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殘疾人托養服務(法制日報讀者308)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和財政部22日在京正式啟動實施「陽光家園計劃」――專智力、精神和重度屬殘疾人托養服務項目。從2009年至2011年,中央財政每年安排2億元,共6億元專項資金,用於補助各地開展就業年齡段智力、精神和重度殘疾人托養服務工作。
本計劃以集中托養的機構和居家托養的家庭為資助對象。前者包括地方各級政府及殘疾人聯合會興辦的公益性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興辦的不以營利為目的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申請資助的機構,只有在機構性質、設施設備、人員隊伍、規章制度、托養對象、服務協議、無障礙設施等方面符合規定的條件,才能獲得資助。
居家托養家庭主要指生活困難,智力、精神和重度殘疾人無業且需要專人照料的家庭。其申請資助條件包括家庭享受低保或者符合當地政府規定的困難標准,家庭的殘疾人無業、長期需要專人照料。為確保項目數據真實、完整,「計劃」明確規定,受助機構和家庭的殘疾人必須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具體實施情況各地不一樣。你可以去咨詢當地民政機構。
Ⅱ 如何促進殘疾人托養機構健康運行
轉來的供參考:
江蘇省殘疾人托養機構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我省殘疾人托養機構管理,提高托養服務能力和水平,促進托養機構健康發展,根據中國殘聯等8部門制定的《關於加快發展殘疾人托養服務的意見》(殘聯發〔2012〕16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殘疾人托養機構(以下簡稱托養機構),是指各級政府和社會力量舉辦的,為殘疾人提供生活照料、技能訓練、庇護性就業等服務的場所。
托養機構包括寄宿制集中托養機構、日間照料機構和綜合性托養機構。
公益性、非營利性托養機構,應當依法辦理事業單位或民辦非企業法人登記,並在縣級以上殘聯備案。
第三條 托養機構實行分級管理,各級殘聯負責本級政府辦托養機構管理工作,並對本級社會力量興辦托養機構給予業務指導。
第四條 托養機構實行等級評定,具體評定辦法另行制定。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對在托養機構建設、管理和服務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
第二章 機構建設
第六條 縣級以上殘聯部門應當根據本級政府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托養機構建設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
第七條 托養機構建設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建築設計規范和標准,堅持改建、擴建、新建相結合,充分利用閑置資產。
第八條 省轄市政府辦托養機構床位不少於200張,建築面積原則上不低於5000㎡。
縣(市、區)政府辦托養機構床位不少於100張,建築面積原則上不低於2500㎡。
鄉鎮(街道)、社區及社會力量舉辦的托養機構場所固定,機構擁有房產或租借協議約定不少於3年,建築面積一般不低於300㎡。
鼓勵社會力量根據托養服務需求興辦托養機構,為殘疾人提供多樣化托養服務。
第九條 托養機構應當配置生產勞動、技能培訓、醫療康復、心理疏導、文體娛樂、室外休閑等場地,配備宿舍、廚房、餐廳、浴室、衛生間等設施以及供暖降溫、辦公管理等設備。
托養機構應當為精神殘疾人提供相對獨立的服務區域。
第三章 服務對象
第十條 申請機構托養的殘疾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江蘇省戶籍和第二代殘疾人證;
(二)16至60周歲無傳染性疾病的肢體、智力和經過治療病情穩定的精神殘疾人等;
(三)生活自理能力、社會適應能力、生產勞動能力弱;
(四)本人和家庭有托養服務需求;
(五)經評估認定適宜機構托養。
第十一條 托養機構在滿足當地托養服務對象需求的基礎上,可以開展社會化托養服務,約定相關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殘疾人托養服務以居家托養為基礎,機構托養為補充。對選擇居家托養的重度殘疾人,應按政策規定發放護理補貼;對選擇機構托養的殘疾人,一般連續托養時間不超過3年,滿3年後需繼續托養的應重新申請。
第十三條 托養機構應當與托養服務對象或監護人簽訂托養服務協議。協議文本由縣級殘聯制定。
協議包括以下內容:
(一)托養機構名稱地址,托養服務對象與監護人的姓名;
(二)托養服務內容和方式;
(三)托養服務收費標准、費用支付方式和預付款數額;
(四)托養服務期限和地點;
(五)托養機構、托養服務對象與監護人的權利和義務;
(六)協議變更、解除與終止的條件;
(七)違約責任;
(八)托養機構、托養服務對象與監護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 托養服務對象應當遵守托養機構的規章制度,愛護公共財物、講究衛生、文明禮貌、團結互助。
第四章 服務內容
第十五條 托養機構應當根據入托服務對象的不同能力實施分類護理,有針對性組織生活技能訓練、職業能力培訓和生產勞動,開展有益於身心康復的文體活動。
第十六條 托養機構應當保持居室和公共區域干凈整潔,符合相關衛生要求。幫助托養服務對象搞好日常個人衛生。托養機構應當按時提供餐飲服務,尊重託養服務對象飲食習慣。
第十七條 托養機構應當定期組織托養服務對象參與社會活動,定期舉辦托養服務對象監護人座談會、聯誼會。
第十八條 托養機構應當加強托養服務對象生活自理能力、社會適應能力、生產勞動能力訓練。
第十九條 具有庇護性就業條件的托養機構應當對托養服務對象進行勞動能力評估,制定職業技能培訓計劃,設立勞動生產項目,組織托養服務對象開展生產勞動,獲得勞動收入;根據托養服務對象能力提升情況,提供職業介紹服務,幫助實現正規就業。
