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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外派培訓制度

發布時間:2021-01-24 09:05:03

Ⅰ 醫院工作人員外出學習、培訓管理制度

外出進修學習和參加學術會議暫行規定

一、外出進修學習
1、外出進修學習(3個月以上)須從專業發展出發,以德才選人,並具有一定專業基礎(醫生執業5年以上,護士執業1年以上)的醫護人員。
2、每年年末由科教科(護理部)根據醫院各專業發展的需要擬訂下一年度進修計劃,各科室根據情況每l-3年選派一名醫護人員外出進修,根據進修申報情況,由科教科交院長辦公會批准後方可具體安排。
3、原則上不允許個人聯系外出進修,特殊情況須事先徵得科室負責人、科教科和主管院長同意後方可自行聯系。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在三年內暫不派出進修:①違反醫德醫風有關規定受處罰者;②病、事假超過一個月;③醫療事故的主要負責人;④上年度繼續教育學分未完成;⑤不服從醫院工作安排。
5、進修期間須遵守進修接受單位的規章制度。
6、進修期間不得私自更換專業,不得無故中途停止學習;特殊情況需延長進修時間或提前返院時,應事先徵得進修接受單位同意並報請本院主管院長批准。
7、進修期間按規定享受生活補助,不享受醫院獎金、勞務費。一般不準請假,特殊情況需請假時,須經進修接受單位同意。進修費用(包括進修費、住宿費、交通費等)先由本人承擔,待學習期滿後,視進修完成情況,按有關規定核准報銷。
8、差旅費報銷辦法:大連市內,一個月報銷一次;省內,一個季度報銷一次;省外,半年報銷一次。交通工具標准按醫院差旅費報銷標准執行。
9、進修期間住宿由接受單位安排,按接受單位住宿收費標准報銷,不能安排住宿的,原則上不派進修或按同城市安排住宿單位收費標准報銷,超額部分自理。
10、進修期滿須及時返院,返院後可休息1~3天。上班後應分別向科室負責人及科教科(護理部)匯報學習情況,並遞交進修證書及進修費用單據存檔,在科內或院內就其所學專業進行匯報講座。
11、進修人員應當根據所學專業情況和醫院情況提出開展新技術工作計劃。
12、進修後三年內不得調離醫院,否則,由個人返還進修期間一切費用。
二、參加學術會議
1、范圍:省、大連市內各種專業學術會議;本年度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全國性重要的學術會議、年會和專題學習班等。
2、原則:初中級職稱人員可以參加省、大連市內各種專業學術會議;在聘主治醫師每兩年可以參加1次省外全國性學術會議;在聘科室主任每年可以參加1次省外全國性學術會議(省內及大連市內除外);省或大連市重點學科主任每年可以參加2次省外全國性學術會議。
全國性同一次學術會議限派1人次參加,2人以上須經審批。省內、市內學術會議可酌情增派。
3、申請流程:參會人員須持會議邀請函報請科教科(護理部),並由科教科(護理部)請示主管院長、院長批准,在科教科(護理部)登記存檔安排好本科室工作後方可參加。
4、外出前參會人員須安排好科室工作,按時返院,按規定結清各項費用。
5、本規定公布之日起執行。
你可以參照以上內容制定。

