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執法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及解決對策
難點
一、城管職能的不斷擴大化帶來管理難度
二、城市管理工作中職責不明,缺乏有效的制約機制
三、城管工作中一些老大難問題得不到根本解決
建議
盡可能的盡快為「城市管理」專門立法
加大宣傳力度
加大對城市管理的投入
提倡人性化管理
加強部門之間的協作
2. 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要點
落實要點如下:組織領導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培訓指導到位,規范執法到位,考核督導到位。
3. 如何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
內容提要:從目前行政執法隊伍的現狀和管理水平來看,為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一定要進一步提高執法隊伍的自身素質。那麼,,文章共分為三部分介紹此問題:。一是應該充分認識行政執法,突出城市管理的地位;二是要加強行政執法隊伍自身建設;三是要加強隊伍精神文明建設。關鍵詞: 城市管理 行政執法 隊伍建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目標的確立,《行政許可法》的頒布實施,優化發展環境,加強機關作風效能建設的新要求,使行政執法工作面臨新的機遇和挑戰,而且對行政執法隊伍建設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從目前行政執法隊伍的現狀和管理水平來看,為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一定要進一步提高執法隊伍的自身素質。那麼,,我認為有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應該充分認識行政執法,突出城市管理的地位。城市管理是一項和城市規劃、城市建設緊密相連又互為因果的系統工程。人們常說「管理是關鍵,規劃是龍頭,建設是基礎」,具體地說:城市規劃是駕馭整個城市建設和發展的基本依據和基本手段,城市建設是城市規劃的具體體現和重要載體,而城市管理,則是維護和實現城市規劃和建設的基本手段和措施,是提高城市總體效能的關鍵環節。也就是說,規劃具有總體性,建設具有階段性,管理則具有長期性、復雜性和艱巨性。城市「三分建設,七分管理」之說的道理就在於此。 一個良好的城市管理秩序,是靠著那些深愛著這座城市、愛崗敬業、樂於奉獻、不畏艱難困苦的城市管理者來實現的。也就是說,城市管理面臨的最大問題不完全是執法環境、執法氛圍、執法難度,關鍵是建立一支能夠勝任的執法隊伍,並讓這支隊伍的形象得到廣大市民的認可、擁護和支持,真正成為一支「讓領導放心,讓市民滿意」的隊伍。其次是要加強行政執法隊伍自身建設。為增強行政執法能力,提高行政執法水平,必須加強行政執法隊伍自身建設。 (一)充分認識行政執法隊伍自身建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斷完善,對公正執法、文明執法提出了更高要求。但由於目前行政執法總體水平不高, 一些執法人員在政治素質、工作作風、業務水平和組織紀律觀念等方面還存在一定差距,還不能適應法制建設的新要求,不能適應跨越式發展的需要。因此,必須把行政執法隊伍建設作為關繫到行政執法作用能否充分有效地發揮、關繫到執法事業能否健康發展、關繫到各項任務能否圓滿完成的大事來抓,進一步提高對加強執法隊伍建設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不斷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 (二)明確工作原則,牢牢把握發展方向 1、堅持高標准、嚴要求的原則。結合行政執法隊伍的特點,推動隊伍正規化建設,不斷開創新局面。 2、堅持突出重點、標本兼治的原則。以加強思想政治建設為基礎,以樹立良好形象和提高行政執法能力為主線,完善制度建設,強化監督制約機制,全面提高隊伍建設水平。 3、堅持榜樣帶動、整體提高的原則。發揮各級領導的表率作用,激勵全體執法人員積極向上、不斷進取,形成人人爭先進、事事爭上游的良好氛圍。 (三)明確主要內容,提高隊伍建設整體水平 1、從提高領導班子建設水平入手,不斷增強隊伍的凝聚力和戰鬥力。班子建設是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的核心,班子建設得好壞,直接影響隊伍的凝聚力和戰鬥力。要加強各級領導班子的理論學習,增強法制觀念,用鄧小平理論武裝頭腦,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正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培養深入扎實的工作作風,發揮各級領導班子的模範帶頭作用和成員的表率作用,領導幹部要堅持下基層,深入執法工作第一線,搞好指導監督,狠抓工作落實。 2、從加強隊容風紀管理入手,努力塑造隊伍良好形象。隊容風紀是一支隊伍形象的直接體現,是隊伍素質的最直觀、最外在的反映。從一言一行、一點一滴抓起,保持隊伍良好的儀容舉止、行為規范。要堅持文明執法、禮貌待人,努力塑造黨和政府放心、人民群眾滿意、社會廣泛認可的良好隊伍形象。 3、從提高隊伍執法水平入手,不斷提高行政執法能力。要把學習法律、法規知識作為一項長期任務,根據行政執法隊伍實際,全面開展法律業務知識學習和遵紀守法教育,採取崗前教育、集中培訓和日常學習等多種方式,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的法律知識水平,增強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做到知法、懂法、用法、守法,堅持依法辦事、秉公執法,不斷提高執法工作水平,堅持嚴格執法。 4、從加強廉政建設入手,不斷增強服務意識。廉潔自律、秉公執法,是隊伍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要嚴格貫徹執行中央、省、市以及隊伍制定的廉政方面的規章制度,堅決查處吃拿卡要、以權謀私等違紀行為,提高廣大執法人員遵紀守法、拒腐防變能力。要牢固樹立公僕意識,寓執法於服務之中,努力為群眾辦實事、做好事,密切執法部門與廣大人民群眾的關系。對違反廉政紀律的人員予以嚴肅查處,決不姑息遷就。 (四)建立完善規范化管理體系,夯實正規化建設基礎 制度是規范隊伍行為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強隊伍自身建設的有效保障。結合目前執法隊伍比較分散、人員素質不齊的特點,應建立健全各項隊伍管理規章制度,形成規范化管理體系。1、著眼於充分發揮領導班子的核心作用,制定關於理論學習、集體決策、民主生活會等制度,提高班子的政策水平、理論水平和管理水平,增強班子抓大事、議大事和依法決策的能力,形成團結進取、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為加強隊伍建設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2、著眼於建立規范的管理秩序,政府法制部門應當從規范執法證件管理使用、行政執法專用車輛、罰沒款收繳等如手,使行政執法隊伍日常管理工作規范、有序開展。 3、著眼於提高隊伍整體素質,制定法規知識學習、定期培訓制度。在強化日常學習基礎上,政府法制部門應組織對領導幹部、執法人員進行法律、法規及相關業務知識培訓,明確執法工作「嚴格執法」和「文明執法」的具體要求,不斷提高執法水平。 4、著眼於規范隊伍執法行為,制定有關執法紀律、案件審批、過錯責任追究、罰沒款物管理、隊容風紀等方面制度,明確執法工作紀律,嚴格約束隊伍的執法行為,確保做到依法行政、文明執法。 (五)以形式多樣的活動為載體,增強隊伍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有針對性地開展形式多樣、健康向上的活動,是增強隊伍向心力、凝聚力的有效途徑。 1、從增強隊伍依法行政能力出發,開展爭做執法模範、文明執法標兵等活動,大力宣傳先進人物的典型事跡,在各行政執法部門之間、執法人員之間形成互幫互學、爭先創優的向上氛圍,促進執法工作和隊伍建設的不斷發展。 2、從增強隊伍的凝聚力出發,開展形式多樣的文化、體育、娛樂活動,樹立隊伍的團隊精神,增強愛崗敬業意識,使執法人員樹立起積極向上的人生觀和價值觀。 3、從為群眾辦實事出發,開展愛民日、扶危助困、送溫暖、獻愛心等活動,積極幫助群眾解決困難,密切執法隊伍和人民群眾的關系,樹立隊伍的公僕意識和良好形象。 4、從加強隊伍正規化建設出發,按照軍事化管理標准,開展隊列競賽、辦公環境秩序競賽等活動,不斷提高隊伍軍事化、正規化建設水平。 5、從增強隊伍業務能力出發,開展法律知識競賽、主題演講等活動,使廣大隊員積極學習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推動執法工作不斷發展。 (六)建立隊伍管理考評體系,促進隊伍建設健康發展 1、建立標准控制機制,明確工作目標和責任。把執法成效、辦案質量、隊容風紀、辦公秩序、財務管理、信訪工作、新聞報道等各項工作和各項崗位職責細化,制定目標、標准,層層落實,把目標任務落到行政執法部門和行政執法人員,形成「部門擔任務、隊伍擔指標」的責任格局。 2、建立檢查監督機制,確保各項工作目標落到實處。採取日常檢查和集中檢查相結合、平時抽查與年終總評相結合的方式,嚴格按照工作標准和崗位標准進行檢查考評,聘請人大、政協及政府法制部門的領導擔任監督員,自覺接受新聞媒體、社會各界的廣泛監督,促進各項工作的開展。 3、建立督辦整改機制,確保各項任務及時完成。要及時辦理領導交辦的事項,及時處理群眾舉報案件,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對未按時限要求辦理的,進行督辦整改,跟蹤問效,並給予相應的處罰,促進工作水平全面提高。 4、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充分調動積極性和創造性。嚴格按照優則獎、劣則罰的原則,完善執法工作和自身建設等隊伍管理方面內容的考評辦法,把工作業績與獎勵掛鉤;嚴格按照優則上、庸則下的原則,完善人員崗位責任工作成效考評辦法,將考評結果與獎懲、培訓、職務升降、公務員考核掛鉤,建立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用人機制。激發隊伍的工作熱情,推動各項工作有效開展和隊伍素質不斷提高。 再次是要加強行政執法隊伍精神文明建設。(一)充分認識加強隊伍精神文明建設的重大意義,堅持不懈地抓好精神文明建設,做到兩手抓、兩手都要硬,使執法工作與精神文明建設相互促進、協調發展。 1、加強精神文明建設是行政執法工作順利開展的有力保證。精神文明建設包括思想道德建設和科學文化建設兩方面內容,根本任務是提高人的素質。要全面加強執法隊伍精神文明建設,不斷提高隊伍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培育隊伍主體精神。 2、加強精神文明建設是實踐為人民服務宗旨的重要保障。行政執法工作體現著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必須以「一心一意為人民服務」為宗旨,不斷加強思想建設,使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思想成為執法人員的自覺行動。 3、加強精神文明建設是樹立隊伍良好形象的內在要求。必須不斷加強精神文明建設提高整體素質,樹立良好形象。 (二)深入開展思想道德教育,不斷提高政治素質 1、廣泛開展政治思想教育。要經常組織廣大執法人員進行政治思想教育,引導和教育廣大執法人員堅定正確的立場和政治方向,牢固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要採取集中教育和日常學習相結合、重點教育和全面提高相結合的方式,抓好領導班子中心組學習、黨員幹部民主生活會學習,並強化執法人員日常學習,定期檢查學習成果。 2、切實抓好愛國主義教育。有計劃、有組織地對廣大執法人員開展愛國主義教育,要以重大活動和紀念節日為契機,組織執法人員參觀革命紀念館、聆聽革命先烈英雄事跡,學習先烈們艱苦奮斗、無私奉獻、不怕犧牲的精神,激發廣大隊員熱愛廣安、建設家鄉、立足崗位做貢獻的熱情,增強愛崗敬業意識,把愛國熱情引導到積極投身行政執法事業中來。3、深入開展職業道德教育。行政執法直接面向廣大人民群眾,職業道德建設直接關繫到隊伍的形象和威信。要以服務人民、奉獻社會為宗旨,對執法人員進行崗位責任、職業道德、執法紀律教育,做到公正廉潔、忠於職守、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嚴禁弄虛作假、利用職權謀取私利。 4、扎實開展形象教育。思想是內在的、本質的東西,形象是思想的外在反映。要把形象建設作為思想教育的有機組成部分,從不同角度和側面教育和引導執法人員樹立五個形象:著裝整齊、舉止端正的儀表形象,刻苦鑽研、勤奮工作的敬業形象,依法行政、不徇私情的公正形象,禮貌待人、文明執法的文明形象,嚴格要求、廉潔自律的廉政形象。要從一言一行做起,從一點一滴做起,從每一名執法人員做起,牢固樹立我即形象、形象即我的意識。嚴禁任何人損害執法隊伍的形象,在廣大執法人員中掀起強素質、樹執法隊伍形象的高潮。 (三)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宗旨,密切執法隊伍與人民群眾的關系。行政執法人員是人民的公僕,要把執法和服務有機結合起來,從抓服務入手,把為人民服務貫穿於執法的全過程。 1、大力營造良好的社會生活環境。要本著為人民辦實事、辦好事的宗旨,嚴格執法,堅決取締違章佔道、無證經營、雜訊擾民等影響市民生活的各類違章行為,全面清理校園、醫院、居民區周邊環境,以卓有成效的執法工作成果,營造整潔優美的城市生活環境,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良好的城市生活空間。 2、積極創造良好的經濟發展環境。要及時解決影響經濟社會的違法違規問題,有效促進執法工作開展,營造良好的投資和生產環境,為經濟發展保駕護航。 3、及時解決群眾關心的熱點和難點問題。要做好信訪工作,堅持專人受理群眾舉報,24小時接聽信訪電話,快速反應分隊保證隨時出動,及時處理群眾舉報案件。對人群眾來訪反映的問題要限時辦理、跟蹤問效、按時反饋。要想人民群眾之所想,急人民群眾之所急,把信訪工作作為紐帶和橋梁,不斷密切執法隊伍與人民群眾的關系。 (四) 以嚴格執法、文明執法為核心,不斷提高精神文明建設水平。文明執法是隊伍精神文明建設的核心內容。要從抓嚴格執法、文明執法入手,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不斷提高隊伍精神文明建設水平,增強依法行政、文明執法的自覺性,牢固樹立文明禮貌、熱情待人的工作態度,嚴禁簡單粗暴和野蠻執法。要嚴格按照行政處罰程序執法,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種類和幅度實施行政處罰,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執法,嚴禁違法執法、越權執法。 (五)從強化行政執法隊伍正規化建設入手,夯實隊伍精神文明建設基礎。正規化建設是培養隊伍良好作風、樹立隊伍良好形象的前提。 1、堅持實行軍事化管理。要認真學習軍隊建設和管理經驗,對執法隊伍的儀表、言行舉止、工作作風進行嚴格的規范,堅持高標准、嚴要求,以嚴明的組織紀律、高效的行動指揮、優良的作風、規范的行為舉止為內容,強化日常管理、隊容風紀管理、執勤管理,紀律作風管理,提高隊伍的軍事化、正規化建設水平,使行政執法隊伍沿著正規化建設的軌道不斷前進。 2、強化日常訓練。要按照正規化管理的要求,緊密結合工作實際,採取多種措施,強化日常訓練,定期開展集中封閉式訓練,從隊員的舉手投足、一言一行進行規范,磨練隊員的意志,把規范變成行為,把行為變成習慣,使廣大隊員養成良好的工作作風。 3、嚴格進行監督考評。要按照政府法制部門制定的有關考評規定,細化分解、落實責任、強化監督考評。通過採取日常考評、集中考評、單項考評等方法,及時 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督促廣大隊員自覺遵守有關規定,培養隊伍的優良作風,樹立良好形象。
