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高校教師和教學輔助人員有什麼區別嗎
有區別,
前者是正規的老師
後者是文職 行政人員。不從事教學工作。實際上被老師看不起的。
❷ 在中小學,什麼是教學輔助人員
就是獨立授課教師的助理,幫助他們做一些雜活兒。
❸ 小學體育教師和教學輔助人員有區別嗎
體育教師也是任課老師呀。但教學輔助人員一般指行政崗老師,這部分老師不上課。
❹ 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中的教育教學輔助人員,其他類型的學校的教師和教育教學輔助人員是否屬於教師
您好!
根據1994年1月1日施行的《教師法》第十條的規定,國家實行教師資格制內度,中國公民凡遵守憲法容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備本法規定的學歷或者經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有教育教學能力,經認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師資格。同時該法第十二條規定,本法實施前已經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中任教的教師,未具備本法規定學歷的,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規定教師資格過渡辦法。
根據您提供的情況以及上述《教師法》的規定,你不屬於法律意義上的教師。
由於涉及到1994年教師制度改革的問題,以上結論僅供參考。
❺ 輔助崗位是什麼個意思啊
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在招聘用人時,用工單位可以經由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為其服務,稱做為勞務派遣員工。
與正式員工沒什麼大的區別,按照同工同酬原則確定的勞動報酬數額和支付方式。
輔助崗位定向招聘的勞動合同制員工,與建設銀行簽訂勞動合同。
拓展資料
崗位是一個詞語,讀音為gǎng wèi,其本指軍警守位的地方,由於語義變化有時也泛指職位。崗位跟職位還是有明顯不同的:首先,按照「職位」的定義,職位是組織重要的構成部分,泛指一個階層(類),面更寬泛,而崗位則具體得多。職位是按規定擔任的工作或為實現某一目的而從事的明確的工作行為,由一組主要職責相似的崗位所組成。
職位是隨組織結構定的,而崗位是隨事定的,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因事設崗。 崗位是組織要求個體完成的一項或多項責任以及為此賦予個體的權力的總和。一份職位一般是將某些任務、職責和責任組為一體;而一個崗位則是指由一個人所從事的工作。注意:企事業單位招收殘疾人也應明確其崗位職責,使其有明確目標。切記,既不可由於其特殊情況忽略其崗位職責,使其工作毫無歸屬感和定位;也不能不考慮其特殊情況而亂定崗位職責,使其承擔不應承擔的工作職責。
崗位與人對應,通常只能由一個人擔任,一個或若干個崗位的共性體現就是職位,語義拓展則代表職務,即職位可以由一個或多個崗位組成。比如:製造型企業的生產部門的操作員是一個職位,這個職位由很多崗位的員工擔任。如果具體到某個工序的,即是崗位了,比如鑽孔操作員,操作員的職位可能由鑽孔操作員、層壓操作員、絲印操作員等崗位組成。
❻ 請問,教學輔助人員,也就是學校的後勤教師,是如何進行招聘的
一般都是內部招聘,不對外,都是在校教職工的關系戶.
❼ 教師隊伍里專任教師,行政人員,教輔人員,工勤人員代課教師分別指什麼
專任教師是指,語、數、理、化、音、體、美、政的授課崗位老師。行政人員是指,後勤、專財會、衛生、辦公屬室各科室崗位人員。教輔人員全稱叫:教學輔助人員。是指電教室、實驗室的實驗崗位人員。工勤人員是指食堂、保潔、保安人員。代課教師,屬於專任教師崗位,但不屬於本學校的正式編制人員,簡稱臨時教師。
學校是個有機系統,經常有雙兼人員,或頂崗人員。比如,專任教師兼行政的,象校長、主任。行政人員兼代課的等現象。
❽ 什麼是教輔崗位,與教師崗位有什麼區別
一、兩者的職責不同:
1、教輔的職責:給學習基礎差的人和缺課的人補課;給學習「尖子」以指導,擴展其知識面,滿足其求知慾望;指導改進學習方法;指導課外閱讀和高難度技能練習等。
2、教師的職責: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二、兩者的待遇不同:
1、教輔的待遇:一般情況下,教輔的待遇低於教師崗位。
2、教師的待遇:教師待遇要高於教輔崗位。
三、兩者的概述不同:
1、教輔的概述:教學輔導,教員授課之後根據學員的接受能力和掌握知識技能的情況所進行的有針對性的具體幫助和指導。
2、教師的概述:教師以教書為生的職業。這個職業是人類社會最古老的職業之一。按照法律法規和行業規范,在規定的時間節點內,根據學校設施條件和個人職稱專業,安排學生入座、發放學習資料、備課授課、批改作業、引導輔導幫助學生學習、組織聽課練習,組織考試;
傳授科學文化基本知識,開展主持學術交流、提高學生的觀察學習、記憶認知、動手溝通、操作等綜合實踐能力,培養學生特長,促進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掌握經驗技術。
❾ 公辦學校的教學輔助人員的福利待遇
要看是什麼崗位,如果是工勤崗位,待遇會差一點。但只要是有教師編制的,均按國務院《教師工資》標准根據個人教齡,職稱職級等來發放,沒有區別
❿ 教師在事業單位中屬於什麼崗位
教師在事業單位中屬於專業技術崗位。
事業單位的崗位分為管理崗、專業技術崗和工勤技能崗位。
1、人事部規定,事業單位崗位分為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三種類別。專業技術崗位指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具有相應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崗位,這一崗位的設置要符合專業技術工作的規律和特點,適應發展社會公益事業與提高專業水平的。
2、教師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 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於或者高於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並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晉級增薪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3、教師法第三十五條之規定: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中的管理人員,實行教育職員制度。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中的教學輔助人員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 所以教師屬於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
(10)教師培訓輔助人員擴展閱讀:
教師的職能
1、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2、從事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3、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學業成績;
4、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5、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6、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教師的義務
1、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2、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3、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4、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5、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6、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專業技術崗位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