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注冊安全工程師崗位職責是什麼
注冊安全工程師職責和義務
摘抄(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規定)
原文如下:
第十八條
注冊安全工程師應當由聘用單位委派,並按照注冊類別在規定的執業范圍內執業,同時在出具的各種文件、報告上簽字和加蓋執業印章。
第十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下列安全生產工作,應有注冊安全工程師參與並簽署意見:
(一)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作業規程;
(二)排查事故隱患,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措施;
(三)制定從業人員安全培訓計劃;
(四)選用和發放勞動防護用品;
(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
(六)制定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
(七)其他安全生產工作事項。
第二十條
聘用單位應當為注冊安全工程師建立執業活動檔案,並保證檔案內容的真實性。
第四章
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一條
注冊安全工程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使用注冊安全工程師稱謂;
(二)從事規定范圍內的執業活動;
(三)對執業中發現的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事項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參加繼續教育;
(五)使用本人的執業證和執業印章;
(六)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
(七)對侵犯本人權利的行為進行申訴;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二條
注冊安全工程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保證執業活動的質量,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接受繼續教育,不斷提高執業水準;
(三)在本人執業活動所形成的有關報告上署名;
(四)維護國家、公眾的利益和受聘單位的合法權益;
(五)保守執業活動中的秘密;
(六)不得出租、出借、塗改、變造執業證和執業印章;
(七)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執業;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B. 事業單位考試的時候需要帶什麼東西
橡皮、2B鉛筆、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身份證、准考證等。
提前1小時到達考點,防止誤考;盡量選擇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在准考證上的任何區域打草稿或者做其他任何標記等。應聘人員入場時,監考人員還將核實應聘人員身份、提取指紋、檢查隨身物品。
事業單位考試的筆試考試採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應聘人數和考試情況確定。
(2)員工培訓方針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考試的面試注意事項:
面試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的指導下,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按備案的面試方案組織實施,面試方案的備案應在面試前一周完成。達到筆試 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招聘計劃和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
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規定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確定後,由招聘單位張榜公布並通知本人。
C. 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內容有哪些
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主要有以下內容: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七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
(二)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知識;
(三)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範、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