4. 學習行政執法知識的方法
行政執法知識是深圳市錄用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的筆試科目之一。為指導廣大應試人員熟悉考試內容,在廣泛徵求意見和不斷總結公務員錄用考試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我們編寫了《行政執法知識學習指導》這本輔導用書。
本書匯集了深圳市錄(聘)用各系列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筆試要求掌握的法律法規,緊扣考試大綱,較全面地覆蓋了相關的知識點,並輔以有針對性的學習指導和強化練習題,利於應試人員快速高效地掌握必考常考內容。應試人員使用本書備考時,應按各系列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的考試大綱,選擇相應的內容進行復習。上篇
一、行政處罰法及相關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行政處罰法學習要點
行政處罰法及相關知識強化訓練題
行政處罰法及相關知識強化訓練題答案
二、行政許可法及相關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行政許可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行政許可法學習要點
行政許可法及相關知識強化訓練題
行政許可法及相關知識強化訓練題答案
三、行政復議法及相關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
行政復議法學習要點
行政復議法及相關知識強化訓練題
行政復議法及相關知識強化訓練題答案
四、行政訴訟法及相關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國際貿易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反傾銷行政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反補貼行政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關於審理行政案件適用法律規范問題的座談會紀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案件管轄若干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撤訴若干問題的規定
行政訴訟法學習要點
行政訴訟法及相關知識強化訓練題
行政訴訟法及相關知識強化訓練題答案
五、國家賠償法及相關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審理賠償案件程序的暫行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民法院國家賠償確認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幾個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行政訴訟中司法賠償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行政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國家賠償法學習要點
國家賠償法及相關知識強化訓練題
國家賠償法及相關知識強化訓練題答案
下篇
六、刑法及相關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刑法及相關知識強化訓練題
刑法及相關知識強化訓練題答案
七、刑事訴訟法及相關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其他刑事訴訟法律法規目錄(摘選)
刑事訴訟法及相關知識強化訓練題
刑事訴訟法及相關知識強化訓練題答案
八、人民警察法及相關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
人民警察法及相關知識強化訓練題
人民警察法及相關知識強化訓練題答案
九、公安行政執法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
公安基礎知識學習提綱
十、其他行政執法法律法規
(一)司法行政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
其他司法行政執法法律法規目錄(摘選)
(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城市綠化條例
城市道路管理條例
其他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法律法規目錄(摘選)
(三)規劃土地監察行政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其他規劃土地監察行政執法法律法規目錄(摘選)
(四)勞動監察行政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其他勞動行政執法法律法規目錄(摘選
5. 執法工作的重點
一是積極開展「規劃執法年」活動。2月份在沂源組織召開2009年度全市城鄉規劃執法工作現場會。年內,將組織兩次全市規劃聯合執法活動,3-4月份,市區執法局聯合組織對全市新開工建設情況進行一次普查。8-11月份,牽頭組織市監察局、市規劃局、市公安局等部門,開展第二次城鄉規劃聯合執法檢查活動。加大對各區縣城管執法局規劃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培訓、考核和監督檢查。督導鄉、鎮政府規范農村建築市場秩序。
二是開展露天經營攤點專項整治。規范管理街頭市場、露天經營攤點。2月份,集中整治城區內洗車點、摩托車、自行車維修點、店外鋁合金加工等管理難點,在嚴肅查處的同時,積極協調籌建洗車、摩托車維修、鋁合金加工等專業市場,實行劃行入市。
三是抓好以垃圾焚燒整治為重點的環保執法工作落實。要集中力量抓好垃圾焚燒專項整治,切實抓好建成區內廢品回收及經營點集中治理。要積極開展城區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制定管理辦法,加大城區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查處力度,集中整治餐飲服務業和路邊燒烤油煙污染。抓好建築工地、市政工地、拆遷和房屋裝飾(裝修)工地揚塵污染治理的監督檢查。配合公安、交通部門,做好運輸車輛無篷蓋、漏撒物料等違法行為治理工作。1-9月份,開展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專項整治。5-6月份中、高考期間,開展雜訊污染夜查行動,為考生創造良好的學習考試環境。加大市政和園林綠化專項整治,組織1-2次夏季、秋季城市市政設施和園林綠化執法大檢查。
