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態護林員的審核程序是什麼
(一)申報。符合選聘條件的人員自願或村、組推薦到鎮林業環保站報名並提供相關資料回(身份證、一卡答通、建檔立卡貧困戶復印件),報滿為止。報名時間:2017年12月30日起---2018年1月10日止。
(二)審核。根據申報材料和選聘條件,鎮政府組織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
(三)考察。鎮政府組織行政村村支兩委、鎮林業環保站幹部等組成考察小組,採取談話、查閱資料、實地走訪等方式對申報人員進行考察。
(四)評定。鎮政府組成評審組,對符合條件的人員本著「脫貧、擇優、公開」的原則,研究確定擬聘的生態護林員。
(五)公示。鎮政府對擬聘的生態護林員名單進行張榜公示,公示期不少於7天。
(六)聘用。公示期滿後,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應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報縣林業局審定後,由鎮政府與擬聘人員簽訂管護協議,並報縣林業主管部門備案。
2. 生態護林員培訓經費可以用來繳納保險嗎
生態護林員培訓費不可以用來繳納保險。
3. 2020年生態護林員補貼工資還有嗎
2020年生態護林員的補貼工資還是有的。
護林員的工作當然比較辛苦,工資補貼,還有的
4. 護林員招聘會議記錄怎麼寫
會議記錄最重要的幾個因素:
一是時間,什麼時間召開的本次會議;
二是什麼人參專加屬,哪些人參加會議,哪些人列席會議都要如實記錄;
三是會議議題,如果是招聘會議,那麼確定招聘的原因,招聘的條件,聘後的待遇,招聘對象是否符合相關要求等;
四是會議結論,即同意招聘還是不同意招聘,如果是重要崗位的人事招聘,還需逐一記錄參會人員的意見,甚至有可能徵求列席會議人員意見。
最後是記錄是否需要抄送相關部門,如需,則羅列出來。
5. 鄉鎮政府的專職護林員是什麼用工性質採用什麼工資標准可以與鄉鎮政府簽訂勞動合同嗎
護林員是指從事巡護森林、制止破壞森林資源行為的護林工作人員。性質上應該是行政、事業單位或鄉鎮聘用的編制外工作人員。
具體工資標准各地不一。具體協議一般都採用如下範本:專職護林員聘用合同甲方(縣級林業主管部門):________
乙方(護林員):__________________為了加強森林資源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遼寧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辦法》、《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森林資源管護工作的通知》(大政辦發[2001]79號)和大連市財政局、
大連市林業局制定的《大連市農村專職護林員制度及補助費管理暫行辦法》(大財農[2004]494號)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簽定本合同。一、乙方管護責任區域
管護區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護面積(畝):_________
管護區域:東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管護前林地狀況:
1.郁閉度(%):_________
2.濫伐、盜伐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毀林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病蟲害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火災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墳地管理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野生動物保護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管護期限
乙方對所管護區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為期壹年。三、雙方職責和權利
(一)甲方職責和權利
1.對乙方的護林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
(1)毀壞林地、林木進行開墾、採石、采砂、挖土和以營利為目的采摟枯枝落葉破壞土壤覆蓋層;
(2)在新植未成林地、幼林地、特種用途林內和封山育林區內砍柴、放牧、放蠶;
(3)扒剝活樹皮、挖掘活樹根;
(4)進入有林地區採集種子、葯材和山貨野果;未經批准進入林區以營利為目的採集、收購樹枝、樹葉和珍貴林木種子;
(5)擅自移動、損壞林業標志和林區工程設施;
(6)非法征佔用、擅自改變林地用途;
(7)亂埋散墳;
(8)森林防火期內在林區未經批准野外用火;
(9)捕獵野生動物;
(10)盜伐、濫伐林木。
2.對乙方提供的案情,依法律程序,按有關規定進行及時處理。
3.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考核,對乙方不能履行合同,造成下列後果的,甲方可解除對乙方的聘任。
(1)因玩忽職守,不履行管理職責,造成本責任區森林資源損失的;
(2)對盜伐和濫伐林木行為不制止、不報告,致使森林資源遭受損失的;
(3)擅自同意單位或個人進入林區施工、放牧、埋葬新墳,或不制止、不報告,造成林地破壞的;
(4)對本責任區存在的森林火災隱患,不報告又不採取措施消除,導致森林火災發生的;
(5)以權謀私,監守自盜,弄虛作假,致使森林資源遭受損失的;
(6)違反或不履行合同,甲方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
(7)在履行協議期間,有違法違紀行為的。
(二)乙方職責和權利
對毀壞林地、林木進行開墾、採石、采砂、挖土和以營利為目的采摟枯枝落葉破壞土壤覆蓋層;在新植未成林地、幼林地、特種用途林內和封山育林區內砍柴、放牧、放蠶;
扒剝活樹皮、挖掘活樹根;進入有林地區採集種子、葯材和山貨野果;未經批准進入林區以營利為目的採集、收購樹枝、樹葉和珍貴林木種子;擅自移動、損壞林業標志和林區工程設施;
非法征佔用、擅自改變林地用途;亂埋散墳;森林防火期內在林區未經批准野外用火;捕獵野生動物;盜伐、濫伐林木等行為要及時制止,並直接向鄉(鎮)、街道林業站和森林公安機關報告;
護林員一般都是和縣林業局簽訂管護合同。護林員從事的職業是高風險低收入的工作,護林員管護區因管護不力會以瀆職罪判刑。
拓展資料:
護林員是指巡護森林的人員。其職責是加強對林區火源的管理,及時報告火情,制止破壞森林資源的行為;對造成森林資源損失的,護林員有權建議有關部門處理;發生森林火災,協助辦案機關查處火災案件。
護林員基本要求和標准有:
(1)要身體健康。
(2)要有較強的吃苦耐勞精神。
(3)有一定農村工作基礎和管理經驗,因為護林員負有向群眾宣傳林業法律法規和林業政策、及時阻止破壞森林資源等責任。
(4)要有相當的護林防火、安全防範專業技術。
(5)有一定的事業心和責任心,因為護林員工作直接關繫到其所管護范圍內森林資源的安全。
參考資料:護林員
6. 貧困生態護林員脫崗整改措施
為了進一步加強生態護林員項目管理工作,8月18日至19日,由甘肅省林草局改革發專展處調研屬員李剛、林改處科長武爭華、甘肅省林業工作站管理局科長韓雅萱組成的生態護林員督查組,在隴南市林草局副局長何旺順、計劃財務科科長趙小勇的陪同下,對我縣生態護林員項目管理工作通過座談交流、查閱資料、對比分析、入戶調查等方式進行了深入全面的檢查調研,並組織召開由鄉鎮分管領導、業務人員和局屬林業場站負責人參加的培訓會。
7. 竹溪縣新洲鎮的生態護林員有何要求和條件
去問問他人力資源部的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