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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教師培訓經費預算要求

發布時間:2021-01-31 13:37:19

1. 中小學教師培訓要以實施好什麼為主要內容

教育部關於深化中小學教師培訓模式改革
全面提升培訓質量的指導意見
教師[2013]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根據教育規劃綱要提出的對教師實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員培訓要求,近年來中央和地方不斷加大培訓力度,教師培訓工作取得明顯進展,但也存在著針對性不強、內容泛化、方式單一、質量監控薄弱等突出問題。為主動適應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現實需求,著力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現就深化中小學教師培訓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訓質量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增強培訓針對性,確保按需施訓。中小學教師培訓要以實施好基礎教育新課程為主要內容,以滿足教師專業發展個性化需求為工作目標,引領教師專業成長。各地要將上述要求貫穿於培訓規劃、項目設計、組織實施、質量監控全過程。根據新任教師崗前培訓、在職教師提高培訓和骨幹教師高級研修等教師發展不同階段的實際需求,開展針對性培訓。實行教師培訓需求調研分析制度,建立與中小學校共同確定培訓項目的新機制。
二、改進培訓內容,貼近一線教師教育教學實際。各地要將提高教師教育教學技能作為培訓的主要內容,以典型教學案例為載體,創設真實課堂教學環境,緊密結合學校教育教學一線實際,開展主題鮮明的技能培訓。實踐性課程應不少於教師培訓課程的50%。要將中小學教師專業標准、師德教育和信息技術作為通識課程,列入培訓必修模塊。遵循立德樹人的根本要求,增強教師教書育人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國家制訂教師培訓課程標准,建立資源共享平台,促進資源共建共享。各地要加強優質課程資源建設,重點建設典型案例和網路課程資源,積極開發微課程。
三、轉變培訓方式,提升教師參訓實效。各地要針對教師學習特點,強化基於教學現場、走進真實課堂的培訓環節。通過現場診斷和案例教學解決實際問題,採取跟崗培訓和情境體驗改進教學行為,利用行動研究和反思實踐提升教育經驗,確保培訓實效。改革傳統講授方式,強化學員互動參與,增強培訓吸引力、感染力。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大力推動置換脫產研修,將院校集中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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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優質中小學「影子教師」實踐和師范生(城鎮教師)頂崗實習支教相結合,為農村學校培養骨幹教師。要採取多種培訓方式,加大體育、音樂、美術等師資緊缺學科專兼職教師和民族地區雙語教師的培訓力度。
四、強化培訓自主性,激發教師參訓動力。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探索建立教師自主選學機制,建設「菜單式、自主性、開放式」的選學服務平台,為教師創造自主選擇培訓內容、時間、途徑和機構的機會,滿足教師個性化需求。建立培訓學分認證制度,學時學分合理轉化。建立教師培訓學分銀行,實現教師非學歷培訓與學歷教育學分互認。將培訓學分作為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教師考核和職務(職稱)聘任的必備條件,激發教師參訓積極性。
五、營造網路學習環境,推動教師終身學習。各地要積極推進教師網路研修社區建設,推動教師網上和網下研修結合、虛擬學習和教學實踐結合的混合學習;開展區域間教師網上協同研修,促進教師同行交流;培養網路研修骨幹隊伍,打造教師學習共同體,實現教師培訓常態化。要推動網路研修與校本研修整合,推進高等學校、培訓機構與中小學結對幫扶,引進優質培訓資源,建立校本研修良性運行機制。豐富研修主題,通過集體備課、觀課磨課、課題研究等方式,促進教研與培訓有機結合,切實發揮校本研修的基礎作用。鼓勵各地建設教師培訓創新實驗區,推動培訓模式綜合改革。
六、加強培訓者隊伍建設,增強為教師提供優質培訓的能力。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統籌建設培訓專家庫,並實行動態調整,建立一支專兼職結合的優秀培訓者隊伍。要注重遴選一線優秀教師作為兼職培訓者,將其承擔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認定的培訓任務計入教學工作量,並建立工作績效考核機制。高等學校兼職培訓者要積極把握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內容和中小學一線教師培訓需求。專職培訓者要切實深入中小學校開展研究與實踐,原則上每年不少於2個月。國家建立培訓專家庫信息管理平台,實現各地培訓者的信息共享和培訓成效評估。培訓者團隊主要從培訓專家庫中遴選,一線優秀教師所佔比例不少於50%。各地要為專兼職培訓者的發展創造良好條件,國培計劃和省培計劃加大專兼職培訓者培訓力度,專職培訓者每年研修不少於100學時。
七、建設培訓公共服務平台,為教師提供多樣化服務。培訓機構要將為教師提供多樣化優質服務作為培訓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建立靈活、開放、專業的培訓公共服務平台。師范院校要大力推進內部教師教育資源整合,建立與

