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組織部部長來單位調研選人用人是怎麼回事
這很正常啊,調研所轄區域內的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用人選人情況,這是組織部的日常工作之一。為的是為幹部隊伍建設提供經驗教訓,以及進行有益的探索。
② 加強對選人用人制度執行情況的專項檢查,及時發現問題,迅速處理,嚴格問責
一、貫徹四項監督制度,必須深化思想認識
中央和中組部最近出台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等四項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制度,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健全乾部選拔任用監督機制,進一步匡正選人用人風氣,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舉措,是當前幹部人事制度改革進程中的一件大事要事。全省各級黨委(黨組)及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要深刻領會這一重大部署的深刻意義。頒布實施四項監督制度,是規范幹部選任工作、健全乾部選拔任用監督機制的重大突破。幹部選任工作還存在一些不嚴格、不規范的地方,幹部選任工作水平還不高。四項監督制度的實施,改進了監督視角,既突出了對「一把手」選人用人問題的監督,又強調選任幹部的評價結果與「一把手」的自身利益緊密相聯,既加強對選人用人過程的監督,又突出了幹部群眾對本地區、本單位選人用人滿意度這個重點,有力地解決了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難點焦點問題,是規范幹部選任工作,提高幹部工作水平的一大突破。頒布實施四項監督制度,是匡正選人用人風氣、解決監督難點問題的創新之舉。現實中,用人上的違規行為和失察失誤現象時有發生,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責任主體不清楚、執行制度不到位、查處問題不及時。四項制度從事前要報告、事後要評議、離任要檢查、違規失責要追究,形成一個監督鏈條,相互銜接、相互補充、相得益彰。它不僅加強了對幹部提拔的監督,而且明確了相關人員責任,明確了責任追究的相關依據,是防止幹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的有效方法。頒布實施四項監督制度,是提高選人用人質量、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有力保證。一些地方和部門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還不同程度地存在程序不公、權責不明、用人腐敗等突出問題,群眾反映強烈。四項監督制度就是對選人用人權力實行有力監督的「高壓線」,就是確保選人用人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的「防腐劑」。它的頒布實施,必將有利於各級黨組織進一步嚴格執行《幹部任用條例》,進一步規范幹部選任工作,進一步匡正選人用人風氣,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
二、貫徹四項監督制度,必須加強學習宣傳
要採取多種方式,加強四項監督制度的學習宣傳,增強幹部對四項制度知曉的廣度和深度,真正使領導幹部熟知、組工幹部精通、幹部群眾了解制度內容。一要認真抓好學習培訓。按照中央要求,把四項監督制度的學習作為建設學習型黨組織和學習型領導幹部的重點,組織各級領導幹部認真學習,嚴格執行。組織部門要學前一步,在學好《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基礎上,學深、學透,為執行好四項監督制度打牢基礎。將四項監督制度列為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特別是黨政主要領導幹部主體培訓班次的學習內容,有計劃地組織培訓。要把學習貫徹實施四項監督制度特別是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情況,列為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的一項重要內容。二要廣泛深入開展宣傳。加大宣傳力度,為各級領導幹部自覺執行四項監督制度,人民群眾有效監督四項制度營造良好氛圍。提高四項監督制度知曉率,各級組織人事部門要通過新聞媒體、網路、內部刊物、基層黨建工作手機信息系統等多種渠道,大力宣傳出台四項監督制度的重要意義和主要內容,以及本地區本部門學習執行四項監督制度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要發揮好模範帶頭作用,真正做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學習的表率、落實的表率、接受監督的表率。
三、貫徹四項監督制度,必須提高執行效力
對四項監督制度,要認真貫徹、深入落實,真正做到有章必依、執行必嚴、違規必究。一是要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各地各部門要按照文件要求結合實際,抓緊制定具體實施辦法,把四項監督制度的各項要求落到實處,真正形成事前報告、事後評議、離任檢查、違規失責追究的監督鏈。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這項工作,層層落實責任,把四項制度的貫徹執行,作為今年幹部工作的一項重大任務來抓。用權責一致、有權必有責、失責受追究的根本要求,規范執行好四個法規性文件,用鐵的紀律來保證公平公正地選人用人。二是要加強督促檢查。四項監督制度貫徹實施情況,要列為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集中檢查的重要內容,切實加大督促檢查力度。綜合運用集中檢查、重點抽查、專項巡查、年度自查等多種方式開展檢查,對發現的問題,立即督促整改,堅決予以糾正,通過深入督查推進四項監督制度的貫徹落實。三是要嚴格案件查處。貫徹落實好四項監督制度,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必須用好查處這個最直接、最有威懾力的武器,以鐵的紀律保證選人用人風清氣正。堅持有案必查、鼓勵自查、加強協查、重點督查、實行復查,做到對違規用人問題及時發現、迅速查處、嚴格問責,堅決查處違反四項監督制度的行為,增強制度的影響力和威懾力。抓住典型案件處理,推動四項監督制度的切實執行。檢查的案件,如果自己不主動查、查不動,上級部門就要督促查、直接查、查到底。四是要加大問責力度。問題經查屬實,該追究的要追究、該問責的要問責、該處理的要處理,不能虎頭蛇尾,搞下不為例。不僅要一查到底,還要追究到位、問責到人,以戰斗的實際行動和成效取信於民。各地各部門對用人上的違規違紀問題,要查實一起、剖析一起、通報一起,警示幹部,引以為戒。
四、貫徹四項監督制度,必須切實加強領導
各級黨委(黨組)要高度重視,把學習貫徹四項監督制度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迅速安排時間,專題研究貫徹落實四項監督制度的措施方案。要向黨委領導班子成員傳達好源潮部長、紀南副部長和樹賢副書記的重要講話精神,深刻認識新形勢下貫徹實施四項監督制度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各級黨委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履行職責,通盤考慮,統籌安排,認真抓好四項監督制度的貫徹落實;班子主要領導要自覺加強修養和黨性鍛煉,以身作則,率先垂範,帶頭抓好四項監督制度的落實;主動配合、自覺接受上級組織部門開展的選人用人情況檢查和評議,積極支持組織人事部門認真執行四項監督制度。組織人事部門要在各級黨委的領導下,加強與紀檢監察機關的協調配合,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做好貫徹落實四項監督制度的各項具體工作,積極為黨委當好參謀助手,以強大的工作合力,共同推動四項監督制度的貫徹落實。上級黨委和組織人事部門要加強對下級黨委和組織人事部門的指導,搞好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努力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上下聯動、整體推進的工作局面。
選人防誤無盡頭,監督正未有窮期。我們一定要以對國家、對人民、對社會的高度責任感,認真貫徹落實好乾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回應幹部群眾的關切和期待,以更加嚴格的制度監督選人用人行為,約束選人用人權力,堅決同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進行戰斗,為進一步營造風清氣正的選人用人環境,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提供製度保障,讓黨放心、讓人民滿意。
③ 對選人用人工作要開展普遍檢查多長時間分級分類檢查一次
依據生產經營單來位安全培訓規定(自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號)第36條規定,應該至少一年一次。
第三十六條 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
施工單位應當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教育培訓情況記入個人工作檔案。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