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福建鄉村醫生規范培訓臨床實踐考核個人鑒定怎麼寫
2015年沒有相關說要取消鄉村醫生執業證書的消息。
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
2003年7月30日國務院第16次常務會議通過,2003年8月5日國務院令第386號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提高鄉村醫生的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加強鄉村醫生從業管理,保護鄉村醫生的合法權益,保障村民獲得初級衛生保健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以下稱執業醫師法)的規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尚未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經注冊在村醫療衛生機構從事預防、保健和一般醫療服務的鄉村醫生。
村醫療衛生機構中的執業醫師或者執業助理醫師,依照執業醫師法的規定管理,不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鄉村醫生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鄉村醫生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
國家對在農村預防、保健、醫療服務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鄉村醫生,給予獎勵。
第五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鄉村醫生的培訓工作,採取多種形式對鄉村醫生進行培訓。
第六條
具有學歷教育資格的醫學教育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展適應農村需要的醫學學歷教育,定向為農村培養適用的衛生人員。
國家鼓勵鄉村醫生學習中醫葯基本知識,運用中醫葯技能防治疾病。
第七條
國家鼓勵鄉村醫生通過醫學教育取得醫學專業學歷;鼓勵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申請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
第八條
國家鼓勵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人員,開辦村醫療衛生機構,或者在村醫療衛生機構向村民提供預防、保健和醫療服務。
第二章 執業注冊
第九條
國家實行鄉村醫生執業注冊制度。
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鄉村醫生執業注冊工作。
第十條
本條例公布前的鄉村醫生,取得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鄉村醫生證書,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向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鄉村醫生執業注冊,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後,繼續在村醫療衛生機構執業:
(一)已經取得中等以上醫學專業學歷的;
(二)在村醫療衛生機構連續工作20年以上的;
(三)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培訓規劃,接受培訓取得合格證書的。
第十一條
對具有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鄉村醫生證書,但不符合本條例第十條規定條件的鄉村醫生,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進行有關預防、保健和一般醫療服務基本知識的培訓,並根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考試內容、考試范圍進行考試。
前款所指的鄉村醫生經培訓並考試合格的,可以申請鄉村醫生執業注冊;經培訓但考試不合格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對其再次培訓和考試。不參加再次培訓或者再次考試仍不合格的,不得申請鄉村醫生執業注冊。
本條所指的培訓、考試,應當在本條例施行後6個月內完成。
第十二條
本條例公布之日起進入村醫療衛生機構從事預防、保健和醫療服務的人員,應當具備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
不具備前款規定條件的地區,根據實際需要,可以允許具有中等醫學專業學歷的人員,或者經培訓達到中等醫學專業水平的其他人員申請執業注冊,進入村醫療衛生機構執業。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三條