中小學合作機制,促進培養、培訓、研究、服務一體化,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各地要依託現有資源,加快推進縣級教師培訓機構與教研、科研和電教等部門的整合,建設縣級教師發展中心,發揮其在全員培訓的規劃設計、組織實施和服務指導等方面的功能。
八、規范培訓管理,為教師獲得高質量培訓提供有力保障。國家建設全國教師培訓管理信息系統,加強對國家級培訓和各地培訓的動態監測。各地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平台,登記教師參訓學時學分,加強學員選派管理,建立培訓項目招投標機制,對培訓經費使用等進行全程監控,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教師培訓食宿安排要厲行節約,不得安排與培訓無關的參觀考察活動。培訓機構要建立學員培訓檔案制度,及時將學員培訓情況反饋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
國家制訂培訓質量標准,定期開展培訓質量評估,發布年度監測報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要採取專家評估、網路匿名評估和第三方評估等方式,監測培訓質量,公布評估結果,並作為培訓資質認定、項目承辦、經費獎補的重要依據。培訓機構要做好培訓績效評價,跟蹤教師參訓後實踐應用效果,不斷改進培訓工作。
國家將教師培訓作為對各地教育督導的重要內容。省級教育督導部門要加強對市縣教師培訓的專項督導,定期公布檢查結果。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將教師培訓列入中小學辦學水平評估和校長考評的指標體系。各地要將落實培訓經費作為教育督導的重要內容,確保培訓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中小學按照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5%安排培訓經費,保障經費投入。

