,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消防安全教育和訓練計劃,堅持不懈地教育和動員廣大職工群眾,使他們充分認識到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意義。具備了較強的消防安全意識,才能自覺積極主動地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千方百計地防止火災的發生,企業的消防安全才會有真正的保障。 (二)嚴格執行員工崗前培訓和特殊工種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經常性地教育和培訓要立足實際,注重實效。對新招員工要進行必要的消防基礎知識培訓,使其掌握相應的消防知識。對特種崗位、特種行業的操作人員,必須參加消防部門統一組織的消防安全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對於高新企業的消防保衛人員,要培養或引進具有較高文化水平及相應知識的專業人才,並將其選送到消防培訓基地或消防專業學校進行培訓,使其成為本崗位懂技術、善管理的消防專職人員。企業消防宣傳教育要牢牢抓住消防安全責任人,而企業員工不僅數量多,且有較強的流動性,對他們進行全面的教育確有一定困難。首先要抓好消防安全責任人的培訓,然後通過他們來加強對第一線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 (三)宣傳教育與滅火技能訓練要相輔相成,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滅火疏散預案,定期組織實施滅火預案的演練。
❻ 怎麼做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員工消防安全培訓包含火災基本知識、滅火的基本原理及方法、火警電話及報警方專法、火場逃生與屬自救、消防設施與設備、初起火災的特點及撲救方法和消防安全標志等方面。
需要針對實際工作和生活中所遇到的一些消防安全問題進行分析講解,針對操作不當的地方,適時給予講解、糾正。以增強參訓人員處理和控制初起火災的能力,提高他們的消防安全意識。
還應對政府職能部門的消防職責進行詳細說明,強調法律賦予公務人員的消防工作職責和任務,結合行業部門落實行業主管機構消防安全職責,落實各級政府領導責任,行業監管責任,社會單位主體責任的基本要求。
❼ 員工消防安全培訓要做什麼
一、培訓內容:法律法規、管理制度學習
培訓目的及要求:學習《消防法》、熟知消防工作的方針、原則、任務 、明確單位消防工作規定。消防安全是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是社會穩定經濟發展的重要保障。單位是社會的基本單元,是消防安全管理的核心主體。
二、培訓內容:消防工作的性質
消防工作實踐證明,建立多種形式消防力量,是由我國國情決定的,是發展和保障民生的重要基礎,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義務消防隊由企業單位行政、保衛、安全組織領導。義務消防隊是單位治安消防工作、預防火災、自防自救的重要力量。
三、培訓內容:消防基本知識
燃燒是可燃物與氧化劑作用發生的放熱反應,通常伴有火焰、發光和發煙的現象。
燃燒的三要素:即燃燒必須同時具備的三個條件:可燃物 ;助然物 ;著火源。
常見的著火源: 明火 ;電火花 ;撞擊或摩擦產生的火花;高熱物質和高溫表面 ;雷擊 ;自燃。
燃燒產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五氧化磷、二氧化硫、氯化氫等有害氣體和粉塵。
四、培訓內容: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
滅火器是一種常用的消防器材,具有輕便靈活滅火速度快等特點,主要撲救各類物質的初起火災。由於初起火災范圍小、火勢弱是火災撲救的最有利時機,所以正確使用滅火器撲救及時可將火災消滅在萌芽狀態,避免造成巨大的財產損失和可能的人員傷亡。
五、培訓內容:火警處置程序
消防值班室接到報警信號後,指派消防巡查人員攜帶對講機、插孔電話機到現場確認火情;根據火場反饋的情況,應用對講機或手動控制按鈕向中控室反饋火警信息,並調配消防器材、組織人員立即到現場及時撲救;
同時中控室值班人員接警後立即啟動消防系統設備,啟用消防廣播組織疏散;啟動部門消防應急預案,撥打119報警;火警處理完畢後,做好火警信息記錄,恢復消防設備的備警運行狀態,以預防下一次火災出現;如果發現火警誤報,查以報警原因,採取相應措施並做好記錄。
六、培訓內容:火災撲救方法
隔離法:就是將火源處或其周圍的可燃物隔離或移走,燃燒就會因失去可燃物而停止。
窒息法:就是阻止空氣進燃燒區或用不燃氣體沖淡空氣,使燃燒物得不到足夠的氧氣而熄滅。
