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抓好換屆後鄉鎮領導幹部培訓
要精準施策,教育當「頭」,扎實開展換屆後鄉鎮領導幹部培訓,促進角色轉變,提升素質能力,激發幹事激情。
一是強化黨性教育,幫助「補鈣健骨」。通過專題黨課、組織研討等形式,廣泛開展黨性教育,努力增強鄉鎮領導班子成員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組織參觀紅色教育基地,發揮革命傳統教育作用,洗禮思想,鼓舞干勁,增強黨性修養。
二是強化理論教育,實現「蓄能聚力」。舉辦新任鄉鎮領導幹部培訓班,圍繞中央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依法行政、深化改革等內容集中培訓,有效提高鄉鎮黨政領導駕馭全局、服務基層,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和本領。
三是強化實踐教育,推動「角色轉化」。要求新任領導幹部深入村組調研、直接聯系群眾,訪貧問需、尋計問策,積極為農戶排憂解困。主動向轄區內優秀村幹部、老幹部和致富帶頭人取經,學習他們開展群眾工作和帶領群眾脫貧致富的經驗做法,為做好新形勢下群眾工作打好基礎。
四是強化黨紀教育,促進「醒腦提神」。對換屆新任職交流的幹部進行集體廉政談話,組織接受警示教育,切實提高他們的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意識和拒腐防變能力,教育引導領導幹部牢固樹立宗旨意識、紀律意識和責任意識,促使領導幹部廉潔用權、依法履職、干凈幹事。
㈡ 您好,一般副處級換屆期間去黨校學習一周左右是要提升了嗎
一般不是。這樣的安排首先考慮是正常的工作。。
㈢ 中組部幹部一局二局具體是干什麼的與中組部三局四局五局權力級別是否一樣
幹部一局是綜合幹部局,負責幹部宏觀管理、幹部政策制定和黨群系統公務員管理;
其他四內個局容按系統分工,分別負責某些系統的幹部選拔任用和管理,如省市自治區、中央和國家機關、直屬髙校和事業單位、中央企業等。
中組部幹部一局二局與三局四局五局之間是平級的。
(3)換屆工作培訓會擴展閱讀:
中組部負責的主要工作
(1)根據黨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的意旨,研究和解決黨的組織工作方面的問題,提出實施黨的組織路線的具體措施;考察、配備和調整省級領導機構,挑選和提拔黨的幹部。
(2)按照幹部的「四化」要求,積極培養、選拔優秀的中青年幹部;認真抓好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力;指導各級組織部門,搞好黨員發展、教育和管理,發展與鞏固黨的隊伍。
(3)總結和傳播黨的組織工作的經驗;檢查下級黨委組織生活情況,負責幹部審查、監督工作,組織落實幹部和知識分子政策,幫助中央做好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掌管全國幹部和黨員統計以及中央管理幹部檔案。
㈣ 黨務公開內容包括哪些
包括:黨的組織貫徹落實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情況,領導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加強黨的建設情況,以及黨的組織職能、機構等情況,除涉及黨和國家秘密不得公開或者依照有關規定不宜公開的事項外,一般應當公開。
(4)換屆工作培訓會擴展閱讀:
黨務公開是指黨的組織將其實施黨的領導活動、加強黨的建設工作的有關事務,按規定在黨內或者向黨外公開。
黨務公開遵循堅持服務大局、堅持發揚民主、堅持積極穩妥、堅持依法依規的原則,不得危及政治安全特別是執政安全、經濟安全、社會安全。
公開范圍上,黨的組織應當根據與黨員群眾的關聯程度合理確定公開范圍。公開程序上,按照提出黨務公開方案,對必要性、真實性、准確性、關聯性、時效性等方面進行審核,依照職權對方案進行審批,實施黨務公開等程序及時主動公開。
參考資料:網路---黨務公開
㈤ 加強換屆選舉工作業務培訓有哪些
加強了換屆選舉業務培訓工作,按照「分級負責、分層培訓」的原則要求,重點抓好骨幹隊伍培訓,突出「有用、有效、便捷」目標,為全縣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工作順利推進奠定堅實的工作基礎。
培訓組織層級化。該縣各級分別召開專題培訓會,對換屆選舉工作相關人員進行了培訓,明確各個時期的重點環節和工作方向,詳細講解了在換屆選舉過程中需要把握的關鍵點、常見問題、方法原則等,引導廣大黨員群眾積極有序參加選舉,正確行使民主權利。培訓內容精細化。在培訓內容上,系統學習了《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農村黨組織換屆選舉、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和村務監督委員會選舉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規及政策知識,力求吃准吃透。培訓方式多樣化。編寫《通許縣2014年村級組織換屆工作手冊》,並及時下發到鄉鎮、換屆選舉業務骨幹人員、285個行政村全體黨員和群眾代表手中,做到人手一冊。充分發揮遠程教育平台的作用,傳達政策,加強對村級組織換屆選舉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在通許手機報和通許縣電視台,開辟換屆選舉專欄,使全縣參訓人員能及時、全方位、便捷化地學習消化吸收有關村級換屆選舉業務知識,真正做到在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工作中胸有成竹、有的放矢。
㈥ 根據支部換屆情況加強黨支部書記,支委的什麼培訓
見客棹歌回。
㈦ 村兩委換屆選舉結束後,要對新當選的村兩委成員進行培訓,求相關培訓講話和主持詞。
今天這次大會是村級換屆選舉後召開的第一次村「兩委」成員會議,既是一次見面會,也是一次培訓會和部署會,主要是總結街道前段時間村(居)「兩委」換屆選舉工作,進一步動員全增強向心力,街道上下,特別是新一屆村(居)「兩委」班子統一思想,認清形勢,搶抓機遇,團結實干,為**街道的大發展、大突破創造良好開局。