(四)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八條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
(二)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三)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四)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拓展資料: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是為了加強和規范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防範傷亡事故,減輕職業危害,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而制定。生產經營單位負責本單位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工作。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進行安全培訓的從業人員包括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
D. 600分求建築安全員相關管理內容,滿意再加分
五、安全管理
(一)、安全組織機構及管理職責
1.1.在公司安全監督部的領導下,奧北中心工程項目部成立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主持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開展工作,行使職責。
1.2.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由項目部安全科負責。
1.3.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周召開會議,貫徹上級安全生產重大決議和要求,分析研究本工程安全生產形勢和現狀,制定和審定有關安全生產重大措施,審議安全生產工作專項報告,並做出相應記錄。
1.4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組 長: 副組長: 小組成員:
(二)、 安全生產目標與方針
2.1.1項目安全總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健全體系、分層管理、分層負責、
預控預防、落實責任
2.1.2項目安全管理目標:
1.杜絕重大傷亡事故、因工死亡責任指標為零;
2.因工負傷頻率千分之六以下,其中重傷事故頻率萬分之四以下;
3.杜絕急性中毒事故;
4.杜絕重大機械事故;
2.2.1創北京市文明施工樣板工地,力爭取得接受全國安全生產大檢查資格;
2.2.2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落實安全負責一把手,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管理上下呼應齊抓共管,安全教育一個不漏。
2.2.3實行分班組分工種管理,各工種的班組長是兼職安全員,自檢和互檢相結合,平時檢查與定期檢查相結合。
2.2.4抓好職工入場三級安全教育,轉場和換崗教育,確保特殊工種持證率達到100%
2.2.5抓好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堅持三鐵精神,抓好現場的文明施工,確保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准化。
(三)、安全生產各級職責和責任體系責任制分解
3.1.項目經理為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對項目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領導制定並組織實施年度及階段安全生產目標與規劃,對安全專職機構設置與人員配備負責。
3.2.項目現場項目經理全面負責項目部安全生產工作,保證安全技術措施費用及時到位,按規定審批各項勞動保護費用和安全生產獎勵資金。領導制定並組織實施年度及階段安全生產目標與規劃, 決定和批准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活動及重要決議、決策及文件的制定、貫徹與執行。
3.3.項目總工程師對項目安全技術管理負領導責任,組織領導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審定和批准,使其符合有關安全規程和技術規范,保證施工的安全性能。領導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開發、應用的安全技術配套管理。
3. 4.項目生產經理協助項目經理實施對項目部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領導項目部安全科、工程科 實施全面安全管理工作。是本項目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者。負責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
3.5.項目商務經理負責合約、報價等系統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相關職責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審批核准與分包單位安全生產責任與義務。
