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教育部要求所有校外培訓機構何時完成整改
2018年8月24日報道,就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布的《關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教育部昨日召開新聞發布會。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介紹,截至8月20日,全國已摸排校外培訓機構38.2萬家,其中發現問題25.9萬家,整改4.5萬家。10月將再次開展全國范圍的專項督查,確保年底前完成所有培訓機構整改。
第二步是建立長效機制。教育部已聯合有關部門起草了《關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構建了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總體制度框架,明確了今後一個時期的重點工作任務,成為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最基本、最系統的政策依據。
呂玉剛說,從對學生參加校外培訓的摸底情況看,參加校外培訓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高年級的比低年級的比例高。從區域分布看,城鎮的比農村的比例高。「目前,參加培訓的農村學生還比較少。但制定培訓機構的資質標准,不管城市、城鎮或農村,標准都應是一致的。特別是對安全條件、師資條件、培訓行為等方面的要求不能降低,應遵循統一標准」。
B. 假期參加校外培訓項目是什麼意思
假期參加校外培訓項目,
意思應該是說在假期時間內,
參加了學校外邊,
由非學校組織的培訓課程項目。
C. 校外培訓機構按省規定時間復學是什麼意思
培訓機構目前來說還不能進行復試的,因為那個還是難保障的,就是根據你們省的規定。
D. 校外培訓機構整治有哪些規定
8月23日報道,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簡稱《意見》),針對當前校外培訓機構存在的有安全隱患、證照不全、超前培訓、超標培訓等突出問題,從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的關鍵環節入手,提出了一系列治理措施。
今年2月,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總局等四部門聯合發出《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部署全面開展拉網式摸底排查,堅決治理一些校外培訓機構存在的「有安全隱患、無證無照、『應試』傾向、超綱教學」等群眾反映最強烈的突出問題。在已經有四部門部署專項治理的情況下,現在國務院辦公廳專門出台《意見》,其重要意義在於切實構建校外培訓機構規范發展的長效機制,落實專項治理的成果,避免專項治理變成「一陣風」。
這次國務院辦公廳出台《意見》,力圖解決專項治理發現的問題。比如,明確由省級教育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本地校外培訓機構設置的具體標准,省域內各地市差距大的,可授權地市級教育部門制定,並從場所條件、師資條件、管理條件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這對規范培訓市場的供給十分重要,因為如果標准設置過高,很多機構難以達到設置標准,培訓供給就有限,這就可能推高正規培訓機構的價格,而價格低的非正規培訓機構也會借機滋長,且游離在監管之外。
規范教育培訓機構,只是從供給端進行治理,這對緩解培訓熱會有一定作用,比如禁止培訓機構開展提前教學、超綱教學,可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家長的焦慮。針對禁止提前教學、超綱教學,《意見》明確提出建立教育培訓機構備案制,有助於教育監管部門及時了解培訓內容,糾正提前教學、超前教學等問題。
應當看到,我國家庭的校外培訓需求,主要源於升學競爭之下家長對提高孩子競爭能力的渴求,而且這種需求普遍存在。成績好的學生在校內可能吃不飽,並想保持競爭優勢,因此要選擇校外培訓;成績差的學生在校內可能跟不上,也要選擇校外培訓。比如,每個假期都被學生作為「趕超」「逆襲」的機會,名義上是假期,但有的學生比上學時還累,很多學生的暑假生活都在培訓班度過。
E. 校外培訓存在危害
教育部新規對某些培訓機構超綱培訓做了規定,其他的培訓並沒有限制。對培訓機構業績有一定影響,但是培訓機構的存在還是有市場的。
F. 校外教育培訓亂象:校外培訓真的有必要嗎
培訓編程的學校是較多的,但,比較好的學校不是常見的,可以多了解了解,選擇大品牌、有信譽的學校進行學習。
G. 校外培訓機構收費高還不正規,家長如何應對
隨著時代的不斷發展,我們對教育也是越來越重視,尤其是中小學這個階段,家長們都知道,這正是學生需要發力的時期,成與敗就在這一念之間,為了讓自己的孩子不輸在起跑線上,就會紛紛給孩子報名各種輔導班和培訓機構,這也是父母的用心良苦。
在筆者看來,校外培訓機構十分猖獗,這也只是個例,很多培訓機構就是抓住了家長的心思,為了讓孩子學習成績提高,把精力都用到了宣傳和哄騙家長上面,很多老師並不具備教學資格,還有不少的在校學生擔任教師,因為成本比較低,這讓很多家長欲哭無淚,不僅浪費了錢財還耽誤了學生的學習。
H. 事業單位人員可以當校外培訓機構的法人嗎
不可以,公職人員不可以在外兼職
I. 校外培訓機構可以上班了嗎
有些培訓是有開周末班,不過那樣可能學習的時間可以比較長,個人建議你可以找短期幾個月培訓班
J. 在職老師在校外培訓班上班
教育部《關於印發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的通知》(教師[2014]1號)第四條中的第(九)款有明確的規定:教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相應處分: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或者組織、參與校外培訓機構對學生有償補課的。
哪怕國家沒有規定,這樣做也是違反職業道德和職場規則的。舉個相似的例子:我是設計師,我在的公司接了個單,但我私下裡要求客戶把其中的一些物料交給我私人做,你覺得可不可以?我也是用自己的技能賺外快啊!
實際上,如果我這樣做,一是客戶不會同意——我已經付了錢給你們公司,我幹嘛還得多出錢額外找你做?而是我公司也會不同意——你這不是撬公司牆角么?哪個公司能容忍你這么干?
老師之所以能這么干,無非就是抓住了家長怕老師給自家孩子穿小鞋的心理,而且哪怕舉報了,把老師調走了,新來的老師水平怎麼樣家長也沒底,更何況頻繁換老師對孩子也不利,所以家長只能捏著鼻子認了——在我看來,這跟綁架沒多大區別。
天下熙熙皆為利往。每個人都有獲取更多利益的權利,但我希望賺錢的時候多少講點規矩和良心,比如有的老師就堅決不收自己班上的學生,有的老師只利用寒暑假去培訓機構任職……但你利用任課的機會,要求自己任教的班上的學生來你辦的培訓班,這就跟在公司上班撬公司的單是一樣性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