冷卻法:就是將滅火劑直接噴灑在燃燒物上,以降低燃燒物的溫度於其燃點之下使燃燒停止;或將滅火劑噴灑在火源附近可燃物上以避免蔓延。
抑製法:就是使滅火劑叄與到燃燒反應歷程中去,使燃燒過程中產生的游離基消失,使燃燒停止。
七、培訓內容:撲救火災的處置程序和措施
初起火警處置程序:一旦發現起火應冷靜,在查看火情的同時及時報警;根據了解的情況和起火原因,採取切斷電源、疏散人員等措施;人員密集場所先呼救、疏散人員;利用現場消防器材積極及時撲救。
撲救火災採取的措施:堵截火勢防止蔓延;快攻施救控制火勢;通氣排煙減少損失;隔離分隔將火撲滅。
八、培訓內容:緊急疏散與逃生
值班人員接警後立即啟動消防廣播組織疏散, 正確通報,組織人員疏導,防止人群混亂;按照火災應急預案中制定的疏散方案組織疏散,注意自我保護,通過煙霧區應採取低頭彎腰姿勢;嚴格服從組織指揮,控制人員情緒,阻止人員返回火場,做好眼睛和呼吸道的防護;
九、培訓內容:滅火技能培訓
現場操作使用各種消防器材,掌握撲救火災的原則要領,熟知撲火災的程序和應採取的措施;熟知本辦公場所、本單位各類消防設施、器材包括滅火器、室內消火栓、水帶的放置位置;根據辦公場所的特點,防火重點區域模擬災情,熟知火災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組織應急疏散演練,熟悉本單位疏散與逃生路線。
❽ 如何進行消防安全的教育培訓
一是製作培訓計劃,緊扣主題,結合企業實際,貫穿消防安全知識,進行培訓教育。
二是請相關專業人員親臨現場給以指導。
三是多收集資料,作為參考。
四是最好組織一次滅火演練。
第一章 消防法有關規定
1、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民人身、公共財產和公民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共安全,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指定本法。
2、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專門機關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3、任何單位、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任何單位、成年公民都有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4、對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者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以予獎勵。
5、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本單位和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3)針對本單位的特點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4)組織防火教育,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並定期組織檢驗、檢修,確保消防設施而後器材完全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6、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還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建立防火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2)實行每日防火巡查,並建立巡查記錄;
(3)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4)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7、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消火栓,不得佔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8、任何人發現火災時,都應當立即報警。任何單位、個人都應當無償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
9、公共場所發生火災時,該公共場所的現場工作人員有組織引導群眾疏散的義務。