四是大力開展戶外廣告深度治理。全面拆除沒有規劃手續的大型立柱廣告牌,開展樓頂、牆體、立式平面廣告整治,抓好臨時性宣傳廣告的控制。抓好戶外廣告安全檢測、安全檢查和備案工作,年內各區縣的檢查率和合格率均要達到100%。積極推進戶外廣告資源運營,建立良好的管理秩序。
上述四項工作將全部納入城管執法系統年度千分制考核,並按照一周一調度、半月一通報、一月一考核的形式,檢查督導各區縣局抓好工作落實。
6. 公務員警察上崗培訓都培訓什麼
公安系統人民警察初任訓練大綱
(適用於錄用及調入公安機關任正科級以下職務人員)
依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訓練條令》制定本大綱。
【說明】
一、訓練對象
經考試錄用或者從非公安機關調入公安機關任正科級以下職務的人員。
二、訓練目標
人民警察初任訓練旨在訓練和培養人民警察基本素質和從警能力。通過教育和訓練,使參訓人員樹立忠誠於祖國,忠誠於人民,忠誠於法律,忠誠於中國共產黨的堅定信念;深刻理解鄧小平理論的基本觀點和「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公僕意識、法治意識和職業道德觀念;全面了解並重點掌握與公安工作密切相關的有關法律及規章制度;學會並掌握基本警務技能與戰術要領,養成良好的作風和組織紀律觀念,達到初任人民警察資格標准,初步具備從事警察職業的基本素養和能力。
三、訓練方式和時間
經考試錄用以及從非公安機關調入公安機關任正科級以下職務人員實行集中食宿,封閉訓練。訓練時間22周,110個訓練日。每天訓練7學時,總計770學時,其中,理論業務課350學時,隊列、體能和警務技能戰術訓練350學時(均含復習和考核)。開學、結業、個人總結鑒定及有關活動70學時。日常體能訓練時間不在正式訓練的學時之內。
四、訓練方法
初任訓練強調基礎性、實戰性、針對性,突出重點,根據學員特點和基層警務工作要求,妥善處理知識系統性與公安實戰需要的關系,突出養成教育和警察職業能力的訓練。在訓練中,應實行精講多練、練講結合,啟發式與互動研討,現場情景模擬訓練,案例評析與論辯式,反復練習、及時講評等訓練方法。
五、訓練考核
堅持「訓考分離」原則,實行公安部和省級公安機關兩級統考制度。國家公務員基礎知識和法律法規部分的考試由公安部統一命題。公安業務的考試,體能和警務技能戰術的考核由省級公安機關統一命題(考試考核的具體科目見附件1)。考務工作由省級公安機關政工部門統一組織實施。
考試科目均採用閉卷筆試形式,實行百分制,60分及格。體能和警務技能戰術考核,實行「優良、及格、不及格」等級制。
考核全部合格者,頒發《國家公務員培訓證書》和《公安系統人民警察初任訓練合格證書》,具有人民警察資格,授予警銜。考核中有兩項(含)以下科目不及格的,准予補考;有三項(含)以上科目不及格的,確定為初任訓練不合格。不合格者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補訓。經過補考或補訓仍有兩項科目不及格的,不予結業,不得授予警銜,不允許上崗。
六、訓練教材
《國家公務員初任培訓讀本》(人事部公務員管理司編)
《公安系統人民警察初任訓練法律法規教程》(公安部政治部編)
《公安系統人民警察初任訓練公安業務教程》(公安部政治部編)
《公安系統人民警察實戰基礎訓練教程》(公安部政治部編)
七、訓練評估
評估的目的是檢查初任訓練的實際效果,督導訓練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評估工作要嚴格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訓練評價標准》(見附件2)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訓練評估工作實施方案》(見附件3)執行。未達到評價標准和要求的公安院校和訓練學校(基地),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間不得承擔訓練任務。
八、大綱的使用
本大綱具有指令性和指導性雙重功能。訓練大綱規定為「選擇開設」的科目可以調整,此外為必須開設的訓練科目。
本大綱規定的訓練科目具體學時分配上可以由省級公安機關教育訓練主管部門進行適當調整,但警務技能戰術訓練的學時不得低於規定要求。體能訓練時間原則上不包括在規定的學時之內。
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公安廳、局可根據本訓練大綱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的訓練計劃和實施方案。省級以下公安機關和各級訓練學校必須嚴格執行省級公安機關下達的訓練計劃和實施方案,如有調整,須報請省級公安機關教育訓練主管部門批准。
九、大綱的解釋與執行
本大綱由公安部人事訓練局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本文】
一、國家公務員基礎知識(56學時)
(一)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
(二)我國政治體制與政府機構運作
(三)公共經濟與公共政策
(四)電子政務
(五)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
(六)國家公務員制度與公務員紀律及行為規范
(七)機關公文寫作與處理
(八)保密與國家安全
二、黨的公安工作與人民警察職業道德(21學時)
(一)黨的公安工作
⒈公安工作的歷史簡介
⒉公安機關的性質、職能、任務和宗旨
⒊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則和根本路線
⒋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針和基本政策
⒌公安隊伍建設和管理
(二)人民警察基本素質與職業道德
⒈基本素質
⒉職業道德
⒊職業紀律
三、法律基礎知識(140學時)
(一)法學原理
⒈法律的本質
⒉社會主義法制的基本要求
(二)憲法
⒈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
⒉我國憲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內容
⒊憲法的實施保障
(三)人民警察法
⒈人民警察的任務和職權
⒉人民警察的義務和紀律
⒊人民警察的組織管理和警務保障
⒋人民警察的執法監督和法律責任
(四)刑事法
⒈刑法
⑴刑法的任務和基本原則
⑵犯罪及其構成要件
⑶犯罪形態
⑷正當行為
⑸刑罰的目的和種類
⒉刑事訴訟法
⑴刑事訴訟法的任務和基本原則
⑵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制度
⑶立案、偵查與起訴
⑷審判與執行程序
(五)行政法
⒈行政行為
⑴行政行為的特徵、內容與合法要件
⑵抽象行政行為與具體行政行為
⑶行政違法與行政責任
⒉行政處罰
⑴行政處罰的特徵
⑵行政處罰的種類
⑶行政處罰的程序
⒊行政復議
⑴行政復議的原則
⑵行政復議的范圍
⑶行政復議的程序
⒋行政訴訟
⑴行政訴訟的基本原則
⑵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
⑶行政訴訟的參加人
⑷行政訴訟的程序
⒌國家賠償
⑴國家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
⑵行政賠償的范圍和程序
⑶刑事賠償的范圍和程序
⑷賠償方式
⑸國家追償
(六)民事法
⒈民法
⑴民法的任務和基本原則
⑵民事法律關系
⑶民事主體
⑷物權與所有權
⑸債與合同
⑹知識產權
⑺財產繼承權
⑻人身權
⑼民事責任
⒉民事訴訟法
⑴民事訴訟法的任務和基本原則
⑵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制度
⑶主管和管轄
⑷當事人與共同訴訟人
⑸訴訟代表人、訴訟中的第三人與訴訟代理人
⑹法院調解