符合本條例規定申請在村醫療衛生機構執業的人員,應當持村醫療衛生機構出具的擬聘用證明和相關學歷證明、證書,向村醫療衛生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執業注冊。
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完成審核工作,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准予執業注冊,發給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對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不予注冊,並書面說明理由。
第十四條
鄉村醫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冊: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執業注冊之日止不滿2年的;
(三)受吊銷鄉村醫生執業證書行政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執業注冊之日止不滿2年的。
第十五條
鄉村醫生經注冊取得執業證書後,方可在聘用其執業的村醫療衛生機構從事預防、保健和一般醫療服務。
未經注冊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的,不得執業。
第十六條
鄉村醫生執業證書有效期為5年。
鄉村醫生執業證書有效期滿需要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有效期滿前3個月申請再注冊。
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進行審核,對符合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條件的,准予再注冊,換發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再注冊,由發證部門收回原鄉村醫生執業證書。
第十七條
鄉村醫生應當在聘用其執業的村醫療衛生機構執業;變更執業的村醫療衛生機構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三條規定的程序辦理變更注冊手續。
第十八條
鄉村醫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注冊的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注銷執業注冊,收回鄉村醫生執業證書: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二)受刑事處罰的;
(三)中止執業活動滿2年的;
(四)考核不合格,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請或者經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第十九條
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准予執業注冊、再注冊和注銷注冊的人員名單向其執業的村醫療衛生機構所在地的村民公告,並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匯總,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條
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辦理鄉村醫生執業注冊、再注冊、注銷注冊,應當依據法定許可權、條件和程序,遵循便民原則,提高辦事效率。
第二十一條
村民和鄉村醫生發現違法辦理鄉村醫生執業注冊、再注冊、注銷注冊的,可以向有關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反映;有關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對反映的情況應當及時核實,調查處理,並將調查處理結果予以公布。
第二十二條
上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下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辦理鄉村醫生執業注冊、再注冊、注銷注冊的監督檢查,及時糾正違法行為。
第三章 執業規則
第二十三條
鄉村醫生在執業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進行一般醫學處置,出具相應的醫學證明;
(二)參與醫學經驗交流,參加專業學術團體;
(三)參加業務培訓和教育;
(四)在執業活動中,人格尊嚴、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五)獲取報酬;
(六)對當地的預防、保健、醫療工作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四條
