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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大學習大培訓工作報告

發布時間:2021-02-20 23:34:02

① 全員安全生產「大學習、大培訓、大考試」講師成炳國講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重要規范性文件講的怎麼樣

這個問題我最有發言權,我們單位上周剛請成炳國講的,生動形象,理論聯系實際,機智詼諧,妙語連珠,值得推薦。

② 山東省企業全員安全生產「大學習、大培訓、大考試」是怎麼回事

為切實加強山東省企業安全培訓及考核工作,山東省應急管理廳於7月15日以山東省人民政府安委會的名義下發了《關於切實加強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培訓及考核工作的意見》(魯安發 〔2019〕25號)。該文件提出要以提升從業人員安全素質和意識為目標,以落實企業安全培訓主體責任為重點,以基礎建設為支撐,以信息化建設為突破口,構建安全培訓內容規范化、課程優質化、方式多樣化、考核網路化和監督檢查日常化的培訓考核管理體系,不斷提升安全培訓及考核的質量,全面規范從業人員安全生產行為,為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提供有力支撐。

安全生產法講師成炳國指出,山東省為深入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有關安全培訓及考核規定及省政府安委會《關於切實加強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工作的意見》(魯安發﹝2019﹞25號)的有關要求,山東省應急管理廳於9月9日下發了《〈關於切實加強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培訓及考核工作的意見〉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應急發〔2019〕64號),該文件明確提出:大力開展安全生產培訓考核競賽活動,定期組織全省高危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大學習、大培訓、大考試」專項行動,考核不合格的,限期2個月內補考;經補考仍不合格的,進行通報批評並在媒體上公布。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講師成炳國強調,9月24日,為認真落實《〈關於切實加強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培訓及考核工作的意見〉實施方案》(魯應急發〔2019〕64號)安排部署,省應急管理廳決定在全省企業開展全員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大學習、大培訓、大考試」專項行動,並下發了《關於開展全省企業全員安全生產「大學習、大培訓、大考試」專項行動的通知》(魯應急函〔2019〕69號)文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講師成炳國指出,該文件要求本次「大學習、大培訓、大考試」學習內容為: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准,安全生產重要文件及有關安全生產基本知識、操作技能;本次「大學習、大培訓、大考試」參加企業及人員:(一)企業范圍:全省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及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行業企業。(二)人員范圍:全體從業人員,包括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講師成炳國指出本次「大學習、大培訓、大考試」方法步驟及時間安排(一)大學習。(自文件下發之日起至11月30日前完成),由各企業負責組織實施,學習內容由各企業結合企業實際自行確定,具體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本單位的學習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側重於學習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重要文件規定(附件1)及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從業人員重點學習安全規程、標准和崗位應知應會知識。(二)大培訓。(在時間安排上與「大學習」活動同步開展、穿插進行),各企業要結合各自的專業,採取「三級」培訓的方式,分層次對所有人員輪訓一遍,對重點崗位人員由企業集中培訓一次。企業不具備培訓條件和能力的,可就近由具備培訓能力的企業代訓,也可委託專業培訓機構代培。各企業培訓情況應於培訓結束後,報縣(市、區)應急局,逐級匯總後報省應急廳,納入培訓大資料庫管理。(三)大考試。(12月26日前完成),1.企業全員考試。各企業要在「大學習、大培訓」結束後,於11月30日前自行組織全體從業人員參加考試,客觀評定成績。考試結束3日內,填寫(企業)參加專項行動情況匯總表(附件2)報縣(市、區)應急局。2.規模以上企業主要負責人考試。規模以上企業主要負責人實行全省大統考,考試時間初步確定為12月9日至13日。省應急廳負責組織編制全省大統考專用考試題庫,通過全省安全生產考試系統推送到各市及縣(市、區),並為各市及縣(市、區)設立、提供全省大統考專用賬戶。各市及縣(市、區)應急局按照監管范圍,負責規模以上企業主要負責人考試的具體考務工作。逐級統計考試人員名單,於11月15日前報省應急廳。統籌安排轄區內考試人員分批次到當地理論考試點就近上機參加考試,在規定的時間內隨到隨考。考試試題從發布的題庫中隨機抽取100道題,考試時間為60分鍾,考試80分合格。考試不合格的,在媒體上予以公布,並於12月26日前,由各市應急局負責組織一次補考。經補考仍不合格的,不得擔任企業主要負責人。3.規模以下企業的主要負責人考試。由各縣(市、區)應急局組織考試人員分批次到當地理論考試點上機參加考試,於12月6日前完成。當地沒有理論考試點的,由市應急局統籌安排。