3.6.項目安全科在現場經理的直接領導下履行對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職責,宣傳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章制度,推動項目安全保證體系的運行。對項目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貫徹與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與具體指導,及時發現薄弱環節或失控部位,向項目工程科及時下達整改指令書,並跟蹤復查,督促如期整改;組織分包隊伍安全專兼職人員開展安全監督與檢查工作;查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人員,對重大事故隱患採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必要時可採取局部停產的非常措施;做好安全相關資料的記載、管理、備案工作。每月召開一次安全講評會,分析與總結本月安全生產情況;參與安全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對進場分包隊伍三級安全教育,並負責考核、辦理與發放上崗證;定期或不定期對現場使用中的勞動保護用品,護具抽樣檢測。在每月底對本月安全生產動態、存在問題、解決方法與下月安全防範重點以書面形式報項目經理、生產經理、及公司安監部。
3.7.項目工程科為本項目安全生產的責任部門。每周配合安全科進行現場安全檢查;負責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及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設計所明確的安全技術保證措施;定期組織對施工現場文明施工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及安全科所發安全隱患整改指令書按要求時間及時整改。管理和指導分包隊伍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搞好現場安全防護與管理。認真做好各分項施工的安全技術交底,以及相應季節安全技術交底。負責安排組織大、中、小型設備設施的安裝、驗收、使用。
3.8現場區域棟號長是所轄區域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者,必須認真貫徹各項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全面履行工長安全生產職責。對分包隊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監督檢查;及時發現並制止分包隊伍的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行為;確保施工人員的作業環境與條件是否符合安全生產規定。深入現場,加強對安全薄弱環節的監控,把好安全生產關口。
3.9.項目技術科為本項目安全生產技術管理的直接責任部門。負責提供項目工程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審核稿。提供新工藝、新技術安全技術標准。安全科反饋安全技術措施、方案修改意見。 並負責提供新的安全技術規范。
3.10.項目材料科為本項目安全生產的相關責任部門。 負責提供勞動保護用品、安全防護用品的質量狀況,產品合格證、數目、價格、廠家、進場時間一覽表。負責提供有毒有害建築、裝飾化工材料產品性質介紹和安全使用說明。
(四)、安全生產具體管理點
4.1深入學習貫徹《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和《北京市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
4.2完善安全管理體系,落實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確保安全生產。
4.3安全生產管理實施分級管理、分層負責、預控預防的原則,各級各類人員必須履行自己的職責。從項目的策劃開始就建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負責人的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責任體系並不斷促進有效運行。並將所有分包隊伍納入項目的安全管理體系中來,使安全責任體系落實到底到邊。
4.4堅持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審核制度,重點抓好三級安全教育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取證及項目部自身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年審工作。
4.5發揮安全技術措施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方面的保證和促進作用。所有施工必須遵循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中必須有針對本工程特點的能保證施工人員安全的安全技術措施,貫穿施工全過程的各個環節。
4.6加強對分包隊伍的管理,高度重視總分包合同和安全生產施工協議書(責任狀)的簽訂及管理。
4.7.嚴格審查分包隊伍的資質,凡進入本工程的分包隊伍人員和機械設備必須是合格的、是符合有關標准和法規要求的,其素質與數量必須滿足現場安全生產的需要。
4.8.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