2. 培訓預算包括哪些費用

你好
具體點

3. 自治區中小學教師培訓管理辦法

自治區中小學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管理辦法(試行)
為規范自治區中小學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管理,發揮其在深化學校教育教學改革中的引領示範作用,探索並建立優秀教師的培養機制,建設一支適應教育現代化建設需要的高素質教師隊伍,提高基礎教育教學質量,特製定本辦法。
第一章 性質與宗旨
第一條 自治區中小學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是在教育行政部門指導下,由同一學科領域骨幹教師共同組成的,集教學、科研、培訓等職能於一體的教師合作共同體,既是一個開放性的研修組織,也是一種研訓一體的培訓模式。自治區中小學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分為自治區、地(州、市)、縣(市、區)三級,三年為一個周期。
第二條 自治區中小學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以先進的教育思想為引領,以學科為紐帶,由主持人領銜,旨在搭建促進中青年教師專業成長以及主持人自我提升的發展平台,打造一支有成就、有影響的高層次教師發展團隊。
第二章 組成與程序
第三條 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由工作室主持人和入室成員組成。各級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設主持人1名,成員5~10人,本校成員不得超過總人數的1/3。
第四條 主持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堅決反對民族分裂主義和非法宗教活動,思想作風端正。
(二)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師德,教學水平高,科研能力強。
(三)在當地學科教學中具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有較豐富的指導青年教師成長的經歷和經驗。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能夠承擔工作室的職責任務。
(四)熟悉現代教育技術,能夠在網路平台開展教學研究指導工作。
(五)身體狀況能勝任工作需要,原則上仍在學校擔任教學工作的特級教師、高級教師。
第五條 入室成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堅決反對民族分裂主義和非法宗教活動,思想作風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素養,愛崗敬業,尊重學生,為人師表,盡職盡責。
(三)在所屬地區本學科領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實際教學時間超過5年、具備中小學二級及以上教師職稱的中青年教師。
(四)具有較強的教學和科研工作能力,能夠承擔相應的職責任務,具有較強的團隊合作精神。
(五)掌握現代教育技術,能夠進行網路交流。
第六條 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應按以下程序認定:
(一)確定主持人。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組織遴選,採取個人自薦、逐級審核、專題答辯、公開競爭等方式產生。確定為上一級「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的主持人不兼任下一級工作室的工作。
(二)上報評審。各級「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主持人將本工作室工作方案、成員組成情況、預期工作效果等相關資料上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組成專家評審委員會,嚴格按照評審條件和評選辦法進行評審、確定,經公示後予以公布。
(三)簽訂協議。各級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主持人與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書,在完成研究項目、培養中青年教師、質量評估、保障措施等方面規定雙方權利和義務。工作室主持人與工作室成員簽訂協議書,在完成工作室項目研究和成員專業成長等方面制訂周期發展目標,規定雙方職責、任務及評價辦法。
(四)掛牌運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選擇適當形式命名各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並以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學校為基地掛牌,工作室依據有關規定和協議開展工作。
第三章 任務與職責
第七條 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應當履行以下工作任務及職責:
(一)培養優秀教師。工作室主持人為工作室其他成員的導師,負責制訂工作室工作方案和成員培養方案(包括培訓目標、培訓內容、培訓形式、研究專題、培訓考核等),指導和幫助工作室成員在工作周期內達到培養目標。
(二)組織課堂教學實踐活動。工作室有目的、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課堂診斷、問題研究、考試研究、專題講座、讀書交流、觀摩考察等形式的教學研究活動。工作周期內,主持人及成員每學年每人要開設不少於2節的公開課、1次講座或主題發言;工作室要組織1次報告會或研討會;積極參加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教研部門組織的送教下基層及專業指導活動。
(三)開展教育教學專題研究。要針對教育教學實踐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專題研究,以課題的方式進行推進,完成課題研究及專題研究報告。在工作周期內至少要完成1個相應級別的研究課題並取得相應成果;每學年至少有2篇學科專業論文或案例、反思等在相應級別及以上刊物發表或交流,或在自治區級相關學科評選活動中獲二等獎及以上獎次。
(四)開發、整合教育教學優質資源。要根據學科特點和工作目標系統地建立教育教學資源庫;要在新疆基礎教育教師專業發展網路研修平台上建立網頁,使之成為工作動態發布、成果輻射推廣和資源生成整合的中心,通過互動交流,實現優質教育教學資源的共享。
第四章 權利與義務
第八條 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主持人享有以下權利:
(一)制定工作計劃、確定工作方式、安排工作時間、使用劃撥經費和其他經費(如自籌經費、贊助經費等)。
(二)配合做好遴選工作室入室成員。
(三)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工作計劃、工作方式、工作時間。
(四)根據考核、評價等情況,向入室成員所在單位或上級建議對學員進行獎勵。
(五)根據需要聘請專家顧問,協助工作。
第九條 工作室入室成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獲得主持人及專家顧問悉心指導。
(二)使用工作室所編印的各種學習資料。
(三)取得教育教學研究成果後,通過工作室進行推廣或推薦發表。
(四)優先參與工作室立項的教育科研課題研究。
(五)成果突出、業績顯著者,優先評優、評職、晉級。
第十條 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主持人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門匯報工作室工作開展情況,並接受考核評估。
(二)使用好工作室專項經費,接受財務審計。
(三)認真完成主持人任務,履行主持人職責。
第十一條 工作室入室成員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聽取主持人及專家顧問指導,接受主持人檢查評估,向主持人報告工作、做出書面總結。
(二)積極配合主持人完成工作任務,全心投入到工作室的各項教育教學研究和實踐活動中。
(三)認真總結自身教育教學經驗,積極承擔課題研究與撰寫學術論文,提煉科研成果等任務。
第五章 組織與管理
第十二條 自治區教育廳負責自治區中小學「百千萬」教學能手培養選拔項目的領導工作,自治區教育科學研究院具體負責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的日常管理、業務指導和考核評估工作。
第十三條 各地教育局負責當地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各地教研室具體負責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的日常管理、業務指導和考核評估工作。
第十四條 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掛牌學校協助教育行政部門對工作室進行日常管理。
第六章 考核與評估
第十五條 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以一學年為一個考核周期。在一個考核周期內,按有關評估細則,通過查閱資料、調查訪談、成果檢驗等方式考核。
第十六條 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工作室自身建設、主持人業務引領、入室成員專業發展及工作室所在學校的支持等方面。工作室每學年要制定工作計劃,進行工作總結,及時報告活動開展和工作進展情況,收集整理過程性資料並歸檔。
第十七條 工作室及主持人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三個等級。考核為「不合格」者將撤消該工作室建制;考核為「合格」以上者將自動進入下一考核周期的工作室建設;考核達到「優秀」等級者,將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十八條 工作室成員的考核由主持人負責,主要依據成員培養方案考察其是否達到培養目標。考核不合格者將責令其退出工作室,同時可按有關程序吸收符合條件、有發展潛力的新成員進入工作室。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十九條 各級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掛牌學校應為工作室設置獨立的工作場所,提供基礎設備等,為其正常開展活動提供條件;將主持人完成工作室工作計入工作量,適當減輕單位工作量。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積極督促學校支持工作室工作,並在職稱評定、評優晉升、科研立項、培訓進修等方面優先考慮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成員。
第二十條 工作室主持人可聘請全國名師、高校教師和教育科研人員擔任工作室專家顧問,為工作室提供理論支持和專業引領。自治區為其聘請專家和外出培訓學習提供條件,並建立工作室定期學習交流機制。
第二十一條 自治區設立「自治區中小學『百千萬』教學能手培養項目」專項經費。工作周期內教育廳每學年為自治區級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核撥業務活動經費2~5萬元,業務活動經費必須用於工作室的各項業務活動,包括添置書籍、辦公設備;課題研究、專題研究經費;聘請專家的授課費;與培養工作有關的觀摩考察費等。工作室經費的使用權歸主持人,由所在單位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教育廳定期對專項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督查。各地(州、市)、縣(市、區)依據本方案,結合當地實際設立本地區教學能手培養專項經費,用於「培養項目」活動的開展和本級教學能手隊伍的培訓。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經公布之日起執行,由自治區教育廳負責解釋。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
http://www.mre.cn/xxgc/ShowArticle.asp?ArticleID=22771