Ⅱ 外派人員管理辦法

外派人員管理辦法
一、目的為了更大程度的發揮外派人員的能力,加強公司管理,特製定本辦法。
二、外派人員分類:
1、行政管理類
本類外派人員主要從事公司駐外地辦事處、分公司及項目部的管理工作,負責外辦、分公司、項目部的日常工作管理,人員管理及考核,正常經營活動的開展以及對施工項目的配合和協作;
2、業務經營類
本類外派人員主要從事公司經營業務的開展工作,可以獨立自主開展經營業務;
3、會計財務類
本類外派人員主要從事外辦、分公司、項目部的財務管理工作,嚴格按照公司財務要求進行帳務處理,正確核算收入、成本和費用;
4、工程技術類
本類外派人員主要從事工程項目施工技術工作,對工程項目施工安全、質量、進度負責;
所有外派人員均屬公司對外管理部門直接領導,直接對總公司負責。
三、任職流程
1、篩選外派人員,並確定外派人員崗位,對外派人員進行規劃管理。
2、外派人員培訓
3、外派人員派遣(攜帶派遣證、職位說明書、員工檔案表等)
4、外派人員試用:試用期最長為三個月,經試用不適合該崗位的人員可返回原崗位或進行其他的崗位調整。試用合格者給予轉正。
四、外派人員考核
外派人員考核方式包括外辦、分公司、項目部領導及員工的綜合評價,外派人員計劃目標達成情況以及外派人員個人述職報告反饋情況。
五、外派人員崗位調整
1、公司根據考核評分及獎勵標准,如工作出色,公司將給予相應嘉獎。考核周期為一年,考核結果將作為外派員工日後晉升的依據。考核結果優異者將作為公司重點培養對象,隨時進行崗位調整;
2、如外派人員違反本管理辦法,不能完成本職工作,無法達到公司要求,考核結果不合格,公司也將根據需要隨時進行崗位調整。
六、述職規定
各外派人員任職期間應定期和不定期就各企業經營情況以書面方式向公司報告。
1、定期報告:所有外派人員均應在每周六公司例會前直接向所屬領導進行任意形式匯報;所有外派人員每月應定期回公司進行當面述職,每月至少一次;所有外派人員每三個月應進行書面工作總結遞交公司。
報告內容:各外辦、分公司、項目部工作情況報告;
2.不定期報告:所有外派人員在工作過程中遇到任何問題均可以隨時與公司領導進行匯報,形式不限。在遇到較大項目(50萬元以上)、重大問題(合同簽訂、債務糾紛)時,外派人員應第一時間向公司領導匯報,如因外派人員個人原因導致匯報不及時,公司將追究其個人責任。

Ⅲ 勞動法關於非事業單位職工外出培訓的相關規定

1、崗前復培訓,是用人單位的製法定義務,不得收費,更不得約定違約金和服務期;

2、專項培訓,也叫專業技能培訓,企業應墊付培訓費,但是可以和勞動者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如果勞動者在服務期內離職的,用人單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勞動者按照雙方的約定支付相應違約金;

3、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本人註:不包括一般的入職培訓),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為了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證(本人註:單位必須要有第三方培訓機構向單位開具的培訓發票)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於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

Ⅳ 培訓制度是什麼

公司培訓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培訓目的:

為了有計劃地組織公司員工參加培訓,不斷地增長員工的工作知識和技能,滿足集團可持續經營發展的需要,特製定本制度。

第二條:培訓原則:

結合集團公司業務發展與組織能力提升的需要,全員參與,重點提高,講究實效,推動學習型組織的建立。

第三條:適用范圍:

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二章 培訓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的培訓管理職責

一、集團公司培訓制度的制訂;

二、集團公司年、月度培訓計劃的制訂;

三、集團共性培訓課程的教材選編與培訓實施;

四、培訓評估及其改善對策的制訂;

五、外部培訓講師的聯系聘請管理;

六、對子公司員工培訓工作的檢查與指導;

七、本制度規定由人力資源部審核審批培訓事項的審核審批;

第五條:子公司辦公室的培訓管理職責

一、本公司員工培訓制度的制訂;

二、本公司員工年、月度培訓計劃的制訂及實施;

三、本公司部門經理及其以上管理人員派外培訓的初審,其他員工外派培訓的審批與辦理;

四、新員工上崗前培訓和崗位基本知識培訓的組織實施;

五、協助人力資源部實施公共課程培訓;

六、培訓評估及其改善對策的制訂;

第六條:集團公司、子公司的其他部門培訓管理職責

本部門員工的上崗前和在崗培訓的計劃編制、教材選編與培訓實施

第三章:培訓的對象內容形式

第七條:培訓對象:

集團公司和子公司全體員工均為培訓對象

第八條:培訓類別

為了方便管理,本制度將員工培訓按培訓的組織實施機構(或方式)的不同分為內部培訓和外派培訓兩大類;按培訓內容大致不同分為員工知識培訓、員工技能培訓和員工態度培訓三大類;按培訓對象和培訓目的的不同分為新員工入職培訓、企業文化培訓、銷售與售後服務技能培訓、專業技能培訓、管理技能培訓和職業發展培訓六大類。

第九條:內部培訓

本制度所稱內部培訓是指子公司和集團公司分別或聯合組織員工集中上課、技能競賽、野外訓練的培訓活動,由公司內部培訓責任人,外聘培訓講師講課,教練指導,或採用放光碟,錄音方式上課等。

第十條:外派培訓

本制度所稱外派培訓是指公司員工經子公司或集團公司負責人批准帶薪離崗參加集團外部培訓機構組織的培訓班學習,且與該培訓學習相關的費用由公司支付報銷的培訓。主要是外派至主機廠,以獲取經營執照所需的資格證書、提高服務技能為目的的培訓,其次是外派至專業培訓機構,以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企業管理水平為目的的培訓。

第十一條:員工知識的培訓

通過培訓,使員工具備完成本職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識,讓員工了解公司經營基本情況,如公司的發展戰略、目標、經營方針、經營狀況、規章制度等,便於員工參與公司活動,增強員工的自信心。

第十二條:員工技能的培訓

通過培訓,使員工掌握完成本職工作所必備的技能,如談判技能、操作技能、處理人員關系的技能等,與此同時培養、開發員工的潛能。

第十三條:員工態度的培訓

通過培訓,建立起公司與員工之間的相互信任,培訓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培訓員工應具備的精神准備和態度。

第十四條:新員工入職培訓

一、培訓目的:

使新員工迅速了解、融入工作環境,知曉在本單位最基本的工作行為准則,該做什麼,怎麼做,如何保護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明白自己犯了什麼錯,該如何處理。

二、培訓內容:

新員工入職單位的基本情況,個人績效考核辦法、考勤制度、崗位職責、工作流程規范、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主要教材為《員工手冊》。

三、培訓責任人:

新員工入職單位人力資源主管部門負責人和工作部門負責人。

四、培訓方式:

個別溝通或集中上課。

五、培訓收益記錄:

在本公司《員工入職培訓記錄表》(附件一)中簽字,表示自己接受過入職培訓,學習員工手冊。

第十五條:企業文化培訓

一、培訓目的:

使員工了解國力集團的企業文化,提高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度。

二、培訓內容:

國力集團的發展史,發展綱要,中長期發展戰略、目標、組織架構、基本管理制度、經營項目與品牌,公司文化活動,員工發展通道等。

三、培訓責任部門: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四、培訓方式:

課堂授課。

五、培訓收益記錄:

1.做課堂作業

2.考試

六、培訓時間:

至少半天工作時間。

第十六條:銷售、售後服務技能培訓

一、培訓目的:

不斷提高員工的服務能力

二、培訓內容:

市場策劃、汽車銷售技能、售後服務(前台接待、機修、鈑噴、保修索賠、保險理賠)技能、配件計劃采購與倉儲管理技能、客戶服務接待技能等。

三、培訓責任部門:

1.子公司負責培訓主機廠的規范技能要求(個性部分)

2.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集團的規范技能要求(共性部分)

四、培訓方式:

外派培訓、內部培訓、技能競賽

五、培訓收益記錄:

通過考試考核競賽,頒發集團的培訓證書或技能等級證書

第十七條:專業技能培訓

一、培訓目的:

提高員工的專業技能水平和專業技術職稱資格

二、培訓內容:財務會計、審計、統計、人力資源管理、網管等

三、培訓責任部門: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和專業對口部門

四、培訓方式:

外派培訓、內部培訓、自學

五、培訓收益記錄:

考試考核、獲取資格證書

第十八條:管理能力培訓

一、培訓目的:

提高管理人員的企業管理能力

二、培訓內容:

根據公司的管理需求和管理者的能力狀況確定具體的培訓內容

三、培訓責任部門: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四、培訓方式:

外派培訓、內部培訓

六、培訓收益記錄:

課堂作業、考試、培訓結業證書

第十九條:職業發展培訓

一、培訓目的:

為拓展員工的發展空間

二、培訓內容:

根據公司的發展戰略目標和員工需求確定

三、培訓責任部門: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四、培訓方式:

外派培訓、內部培訓、脫產學習

五、培訓收益記錄:

培訓結業證、畢業證等

第四章:培訓計劃管理

第二十條:培訓計劃的種類

培訓計劃按制訂實施單位、計劃期間、主要內容的不同分為以下四種:

一、子公司年度培訓計劃

二、子公司月度培訓計劃

三、集團公司年度培訓計劃

四、集團公司月度培訓計劃

第二十一條:子公司培訓計劃的編制審批備案流程

一、子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編制審批備案流程:

子公司各部門填報《員工培訓需求調查表》(附件二)

辦公室擬編《年度培訓計劃》(附件三)

公司負責人審核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

集團公司分管領導審核

總裁辦公會審議

總裁批准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二、子公司月度培訓計劃編制審批備案流程:

子公司辦公室依據本公司《年度培訓計劃》擬編《月度培訓計劃》(附件四)

公司負責人批准

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二十二條:集團公司培訓計劃的編制審批流程:

一、集團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編制審批流程: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擬編《年度培訓計劃》稿

集團公司分管領導審核

總裁辦公會審議

總裁批准。

二、集團公司《月度培訓計劃》編制審批流程: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擬編《月度培訓計劃》稿

集團公司分管領導審核

總裁批准。

第二十三條:培訓計劃的編制規范

一、內容完整

子公司的年、月度培訓計劃按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下發的通知或計劃模板編制。培訓計劃的內容應包括:培訓目的(收益)、培訓對象、培訓課程(題目內容)、培訓教材器具、培訓組織責任人和培訓責任人、培訓講師、培訓費用、培訓課時數、培訓日期等。

二、上報按時

1.子公司年度培訓計劃在計劃年度始日前10天或隨同公司年度財務預算報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批備案。

2.子公司月度培訓計劃在計劃月度始日前3天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3.集團公司年度培訓計劃在計劃年度始日前5天或隨同公司年度財務預算

報總裁辦公會審議。

4.集團公司月度培訓計劃在計劃月度始日前3天報總裁審批。

三、依據充分

1.符合集團公司的中長期發展綱要。

2.滿足完成年度經營目標對人力資源的需求。

3.適合員工的培訓需求。

4.月度培訓計劃是實施年度計劃的具體安排。

第五章培訓評估管理

第二十四條:培訓評估的主要內容

一、培訓收益評估,評估培訓目的的實現情況,調查受訓員工(學員)學得怎樣。

二、培訓效果評估,評估內部培訓責任人和外聘培訓講師的培訓能力與水平,調查培訓責任人、外聘培訓講師教得怎樣。

三、培訓組織評估,評估培訓內容課題是否適合公司發展要求,是否受學員的歡迎,調查培訓組織責任者培訓計劃安排做得怎樣。

第二十五條:培訓評估方法

一、問卷調查的方法,是本公司培訓評估的主要常用辦法,是通過學員填寫集培訓收益評估、培訓效果評估和培訓組織評估於一卷的《培訓評估表》(見附件五)來進行評估的。

二、考試考核,課堂作業的方法,主要用於評估培訓的收益。

第二十六條:培訓評估的實施

一、每次公司內部培訓課程結束後都必須進行培訓評估。

二、培訓評估,應根據培訓對象和內容不同選擇適當的評估方法。

1.培訓收益評估可以採用以下幾種方法:

⑴培訓內容為企業文化,規章制度,專業理論知識等,培訓評估可以採用閉卷考試的方法,在培訓課程講課結束後,即時進行,由培訓組織責任人實施。

⑵以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為目的的培訓,培訓評估可以採用做課堂作業,在培訓課程講課結束後即時進行,由培訓講師出題,培訓組織責任人制發試卷,組織實施;也可以由學員在培訓結束後撰寫培訓小結。