4.9.在分項工程具體實施前必須簽訂有明確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消防管理目標和管理責任劃分條款的經濟合同(或含有上述內容的協議書、責任狀)。
4.10.分包隊伍必須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法規,必須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尊重並服從項目部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
4.11加強項目部監督管理力度,對嚴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者進行必要的處罰及爆光。
4.12對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使用公司定點廠家的認定產品。
4.13嚴肅事故報告制度及事故現場的保護,以及緊急意外事件的應急處理。
六、 安全教育與培訓
(一) 安全培訓的目的
1.1依據有關安全法規規定,項目部對所有新入場工人、特種作業人員、各級生產指揮人員、技術人員、安全監督專職人員以及職工全員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及考核,以提高各級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安全生產的責任感和自覺性,增強安全意識,掌握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術水平,加強自我防護能力。
1.2培訓的組織形式
1.2.1新入場工人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即:項目部級安全教育(由項目部安全科人員實施)、分包隊伍自身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由分包隊伍自身安全管理人員實施並報項目部安全科備案)。教育應達到規定時間,並組織安全知識考試。
1.2.2從事特種作業人員有架子工、信號工、電工、電氣焊工、塔吊裝拆工塔吊司機、電梯司機、場內工程車司機等工種必須接受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並持有特種作業證才允許上崗操作。分包隊伍人員中,特種作業人員所持外埠特種作業證需經相關部門考核審驗,並辦理北京市特種作業臨時代用證方准進入現場上崗操作。
1.2.3每年初由項目部開展一次法企結合(執法機關與安全科一起舉辦)的安全生產意識教育,進行預防違章、瀆職犯罪的法紀教育。
1.2.4每月的第一周,項目部安全科進行一小時全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活動,由項目部安全科棟號負責人主持。
1.2.5 每周五下午,項目部安全科組織現場各分包隊伍安全負責人會議,分析研究本周安全動態,部署落實下周安全工作。
1.2.6 項目部安全科組織重大活動教育如每年一次「安全月」活動,節假日安全教育。
1.2.7季節性安全教育,如冬、雨期施工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季節性返回崗位人員安全收心教育。
(二) 安全培訓的內容
培訓內容主要包括安全生產思想、知識、技能三個方面的教育。
2.1.安全生產思想教育
安全生產思想教育的目的是為安全生產奠定思想基礎,通常從加強思想路線、方針政策和勞動紀律教育兩個方面進行。
2.1.1 思想路線、方針政策教育
通過提高各級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對安全生產重要意義的認識,從思想、理論上認識安全生產的重大意義,以增強關心他人,保護他人的責任感。通過安全方針政策教育,提高各級管理人員、施工人員的政策水平,使其正確全面理解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嚴肅認真地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
2. 2. 勞動紀律教育
使施工人員懂得嚴格執行勞動紀律對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性。企業施工的勞動紀律是勞動者進行共同勞動時必須遵守的規則和秩序。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杜絕傷亡事故,保障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
2 .3 安全知識教育
2.3.1 本工程全部管理人員都必須接受安全知識教育,每年按規定的學時進行安全培訓,所有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必須具備安全基本知識。
2.3.2 安全基本知識教育的主要內容是:工程的基本概況,施工方法,施工現場的危險區域、危險部位、各類不安全因素等及其安全防護的基本知識和注意事項。
重要教育內容:
① 《北京市建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准》
② 《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實施細則》
③ 《北京市建築施工人員安全生產須知》
④ 本工程基本情況及必須遵守的現場安全規定和各項制度。
2. 4安全技能教育
2.4.1 安全技能教育,就是結合本工種或本專業的特點,實現安全操作、安全防護所必須具備的基本技術知識。