⑺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
⑻涉外民事訴訟程序的一般原則
四、公安業務(133學時)
(一)公安業務基礎
1.公文寫作
2.科技知識、手段在公安工作中的運用
3.計算機基礎
4.警務英語(選擇開設)
(二)治安管理
1.治安管理工作概述
2.治安案件查處
3.治安秩序管理
4.社區警務
5.戶口管理
6.治安巡邏
7.交通管理(選擇開設)
8.安全防範技術(選擇開設)
(三)刑事偵查工作概述
⒈刑事偵查工作的任務和原則
⒉刑事犯罪現場的保護
⒊刑事案件辦案的一般程序
⒋國保工作的形勢與任務(選擇開設)
⒌經濟犯罪問題(選擇開設)
⒍禁毒斗爭(選擇開設)
⒎反恐怖斗爭(選擇開設)
四、隊列與體能訓練(84學時)
(一)隊列訓練
⒈單警隊列動作
⑴立正、稍息、跨立、停止間轉法
⑵行進、立定、齊步、正步、跑步、踏步
⑶步法變換(齊步、正步、跑步互換)
⑷行進間轉法
⑸坐下、蹲下、起立
⑹敬禮禮畢
⑺脫帽、戴帽、夾帽
⒉集體隊列動作
⑴集合、離散
⑵整齊、報數
⑶出列、入列
⑷行進、停止
(二)體能訓練
1.體能訓練常識
⑴基本素質訓練法(柔韌、協調、速度、力量、耐力)
⑵傷害事故的預防
2.體能測試
⑴男子:100米跑、10米×4往返跑、1500米跑、引體向上、俯卧撐
⑵女子:100米跑、10米×4往返跑、800米跑、仰卧起坐、俯卧撐
3.專項體能訓練
⑴男子:200米障礙跑(護欄、天梯、獨木橋、凹凸路面、模擬人群、高牆、低矮空間、模擬門窗等8項)
⑵女子:200米障礙跑(護欄、獨木橋、凹凸路面、模擬人群、低矮空間、模擬門窗等6項)
五、警務實戰基礎知識(21學時)
(一)樹立正確的執法觀念,提高執法水平
⒈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是依法治國的根本要求
⒉當前公安機關執法工作的問題不容忽視
⒊端正執法觀念,提高執法水平
(二)增強執法安全和警務規范意識
⒈安全是警務活動的重要前提
⒉嚴格按照警務執法程序辦事
(三)嚴格執行關於實施強制措施和使用警械武器的法律規定
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關於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許可權的規定
⒉《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關於警械和武器使用的規定
⒊《中華人民共和國戒嚴法》關於戒嚴執勤人員的職責的規定
⒋公安機關公務用槍管理使用規定關於佩帶使用槍支的人民警察的條件與職責、公務用槍的使用、公務用槍的保管等規定
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關於使用槍械的規定
六、警務基本技能訓練(共140學時)
(一)徒手防衛與控制技術
1.基本練習
⑴基本姿勢;⑵步法移動;⑶倒地自護
2.基本防衛技術
⑴格擋;⑵躲閃;⑶摟抓;⑷掩肘;⑸提膝
3.基本攻擊技術
⑴直拳;⑵勾拳;⑶推掌;⑷劈掌;⑸擊肘;⑹頂膝;⑺橫踢;⑻前踢
4.徒手控制技術
⑴一對一控制;⑵二對一控制;⑶三對一控制
5、解脫技術
⑴抓臂解脫;⑵抓胸解脫;⑶抱腰解脫;⑷鎖喉解脫
(二)警械使用
1.人民警察使用的警械與防護裝具
⑴警械;⑵防護裝具
2.手銬的使用
⑴背手上銬;⑵舉手上銬;⑶倒地上銬
3.警繩的使用
⑴手腕捆綁;⑵手臂捆綁
4.警棍的使用
⑴基本姿勢;⑵擋;⑶劈;⑷戳;⑸別
(三)搜身帶離
1.搜身的動作要領
2.徒手帶離技術
⑴抓臂帶離;⑵折腕帶離;⑶別臂帶離
3.帶離中需要注意的問題
(四)武器使用
1.人民警察使用的武器
⑴警用殺傷性武器:手槍;微型沖鋒槍;狙擊步槍
⑵警用非殺傷性武器:18.4mm防暴槍;38mm防暴槍
2.手槍常識
⑴手槍各大部件名稱及用途;⑵驗槍;⑶分解與結合;⑷裝退子彈;⑸故障排除;⑹手槍的攜帶;⑺常見的違規操作;⑻槍支使用規則
3.手槍基礎射擊
⑴持握手槍;⑵射擊姿勢;⑶據槍、瞄準、擊發;⑷易犯錯誤及糾正方法
4.手槍初級實用射擊
⑴快速掏槍技術;⑵快速射擊技術;⑶易犯錯誤及糾正方法
(五)通信聯絡
1.警用無線通信勤務操作規范
⑴正確使用對講機;⑵警用無線通信的安全保密;⑶警用無線通信勤務規范
2.現場手勢聯絡方法
⑴數字表示;⑵告知表示;⑶人物表示;⑷地形物品表示
(六)現場急救
1.徒手心肺復甦
2.止血
3.固定
4.包紮
5.搬運
七、警務基本戰術訓練(共84學時)
(一)警務戰術原則和基本動作
1.警務戰術原則
⑴依法處置、遵守程序;⑵防控為先、力保安全;⑶充分估勢、隨機處變
2.單警基本動作
⑴觀察;⑵運動方法;⑶利用地形和掩蔽物
(二)對嫌疑人的盤查
1.盤查的特點
2.盤查的基本程序
3.盤查中應注意的問題
4.對幾種情況的處置
⑴對語言不配合情況的處置;⑵對行為不配合情況的處置;⑶對發生襲警情況的處置
(三)對嫌疑車輛的查控
1.查控嫌疑車輛行動的特點
2.查控嫌疑車輛的基本程序
3.查控暴力犯罪嫌疑人使用的車輛
(四)對建築物的搜索
1.建築物搜索行動的特點
2.建築物搜索行動的基本程序
3.對一般建築物的搜索
⑴對房間的搜索;⑵對樓梯、樓道的搜索
(五)抓捕犯罪嫌疑人
1.抓捕犯罪嫌疑人行動的特點
2.抓捕犯罪嫌疑人行動的基本程序
3.特定環境下的抓捕
⑴室內抓捕;⑵室外抓捕
八、戰例評析(21學時)
具體戰例由公安部和省級公安機關收集整理,下發使用。
7. 文化市場管理執法的工作內容是什麼啊
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管理辦法 文化部令2006年第36號 (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執法機構和執法人員
第三章 執法程序
第四章 執法監督和責任追究
第五章 附 則
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文化市場行政執法行為,加強文化市場管理,維護文化市場管理秩序,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文化市場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是指各級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或者經法律法規授權的其他執法機構(以下簡稱執法機構),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文化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並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理的具體行政行為。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的范圍是:
(一)營業性演出活動;
(二)音像製品的進口、批發、零售、出租和放映;
(三)娛樂場所經營活動;
(四)藝術品經營活動;
(五)電影發行、放映經營活動;
(六)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和互聯網文化經營活動;
(七)文化行政部門管理的其他文化經營活動。
第四條 文化市場行政執法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
第五條 文化部依照職責分工指導全國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工作,制定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的規章制度和文化市場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規劃,指導、協調地方執法機構查處大案要案,監督地方執法機構的行政執法。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執法機構依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工作。