⑶以提高崗位操作技能為目的的培訓,培訓評估可以採用現場提問,現場操作的方法,在培訓計劃中作出評估安排。

4.培訓效果評估,可以採用由學員填寫培訓評估表的方法,在每次培訓課程講課結束後即時進行,由培訓組織責任人實施。

5.培訓組織評估,可以採用培訓效果的評估方法,可與培訓效果同時進行。

三、培訓評估報告。由培訓組織實施責任人根據培訓評估表和培訓簽到記錄表編寫《培訓評估報告》(附件六)。《培訓評估報告》經子公司負責人簽字後需傳報集團公司備案。

第六章:內部培訓責任人和外聘培訓講師管理

第二十七條:內部培訓責任人

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部門負責人和技術主管均為本公司內部培訓責任人,承擔本部門的業務技能培訓任務。

第二十八條:內部培訓責任人的培訓任務

一、完成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月度培訓計劃中安排的培訓講課任務。

二、編寫培訓講義教材。

三、協助培訓班組織者做好培訓評估。

四、改進培訓講課的方式方法,提高培訓效果。

第二十九條:外部培訓講師的管理

一、需聘請集團外部培訓講師講課的培訓活動,南昌地區的,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組織安排。非南昌地區的公司組織的,需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批。

二、外部培訓講師的課酬支付按培訓費用支付流程辦理。

第七章:外派培訓管理

第三十條:外派培訓審批流程

外派培訓必須填報員工《外派培訓申請審批表》(見附件七),外派培訓費用和時間達到本制度規定的員工必須簽訂《員工培訓協議》(見附件八),並按以下流程辦理審批手續。

一、子公司員工外派培訓的審批流程:

1.子公司部門負責人(含)以下員工每人每次培訓期內培訓費用≤3000元的審批備案流程:

被外派培訓員工填《員工外派培訓申請審批表》派出部門審核公司辦公室審核公司負責人批准簽訂《員工培訓協議》公司辦公室備案。

2.子公司部門負責人(含)以下員工每人每次培訓期內培訓費用>3000元≤5000元的審批流程:

被外派培訓員工填《員工外派培訓申請審批表》 派出部門審核

公司辦公室審核公司負責人審核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集團公司分管領導批准簽訂《員工培訓協議》 公司辦公室

備案。

3.子公司部門負責人(含)以下員工每人每次培訓期內培訓費用>5000元≤10000元的審批流程:

被外派培訓員工填《員工外派培訓申請審批表》派出部門審核公司辦公室審核公司負責人審核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審

核集團公司分管領導審核集團公司總裁批准簽訂《員工培訓協議》公司辦公室備案。

4.子公司總經理、副總、總助每人每次培訓期內培訓費用<10000元的審批流程:

被外派培訓員工填《員工外派培訓申請審批表》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審核集團公司分管領導審核集團公司總裁批准簽訂《員工培訓協議》報備董事長人力資源部備案。

5.子公司總經理、副總、總助每人每次培訓期內培訓費用>10000元的審批流程:

被外派培訓員工填《員工外派培訓申請審批表》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集團公司分管領導審核集團公司總裁審核集團公司董事長批准簽訂《員工培訓協議》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二、集團公司員工外派培訓的審批流程:

1.集團公司部長(含)以下員工每人每次期內培訓費用<10000元的審批流程:

被外派培訓員工填《員工外派培訓申請審批表》人力資源部審核 分管領導審核 總裁批准簽訂《員工培訓協議》人

力資源部備案。

2.集團公司部長(含)以下員工每人每次培訓期內培訓費用>10000元的審批流程:

被外派培訓員工填《員工外派培訓申請審批表》人力資源部審核分管領導審核總裁批准董事長批准簽訂《員

培訓協議》人力資源部備案。

3.集團公司總裁班子成員外派培訓的審批流程:

被外派培訓員工填《員工外派培訓申請審批表》人力資源部審核分管領導審核總裁審核董事長批准簽訂《員工

培訓協議》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三十一條:外派培訓協議

一、簽訂培訓協議的前提條件

員工與公司簽訂《員工培訓協議》應具備以下條件

1.員工被外派培訓是經過本制度規定審批流程批準的;