4. 如何加強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的管理

加強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管理的對策和措施

(一) 創新管理模式,積極探索並不斷完善「以縣為主、集中收支、分戶核算、分級管理」的「校財局管」模式和方法。

(二)增強領導對公用經費支出管理的意識

《會計法》規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這就界定了校長必須為中小學公用經費的支出管理及結果負責。學校主要領導是公用經費支出管理的第一責任人,領導對公用經費的管理意識提高是做好該項工作的關鍵。這要求校長要主動學習和掌握本單位涉及的常規財務管理知識並熟悉相應法律法規,自覺增強對公用經費支出管理的思想意識。

(三)健全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管理制度

首先,確定中小學公用經費的使用原則。中小學要按照輕重緩急、統籌兼顧的原則合理安排使用公用經費,既要保證開展日常教育教學活動所需的開支,又要適當安排保證學生全面發展所需的活動經費。其次,建立嚴格的預算管理制度,合理編制預算,嚴格執行預算,全面分析財務決算,建立公用經費使用的分析機制和績效評價機制。再次,制定學校公用經費內部管理辦法,科學確定公用經費支出結構,細化支出范圍與標准,嚴格控制管理性支出。最後,規范實物管理程序,建立健全物品采購、驗收、進出庫、保管、領用管理制度,明確責任,嚴格管理。