鄉村醫生在執業活動中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護理技術規范、常規;
(二)樹立敬業精神,遵守職業道德,履行鄉村醫生職責,為村民健康服務;
(三)關心、愛護、尊重患者,保護患者的隱私;
(四)努力鑽研業務,更新知識,提高專業技術水平;
(五)向村民宣傳衛生保健知識,對患者進行健康教育。
第二十五條
鄉村醫生應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初級衛生保健服務工作;按照規定及時報告傳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如實填寫並上報有關衛生統計報表,妥善保管有關資料。
第二十六條
鄉村醫生在執業活動中,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醫療器械和衛生材料。對使用過的一次性醫療器械和衛生材料,應當按照規定處置。
第二十七條
鄉村醫生應當如實向患者或者其家屬介紹病情,對超出一般醫療服務范圍或者限於醫療條件和技術水平不能診治的病人,應當及時轉診;情況緊急不能轉診的,應當先行搶救並及時向有搶救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求助。
第二十八條
鄉村醫生不得出具與執業范圍無關或者與執業范圍不相符的醫學證明,不得進行實驗性臨床醫療活動。
第二十九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鄉村醫生一般醫療服務范圍,制定鄉村醫生基本用葯目錄。鄉村醫生應當在鄉村醫生基本用葯目錄規定的范圍內用葯。
第三十條
縣級人民政府對鄉村醫生開展國家規定的預防、保健等公共衛生服務,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補助。
第四章 培訓與考核
第三十一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組織制定鄉村醫生培訓規劃,保證鄉村醫生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訓。縣級人民政府根據培訓規劃制定該地區鄉村醫生培訓計劃。
對承擔國家規定的預防、保健等公共衛生服務的鄉村醫生,其培訓所需經費列入縣級財政預算。對邊遠貧困地區,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適當經費支持。
國家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支持鄉村醫生培訓工作。
第三十二條
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根據鄉村醫生培訓計劃,負責組織鄉村醫生的培訓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以及村民委員會應當為鄉村醫生開展工作和學習提供條件,保證鄉村醫生接受培訓和繼續教育。
第三十三條
鄉村醫生應當按照培訓規劃的要求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訓,更新醫學知識,提高業務水平。
第三十四條
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該地區鄉村醫生的考核工作;對鄉村醫生的考核,每2年組織一次。
對鄉村醫生的考核應當客觀、公正,充分聽取鄉村醫生執業的村醫療衛生機構、鄉村醫生本人、所在村村民委員會和村民的意見。
第三十五條
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檢查鄉村醫生執業情況,收集村民對鄉村醫生業務水平、工作質量的評價和建議,接受村民對鄉村醫生的投訴,並進行匯總、分析。匯總、分析結果與鄉村醫生接受培訓的情況作為對鄉村醫生進行考核的主要內容。
第三十六條
鄉村醫生經考核合格的,可以繼續執業;經考核不合格的,在6個月之內可以申請進行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請或者經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鄉村醫生,原注冊部門應當注銷其執業注冊,並收回鄉村醫生執業證書。
第三十七條
有關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對村民和鄉村醫生提出的意見、建議和投訴,應當及時調查處理,並將調查處理結果告知村民或者鄉村醫生。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
鄉村醫生在執業活動中,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責令暫停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鄉村醫生執業證書:
(一)執業活動超出規定的執業范圍,或者未按照規定進行轉診的;
(二)違反規定使用鄉村醫生基本用葯目錄以外的處方葯品的;
(三)違反規定出具醫學證明,或者偽造衛生統計資料的;
(四)發現傳染病疫情、中毒事件不按規定報告的。
第三十九條