2.脫崗培訓連續五天(含五天,包括路途時間、假期)以上;

3.派出公司支付報銷的外派培訓費用包括學雜費、報名費、交通費、出差生活補貼、住宿費等,不包括工資、獎金、福利、社保費等,超過1500元。

二、培訓協議的主要內容

1.培訓的服務事項

2.培訓時間與方式

3.培訓項目與內容

4.培訓收益與要求

5.培訓費用

6.公司的責任與義務

⑴按協議約定支付培訓費用

⑵做好員工培訓期間的培訓指導、協調、監督和服務工作

⑶為完成培訓學習任務的員工安排適合的工作崗位,並支付其與勞動合同約定和個人績效相應的薪酬。

7.員工的責任與義務

⑴完成培訓學習任務,取得相關培訓合格證書或培訓證明。

⑵遵守公司和培訓單位的規章制度。

⑶維護公司的形象和利益。

⑷培訓結束後,回到公司工作,服從公司分配,自培訓結束之日起服務期達到月以上。

8.公司違約責任

公司存在下列情況之一,公司應承擔的經濟責任:

⑴未按培訓協議約定支付培訓費用,給員工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損失的全部支付違約金給員工,員工有權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⑵因公司的原因終止員工培訓或解除員工的勞動合同,除按勞動合同約定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外,給員工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損失的全部支付違約金給員工。

9.員工的違約責任

外派培訓員工存在下列情況之一,員工應當承擔的經濟責任:

⑴未完成培訓學習任務,未取得相關培訓合格證書或培訓證明,員工應向公司支付全部培訓費用。

⑵違反公司和培訓單位的規章制度,按相應的處罰規定辦理。

⑶在培訓期間損壞了公司的形象和利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按損失的全部賠償公司。

⑷在培訓期間員工提出終止培訓或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應向公司支付全部培訓費用。

⑸員工因自己的原因辭職、離職,違反培訓協議的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以下約定向公司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數額=累計培訓費用÷累計協議服務月數×(累計協議服務月數-實際服務月數)

第三十二條:服務期約定標准

公司為培訓員工支付了培訓費用,公司與員工約定服務期的標准:

1.外派培訓費用>1500元≤3000元,員工為公司服務的時間不少於12個月。

2.外派培訓費用>3000元≤6000元,員工為公司服務的時間不少於24個月。

3.外派培訓費用>6000元每增加500元,員工為公司服務的時間在24個月的基礎上再增加1個月。

4.服務期的起始時間從培訓結束日開始。

第三十三條:外派培訓期間管理規定

一、外派培訓員工在外訓期間應努力學習,完成學習任務,應特別注意個人行為,不得損壞公司形象。

二、外派培訓員工,在培訓期間公司的考勤記錄為出公差,應遵守培訓組織單位的培訓規定,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曠課、缺課。

三、外派培訓批准後因故不能參加培訓的,應向派出公司報告,辦理退訓手續;中途退訓缺訓的,應辦理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論處。造成培訓費用損失的按本制度規定向派出公司支付違約金或賠償金。

第三十四條:外派培訓結束後期管理規定:

一、外派培訓員工在培訓結束後一周內辦理以下事項:

1.接受主機廠業務培訓的,應將培訓教材資料、獲得的培訓證書交教派出公司辦公室存檔;接受其他單位培訓的,應向派出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報告獲取的教材資料、證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認為公司需存檔的,應交公司存檔。

2.向派出公司人力資源主管部門上交《培訓評估表》(重點內容為培訓收益評估),存入個人培訓檔案。

3.辦理完培訓費用報銷。

二、派出公司人力資源主管部門認為有必要轉訓的,應做好轉訓准備,按公司培訓計劃完成轉訓任務。

三、未完成培訓任務的,如培訓不合格,應獲未獲證書的,無故曠學的,可以做扣除期間個人績效分、個人承擔部分培訓費用、曠工等處理,具體意見,由派出公司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按情節不同提出處理建議報外派培訓批准人批准實施。