第二十條 托養機構應當組織托養服務對象定期體檢,建立健康檔案;制定托養服務對象康復計劃,合理安排康復訓練。
第二十一條 接收精神殘疾人的托養機構應當具備相應治療護理能力。
第五章 內部管理
第二十二條 托養機構應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資產管理、檔案管理、環境衛生、安全保衛等規章制度,並向社會公開。
第二十三條 托養機構應當根據實際需要科學設定崗位,明確崗位要求和工作流程,實行崗位責任制。
第二十四條 托養機構應當根據托養服務對象家庭經濟狀況和托養服務內容制定不同的收費標准,具體標准由市、縣(市、區)殘聯制定,並按規定報物價部門審批。
第二十五條 托養機構管理和使用的資產,應依據有關規定辦理登記手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
第二十六條 托養機構要實現規范化服務,根據托養服務對象的數量和需求,合理配備管理、專業和服務人員。
管理、專業和服務人員與托養服務對象的配置比例不低於1:4。
實施托養服務從業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實現托養服務從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第二十七條 托養機構管理人員、專業人員的崗位培訓分別納入各級殘聯及相關部門繼續教育培訓體系,建設素質高、能力強的管理人才和專業人員隊伍。
各級殘聯負責制定培訓計劃,組織相關崗位培訓。
第二十八條 廣泛動員社會力量支持幫助托養機構建設和發展,定期開展志願者助殘活動。
第二十九條 托養機構應當為托養服務對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第三十條 各級殘聯應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托養機構運行情況年檢制度,確保機構運行安全。
第六章 資金管理
第三十一條 各級政府應加大對托養機構建設與運行經費的扶持力度,保證機構正常運行。
第三十二條 省財政根據各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當地托養服務投入、托養機構運行管理、托養服務工作績效等情況,對各地殘疾人托養服務給予一定補助。省補資金主要用於進入托養機構的符合條件困難家庭殘疾人的食宿、教育培訓等,專款專用。各級財政和殘聯對托養服務專項資金實施監管和績效評估,制定資金管理辦法,保證資金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三十三條 非營利性托養機構應統籌使用政府投入、個人繳費、社會捐助等資金,並定期向社會公布經費收支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四條 托養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應當終止托養服務;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歧視、虐待托養服務對象的;
(二)未盡到管理和服務義務致使托養服務對象合法權益遭受侵害的;
(三)侵佔托養服務對象合法財產的;
(四)其他違反規定的行為。
第三十五條 托養機構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予以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予以辭退;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私分、挪用、截留托養服務對象托養款物的;
(二)私分、挪用勞動生產收入的;
(三)辱罵、毆打、虐待托養服務對象的;
(四)盜竊、侵佔托養機構或者托養服務對象財產的;
(五)其他違反規定的行為。
第三十六條 托養服務對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予以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報經所屬殘聯部門停止托養服務協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托養機構的規定,擾亂正常秩序的;
(二)打架、斗毆,造成他人身體傷害的;
(三)損毀、盜竊、侵佔托養機構或者他人財產的;
(四)其他違反規定的行為。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由省殘聯負責解釋。各地可依據本辦法,制定本地區實施細則。
Ⅲ 關愛殘疾人心得體會
殘疾來人是弱勢群體中的源特殊群體,他們的生活中有著諸多的困難:盲人見不到光明,無腿青年只能坐在輪椅上……他們每天面對著太多的痛苦和無奈,但也有很多殘疾人並沒有因為身體上的不完整而自暴自棄。相反,他們有著對生活的追求,他們在頑強的追尋中體現著生活的多彩和生命的意義。他們中有參加殘奧會奪冠的英雄,有勤奮好學的學生,有業務精湛的技術人員,有艱苦創業的企業家……
但是社會上對殘疾人的偏見和歧視仍然存在,同在一片藍天下,我們應該有著同樣尊重的目光。希望全社會都能理解殘疾人,關愛殘疾人,提倡多一點尊重,少一點偏見,全社會每個人都能伸出自己關愛的手,奉獻自己的愛心,讓每個殘疾人都能感受到人間的溫暖。
扶貧助殘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建設和諧社會、文明社會的重要內容。我們應常懷助人之心,響應「扶貧助殘」的號召,高舉愛心接力棒。少喝幾瓶飲料,少吃一點零食,省下一些自己的零用錢,獻出一片愛心,為中國殘疾人的公益事業獻上一份愛心。
Ⅳ 殘障人士的托養服務中怎麼彰顯有品質有色彩的生活
每天安排1-2場不同形式和內容的活動,豐富他們的生活,每場活動都進行及時的報道和宣傳,在多個平台上進行傳播,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