鄉村醫生在執業活動中,違反規定進行實驗性臨床醫療活動,或者重復使用一次性醫療器械和衛生材料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給予警告,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或者吊銷鄉村醫生執業證書。
第四十條
鄉村醫生變更執業的村醫療衛生機構,未辦理變更執業注冊手續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辦理變更注冊手續。
第四十一條 以不正當手段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的,由發證部門收繳鄉村醫生執業證書;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二條 未經注冊在村醫療衛生機構從事醫療活動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予以取締,沒收其違法所得以及葯品、醫療器械,違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並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三條 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未按照鄉村醫生培訓規劃、計劃組織鄉村醫生培訓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四條 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對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人員發給鄉村醫生執業證書,或者對符合條件的人員不發給鄉村醫生執業證書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收回或者補發鄉村醫生執業證書,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五條 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對鄉村醫生執業注冊或者再注冊申請,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審核工作的,或者未按照規定將准予執業注冊、再注冊和注銷注冊的人員名單向村民予以公告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六條 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對村民和鄉村醫生反映的辦理鄉村醫生執業注冊、再注冊、注銷注冊的違法活動未及時核實、調查處理或者未公布調查處理結果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七條 尋釁滋事、阻礙鄉村醫生依法執業,侮辱、誹謗、威脅、毆打鄉村醫生,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四十八條 鄉村醫生執業證書格式由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
第四十九條 本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貳』 鄉村醫生開展基本公共衛生工作首要原則是
(一)居民健康檔案
1、建立統一規范的轄區居民健康檔案;
2、根據居民健康狀況,及時更新健康檔案內容; 3、逐步實行健康檔案計算機管理; (二)健康教育
1、設置健康教育宣傳欄,定期更新;
2、針對健康素養基本知識和技能、煙草控制及本區域重點健康問題,普及健康知識;
3、配合各種衛生節日開展婦女兒童保健、預防接種、傳染病、慢性病防治有關知識宣傳、咨詢活動。
(三)計劃免疫
1、了解和掌握本轄區內所有適齡兒童計劃免疫接種情況,動員按時接種和強化接種,逐步實行預防接種計算機管理;
2、落實流動兒童管理制度,每周定期巡查,發現預防接種應種兒童,及時告知。
3、協助本轄區內托幼機構、學校等開展調查、動員、驗證工作;
4、協助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防保機構開展預防接種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詢,發現、報告預防接種疑似異常反應並調查處理。
5、協助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預防接種門診開展預防接種工作。
(四)傳染病管理
1、及時發現轄區內傳染病或疑似病例,登記並及時報告,參與現場疫點處理;
2、開展艾滋病、結核病、肝病、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等傳染病防治知識宣傳和咨詢服務;
3、配合專業機構人員對非住院結核病、艾滋病人等傳染病進行治療和隨訪管理;
4、協助專業公共衛生機構開展食品、飲用水安全和職業衛生監督工作;
5、參加定期培訓、例會,匯報傳染病管理工作情況。
(五)其他工作