③ 公安部第幾號令提到消防大宣傳大教育大培訓。

  1. 公安部61號令《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二十專六條規定:機關、團體、事業單屬位應當至少每季度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其他單位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

  2. 「消防」即消除防患(即預防和解決人們在生活、工作、學習過程中遇到的人為與自然、偶然災害的總稱),當然狹義的意思在人們認識初期是:(撲滅)火災的意思。Fire control;Fire fighting;Fire protection滅火與防火。亦指滅火、防火人員。

④ 山東省企業全員安全生產「大學習、大培訓、大考試」是怎麼回事誰能給解釋一下。

為切實加強山東省企業安全培訓及考核工作,山東省應急管理廳於月15日以山東省人民政府安委會的名義下發了《關於切實加強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培訓及考核工作的意見》(魯安發 〔2019〕25號)。該文件提出要以提升從業人員安全素質和意識為目標,以落實企業安全培訓主體責任為重點,以基礎建設為支撐,以信息化建設為突破口,構建安全培訓內容規范化、課程優質化、方式多樣化、考核網路化和監督檢查日常化的培訓考核管理體系,不斷提升安全培訓及考核的質量,全面規范從業人員安全生產行為,為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提供有力支撐。

安全生產法講師成炳國指出,山東省為深入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有關安全培訓及考核規定及省政府安委會《關於切實加強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工作的意見》(魯安發﹝2019﹞25號)的有關要求,山東省應急管理廳於9月9日下發了《〈關於切實加強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培訓及考核工作的意見〉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應急發〔2019〕64號),該文件明確提出:大力開展安全生產培訓考核競賽活動,定期組織全省高危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大學習、大培訓、大考試」專項行動,考核不合格的,限期2個月內補考;經補考仍不合格的,進行通報批評並在媒體上公布。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講師成炳國強調,9月24日,為認真落實《〈關於切實加強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培訓及考核工作的意見〉實施方案》(魯應急發〔2019〕64號)安排部署,省應急管理廳決定在全省企業開展全員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大學習、大培訓、大考試」專項行動,並下發了《關於開展全省企業全員安全生產「大學習、大培訓、大考試」專項行動的通知》(魯應急函〔2019〕69號)文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講師成炳國指出,該文件要求本次「大學習、大培訓、大考試」學習內容為: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准,安全生產重要文件及有關安全生產基本知識、操作技能;本次「大學習、大培訓、大考試」參加企業及人員:(一)企業范圍:全省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及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行業企業。(二)人員范圍:全體從業人員,包括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講師成炳國指出本次「大學習、大培訓、大考試」方法步驟及時間安排(一)大學習。(自文件下發之日起至11月30日前完成),由各企業負責組織實施,學習內容由各企業結合企業實際自行確定,具體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本單位的學習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側重於學習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重要文件規定(附件1)及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從業人員重點學習安全規程、標准和崗位應知應會知識。(二)大培訓。(在時間安排上與「大學習」活動同步開展、穿插進行),各企業要結合各自的專業,採取「三級」培訓的方式,分層次對所有人員輪訓一遍,對重點崗位人員由企業集中培訓一次。企業不具備培訓條件和能力的,可就近由具備培訓能力的企業代訓,也可委託專業培訓機構代培。各企業培訓情況應於培訓結束後,報縣(市、區)應急局,逐級匯總後報省應急廳,納入培訓大資料庫管理。(三)大考試。(12月26日前完成),1.企業全員考試。各企業要在「大學習、大培訓」結束後,於11月30日前自行組織全體從業人員參加考試,客觀評定成績。考試結束3日內,填寫(企業)參加專項行動情況匯總表(附件2)報縣(市、區)應急局。2.規模以上企業主要負責人考試。規模以上企業主要負責人實行全省大統考,考試時間初步確定為12月9日至13日。省應急廳負責組織編制全省大統考專用考試題庫,通過全省安全生產考試系統推送到各市及縣(市、區),並為各市及縣(市、區)設立、提供全省大統考專用賬戶。各市及縣(市、區)應急局按照監管范圍,負責規模以上企業主要負責人考試的具體考務工作。逐級統計考試人員名單,於11月15日前報省應急廳。統籌安排轄區內考試人員分批次到當地理論考試點就近上機參加考試,在規定的時間內隨到隨考。考試試題從發布的題庫中隨機抽取100道題,考試時間為60分鍾,考試80分合格。考試不合格的,在媒體上予以公布,並於12月26日前,由各市應急局負責組織一次補考。經補考仍不合格的,不得擔任企業主要負責人。3.規模以下企業的主要負責人考試。由各縣(市、區)應急局組織考試人員分批次到當地理論考試點上機參加考試,於12月6日前完成。當地沒有理論考試點的,由市應急局統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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