10、發生火災的單位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撲救火災。
11、公共場所發生火災時,該公共場所的現場工作人員不履行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義務,造成人身傷亡,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12、違反本法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章 火災常識
1、火災:火災就是在時間或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
2、火災事故的嚴重性,在於它不發生則已,一旦發生,極可能演變成不同於一般災害的惡性火災。
3、火災特點:
(1)燃燒猛烈,蔓延快。在廠房和坑道,火災極易沿著電氣線路和通風管道蔓延,我礦由於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較多,這些物資一旦被引燃,火勢異常猛烈,短時間內就可以形成大面積火災。
(2)火災傷亡大。廠房內由於結構復雜,疏散通道狹長曲折,安全出口少,不利於疏散。燃燒會產生大量高溫有毒的煙氣,極易人的中毒窒息,造成巨大傷亡。
(3)經濟損失大。庫房、廠房內由於有大量物資設備,一旦發生火災會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
(4)撲救困難。高層建築由於樓房高、結構和使用性質上的復雜性,可燃物多而集中,導致燃燒快而兇猛,最健全有效的組織和現代化的裝備,也無法保證有效和成功的撲滅高層建築的火災。
4、燃燒的發生必須具備三個條件,即:可燃物、助燃物和著火源。
5、火災的分類:
火災分為A、B、C、D四類。A類是固體物質火災,如木材、棉花、麻、紙張火災等。B類是液體火災和可熔化的固體物質火災,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瀝青、石蠟火災等。C類是氣體火災,如煤氣、天然氣、甲烷、乙烷、丙烷、氫氣火災等。D類是金屬火災,如鉀、鈉、鎂、鈦、鋯、鋰、鋁等火災。
6、火災的發展規律:
人們在實踐中證明,多數火災是從小到大,由弱到強,逐步成為大火的。火災的形成過程一般分為初起、成長、猛烈、衰變四個階段,前三個階段是造成火災危害的關鍵。
(1)火災初起階段。一般固體可燃物質發生燃燒,火源面積不大,火焰不高,煙和氣體的流速不快,輻射熱不強,火勢向周圍發展的速度比較緩慢。這段時間的長短,隨建築物結構及空間大小的不同而不同。在這種情況下,只需少量的人力和簡單的滅火工具就可以將火撲滅。
(2)火災成長階段。如果初起階段的火未被發現或撲滅,隨著燃燒時間的延長,燃燒強度增大,溫度逐漸上升,燃燒區內逐步被煙氣所充滿,周圍的可燃物迅速被加熱,此時氣體對流增強,燃燒速度加快,燃燒面積迅速擴大,會在一瞬間形成一團大的火焰。在這種情況下,必須有一定數量的人力和消防器材裝備,才能及時有效地撲滅火災。
(3)火災猛烈階段。隨著燃燒時間的延長,燃燒速度不斷加快,燃燒面積迅速擴大,燃燒溫度急劇上升,持續溫度達600度至800度,輻射熱最強,氣體對流達到最高速度,燃燒物質的放熱量和燃燒產物達到最高數值,此時建築材料和結構受到破壞,發生變形或倒塌。這段時間的長短和溫度高低,取決於建築物的耐火等級。在這種情況下,需要組織較多的滅火力量和花費較長的時間,才能控制火勢,撲滅大火。
(4)火災衰退階段。猛烈燃燒過後,火勢衰退,室內溫度下降,煙霧消散,火災漸漸平息。
7、制止火災發生的基本措施包括:
(1)控制可燃物,以難或不燃的材料代替易燃或可燃的。
(2)隔絕空氣,使用易燃物質的生產應密閉的設備中進行。
(3)消除著火源。
(4)阻止火勢蔓延,在建築物之間築防火牆,設防火間距,防止火災擴大。
8、發生火災的原因,一般可分為三類:
(1)失火、缺乏防火安全常識、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而引起的火災事故;
(2)由於電氣設備使用不當;
(3)雷擊、自燃等原因引起的火災。
9、滅火方法:一切滅火措施,都是為了破壞已經產生的燃燒條件或使燃燒反應消失,根據物質燃燒原理和同火災作斗爭的實踐經驗,現行滅火基本方法有四種:
(1)冷卻法:降低燃燒物的溫度,使溫度低於燃點,促使燃燒過程停止。例如使用水滅火。
(2)窒息法:減少燃燒區域的氧氣量或採用不燃燒物質沖淡空氣,使火焰熄滅。例如用砂土埋沒燃燒物,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撲救火災。
(3)隔離法:把燃燒物與未燃燒物隔離。例如將起火點附近的可燃、易燃或助燃物搬走。
(4)抑製法:讓滅火劑參與到燃燒反應過程中去,中斷燃燒的連鎖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