配合或協助上級醫療機構開展所在轄區內婦女、兒童系統保健管理,對65歲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保健,對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高危人群進行指導管理,對重性精神疾病人登記管理等。
『叄』 農村衛生人員培訓大綱指導意見的第三部分 鄉鎮衛生院院長培訓
一、目標要求(一)掌握與鄉鎮衛生院有關的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等業務管理的基本知識與技能;
(二)熟悉農村衛生和農村中醫葯工作方針、政策和有關的衛生法律、法規;
(三)熟悉與鄉鎮衛生院有關的衛生管理學、衛生經濟學的基本知識;
(四)了解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如何改革和發展農村衛生。
二、時間安排鄉鎮衛生院院長培訓為14天,參考學時為100個學時,由地市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主要內容包括:農村衛生基本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鄉鎮衛生院的功能定位和作用、與鄉鎮衛生院有關的衛生管理和衛生經濟知識、鄉鎮衛生院的中醫葯服務及管理、鄉鎮衛生院改革與發展其他相關知識。
三、培訓內容【農村衛生基本政策】
1、國家和地方關於農村衛生和農村中醫葯工作的基本政策規定,其中重點講解《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
2、我國農村衛生的政策演變、歷史回顧和經驗教訓;
3、我國初級衛生保健的發展歷史和政策規定。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政策】
1、國家和地方關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基本政策規定,其中重點講解資金籌集、管理方式和如何科學合理制定報銷方案;
2、我國合作醫療的政策演變、歷史回顧和基本經驗。
【鄉鎮衛生院的功能定位和作用】
1、我國鄉鎮衛生院的發展沿革;
2、鄉鎮衛生院在農村三級衛生網中的功能定位和作用;
3、鄉鎮衛生院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
4、鄉鎮衛生院院長在衛生院管理中的責任和義務。
【與農村衛生有關的法律、法規與醫療糾紛的預防處理】
1、我國衛生法律、法規對農村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主要包括:《執業醫師法》、《葯品管理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中醫葯條例》、《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醫療廢物管理規定》等;
2、醫療糾紛和事故的預防與處理,主要包括:《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法規的有關內容,預防與處理醫療糾紛和事故的途徑和方法等。
【與鄉鎮衛生院有關的衛生事業管理基本知識】
1、衛生事業管理的基本概念、特點和運用;
2、與鄉鎮衛生院有關的衛生事業管理的特點與實際運用;
3、公共衛生事業管理的基本知識和實踐;
4、鄉鎮衛生院管理技巧和如何對村衛生室和鄉村醫生實施管理、協調和指導監督。
【鄉鎮衛生院經濟核算與財務管理】
1、鄉鎮衛生院經濟核算與財務管理的重要性和基本內容;
2、鄉鎮衛生院如何實現低成本、高效益。
【鄉鎮衛生院設施建設與信息管理】
1、鄉鎮衛生院基本建設的規范與要求;
2、鄉鎮衛生院信息管理的主要內容和運用方法。
【鄉鎮衛生院人力資源管理與勞動分配製度改革】
1、鄉鎮衛生院人力資源管理的基本理論與方法;
2、鄉鎮衛生院勞動分配製度改革的原則和具體操作方法;
3、鄉鎮衛生院如何建立競爭激勵機制,建設素質較高的人才隊伍。
【鄉鎮衛生院醫療質量控制與病案管理】
1、鄉鎮衛生院醫療質量管理的基本內容和方法以及質量評估的方法和途徑;
2、鄉鎮衛生院病案管理的重要性和基本內容以及病案利用方法。
【鄉鎮衛生院合理用葯與診療規范】
1、鄉鎮衛生院合理用葯和檢查、合理診療的重要性;
2、鄉鎮衛生院實現合理用葯和檢查、合理診療的途徑和方法。
【鄉鎮衛生院重大疾病預防控制管理】
1、常見傳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規,主要包括《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
2、鄉鎮衛生院疾病預防控制的基本內容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原則和方法;
3、鄉鎮衛生院對主要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預防控制策略和措施。
【人際交流和公共關系】
1、鄉鎮衛生院加強人際交流的技巧和方法;
2、鄉鎮衛生院管理的藝術和技巧;
3、鄉鎮衛生院轉變服務方式的重要性和主要內容(含社區衛生服務基本知識)。
【鄉鎮衛生院中醫葯服務及管理】
1、鄉鎮衛生院中醫葯服務的基本內容;
2、鄉鎮衛生院中醫葯人員配備和人才隊伍建設。
『肆』 初級保健的四個當面的主要任務是什麼