四、派出單位人力資源主管部門依據培訓費報銷等情況填寫《年度外派培訓登記表》(附件九),核對《培訓協議》中的服務年限是否符合規定。

第八章:培訓費用管理

第三十五條:培訓費用分類

本制度所稱培訓費用分為內部培訓費用和外派培訓費用兩大類。

內部培訓費用,包括:培訓專用教材、教具、器材的購置維修費,培訓場地的租賃費等;

外派培訓費用,包括學雜費、報名費、交通費、住宿費、出差生活補貼、書雜費,其他因培訓需求發生的直接費用。

第三十六條:培訓費用的使用原則

堅持有計劃,先審批後使用的原則。

第三十七條:培訓費用的成本對象

一、子公司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子公司支付,列入管理費用成本。

二、集團公司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集團公司支付,列入管理費用成本。

三、集團公司批準的子公司員工外派培訓,其費用由子公司支付,列入管理費用成本。

第三十八條:培訓費用計劃的審批流程:

培訓費用計劃在子公司和集團公司的《年度人力資源計劃》或《年度培訓計劃》和《月度培訓計劃》中應分別列出內部培訓費用和外派培訓費用的計劃控制數。

第三十九條:培訓費用的支付報銷審批流程

一、子公司的培訓費用的借支和報銷審批流程:

1.子公司組織的內部培訓,其培訓費用的借支與報銷流程:

(1)不超年度計劃的培訓費用支付報銷流程:

辦公室培訓責任人填用款申請單或報銷審批單辦公室負責人審核

財務部負責人復核 公司負責人批准。

(2)超過年度計劃的培訓費用支付報銷流程:

辦公室培訓責任人填用款申請單或報銷審批單辦公室負責人審核

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公司負責人審核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分管領導審核總裁批准。

2.子公司員工外派培訓的培訓費用借支與報銷審批流程:

⑴不超過年度計劃,且在《外派培訓審批表》中確定的額度內借支報銷審批流程:

外派員工憑《員工外派培訓審批表》填借支用款申請單或報銷審批單辦公室負責人審核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公司負責人批准。

(2)超過年度計劃或超過《員工外派培訓審批表》中確定的額度的報銷審批

流程:

外派員工憑《員工外派培訓審批表》填報銷單辦公室負責人審核

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公司負責人審核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集團公司總裁批准。

二、集團公司的培訓費用支付審批流程:

1.集團公司組織的內部培訓的培訓費用借支與報銷審批流程:

人力資源部培訓專員填借支用款申請單 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審核

分管領導審核財務部審核總裁批准。

2.集團公司員工外派培訓費用借支與報銷審批流程:

外派培訓員工憑《員工外派培訓審批表》填借支用款單或報銷審批單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審核人力資源部分管領導審核財務

部審核 總裁批准。

第四十條:培訓費用支付報銷的審核內容和依據

一、內部培訓教材、器具購置維修費和培訓場地租賃費支付或報銷的審核內容和依據。

1.費用開支項目是否符合經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批準的年度、月度培訓計劃。

2.所涉及的采購流程是否符合集團公司的固定資產、辦公用具的采購管理規定。

二、外派培訓費用支付或報銷的審核內容和依據:

1.費用開支項目是否符合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批準的年度、月度培訓計劃。

2.是否符合《員工外派培訓審批表》和《員工培訓協議》的約定。

3.受訓員工是否完成受訓任務,獲取應當獲取的證書,上交了應該上交的證書。

第九章:培訓紀律

第四十一條:培訓組織紀律

一、培訓組織責任人應在開課前達到培訓地點,並在培訓課前做好培訓教材、教具、器材,培訓評估資料等的准備工作。

二、培訓責任人和講師應在開課前到達培訓地點,檢查教具的准備情況。

三、學員應在開課前到達培訓地點,並簽到後找到自己的受訓位置。

第四十二條:課堂紀律

學員、培訓責任人在課間應關閉手機鈴聲,不準在講課時間說電話,有妨礙他人聽課的行為。

第四十三條:考勤紀律

准時參加培訓簽到,因特殊情況需缺課的,應按考勤制度規定的審批許可權辦理請假手續。必須補課的應按培訓計劃要求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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