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央儲備糧三個維護三個確保內容是什麼
三個維護:維護農民利益、維護糧食市場穩定、維護國家糧食安全。
三個確保:確保一系列重大活動安全順利進行,確保一系列敏感節點、重要節點平穩度過,確保社會大局持續安全穩定。
《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
第十九條代儲中央儲備糧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倉庫容量達到國家規定的規模,倉庫條件符合國家標准和技術規范的要求;
(二)具有與糧食儲存功能、倉型、進出糧方式、糧食品種、儲糧周期等相適應的倉儲設備;
(三)具有符合國家標準的中央儲備糧質量等級檢測儀器和場所,具備檢測中央儲備糧儲存期間倉庫內溫度、水分、害蟲密度的條件;
(四)具有經過專業培訓,並取得有關主管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的糧食保管、檢驗、防治等管理技術人員;
(五)經營管理和信譽良好,並無嚴重違法經營記錄。
選擇代儲中央儲備糧的企業,應當遵循有利於中央儲備糧的合理布局,有利於中央儲備糧的集中管理和監督,有利於降低中央儲備糧成本、費用的原則。
(1)糧食執法人員培訓制度擴展閱讀
《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
第三十八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動用中央儲備糧:
(一)全國或者部分地區糧食明顯供不應求或者市場價格異常波動;
(二)發生重大自然災害或者其他突發事件需要動用中央儲備糧;
(三)國務院認為需要動用中央儲備糧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