2.4.2每個施工人員都要熟悉本工種、本崗位專業安全技術知識。
2.4.3安全技能教育是比較專門、細致和深入的知識,包括安全技術、勞動衛生和安全操作規程。
2.5.特種作業人員專項安全培訓
凡進入本現場從事特種作業(登高架設、起重、焊接、電氣、塔吊、電梯司機等)人員,必須首先將其持有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經項目部安全科驗收並認可,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從事該項特種作業。
2.5.1.培訓內容
(1)《北京市特種作業人員勞動安全管理辦法》;
(2)本工程基本情況及必須遵守的現場安全規定;
(3)該工種的安全考核試卷;
(4)該項特種作業的具體安全技術要求。
2.5.2. 培訓方式:
安全科組織和考核。
2.5.3.考核方法:
參加項目專項統一安全考試,由項目部安全科統一出卷並審閱判卷。考試成績及格者取得上崗證後方得進入現場作業。
(三) 階段性安全重點教育
3.1基礎階段;
3.1.1土方施工、基坑塌方安全防範要點;
3.1.2冬、雨季施工安全交底;
3.2. 主體施工;
3.2.1.節後(春節)收心教育;
3.2.2.雨季安全技術交底;
3.2.3.結構施工安全防範要點 ;
3.2.4.高空墜落、物體打擊、臨電傷害、機械傷害、交叉作業等防範措施;
3.3.裝飾及設備安裝施工;
3.3.1.裝修階段安全防範要點 ;
3.3.2.臨電傷害、消防安全、交叉作業防範措施。
(四) 特殊情況安全教育
在工程出現以下幾種情況時,項目經理必須及時安排有關部門及人員對施工工人進行安全教育,時間不少於2小時:
4.1.因故改變安全操作規程;
4.2.實施重大和季節性安全技術措施;
4.3.更新儀器、設備和工具,推廣新工藝、新技術;
4.4.發生因工傷亡、機械損傷事故及重大安全未遂事故。
七、各項安全技術方案編制與審批
(一) 技術方案的編制及審批程序
1.1施工組織設計將分為三個階段編制(地基與基礎階段、主體工程階段、裝飾工程階段)由項目部技術科負責編制,項目總工審核,報總監審批後方可實施。
1.2.專項施工方案由項目部技術科編制,項目總工和監理單位審批後方可實施。
(二) 安全技術方案的編制依據、編制原則
2.1編制依據:國家和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的規范、規程和制度。
2.2. 編制原則
2.2.1.安全技術方案的編制,必須考慮現場的實際情況、施工特點及周圍作業環境,措施要有針對性。凡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危險因素及建築物周圍外部環境不利因素等,都必須從技術上採取具體且有效的措施予以預防。
2.2.2.安全技術方案必須有設計、有計算、有詳圖、有文字說明。
(三) 安全技術方案的編制內容:
3.1.深坑樁基施工與土方開挖方案;
3.2.工程臨時用電施工方案;
3.3.塔吊、施工外用電梯、垂直提升架等安裝與拆除安全技術方案;
3.4.大模板施工方案;(含支撐系統)
3.5.腳手架施工方案;
3.6.防水施工安全技術方案;
3.7.大型設備安裝安全技術方案;
3.8.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安全技術措施;
3.9.冬、雨季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3.10群塔施工方案;
3.11消防施工方案;
3.12環保施工方案。
(四) 安全技術方案編制標准及審批管理
4.1 安全技術方案審批管理
4.1.1.一般工程安全技術方案(措施)由項目項目部工程技術部門負責人審核,項目部總工程師和監理單位審批。
4.2.安全技術方案編制
施工組織設計(或技術方案、措施)的編制審核、審批按有關規定的程序辦理。但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經安全科審定。所有的編制、審核、審批人必須親筆簽名。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方案、措施的編制由電氣工程師或具備相應能力的工程技術人員編寫。
4.3.安全技術方案(措施)變更
4.3.1.施工過程中如發生設計變更,原定的安全技術措施也必須隨著變更,否則不準施工。
4.3.2施工過程中確實需要修改擬寫的安全技術措施時,必須經原編制人同意,並辦理修改審批手續。
4.4. 安全技術方案實施過程的驗收
4.4.1安全總監對一般安全技術方案或措施實施過程中的監督與驗收,並對重大安全技術措施或施工工序負責檢查、預控和把關。
4.4.2安全技術措施與方案驗收採用驗收表,並如實填寫驗收時的檢測數值。
4.4.3.安全技術措施與方案實施驗收,必須由方案、措施的編制人員負責組織。項目部安全科、工程科、實施單位共同參加。
4.5. 安全技術交底
4.5.1項目在進行工程技術交底的同時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5.2安全技術交底與工程技術交底一樣需分級進行。
4.5.2.1.項目部總工程師會同現場經理向項目有關施工人員(項目工程科、材料科、有關人員及棟號長和分包隊伍(含公司內部專業公司)行政和技術負責人進行交底、交底內容同前款;
4.5.2.2. 分包隊伍(含公司內部專業公司)技術負責人要對其管轄的施工人員進行詳盡的交底;
4.5.2.3.項目責任工程師要對所管轄的分包隊伍的專業工長進行交底;
4.5.2.4分包隊伍的專業工長必須向操作班組進行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施工過程中予以檢查、控制和監督;
4.5.2.5各級安全技術交底都應按規定程序實施書面交底簽字制度,並存檔以備查用。
八、安全設施材料
(一) 重要勞動防護用品管理