第六條 執法機構及文化市場行政執法人員(以下簡稱執法人員)應當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辦法確定的程序執法,並接受有關部門的執法監督。
第七條 文化行政部門對工作成績顯著的執法機構和執法人員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章 執法機構和執法人員
第八條 文化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完善執法機制。
第九條 執法機構的職責:
(一)宣傳、貫徹文化市場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文化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對其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三)組織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
(四)監督、指導下級執法機構的工作;
(五)向立法機關和行政機關提出有關完善文化市場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建議。
第十條 執法機構應當完善文化市場舉報制度,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電子郵箱,健全舉報網路,依法及時受理辦理舉報。
第十一條 執法機構應當建立和完善文化市場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制度。
第十二條 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實行重大處罰決定備案制度和抄告制度。
執法機構作出責令停業整頓、吊銷許可證或者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的,應當自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15日內報許可機關和上級文化行政執法機構備案。
執法機構作出責令停業整頓、吊銷許可證等行政處罰的,應當及時將處罰決定抄告公安、工商等相關部門。
第十三條 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實行重大案件報告制度。
重大案件發生後24小時內,當地執法機構應當將案件情況向上級執法機構報告。
第十四條 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實行執法數據定期報告制度。
第十五條 執法機構應當配備交通、通訊、檢測、取證等行政執法所必需的設施設備。
第十六條 執法機構錄用執法人員,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公開招考,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執法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政治堅定、作風優良、遵守紀律、身體健康;
(二)從事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工作前無犯罪記錄;
(三)熟悉文化市場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掌握文化市場管理所需的業務知識和技能。
第十八條 執法人員經崗位培訓和考試合格後,取得文化市場行政執法證件。執法人員的培訓內容和考核標准由文化部統一確定,由省級文化行政部門組織實施。
第十九條 執法機構應當每年對執法人員進行業務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執法人員不得繼續從事行政執法工作。
第二十條 執法人員每年參加文化市場的業務知識和技能培訓不得少於40小時。執法機構應當鼓勵和支持執法人員參加各種在職繼續教育活動。
第二十一條 執法機構實行執法人員定期崗位輪換制度,同一崗位原則上不超過5年。
第三章 執法程序
第二十二條 文化市場行政違法案件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縣級以上執法機構管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執法機構發現查處的案件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及時將案件移交有管轄權的文化行政部門或者其它行政機關;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應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 執法機構開展行政執法活動,應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程序進行,並依法製作執法文書。
第二十四條 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應當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執法證件。
第二十五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文化市場管理法規的行為,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執法機構必須查明事實;違法事實不清的,不得給予行政處罰。
第二十六條 執法機構在作出行政處罰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和依據,並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 當事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執法人員必須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並製作筆錄,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復核,經復核成立的,應當採納。
第二十八條 違法事實確鑿並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50元以下、對法人或其他組織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可以當場作出決定,執法人員應填寫預定格式,編有號碼的《文化行政(當場)處罰決定書》,當場交付當事人。
執法人員自作出當場處罰決定之日起3日內向所屬執法機構報告並備案。
第二十九條 除依法可以當場作出的行政處罰外,執法機構發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的,應當登記立案,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進行調查,收集有關證據,必要時可以依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進行檢查。
