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央疫情領導小組名單是怎樣的
組長:李克強抄
副組長:王滬寧
小組成員:丁薛祥、孫春蘭、黃坤明、蔡奇、王毅、肖捷、趙克志
拓展資料:
中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簡稱:中央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是中共中央根據全國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的緊迫形勢需要成立的決策指揮機構 。
2020年1月25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並作重要講話,對疫情防控工作進行再研究、再部署、再動員。會議決定成立中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領導下開展工作,加強對全國疫情防控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
2020年3月2日,李克強主持召開中央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會議,部署做好下一步防控工作, 加強對防控一線社區工作者關心關愛,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春耕生產。
② 學校疫情處理流程
對學校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流程規范如下:
1、自感不適或檢測異常的處置
在校內任何場所,一旦自感不適或檢測發現師生員工體溫≥37.3℃,應由所在場所相關工作人員,立即將異常人員帶至就近的臨時留觀點,為其佩戴一次性口罩(已佩戴的確認佩戴規范),並在旁陪護安撫,同時報告學校疫情聯絡員(一般為學校校醫或分管校領導)。
異常人員帶離後,場所其他工作人員登記現場師生員工個人信息(如果人員位置固定,也可以不用登記),提醒在場人員做好個人防護,注意規范佩戴口罩,勤洗手,減少人員接觸,注意觀察自身狀況,然後繼續正常在校學習生活。沒有接到排除信息前,有關現場人員不得離校。
2、臨時留觀點的處置
在臨時留觀點,一般由定點聯系醫院駐校醫生或校醫對有異常情況的人員再次進行體溫檢測(應使用水銀體溫計檢測腋溫)和簡單詢問,如果確認體溫≥37.3℃或有咳嗽、腹瀉等症狀.
則啟動應急處置;如有境外或省外重點疫區旅居史或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的,應參照疑似病例處置,立即啟動應急處置。如果體溫<37.3℃,由校醫或定點聯系醫院駐校醫生根據實際,決定繼續觀察、返回恢復正常學習生活或啟動應急處置。
3、轉運與診治
啟動應急處置後,按照聯防聯控機制,原則上由學校通知120救護車到校,轉運患病人員至指定的定點醫療機構發熱門診進行診治。患病人員是學生的要通知家長,中、高風險地區不允許家長自駕運送,低風險地區可由家長自駕運送學生到指定的定點醫療機構發熱門診。
學校有關工作人員應在做好個人防護後(二級防護,佩戴N95口罩、手套和工作服),隨行赴醫療機構予以協助,並做好記錄。
定點醫療機構經診斷排除新冠肺炎的,原則上須由醫院提供診斷證明,症狀消失(發熱患者症狀消失48小時後,嘔吐腹瀉患者需症狀消失72小時後)、身體痊癒再返校,嚴禁帶病返校。學校要及時將排除信息通知現場登記的師生員工,提醒其仍需做好個人防護和觀察。
師生被診斷為確診、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的,第一時間按要求上報。學校要第一時間上報主管教育部門、當地疾控機構、當地疫情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並告知患病人員家長(家屬)。
4、確診後處置與善後處理
在當地疫情處置領導小組統一組織下,疾控機構第一時間進校指導學校共同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密切接觸者篩查、確定集中醫學隔離人員范圍、對相關場所進行終末消毒等工作;公安部門應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維護秩序。如需要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人員為未成年學生的,學校要配合做好相關學業輔導與心理安撫工作。
當地疫情處置領導小組組織對疫情處置的范圍和擴散風險進行評估,決定是否停課、封校、停學以及復學等事宜。
(2)培訓機構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分工表擴展閱讀
冠狀病毒的預防措施:
1、對其預防有特異性預防,即針對性預防措施(疫苗,疫苗的研製是有可能的,但需要時間較長,解決病毒繁殖問題是其難題)和非特異性預防措施(即預防春季呼吸道傳染疾病的措施,如保暖、洗手、通風、勿過度疲勞及勿接觸病人,少去人多的公共場所等)。
2、病毒對熱敏感,紫外線、來蘇水、0.1%過氧乙酸及1%克遼林等都可在短時間內將病毒殺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