1.1 重要勞動防護用品范圍
1.1.1安全網:水平式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網
1.1.2.安全帶、常用安全帶、防墜器
1.1.3安全帽
1.1.4漏電斷路器
1.1.5配電箱、開關箱
1.1.6臨時用電的電纜、電源線
1.1.7腳手架扣件
1.1.8安全標志、標牌
1.1.9夜間安全警示燈
(二) 重要勞動防護用品監督控制
2.1. 由公司實行認定廠家認定產品的監督控制辦法,由項目部安全總監進行監督,各分包隊伍可從中選擇認定廠家的認定產品。
2.2.項目部安全科負責對本工程項目重要勞動防護用品進行驗收,並對使用和管理等實施檢查監督。
九、具體施工安全實施
(一) 鋼筋工程
1.1冷拉鋼筋時,卷揚機前應設防護擋板,或將卷揚機與冷拉方向成90°,且應用封閉式的導向滑輪,沿線須設圍欄禁止人員通行。冷拉鋼筋應緩慢均勻,發現錨具異常,要先停車,放鬆鋼筋後,才能重新進行操作。
1.2切斷鋼筋,要待機械運轉正常,方准斷料。活動刀片前進時禁止送料。
1.3 切斷機旁應設放料台,機械運轉時嚴禁用手直接靠近刀口附近清料,或將手靠近機械傳動部位。
1.4嚴禁帶手套在調直機上操作。
1.5.彎曲長鋼筋,應有專人扶住,並站在鋼筋彎曲方向外側。
1.6.點焊操作人員應戴護目鏡和手套,並站在絕緣地板上操作。
1.7對接焊鋼筋(含端頭打磨人員)應戴護目鏡,在架子上操作須系安全帶。
1.8.多人運送鋼筋時,起、落、轉、停動作要一致,人工上下傳遞不得在同一垂直線上,鋼筋要分散堆放,並做好標示。
1.9.綁扎立柱、牆體鋼筋,嚴禁沿骨架攀登上下。當柱筋高在4m以上時,應搭設工作平台;4m以下時,可用馬凳或在樓地面上綁好後再整體豎立,已綁好的柱骨架應用臨時支撐拉牢,以防傾倒。
1.10綁扎圈樑、挑檐、外牆、邊柱鋼筋時,應搭設外掛架或懸挑架,並按規定掛好安全網。
1.11.起吊鋼筋或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待鋼筋或骨架降落至安裝標高1m以內方准靠近,並等就位支撐好後,方准摘鉤。
(二) 模板工程
2.1. 現澆整體式模板的安裝
2.1.1.單片柱模吊裝時,應採用卸扣和柱模連接,嚴禁用鋼筋鉤代替,以避免柱模翻轉時脫鉤造成事故,待模板立穩後並拉好支撐,方可摘除吊鉤。
2.1.2.支模應按工序進行,模板沒有固定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
2.1.3支設4m以上的立柱模板和梁模板時,應搭設工作台,不足4m的,可使用馬凳操作,不準站在柱模上操作或在梁底模上行走,更不許利用拉桿、支撐攀登上下。
2.1.4.牆模板在未裝對拉螺栓前,板面要向後傾斜一定角度並撐牢,以防倒塌。安裝過程要隨時拆換支撐或增加支撐,以保持牆模處於穩定狀態。模板未支撐穩固前不得松動吊鉤。
2.1.5.安裝牆模板時,應從內、外牆角開始,向相互垂直的二個方向拼裝,連接模板的U形卡要正反交替使用,同一道牆(梁)的兩側模板應同時組合,以便確保模板安裝時的穩定。當牆模板採用分層支模時,第一層模板拼裝後,應立即將內、外鋼楞、穿牆螺栓、斜撐等全部安設緊固穩定。當下層模板不能獨立安設支撐件時,必須採取可靠的臨時固定措施,否則嚴禁進行上一層模板的安裝。
2.1.6.五級以上大風、大霧等天氣時,應停止模板的吊運作業。
2.2.2.堆放場地應平整堅實,嚴防地基下沉引起台模架扭曲變形。
2.2.3.高而窄的台模架宜加設連桿互相牽牢,嚴防失穩傾倒。
2.2.4.組裝後及每次安裝前,應設專人檢查和整修,不符合標准要求,不得投入使用。
2.2.5.拆下及移至下一施工段使用時,模架上不得放置板塊及其它雜物,以防墜落傷人。待就位後,其後端與建築物作可靠拉結後,方可上人。
2.3.模板的拆除
2.3.1.拆除時應嚴格遵守「拆模作業」的要點規定(詳見安全技術交底)
2.3.2高處、復雜結構模板的拆除,應有專人指揮和切實的安全措施,並在下方標出工作區,設專人看守,嚴禁非操作人員進入作業區。
2.3.3.工作前應事先檢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搬手等工具必須用繩系在身上,工作時要思想集中,防止釘子扎腳或工具從空中滑落。
2.3.4.遇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室外的高空作業。有雨、雪、霜時應先清掃作業現場。
2.3.5.拆除模板一般應採用長撬杠,嚴禁操作人員站在正拆除的模板上。並確認所有穿牆螺栓桿旋開拔出後,方可示意信號工指揮起吊。
2.3.6.以拆除的模板、拉桿、支撐等應及時運走或妥善堆放,嚴防操作人員因扶空、踏空而墜落。
2.3.7.在樓面上有預留洞時,應在模板拆除後,隨時將板的洞蓋嚴及做好安全防護。
2.3.8.拆模間隙時,應將已活動的模板、拉桿、支撐等固定牢固,嚴防突然掉落、倒塌傷人。
2.3.9.拆除板、柱、梁、牆板時應注意:
2.3.9.1拆除4m以上模板時,應搭操作平台,設防護欄桿。
2.3.9.2嚴禁在同一垂直面上操作。
2.3.9.3.拆除時應逐塊拆卸,不得成片松動和撬落或拉倒。
2.3.9.4拆除平台、樓層板的底模時,應設臨時支撐,防止大片模板墜落,尤其是拆支柱時,更應嚴防模板突然全部掉落傷人。
(三) 混凝土工程
3.1澆搗混凝土操作,應站在腳手架上操作,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撐上操作,操作時應帶絕緣手套,穿膠鞋。
3.2.泵車下料膠管、料斗都應設牽繩。料斗串筒節間必須連接牢固。使用溜槽時,人員不得站在槽幫上操作。
3.3.用輸送泵輸送混凝土,料管卡子必須卡牢,檢修時必須先卸壓。清洗料管時,嚴禁人員正對料管口。
3.4.澆注漏斗形混凝土,其下口必須封嚴。斜屋面臨邊須設不低於1.5米的護身欄。
3.5.澆築圈樑、雨蓬、陽台應有防護設施;以防墜落。
3.6.夜間澆築混凝土,必須保證足夠的照明設備,並做好保護接零。
(四) 季節性施工