(四)提高中小學公用經費的會計核算水平

提高中小學公用經費的會計核算水平,關鍵要提高會計人員專業素質和信息化水平。教育主管部門要加快學校財會隊伍建設,有計劃、有組織地分期分批輪訓在崗的財會人員,規定學習內容,建立考核制度,使其樹立提高自身素質的自覺性和迫切性,樹立競爭意識,增強從業人員的事業心、責任心,工作進取心,促進其職業道德,工作水平的提高。不斷加強財經法規學習,嚴格根據財政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類科目》規定的公用經費支出范圍,對中小學公用經費進行正確的明細核算,合理區分辦公費、招等費、交通費、會議費、培訓費等經濟科目的核算內容,准確反映學校公用經費支出的狀況。

(五)加強對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憑證的審核

審核支出憑證是否合法、真實。支出憑證必須符合有關政策法規、符合本單位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發票不得超出使用期限、所列內容不得超出單位的經濟業務范圍。嚴禁使用「白條」報支費用,嚴禁使用合法票據虛列支出,套取資金。

審核支出憑證填寫是否規范完整,手續是否齊全。發票要有供貨單位財務公章、貨物名稱、單價、數量等基本要素,商品名稱使用「辦公用品、食品、維修」等模糊詞語的發票,需附蓋有銷售單位印章的清單。每筆會計業務的原始憑證,必須有相關職能部門或崗位人員的經辦、驗收、證明、審核、審批等環節,支出憑證的附件資料必須齊全。

(六)優化中小學公用經費的支出結構

嚴格規范各種支出行為,優化公用經費支出結構。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對節約潛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項目,加大管理力度,從嚴控制,提高經費使用效益。對招待費,交通費實行總額控制,招待費最高不超過年度公用經費支出預算的4%。除「招待費」科目支出外,其他科目一律不得列支招待費用。交通費和差旅費最多不得超過年度公用經費總額的5%。按照不低於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8%的比例安排教師培訓費;按照不低於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15%安排實驗儀器設備及圖書資料、專用材料等購置;按照不低於年度公用經費10%的比例安排中小學的零星維修以及在校舍防雷、校舍檢測等方面的開支並根據相關規定上報審定後組織實施。按規定在公用經費中足額安排信息技術費,用於教學資源和軟體的購置以及網路信息費用支出;嚴格控制其他支出,相關支出按財政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及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不得用於與教學教研無關的外出考察等方面的開支。