分為1 2 3級,每級又分甲乙丙三等,外加三級特等 共十類醫院
1.各級醫院基本標准:本標準是各級醫院都必須達到的標准,也是醫院開業資格的認定標准。基本標准單獨考核評定,與分等標准考核打分分開。如達不到「基本標准」的要求,不予通過,定為不合格醫院,新申請開業的醫院則不予批准。
2.各級醫院分等標准:根據任務和功能的不同,把醫院分為三級,即一級醫院、二級醫院和三級醫院。還根據各級醫院的技術水平、質量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高低,並參照必要的設施條件,分別劃分為甲、乙、丙等,三級醫院增設特等。
3.評審判定標准:在數學模型評分辦法建立前暫採取千分制辦法評定。在評審中,合格醫院按所得總分的分數段來評定等次。 甲等:分等標准考核須達900分以上(含900分)。 乙等:分等標准考核須達750分至899分。 丙等:分等標准考核在749分以下。(含749分) 三級特等醫院除達到三級甲等醫院的標准外,還必須達到醫院所必備的條件。
4 .醫院評審申請書:是醫院向評審委員會申請的必備手續,也是評審委員會認定醫院評審資格的主要依據。要求各醫院必須嚴肅認真,實事求是地逐項填寫、申報。
5.標準的其他有關附件:是標準的具體指標,要求和考核檢查要點等的說明。 這次所形成的《綜合醫院分級管理標准》還很不完善,只能作為草案在全國試行。希望各地在試行中對本標准提出修訂意見,使之逐步完善。 衛生院、基層醫院(一級醫院)標准 一級醫院是直接向具有一定人口(≤10萬)的社區提供醫療、預防、保健和康復服務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是在我國實施初級衛生保健,實現「人人享有衛生保障」全球目標的基層醫療機構。 一級醫院基本標准 本標準是審定一級醫院資格的必備條件,達到本標准合格線才能參加等級評審。 基本標准包括以下七個方面: 一、醫院規模 應具有與一級醫院功能、任務及管理要求相適應的醫院規模。 1.病床數不得少於20張。如果不足上述限度,必須做出合理解釋。 2.病房每床單元必備設施達到規定要求(見附件六)。 3.每床建築面積不少於45平方米。 4.病床與醫院正式職工人數之比為:1∶1-1.4。 5.衛生技術人員佔全院職工總數之比為80-85%(非衛生技術人員,不得從事醫療、醫技和護理模型技術工作。)
二、醫院功能與任務 一級醫院應承擔本社區的各項醫療衛生服務和一定的衛生行政管理工作。
(一)預防保健 1.做好社區衛生防疫工作,包括計劃免疫、傳染病、寄生蟲和地方病防治,在上級衛生防疫部門指導下,實施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2.積極開展婦幼保健工作,開展婦女、嬰幼兒多發病的普查普治,開展婚、育、產系統保健,推廣科學接生等工作。 3.做好計劃生育手術和技術指導工作。 4.採取多種形式開展健康教育,針對危害社區人群健康的因素,普及衛生知識,提高人群的自我保健能力和整體健康水平。
(二)醫療服務 1.完成社區內常見病、多發病的門診、住院(含家庭病床)診治任務,進行急、重、危病人的維持生命體征的救護,並組織轉診。 2.向群眾普及急救知識與技術,院內醫務人員必須掌握有效的徒手心肺復甦術。 3.根據條件開展社區康復醫療、精神衛生服務、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人群防治。
(三)衛生行政管理 1.在當地政府和上級衛生行政部門領導下,依據當地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協助制定和實施社區的初級衛生規劃。 2.配合有關部門動員組織群眾開展愛國衛生活動,逐步改善社區衛生狀況。 3.貫徹執行國家各種衛生法規,對社區內有關行業實行監督管理。 4.負責村級衛生組織和個體開業醫生的管理和技術指導,培訓鄉村醫生、衛生員和接生員。
三、醫院管理 醫院應有健全的管理體系,有相應的制度、措施、監督、考核與評價。有人分工負責行政管理。業務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一)必備制度 根據1982年衛生部發布的《全國醫院工作條例、醫院工作制度與醫院工作人員職責》有關規定,結合醫院實際,必須認真制訂和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主要包括: 1.醫院工作制度。除一般醫院工作制度,應包括婦幼保健、衛生防疫、家庭病床工作制度,指導鄉村醫生等工作制度。 2.各級各類人員崗位責任制。 3.各項技術操作規程。 4.職工繼續教育制度。 (二)信息管理 1.按衛生部《衛生統計工作制度(試行)》的規定配合綜合信息管理專(兼)職人員。 2.對信息及時收集、儲存、分析、反饋與利用,且有成效。 3.有圖書管理制度,訂有適量的醫學圖書和期刊。 (三)財務管理 1.設有財務機構或專職財會人員。 2.會計憑證、帳薄、報表符合會計制度。 3.建立會計檔案和管理制度。 4.會計監督審計制度健全,嚴格遵守財經、物價紀律,不準亂收費。 (四)設備管理 1 .設專人或兼職人員對全院設備進行管理。 2.有醫療設備保管、使用、保養、定期維修制度,保證醫療工作的需要。 3.對重要設備建立的檔案。 (五)總務管理 1.一般物資實行定額管理,有健全的采購、驗收、入庫、發放、報廢等制度。 2.主動、及時為全院服務,保證水、電、被服、膳食供應,各種設施及時維修。 (六)建築管理 1.醫院建築符合衛生學要求,對舊建築有維修制度,對不合理建築有改造計劃。 2.不得使用危房,尤其不得在危房中從事醫療活動。
