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音樂培訓學校聘請老師簽訂的合同屬於什麼合同
音樂培訓學校屬於私有企業
屬於勞動合同
❷ 兼職鋼琴教師的勞動合同
在正常的工作期間簽訂兼職類的勞動合同,需要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否則用專人單位屬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