季節性安全施工措施內容
1.夏季安全技術措施
1.1教育職工對中暑的防範意識;
1.2保持工作環境的通風、通氣和盡可能遮陽;
1.3配發必要的勞保用品,如草帽、遮陽傘等;
1.4配備預防葯品如人丹、十滴水、清涼油等。
1.5合理安排、靈活調整上班時間,作好施工人員的防暑降溫工作。
2.雨季安全技術措施
2.1雨期開挖基槽,為防止邊坡被雨水沖塌,本工程採用土釘護坡。
2.2遇到大雨時應停止澆築混凝土,已澆部位加以覆蓋,現澆混凝土應根據結構情況盡可能多考慮幾道施工縫的留設位置。
2.3大面積的混凝土澆築前,要了解2~3天的天氣預報,盡量避開大雨時混凝土澆築。現場要預備大量防雨材料,以備澆築時突然遇雨進行覆蓋。
2.4模板支撐下回填要夯實,並加墊板,雨後及時檢查有無下沉。
2.5雨季施工的機械防雨和防雷設施
(1) 所有機械棚要搭設牢固,防止倒塌漏雨,機電設備採取防雨、防淹措施,安裝接地安全裝置、機動電閘箱的漏電保護裝置要可靠。
(2) 雨期施工為防止雷電襲擊造成事故,本工程對高出建築物的塔吊,人貨電梯、鋼腳手架等裝設了防雷裝置。
(3) 接地線,採用16mm2銅芯線,接地體採用長為1.5m ,壁厚2.5㎜的鋼管,將其一頭打尖後垂直打入地下,防雷裝置的避雷針,接地線和接地體採用雙面焊接。電阻控制在10Ω以內。
3、冬季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3.1做好施工人員的冬施培訓工作,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施工現場的過冬准備工作,包括臨電設施、機械設備及保溫等項工作。
3.2做好冬期施工所需大型機械油料的儲備和工程機械潤滑的更換補充,以及其它檢修工作,以便在冬期施工期間運轉正常。
3.3冬施中加強天氣預報工作,防止寒流突然襲擊,合理安排每日的工作。同時加強防寒、保溫、防火、防煤氣中毒等項工作。
E. 質量管理 准備工作 管理人員應該做什麼
質量管理是企業內部建立的、為保證產品質量或質量目標所必需的、系統的質量活動。它根據企業特點選用若干體系要素加以組合,加強從設計研製、生產、檢驗、銷售、使用全過程的質量管理活動,並予制度化、標准化,成為企業內部質量工作的要求和活動程序。
在現代企業管理中,質量管理體系最新版本的標準是ISO9001:2008,是企業普遍採用的質量管理體系。 任何組織都需要管理。當管理與質量有關時,則為質量管理。質量管理是在質量方面指揮和控制組織的協調活動,通常包括制定質量方針、目標以及質量策劃、質量 控制、質量保證和質量改進等活動。實現質量管理的方針目標,有效地開展各項質量管理活動,必須建立相應的管理體系,這個體系就叫質量管理體系。它可以有效達到質量改進。 建立、完善質量體系一般要經歷質量體系的策劃與設計,質量體系文件的編制、質量體系的試運行,質量體系審核和評審四個階段,每個階段又可分為若干具體步驟。
質量體系的策劃與設計
該階段主要是做好各種准備工作,包括教育培訓,統一認識,組織落實,擬定計劃;確定質量方針,制訂質量目標;現狀調查和分析;調整組織結構,配備資源等方面。
一、教育培訓,統一認識
質量體系建立和完善的過程,是始於教育,終於教育的過程,也是提高認識和統一認識的過程,教育培訓要分層次,循序漸進地進行。
第一層次為決策層,包括黨、政、技(術)領導。主要培訓:
1.通過介紹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的發展和本單位的經驗教訓,說明建立、完善質量體系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2.通過ISO9000族標準的總體介紹,提高按國家(國際)標准建立質量體系的認識。
3.通過質量體系要素講解(重點應講解「管理職責」等總體要素),明確決策層領導在質量體系建設中的關鍵地位和主導作用。
第二層次為管理層,重點是管理、技術和生產部門的負責人,以及與建立質量體系有關的工作人員。
這二層次的人員是建設、完善質量體系的骨幹力量,起著承上啟下的作用,要使他們全面接受ISO9000族標准有關內容的培訓,在方法上可採取講解與研討結合。第三層次為執行層,即與產品質量形成全過程有關的作業人員。對這一層次人員主要培訓與本崗位質量活動有關的內容,包括在質量活動中應承擔的任務,完成任務應賦予的許可權,以及造成質量過失應承擔的責任等。
二、組織落實,擬定計劃
盡管質量體系建設涉及到一個組織的所有部門和全體職工,但對多數單位來說,成立一個精乾的工作班子可能是需要的,根據一些單位的做法,這個班子也可分三個層次。
第一層次:成立以最高管理者(廠長、總經理等)為組長,質量主管領導為副組長的質量本系建設領導小組(或委員會)。其主要任務包括:
1.體系建設的總體規劃;
2.制訂質量方針和目標;
3.按職能部門進行質量職能的分解。
第二層次,成立由各職能部門領導(或代表)參加的工作班子。這個工作班子一般由質量部門和計劃部門的領導共同牽頭,其主要任務是按照體系建設的總體規劃具體組織實施。
第三層次:成立要素工作小組。根據各職能部門的分工明確質量體系要素的責任單位,例如,「設計控制」一般應由設計部門負責,「采購」要素由物資采購部門負責。組織和責任落實後,按不同層次分別制定工作計劃,在制定工作計劃時應注意:
1.目標要明確。要完成什麼任務,要解決哪些主要問題,要達到什麼目的?
2.要控制進程。建立質量體系的主要階段要規定完成任務的時間表、主要負責人和參與人員、以及他們的職責分工及相互協作關系。
3.要突出重點。重點主要是體系中的薄弱環節及關鍵的少數。這少數可能是某個或某幾個要素,也可能是要素中的一些活動。
三、確定質量方針,制定質量目標
質量方針體現了一個組織對質量的追求,對顧客的承諾,是職工質量行為的准則和質量工作的方向。制定質量方針的要求是:
1.與總方針相協調;
2.應包含質量目標;
3.結合組織的特點;
4.確保各級人員都能理解和堅持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