四、質量管理 (一)有專(兼)職人員負責全院質量管理,建立健全逐級質量保證體系。 (二)有全院質量管理方案,並認真落實。 (三)院內感染的控制: 1.控制感染組織應符合1988年衛生部《建立健全醫院感染管理組織的暫行辦法》的規定。 2.有全院性控制感染方案。 3.建立嚴格消毒隔離和傳染病登記報告制度與無菌操作規定。 4.有院內感染控制教育制度,醫護人員必須樹立無菌觀念和進行正確的無菌技術操作。 5.有合理使用抗生素的管理方法。 6.有特殊區域(如手術室、治療室、供應室、分娩室等)的保治措施。 7.消毒供應室應達到衛生部《醫院消毒供應室驗收標准(試行)》的要求。
五、思想政治工作與醫德醫風建設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政工團齊抓共管,制定有關思想工作和醫德醫風建設的計劃,並組織實施。 2.具有思想政治工作管理體系和相應的工作制度。 3.認真貫徹執行《醫務人員醫德規范及實施辦法》,開展和堅持崗位前教育制度。 4.建立群眾監督制度。 5.根據調查,患者、社區或合同單位對醫院的滿意度達到規定。 6.有健全的廉潔行醫措施。
六、醫院安全 1.建立健全醫院安全保衛管理制度,並有專人或兼職人員負責。 2.制訂平時的和緊急情況下的安全管理方案,並定期檢查。 3.有對高壓力系統、手術室、放射室、配電室等高危設備與區域的特殊安全管理措施。 4.配備必要的消防設備。 5.有劇毒、麻醉、精神葯品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 6.照明系統發生意外情況時,有安全的替代光源,保證應急的需要。
七、醫院環境 1 .重視醫院清潔衛生,有保潔制度及措施,有專人負責。 2.門診、病房等醫療區禁止吸煙。 3.重視院內綠化,有與醫院佔地相適應的綠化面積(包括室內外花木種植、立體綠化)。 4.對污物、污水進行無害化處理,處理後符合衛生學標准。 5.門診噪音不高於50分貝,病房、手術室噪音不高於38分貝。 6.手術室一般照明為100米燭,工作面積綜合照明2000-3000米燭。 一級醫院分等標准 本標準是一級醫院建設和發展的標准,也是其水平和質量的評價依據。 一、科室設置 科室設置應與一級醫院的功能、任務和社區實際需要適應。 1.臨床科學:應設置內科、外科 ,婦產科、急診室。有條件的設兒科、五宮科、中醫科,家庭病床科(組)等。 2.醫技科室:應設置葯劑室(含調配室)、化驗室(檢驗中心有統一安排者可不要求)、放射室、手術室、處置室、供應室、病案統計室、圖書室等。 3.行政科室:設置院辦公室(負責醫療、護理模型、人事、秘書、保衛、財務、後勤工作等)。 4.預防保健(科)室:設置衛生防疫室、婦幼保健室(含計劃生育技術指導)。 二、人員配備 要達到基本要求中病床與人員的比例。其中各類人員的比例如下表: 各 種 人 員 行政工勤人員% 衛生技術人員% 其 中 各 類 衛 生 技 術 人 員 中西醫師(士)% % 檢驗% 放射% 葯劑% 其它% 15-20 80-85 38 38 4 4 8 8 其中分工從事預防保健人員占衛生技術人員的25%以上。
三、技術水平 技術建設要從實際出發,能開展社區各科常見病、多發病的診治,一般危重病人的救護服務。基本要求: (一)醫療 1.急診醫療: 對社區內急診病例能24小時應診(包括出診)。 2.內、兒科: 正確處理常見病,並能對疑難病症進行恰當處理與轉診。 能對循環、泌尿、呼吸系統功能衰竭、急性中毒和休克及其它一般急危病人作出初診斷並進行維持生命的搶救處理。 掌握當地傳染病的治療和消毒隔離技術。 3.外科、婦產科: 能對外科急腹症做出臨床診斷和及時、正確的處理。 能開展一般上腹部手術。 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縫合、包紮、骨折固定等處理。 能完成生理產科、部分常見病病理產科的處理及剖腹產手術。 4.五官科: 能診斷治療本科常見病及部分急症。 開展防盲、防齲、防聾工作。 5.中醫科: 能辯證施治內、外、婦、兒科的常見病與部分疑難雜症。 開展針灸、按摩等。 6. 熟練掌握各種疾病的,嚴格執行各項技術操作規程。 做好病房管理和分級,正確書寫五種表格(體溫單、醫囑單、醫囑記錄、護士交班、記錄)。 7.醫技科室: 能開展心電圖、超聲波檢查。 能開展血、尿、便常規檢驗和部分生化檢驗。 (檢驗中心化地區,有關安排要有合同) 能開展透視、攝片、一般胃腸道造影等檢查。 (二)預防保健 1.能開展計劃免疫、疫情處理,對「兩管五改」進行技術指導。 2.能開展圍產期保健、兒童系統保健,掌握計劃生育四項技術。 3.能開展社區慢性非傳染病防治、老年保健、精神衛生和社區康復醫療。 (三)教學 1.能對鄉村醫生、衛生員和接生員進行培訓。 2.能接受衛校學生部分臨床學習。 四、醫院管理 1.院長應熟悉一級醫院的管理,經過醫院管理專業短期培訓。 2.醫院有長遠發展規劃和具體實施步驟。 3.醫院職工對院領導工作滿意度≥80%。 4.社區、合同單位和病人對醫院滿意度≥80%。 5.信息管理: 掌握人群各種傳染病發病情況,建立健全傳染病登記報告制度。登記合格率≥95%,漏報率≤0.5%。 做好醫院統計工作,配備統計人員掌握社區人口、生命、疾病(多發病、慢性病、地方病)的動態資料,及時分析和提出對策;按規定及時准確完成各種衛生統計報表。 