5. 如何加強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管理

加強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管理的對策和措施
(一) 創新管理模式,積極探索並不斷完善「以縣為主、集中收支、分戶核算、分級管理」的「校財局管」模式和方法。
(二)增強領導對公用經費支出管理的意識
《會計法》規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這就界定了校長必須為中小學公用經費的支出管理及結果負責。學校主要領導是公用經費支出管理的第一責任人,領導對公用經費的管理意識提高是做好該項工作的關鍵。這要求校長要主動學習和掌握本單位涉及的常規財務管理知識並熟悉相應法律法規,自覺增強對公用經費支出管理的思想意識。
(三)健全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管理制度
首先,確定中小學公用經費的使用原則。中小學要按照輕重緩急、統籌兼顧的原則合理安排使用公用經費,既要保證開展日常教育教學活動所需的開支,又要適當安排保證學生全面發展所需的活動經費。其次,建立嚴格的預算管理制度,合理編制預算,嚴格執行預算,全面分析財務決算,建立公用經費使用的分析機制和績效評價機制。再次,制定學校公用經費內部管理辦法,科學確定公用經費支出結構,細化支出范圍與標准,嚴格控制管理性支出。最後,規范實物管理程序,建立健全物品采購、驗收、進出庫、保管、領用管理制度,明確責任,嚴格管理。
(四)提高中小學公用經費的會計核算水平
提高中小學公用經費的會計核算水平,關鍵要提高會計人員專業素質和信息化水平。教育主管部門要加快學校財會隊伍建設,有計劃、有組織地分期分批輪訓在崗的財會人員,規定學習內容,建立考核制度,使其樹立提高自身素質的自覺性和迫切性,樹立競爭意識,增強從業人員的事業心、責任心,工作進取心,促進其職業道德,工作水平的提高。不斷加強財經法規學習,嚴格根據財政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類科目》規定的公用經費支出范圍,對中小學公用經費進行正確的明細核算,合理區分辦公費、招等費、交通費、會議費、培訓費等經濟科目的核算內容,准確反映學校公用經費支出的狀況。
(五)加強對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憑證的審核
審核支出憑證是否合法、真實。支出憑證必須符合有關政策法規、符合本單位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發票不得超出使用期限、所列內容不得超出單位的經濟業務范圍。嚴禁使用「白條」報支費用,嚴禁使用合法票據虛列支出,套取資金。
審核支出憑證填寫是否規范完整,手續是否齊全。發票要有供貨單位財務公章、貨物名稱、單價、數量等基本要素,商品名稱使用「辦公用品、食品、維修」等模糊詞語的發票,需附蓋有銷售單位印章的清單。每筆會計業務的原始憑證,必須有相關職能部門或崗位人員的經辦、驗收、證明、審核、審批等環節,支出憑證的附件資料必須齊全。
(六)優化中小學公用經費的支出結構
嚴格規范各種支出行為,優化公用經費支出結構。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對節約潛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項目,加大管理力度,從嚴控制,提高經費使用效益。對招待費,交通費實行總額控制,招待費最高不超過年度公用經費支出預算的4%。除「招待費」科目支出外,其他科目一律不得列支招待費用。交通費和差旅費最多不得超過年度公用經費總額的5%。按照不低於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8%的比例安排教師培訓費;按照不低於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15%安排實驗儀器設備及圖書資料、專用材料等購置;按照不低於年度公用經費10%的比例安排中小學的零星維修以及在校舍防雷、校舍檢測等方面的開支並根據相關規定上報審定後組織實施。按規定在公用經費中足額安排信息技術費,用於教學資源和軟體的購置以及網路信息費用支出;嚴格控制其他支出,相關支出按財政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及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不得用於與教學教研無關的外出考察等方面的開支。
(七)加強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的監督檢查
一是外部監督部門加強監督。教育局作為主管部門應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學校負責人及財務人員要從思想上提高廉潔自律意識。財政、教育、審計、教育督導室對中小學校公用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對未按規定使用公用經費,擠占、挪用公用經費的,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進行查處,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學校外部監督部門對學校公用經費使用情況的檢查每年至少要1至 2次,最好對公用經費的監管進行前移,採用事前、事中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進行處理,確保中小學公用經費全部用於學校日常的教育、教學。
二是學校內部組織加強監督。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管理,要實行財務公開、民主理財,增強學校財務工作透明度。學校應建立由行政、工會、教職工代表組成的財務審查小組,對學校公用經費收支情況進行審查;學校應建立年度公用經費使用的公示制度,定期公布公用經費使用情況,接受教職工的監督。
中小學公用經費在保證學校正常運轉方面發揮了重要性作用。學校和各級管理部門必須提高認識,健全制度,加強核算,強化監督,規范和加強公用經費的支出管理,切實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確保學校的正常運轉和教育教學業務的順利完成,促進教育事業的穩定健康發展。

6. 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實施「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的通知的附件1:

