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質量管理考核的記錄 產品質量培訓記錄怎麼寫
把鋼鐵企業申請生產許可證的考核表拿來,按工作順序寫流程.
培訓記錄就是參加人員簽到、教案、考試內容和考核評定內容等,
② 培訓人員考核記錄自我鑒定怎麼寫
培訓結業鑒定自我鑒定 1、培訓情況概述、培訓目標的完成情況和培訓成績 2、學習態度、學習紀律 3、不足和改進措施
③ 怎麼記錄並統計員工培訓計劃和培訓記錄
一般情況下員工培訓會是用在線培訓系統平台,在平台上可以系統科學的制定並統計培訓計劃和記錄。一般在線培訓系統包含以下功能:
1)知識管理:企慧通網路培訓系統建立在企業內部職工在學習的過程中,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分享個人經驗。積累課程課件等等資料,歸整到這一模塊下
2)考試管理:企業通過該模塊單題導入、批量導入課程相關考核試題,組成試卷發放給職員考試,可發放課程考核、季度考核等評估考試場次。
3)培訓管理:培訓分為線上培訓與線下培訓,這一模板為線上培訓提供培訓需求收納、制定培訓計劃,開展培訓課程等
4)線下培訓:當線上培訓方案臨近實施結束期,可制定線下當地培訓,將線上培訓評估出來各個不同層面或技能不足的職工進行線下培訓。
5)實時課堂:此模板開展在線1對1或1對多線上面對面教學,可溝通可互視的課堂
6)調查問卷:可在培訓前向職員們發放調查問卷,調查培訓前職工情況,或是在培訓期間收取培訓使用反饋等等。
7)考核測評:該模板對考試進行測評,與調查問卷有異曲同工之妙
8)積分管理:系統平台可制定積分制度,用積分可直面查看職工們的平台使用情況及使用積極性,增加數據可視性。
9)統計分析:查看前面使用的模塊數據信息,在這個模塊歸整成統計圖表形式
10)系統管理:在此模塊可調整平台banner圖、公告通知、考試須知、每日一題等等。調整公司組織架構,人員組成及職員用戶與用戶許可權等等。
④ 機動車檢驗人員應當具備那些基本條件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管理規定》
資格許可
第六條 安檢機構的設置,應當遵循統籌規劃、合理布局、方便檢測的原則。
第七條 國家對安檢機構實行資格管理和計量認證管理。
安檢機構應當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取得計量認證、檢驗資格許可後,方可在批準的檢驗范圍內承擔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實施本行政區域內安檢機構檢驗資格許可申請的受理、審查、決定和發證。
第八條 安檢機構的計量認證管理依照計量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九條 安檢機構計量認證、檢驗資格許可的申請及其受理、現場審查、發證應當一並辦理。
第十條 申請取得安檢機構檢驗資格許可,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具有法人資格;
(二)具有滿足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工作需要的,並經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考核合格的從事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工作的技術人員;
(三)有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有齊全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准等技術規範文件資料;
(四)具有申請檢測車輛類型和項目所需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的設備及其校準設備;
(五)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設備應當通過合法有效的型式認定,在用計量器具應當依法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授權的計量技術機構計量檢定合格或校準,並在檢定或校準有效期內;
(六)具有滿足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的設施、工作場所和工作環境;
(七)其他應當具備的條件。
第十一條 申請安檢機構檢驗資格許可,應當向所在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一)申請書;
(二)法人證明及復印件;
(三)檢驗人員考核合格證書及復印件;
(四)計量器具檢定或校準證書及復印件;
(五)檢測線配置明細以及檢測、校準設備清單;
(六)地理位置、場地及廠房平面圖,相應的所有權或合法使用權證明及復印件;
(七)其他有關合法證明材料。
行為規范
第十七條 安檢機構應當遵循獨立、客觀、公正、誠信的原則開展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活動。
第十八條 安檢機構應當保持信息系統通暢,及時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供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信息。
第十九條 安檢機構應當保證在用設備正常完好,在用計量器具依法進行計量檢定或校準,並按照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要求定期參加檢驗能力比對試驗。
第二十條 安檢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檔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檢驗結果和有關技術資料進行保存,有保密要求的,應當遵守保密規定。
第二十一條 安檢機構應當加強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人員培訓和內部管理,不斷提高檢驗服務水平。
第二十二條 安檢機構應當接受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監督檢查和管理,每年1月底之前向所在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交上年度工作報告。
第二十五條 安檢機構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塗改、倒賣、出租、出借檢驗資格許可證書;
(二)超出批準的檢驗范圍開展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三)不按照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准進行檢驗;
(四)未經檢驗即出具檢驗報告等出具虛假檢驗結果的行為;
(五)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維修、保養;
(六)使用未經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從事檢驗工作;
(七)無正當理由推諉或拒絕處理用戶的投訴或異議;
(八)其他違法行為。
⑤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記錄的依據
根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
第三十八條規定,機動車駕駛員版培訓機構應當建立學員檔案權。學員檔案主要包括:《學員登記表》、《教學日誌》、《培訓記錄》、《結業證書》復印件等。
第二十四條 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應當按照統一的教學大綱規范施教,並如實填寫《教學日誌》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記錄》(簡稱《培訓記錄》)。
⑥ 什麼是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記錄
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記錄 ,應該是你在駕校報名的時候他們會叫你簽很多名字的一個本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