證據包括書證、物證、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當事人陳述、鑒定結論、勘驗筆錄和現場筆錄或者其他有關證據。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三十條 執法機構在調查或者檢查時,不得少於兩人,當事人及有關人員應當如實回答詢問,並協助調查或者檢查,不得阻撓。執法人員應當製作詢問或者檢查筆錄,並交當事人或有關人員核閱,經核對無誤後,由當事人或有關人員簽名或蓋章。當事人或有關人員拒絕的,由兩名以上執法人員在筆錄上註明情況並簽名。
第三十一條 執法人員在收集證據時,可以採取抽樣取證的方法;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經執法機構負責人批准,可以採取先行登記保存等措施。
對證據進行抽樣取證或者登記保存,應當有當事人在場;當事人不在場或者拒絕到場的,可以請在場的其他人員見證並註明。對抽樣取證或者登記保存的物品應當開列清單,並依據情況分別製作《抽樣取證憑證》或《證據登記保存清單》,標明物品名稱、數量、單價等事項,由執法人員、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交付當事人。當事人拒絕簽名、蓋章或者接收的,由兩名以上執法人員在憑證或者清單上註明情況並簽名。
登記保存物品時,在原地保存可能妨害公共秩序或者公共安全的,可以異地保存。
第三十二條 對先行登記保存的證據,應當在7日內依法作出下列處理決定:
(一)需要進行技術檢驗或者鑒定的,送交檢驗或者鑒定;
(二)依法不需要沒收的物品,退還當事人;
(三)依法應當移交有關部門處理的,移交有關部門;
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三條 調查終結,執法機構負責人應當對調查結果進行審查,並根據情況分別作出予以行政處罰、不予行政處罰或者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決定。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執法機構應當製作《文化市場行政處罰告知書》送達當事人,告知其擬作出的行政處罰的內容及事實、理由和依據。執法機構擬作出責令停業整頓、吊銷許可證、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的,《文化市場行政處罰告知書》應當載明當事人有在收到告知書後三日內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擬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執法機構應當組織聽證。
第三十四條 聽證會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聽證主持人宣布聽證開始,宣布案由和聽證紀律、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宣布和核對聽證參加人員名單;
(二)調查人員提出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處罰依據和行政處罰的理由;
(三)當事人可以提出證據,進行陳述和申辯,對調查人員提出的證據進行質證;
(四)聽證主持人向當事人、調查人員、證人等有關人員詢問;
(五)當事人最後陳述;
(六)聽證主持人宣布聽證結束。
第三十五條 聽證會應當製作筆錄,交當事人核閱無誤後簽字或者蓋章。
聽證主持人應當依據聽證情況作出書面報告,連同筆錄一並報執法機構。
報告的主要內容為:案由,聽證時間、地點,聽證參加人姓名或名稱,申辯和質證的事項,證據鑒別和事實認定情況。
第三十六條 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後當場交付當事人,由當事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收到日期,簽名或者蓋章。
當事人不在場的,執法機構應當在7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第三十七條 依法沒收的財物,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公開拍賣或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依法應當予以銷毀的物品,經執法機構負責人批准,由2名以上執法人員監督銷毀,並製作銷毀記錄。
第三十八條 執法文書及有關材料,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編目裝訂,立卷歸檔。
第四章 執法監督和責任追究
第三十九條 上級執法機構對下級執法機構及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為實行執法監督。
第四十條 執法監督的內容包括:
(一)執法主體;
(二)執法程序;
(三)法律、法規、規章的適用;
(四)履行法定職責的情況;
(五)執法機構內部管理制度;
(六)罰沒財物的處理;
(七)其他需要監督的內容。
第四十一條 執法監督的方式:
(一)受理對違法行政行為的申訴、控告和檢舉,並直接或責成有關部門處理;
(二)對執法工作進行檢查;
(三)調閱行政執法案卷和其他資料;
(四)在職權范圍內採取的其他方式。
第四十二條 上級執法機構發現下級執法機構及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予以糾正或者撤銷行政處罰,損害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應當依法給予賠償:
(一)執法主體不合法的;
(二)執法程序違法的;
(三)具體行政行為適用法律、法規、規章錯誤的;
(四)違法處置罰沒財物的。
第四十三條 行政處罰因第四十二條列舉情形造成以下後果的,應當依法追究直接負責人和主要責任人的責任,並可根據情節輕重,暫扣或者收回其行政執法證件:
(一)人民法院撤銷、變更文化行政處罰決定的;
(二)復議機關撤銷、變更文化行政處罰的決定的。
第四十四條 執法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並收回其行政執法證件;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濫用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
(二)利用職權或工作之便索取或收受他人財物,或支持、縱容、包庇文化市場違法經營活動的;
(三)對群眾舉報不受理、辦理,拖延推諉的;
(四)泄露舉報內容和執法行動安排的;
(五)偽造、篡改、隱匿和銷毀證據的;
(六)玩忽職守釀成嚴重後果的;
(七)以任何形式參與文化經營活動的;
(八)其他嚴重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第四十五條 執法人員在被暫扣行政執法證件期間,不得從事行政執法活動;執法人員被收回行政執法證件的,應當調離行政執法崗位,不得再從事行政執法工作。
第五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市場稽查證》是執法人員履行職責時的合法證件,由文化部統一監制,省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核發。
執法文書由文化部統一格式,省級文化行政部門監制。
第四十七條 本辦法由文化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1994年11月14日文化部發布的《文化市場稽查暫行辦法》、1997年12月31日文化部發布的《文化部文化行政處罰程序規定》、2000年5月15日文化部發布的《文化市場行政執法錯案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滿意請採納!