「國培計劃」——中小學教師示範性培訓項目實施方案(2010-2012) 中央本級財政劃撥專項經費每年5000萬元,支持教育部組織實施「國培計劃」——中小學教師示範性培訓項目(以下簡稱「示範性項目」),充分發揮其示範引領、「雪中送炭」和促進改革的作用,推動「中西部項目」的實施和各地教師培訓的開展,促進教師培訓工作在新的起點上取得新的突破。
2010-2012年,「示範性項目」採用集中培訓的方式培訓3萬名中小學學科骨幹教師和骨幹班主任教師;採用遠程培訓的方式培訓90萬人,包括60萬名義務教育學校學科教師和30萬名高中新課程學科教師;政府購買和組織開發一批優質培訓資源,為「中西部項目」和教師終身學習提供服務支撐。 (一)中小學骨幹教師培訓
遴選高水平大學、專業教師培訓機構和優質中小學,面向全國中小學骨幹教師和中小學骨幹班主任教師進行分類、分層集中培訓,全面提升骨幹教師的教育教學能力和水平,使他們在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施素質教育和教師培訓等方面發揮骨幹帶頭和輻射作用。
1.骨幹教師集中培訓
對全國18000名中小學優秀骨幹教師進行為期15天的研修培訓,採取集中研修、課題研究和跟蹤指導相結合的方式,提高教師教育教學能力和專業化水平,為各地培訓一批「種子」教師,使他們在實施素質教育、推進基礎教育改革和教師培訓中發揮骨幹帶頭作用。
2.骨幹班主任教師培訓
對3000名中小學骨幹班主任教師進行為期10天的專項集中培訓。培訓針對中小學班主任在日常工作中面臨的主要問題,以案例為主,引導學員關注班主任工作的細節,掌握班主任工作的特殊規律,提高班主任工作實效,為大規模開展班主任教師培訓輸送骨幹力量。
3.農村緊缺薄弱學科骨幹教師培訓
對全國6000名農村中小學緊缺薄弱學科骨幹教師進行為期15天的專項集中培訓,提高教師教學能力和專業水平,改善緊缺學科師資力量薄弱狀況,推動全國緊缺薄弱學科教師培訓的開展。
4.教師培訓者研修
對3000名骨幹培訓者進行為期10天的研修培訓。以「有效教師培訓」為主題,學習研討先進培訓理論,分析典型培訓案例,探索培訓規律,總結培訓經驗,形成優質資源,提高教師培訓教學和組織管理能力,提升其教師培訓專業化水平。
(二)中小學教師遠程培訓
充分發揮現代遠程教育手段的作用,遴選專業遠程教育機構,採用以遠程培訓為主的方式,對90萬名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骨幹教師和高中課改學科骨幹教師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並通過多種有效手段和途徑,使更大范圍的教師共享優質資源,幫助教師解決教育教學過程中所面臨的現實問題,提高實施新課程的能力和水平。
1.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遠程培訓
主要採取電視課程收看、IP衛星資源播放、網路在線學習和縣域內集中研討相結合的方式,對60萬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進行40學時的針對性培訓,幫助農村教師解決在實施素質教育和基礎教育課程改革過程中面臨的主要問題,提高實施新課程的能力和水平。
2.高中課程改革教師遠程培訓
主要採用計算機網路遠程手段,對30萬名高中教師進行50學時專題培訓,購買和開發一批新課程教師培訓優質資源,供各地免費共享,提高教師實施新課程的能力和水平。 (一)加強組織領導。教育部會同財政部負責計劃的總體設計,統籌管理、協調指導、立項評審、評估檢查和績效考核。「國培計劃」項目辦公室負責項目的日常管理和支持服務工作。「國培計劃」專家委員會負責研究制訂「國培計劃」相關標准,進行項目咨詢、評估和檢查工作,為教師培訓項目的順利開展提供專業支持。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國培計劃」的總體要求,負責統籌協調本地區培訓項目的學員遴選、組織管理、評估考核和信息反饋等工作。
(二)整合優質培訓資源。遴選高水平專家和一線優秀教師組建培訓專家團隊,承擔培訓項目教學工作。「示範性項目」實行首席項目專家制度,首席專家主持培訓課程設計、資源開發和培訓教學。建立「國培計劃」培訓專家庫,形成動態調整機制,優化專家隊伍結構,提高專家隊伍水平。組織開發和購買優質培訓資源,加強國家級精品課程資源建設,促進國家資源與地方資源相結合。
(三)實行項目招投標機制。「示範性項目」實行招標或邀標機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項目申報和審批程序,遴選符合條件的高等學校、具有資質的公辦和民辦教師培訓機構以及中小學承擔培訓任務,確保項目培訓質量。
(四)建立項目評估監管機制。建立專家評估、網路評估和第三方獨立評估等多種方式相結合的評估機制,對項目實施進行全程監控和質量評估,並將項目執行情況和評估結果作為調整培訓任務和項目經費的重要依據。對「國培計劃」項目執行有力、效果良好的地區和單位進行表揚;對執行不力、效果欠佳的,調整培訓計劃或取消項目承擔資格。
(五)加強項目資金管理。「示範性項目」由中央財政專項撥款支持,列入教育部部門預算。各地教育行政部門、項目承擔院校或培訓機構,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和標准,嚴格項目資金預決算制度,做到專款專用,確保項目經費使用效益。

