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單位出工傷,被單位罰款5000元,要求離崗培訓三個月,培訓期間拿基本生活費,這樣合法么
你出了工傷單位罰復你款,可能是你制在工作當中有失誤了。這個很正常,他也要需要他的權益。要對你離崗培訓也是為了你以後可以更好的工作,不出安全事故。培訓期間的生活問題。題應該是正常的,因為你不能為企業創造價值。
⑵ 離崗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復工的工人,要重新進行哪級教育培訓
離崗三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的復工的工人的話,要去社保局進行相關職業教育培訓
⑶ 培訓協議後,未滿規定期限離職
1,依據勞動合抄同法的規定,勞襲動者因在合同期間提出解除勞動關系而要向用人單位支付補償金的情形僅限於補償用人單位的培訓費用;
2,培訓期限以實際期限為准,培訓費用同樣;
3,培訓中約定工作年限的,辭職時已工作年限進行扣除(未完成全部培訓時間的,約定工作年限按比例減少---本案中即為2年半,那麼可以計算出每少工作一年應補償的培訓費用=實際培訓費用/2.5),本案中還剩餘1.5年,計算補償金額方式為:補償額=實際培訓費用/2.5X1.5
4,假設你每個月培訓費用為房租3000+補助7000=10000,那麼總實際培訓費用=10000X2即20000。實際需工作年限=2.5-1=1.5年;總培訓費用分攤到約定的工作年限上去後得出公司為約定工作年限中的每一年付出20000/2.5=8000元的費用;你還需向公司償還的未工作年限的培訓費用,即8000X1.5=12000元。
5,應該就是這樣了吧,我數學不好,算的自己頭都大了,不過應該是沒錯的。擅長計算的朋友可以幫忙看看,有錯誤請指正!
⑷ 離崗培訓什麼意思
應當是下列情況之一:
1、不勝任原有工作,單位可以安排離崗或在崗培訓,以繼續從事原工作或新崗位工作;
2、為提高員工工作能力,單位安排出資性培訓,也有離崗專門培訓的。
⑸ 挨處分了,領導叫我離崗培訓學習一個月,學完後,勞資科叫我寫個總結,我該怎麼寫啊
1、(就事論事的培訓總結)通過培訓,認識到業務技能的不足,並且認真版學習,得到有效提升權
2、(檢討)對於所犯的錯誤,再次剖析自身問題,認識要時刻,悔過態度要堅決。
3、(展望、表決心)對於做好今後工作的信心和決心,表示出洗心革面、從頭開始的態度,並希望公司領導能給予機會。
其實,說白了就是一份檢討書
⑹ 工作一年合同到期倆月後考核後不合格,讓自己辭退,自己沒有辭退讓離崗培訓,培訓期間自己適應不了怎麼辦
還不趕緊辭職。
培訓不合格的,照樣辭退你。
你還是自己走,多少留點面子。
⑺ 公司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安排員工培訓6個月,培訓期結束後又要求調崗,我是否可以拒絕調崗
培訓期間的工資沒有明確規定,公司如有證據證明你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可以給你調崗,你不同意話,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⑻ 員工離崗,休假多長時間,重新上崗需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規定的是六個月,如果你所在企業屬於變化較大的類型,比如常遇到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產品等問題時,時間可以再縮短些。
安監局3號令第十五條是這樣規定的:
第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
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72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第十六條 廠(礦)級崗前 安全培訓內容 應當包括:
(一)本單位 安全生產 情況及 安全生產 基本知識;
(二)本單位 安全生產 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三)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准;
(三)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四)有關事故案例等。
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廠(礦)級安全培訓除包括上述內容外,應當增加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及防範措施等內容。
第十七條車間(工段、區、隊)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二)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三)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五)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六)本車間(工段、區、隊)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七)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八)有關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十八條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二)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三)有關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十九條從業人員在本生產經營單位內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車間(工段、區、隊)和班組級的安全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有關從業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
第二十條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的范圍和培訓考核管理辦法,另行規定。
⑼ 離崗多長時間復崗時需要進行二三級安全培訓
《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規定的是六個月,如果所在企業屬於變化較大的類型,比如常遇到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產品等問題時,時間可以再縮短些。
提問者評價
⑽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接受安排到新崗位工作,會有什麼後果
你可以提出不接受新的崗位安排的理由,如果因為專業不對口,還可以申請離崗培訓,承諾培訓後上崗。
對於沒有合理原因而拒絕上崗的情況,事業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