8. 如何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推動執法人員依法履職到位
隨著我國法制化進程加快和《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出台實施,法律法規更加健全,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意識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斷提高,執法行為越來越規范,群眾滿意度不斷提高。但依然存在一些問題不容忽視,如何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更是擺在紀檢監察工作中的一項重要課題。
一、當前行政執法中存在的問題 。
1、執法人員素質不高,依法行政意識不強。
①由於基層部門缺編嚴重,行政和事業人員混崗使用。
執法人員調整頻繁,執法隊伍新兵多,有的不熟悉法律、法規,不懂執法程序等;
②有的執法人員為民服務意識不強,工作方法簡單,野蠻執法、粗暴執法。
如城管追趕違規擺攤設點人員、強行收繳商品,工商人員面對農民入市賣菜未交管理費採取粗暴方式強行趕出市場等;
③新的政策法規不斷出台,部門或系統培訓少,加之自身也不注意學習。
使執法人員不能准確把握和運用法律法規,不能適應新形勢需要;
④個別人員政治素質不高,執法動機不純,主觀上存在以權謀私思想。
造成隨意執法,利用職權吃、拿、卡、要時有發生;個別食品監督執法部門到小面館吃面不付錢,證照辦理或年檢中不給好處不辦理或拖著不辦等。
2、執法隨意性大,處臵不規范。
①重罰輕糾。
一些執法部門在工作中只注重對違法違規人員實施經濟處罰,而對違法行為可能產生的嚴重後果及採取有效措施去糾正做的不夠,致使一些違法違規現象屢屢存在。如個別工商、質監執法人員對市場上銷售假冒偽劣商品業主只罰不糾,以沒收和罰款了事,而對已售出的存在嚴重隱患的產品不認真追查。又如一些執法部門在對超載超高車輛處理過程中,執法人員只注重罰款和卸載了事,而對加高車箱現象背後的安全隱患問題不注意追查,不督促進行拆除,不建章立制,採取措施從源頭杜絕。
②隨意簡化辦事程序。
有的執法人員在執法中不嚴格按照規定的亮證、告知等程序執法,如縣路政隊對企業違規佔地搭建執法中,在調查核實案件後未告知企業就採取了強制拆除。個別工商、衛生等執法人員將沒收財物、停業整頓等一般程序案件作簡易程序案件處理,一味圖簡單省事。
③隨意決定處臵方式。
本來根據問題應辦理為停產整頓的案件可以辦為邊整邊改的案件,應辦理為罰款的案件可以辦為批評教育。有的政策法規處罰幅度大給執法人員的執法上帶來了更大的隨意性。如環保局對違法排污的處罰幅度在幾萬至十萬元,計生部門收取的社會撫養費可以從幾千元到幾萬元,執法人員的處罰只要在此幅度都合法。
3、執行制度不嚴,濫用職權。
①個別執法人員以權代法。
以行政命令代執法,以個別人的意見代替執法,以不規范的檢查方式代替執法。對經常能為部門提供點贊助或與領導關系「好」的服務對象,全面開展的執法檢查也可依個人感情和關系來決定執法方式和處罰。對關系不熟或不給好處的,則秉公執法甚至重從處理,而對有關系或給了好處的違法對象,則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網開一面,或意向性地去轉轉看看,走走過場,而對所謂關系不到位自身又存在違規的行業,如排污企業、煤礦企業等,本來一月搞一次的執法檢查,則採取周周搞或隔三差五地查,弄得企業不得安寧,不得不為執法部門或相關領導進貢。
②由於監督政策不完善,考核體系不健全。
目前對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主要來自群眾和服務對象,而從體制、機制、制度上監督的不夠完善,還未形成一套有效的執法監督、考核辦法。
二、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的對策與措施。
監察機關是全面履行監督檢查的機關,規范行政執法行為,要嚴格依照《行政許可法》和《行政監察法》,著力在教育管理,制度建設,監督檢查三個環節上下功夫,才能有效促進行政執法行為的進一步規范。
1、要以素質教育為重點,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
行政執法人員素質的好壞,決定著執法的水平和整個執法隊伍的形象。為此抓好執法人員素質,強化執法人員的培訓教育,加強執法幹部的隊伍建設,是促進政執法幹部公平、公正執法的組織保證。
①強化執法人員的培訓教育,提高其政治素質和執法水平。
要以鄧小平理論和科學發展觀為重點,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理想信念教育,使其牢記宗旨,在執法工作中做到勤政廉政,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另一方面要督促業務主管部門定期不定期組織行政執法人員,以黨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政策業務為主要內容的業務培訓,使其懂業務、善管理,成為依法行政的行家裡手。
②強化執法幹部隊伍建設,提高執法的公信力。
要繼續以機關作風建設為契機,深入開展行風建設,切實糾正吃拿卡要等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要確定國土、建設、公安、衛生、工商、稅務等部門為糾風建設重點部門,督促結合各自行業特點,開展以「公正執法、文明執法、規范執法」、「便民、惠民」等為主題開展優秀執法隊伍、提供優質服務等創建活動,面向社會公開承諾、廣泛徵求意見、聘請行風監督員,通過座談、自查整改、嚴格考評獎懲等,在部門中形成處處爭創文明崗位,人人爭創先進典型的良好風尚。
2、要以完善執法責任制為主題,嚴格監督考核辦法。
制度能使壞人無法做壞事,沒有制度約束,好人也無法做好事。行政執法存在隨意性強等問題,關鍵在於對行政執法方面無一套有效完善的執法監督、考核、獎懲辦法。因此,加強執法監督考核獎懲辦法制度建設是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證。
①建立完善執法程序、考核獎懲辦法。
建立完善的執法責任制,錯案責任追究制,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侵權須賠償。實施執法評議考核制度、行政執法績效評估和行政執法獎懲辦法,對執法人員改進工作、提高執法水平和質量起到促進作用。
②全面推行政務公開,增強執法透明度。
將部門工作臵於全社會的監督之下,促進部門人員改進作風。
③建立完善有效的監督機制。
通過向社會聘請軟環境執法監督員、行風監督員等加強對行政執法的監督;發揮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力量開展監督;有效利用報刊、電視等新聞媒體監督作用,宣傳正面典型,曝光違法違規行為,震懾違法違紀者。四是有效開展行政執法部門政風行風測評。由紀檢監察機關牽頭,面向社會開展對行政執法部門執法公正、辦事效率、服務質量、清正廉潔等為主要內容的政風行風測評,做好對測評結果的運用,對優秀等次部門給予表揚和宣傳,對等次差的部門給予通報或責令整改等。
3、要以信訪專項糾風為突破,嚴肅查處違法亂紀行為。
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設立投訴舉報中心,公布舉報電話,認真受理群眾來信來訪,並通過召開服務對象座談會、明查暗訪、糾風執法等渠道收集行政執法中的違紀違法線索,對出現的吃、拿、卡、要,亂攤派、亂罰款、亂收費和不按程序辦事等行為將進行嚴肅查處;對在糾風專項治理中,群眾反映強烈的單位和部門,對存在問題重視、不糾正的、不及時進行整改,以後又屢屢出現問題的將嚴肅進行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