7. 中小學公用經費開支范圍包括哪些

根據財政部 教育部關於印發《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第三條 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是指保證農村中小學正常運轉、在教學活動和後勤服務等方面開支的費用。

公用經費開支范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取暖、交通差旅、郵電、儀器設備及圖書資料等購置,房屋、建築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不得用於人員經費、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債務等方面的開支。

教師培訓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用於教師按照學校年度培訓計劃參加培訓所需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資料費和住宿費等開支。

(7)中小學教師培訓經費預算要求擴展閱讀:

教育公用經費支出的問題主要存在於義務教育階段。表現為以下四個方面:

1、經費結構不合理。辦公費、設備設施購置費及政策性支出等所佔比例過高,與教育教學直接相關的支出比例太低。在學校教育事業費中,人員經費與公用經費的比例不合理,且存在將公用經費挪用作人員經費的情形。

2、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保障水平總體偏低,盡管近年來公用經費支出規模不斷增大,但對學校而言尚處於維持運轉的水平。農村住宿制學校的運行成本和北方農村學校取暖費用尤其偏高。

3、地域差距較大。按照法律規定,地方可以制定不低於國家標準的生均公用經費標准。因此各地公用經費定額標准差距懸殊。如上海在2011年小學生均公用經費定額就達到1600元,初中達到1800元,遠高於中西部欠發達地區。

4、農村義務教育學校財權受限。實施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新機制後,財政部、教育部要求對農村中小學實行「校財局管」。財政管理權的上移造成學校公用經費管理自主權的削弱,容易打消學校辦學積極性。

8. 教師培訓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該如何理解

教師培訓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用於教師按照學校年度培訓計劃參加培訓所需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資料費和住宿費等開支

9. 公用經費支出包括哪些

公用經費支出包括如下:

1、辦公費:反映學校購買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2、印刷費:反映學校的印刷費支出。

3、手續費:反映學校支付的各類手續費支出。

4、水費:反映學校支付的水費、污水處理費等支出。

5、電費:反映單位的電費支出。

6、郵電費:反映學校開動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路通訊費等。

7、物業管理費:反映學校開支的辦公用房、職工及離退休人員宿舍等應由學校承擔的物業管理費,包括綜合治理、綠化、衛生等方面的支出。

8、交通費:反映學校車船等各類交通工具的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

9、差旅費:反映學校工作人員出差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幹部及大中專學生調造費,人員調動旅費補助等。

10、出國費:反映學校工作人員出國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等支出。

11、維修(護)費:反映學校日常開動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路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費用,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9)中小學教師培訓經費預算要求擴展閱讀

公用經費使用要求與標准

1、教師培訓費

按照學校年度日常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不包括上級部門安排的專項師訓經費);

用於教師按照學校年度培訓計劃參加培訓所需的培訓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資料費、住宿費以及大型培訓講座等費用的開支。培訓經費支出項目和標准,嚴格按《縣中小學教師培訓經費管理暫行規定》(員教發(2007)72號)執行。

2、差旅費

①學校要建立健全出差審批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出差人數、天數和差旅費用。

②差旅費開支范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

③差旅費開支標准:在縣城招待所住宿每人每天按30元以下標淮憑據報銷;在市級招待所住宿每人每天按50元以下標准憑居報銷;在省級以上招待所住宿每人每天按70元以下標准憑據報銷。出差伙食費補助標准:縣城與鄉鎮往返4元,一般地區15元,特殊地區20元。

到一般地區辦事,當天往返的可報誤餐補助10元。城區(本縣境內)公務不得發放誤餐補助。在鄉鎮內、鄉鎮間開會、辦事、培訓等不予發放補助。

出差人員乘坐火車,從當日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車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的,可購同席硬卧票。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的,經批准後方可乘坐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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