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戒毒所歸什麼機構管
中國的戒毒所分為復三類:第一類是強制制戒毒所,由公安部門主管;第二類是勞教戒毒所,由司法部門主管;第三類是戒毒醫療機構,由衛生部門主管。
戒毒所是指將吸毒人員集中進行戒除吸食、注射毒品的惡習及毒癮。對吸毒者進行戒毒治療的場所。
強制隔離戒毒人員被依法收監執行刑罰的,由監管場所給予必要的戒毒治療,強制隔離戒毒的時間連續計算;刑罰執行完畢時,強制隔離戒毒尚未期滿的,繼續執行強制隔離戒毒。
(1)關於戒毒人員的教育培訓擴展閱讀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公安機關強制隔離戒毒所的管理,保障強制隔離戒毒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國務院《戒毒條例》以及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強制隔離戒毒所是公安機關依法通過行政強制措施為戒毒人員提供科學規范的戒毒治療、心理治療、身體康復訓練和衛生、道德、法制教育,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的場所。
第三條 強制隔離戒毒所應當堅持戒毒治療與教育康復相結合的方針,遵循依法、嚴格、科學、文明管理的原則,實現管理規范化、治療醫院化、康復多樣化、幫教社會化、建設標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