一、換屆後的基本情況
二、二、關於黨支部和村委會的職責關系
團結協作是班子建設的生命線。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是村莊的「當家人」和「掌舵者」,一個村的發展既與村幹部的能力和素質密切相關,更與村兩委班子的凝聚力和戰鬥力息息相關。
首先,要澄清黨支部和村委會之間的幾種模糊錯誤認識。①極端民主觀。有的同志認為,村委會依法開展工作、行使職權,村黨支部無權過問,並以此為借口,排斥村黨支部的領導。這種認識把基層民主極端化,是自由主義和無政府主義的表現,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警覺。村民自治是在黨的領導下開展的自治活動,村委會必須在黨支部的領導下開展工作,這是我們在處理黨支部與村委會關系中必須始終堅持的一條重要原則。②爭權奪利觀。有的同志認為村黨支部的領導核心作用就是體現在抓黨建、管黨務上,除此之外的許可權都屬於村委會。持這種觀點的同志,雖然在原則上承認了黨支部是領導核心,但在具體工作中不僅不接受黨支部的領導,而且與黨支部爭權。這種觀點和做法也是錯誤的,必須糾正和克服。黨支部是農村各種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核心,其作用決不僅僅局限在抓黨建、管黨務上,更不是一句空洞的口號,而是必須從各個方面體現出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這條原則在我們處理黨支部與村委會的關系中必須毫不動搖地堅持。過分重視手中權力的人必然會失去權力。③權力無限觀。還有的同志認為,村黨支部是領導核心,就是包攬村裡的一切事務。這種觀點忽視和否定了村委會的職能作用,看不到村委會在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中的重要作用,搞以黨代政,把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理解成村裡的事情不論大小都由黨支部說了算,進而包辦代替村委會的工作。這種觀點和認識走向了另一個極端,也是錯誤的,同樣需要糾正和克服。
其次,要理清領導與被領導的職能關系。黨支部與村委會的工作是一個有機的整體,黨的領導和村民自治在人民利益上是高度統一的,村民自治只有堅持黨的領導才能順利開展。因此,黨支部與村委會是領導與被領導的職能關系,主要體現在:首先,村黨支部具有對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落實上級組織的工作部署進行把關定向,對本村的經濟和社會發展進行規劃部署,對村裡的重大問題提出決策意見,以及對村委會幹部進行管理、教育和監督等重要職能,並具有對本村各種組織和各項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的職責。但黨支部核心領導職能的履行和領導權力的行使,離不開村委會職能作用的發揮,離不開以嚴格的民主決策程序支持保障村委會依法開展工作這一重要的基礎。其次,村委會的職能,主要包括依法開展村民自治的工作內容,除了處理好職能范圍內的日常村務外,對重要事項的處理必須在黨支部的領導下,依照有關法規召開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村委會履行職能,一定要符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並以自覺維護和接受黨支部的領導為前提。也就是,通過村委會職能作用的發揮,把黨的政策和黨支部的部署,貫徹到村民自治活動之中,變成全體村民的意志和行動。
三、明確任務重點
四、提高自身建設
㈧ 中組部幹部一局二局是干什麼的
幹部一局即幹部調配局,它在五個局中屬於綜合幹部局,主要負責幹部宏觀管理,指定幹部政策,黨群系統公務員管理。其他的四個局按照系統進行不同分工,分別負責某些系統的幹部的任用和管理。
《幹部調配工作規定》:
第七條各級人事部門可據下列原因之一,在國家機關和事業、企業單位之間調配幹部:
(一)改善幹部隊伍結構進行的人員調整;
(二)滿足國家重點建設、重大科研項目及國家重點加強部門的需要;
(三)充實基層單位,支援邊遠貧困地區和艱苦行業;
(四)補充國家機關和事業、企業單位人員空缺;
(五)安置因單位撤銷、合並或縮減編制員額而富餘的人員;
(六)調整現任工作與所具有的專業、特長不相適應的人員;
(七)解決幹部夫妻兩地分居或其他特殊困難;
(八)符合政策規定的易地安置;
(九)滿足國家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其他工作需要。
(8)換屆工作培訓會擴展閱讀:
中組部職責:
1、組織建設
主要負責在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黨員教育管理、黨員發展、黨費管理、黨的工作制度、黨內生活制度等方面進行指導、組織、管理,提出意見建議等。
2、幹部工作
主要負責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公務員隊伍建設)的宏觀管理,包括管理體制、政策法規、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的規劃、研究、指導等,對中央管理單位的領導班子換屆、調整、任免等提出建議。
3、人才工作
主要負責全國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宏觀管理、政策法規研究制定,指導協調專項人才工作以及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開展聯系高級專家工作。
4、幹部教育培訓
主要負責全國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整體規劃、宏觀指導、協調服務、督促檢查、制度規范,指導分級分類開展幹部教育培訓以及幹部教育培訓國際合作交流等。
5、幹部監督
主要負責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及有關法規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