建立病案管理制度,有專人或兼職人員負責,逐步按國際疾病分類(ICD)進行管理,要求門診有病歷,住院書寫完整病歷;按標准書寫,甲級病歷≥80%,杜絕丙級病歷。 五、主要科室基本設備詳見(附件七)。 六、各項統計指標 1.入院診斷與出院診斷符合率≥85% 2.手術前後診斷符合率≥95% 3.門診轉診率≤20% 4.單病種治癒好轉率:與同級醫院相比,在平均水平上 5.單病種病率:與同級醫院相比,在平均水平上 6.單病種重危病人搶救成功率:與同級醫院相比,在平均水平上 7.住院病人轉院率≤3% 8.技術操作合格率≥85% 9.昏迷、癱瘓病人褥瘡發生次數:0 10.院內感染率≤3% 11.無菌手術切口感染率≤1% 12.一人一針一管執行率100% 13.常規器械消毒菌合格率100% 14.病床使用率≥60% 15.年病床周轉次數≥32次 16.平均住院日6天 17.門診處方合格率≥98% 18.門診病歷書寫合格率≥90% 19.住院病歷書寫合格率≥98% 20.甲級X光片率≥40% 21.五種表格書寫合格率≥85% 22.二級以上醫療責任事故發生次數 0 23.設備利用率≥80% 24.特殊診斷設備檢查陽性率≥20%(主要指B超) 25.0~7歲兒童建卡率 農村≥98% 城市≥100% 26.麻疹活疫苗接種率 農村≥90% 城市≥95% 27.脊髓灰質炎活疫苗接種率 農村≥90% 城市≥95% 28.白百破疫苗接種率農村≥90% 城市≥95% 29.卡介苗接種率 農村≥90% 城市≥95% 30.四苗全程覆蓋率 農村≥85% 城市≥92.5% 31.婦女病查治率 農村≥60% 城市≥90% 32.圍產兒亡率 農村≤20% 城市≤90% 33.產前檢查率農村≥80% 城市≥95% 34.新法接生率≥95% 35. 產後訪視率農村≥70% 城市≥80% 36.衛生技術人員三基考核合格率100% 37.急救物品完好率100% 38.基礎合格率≥80% 39.一級合格率≥80% 一級醫院分等判定標准 醫院應對其建設、管理、技術水平、工作質量、文明服務、成本效益等定期進行自我評價,並制定改進措施。地(市)醫院評審委員會對醫院質量按本標准進行院外評價。根據評審結果將一級醫院分為甲、乙、丙三個等次。 一、一級甲等醫院 醫院建設成績顯著,科室設置、人員配備、管理水平、技術水平、工作質量和醫院基本設施等結合水平,經考核達到900分及以上。 二、一級乙等醫院 醫院建設成績尚好,其科室設置、人員配備、管理水平、技術水平、工作質量和醫院基本設施等綜合水平經考核檢查達750-899分。 三、一級丙等醫院 醫院建設有一定成績,基本標准考核合格,但與分等標准要求尚有較大差距。經綜合考核檢查在749分以下(含749分)。丙等醫院應有切實可行的改進措施和發展規劃。 二級醫院標准 二級醫院是向多個社區(其半徑人口一般在10萬以上)提供醫療、預防、保健、康復服務的衛生機構,是三級醫療衛生體系中的中間層次。
特別要說明的是,在「三級甲等」上面又出現了一個更高的級別——「三級特等」!由衛生部審批,好像是需要三甲醫院有全國領先的特色診療才能申請,很難。北京一些醫院達到「三特」,如:北京協和醫院,解放軍總院(301醫院),三級特等才是最好的醫院!
『伍』 如何提升鄉村醫生的技術能力
應加強鄉村醫生的培訓工作
從以上對鄉村醫生公共衛生服務能力現狀的研究分析可知,目前我國鄉村醫生的綜合衛生服務能力相對低下,有必要進一步加強相關的培訓工作。為了能夠提升鄉村醫生的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可採取定期脫產培訓方式[7]。比如,鄉村醫生每年應接受半個月或者1個月的脫產業務培訓,並且將鄉村醫生是否參加脫產業務培訓納入醫生職業能力考評的一項重要指標。同時,應有機結合脫產培訓和在崗學習,比如可以開辦知識講座,為鄉村醫生補充一些臨床知識、醫學基礎理論知識、臨床技能、疾病治療及預防、健康教育、保健、康復、計劃生育等全科知識,使鄉村醫生能夠全面掌握農村公共衛生服務的相關知識。其次,也可以指派上級醫療機構組織人員親自到基層公共衛生服務現場對鄉村醫生進行指導,主要應針對一些農村常見疾病的急救、防治,傳染病預防、計劃免疫、計劃生育、婦幼保健、合理用葯、規范診療、衛生法律、突發衛生事件的緊急應對處理等相關內容進行重點指導[8]。在培訓過程中應注意培訓效率以及質量,從而提高鄉村醫生的公共衛生服務能力。
2.2應制訂嚴格的鄉村醫生基本用葯目錄
現階段,我國鄉村醫生的公共衛生服務能力相對低下,不合理用葯、執業不規范性等問題較為突出,甚至有的鄉村醫生亂用葯,尤其是抗生素濫用行為較為嚴重,嚴重威脅到農村居民的人身健康安全。因此,有必要根據我國現階段鄉村醫生衛生服務能力以及業務水平制定一套合理的基本用葯目錄,嚴格限制鄉村醫生的用葯范圍,盡量要求醫生選用一些物美價廉、療效較好的葯物。同時,應該以基本用葯目錄作為和諧指導,對鄉村醫生進行葯物使用培訓以及相應的考核,這樣可以大大提高鄉村醫生培訓效果。其次,制定基本用葯目錄,有利於有效監管葯品流通市場,有利於集體采購、分布葯品,合理控制葯品的價格及質量,避免出現不合理醫療費用增長現象[9]。當然,隨著鄉村醫生公共衛生服務能力的不斷提高,也可將基本用葯目錄的范圍適當放寬。
2.3嚴格把握准入關,執行鄉村醫生資格認證考核制度
應嚴格按照國家五部委頒布的《關於農村衛生改革與發展的指導意見》等相關政策文件中提出的「醫療技術等醫療服務要素實行准入」要求,對於鄉村醫生葯品使用、輸液、執業等執行許可證制度。而且必須要求鄉村醫生參加醫生資格考試,只有經考試合格之後,才可以頒發相關的許可證書,進而開展公共衛生服務[10]。如果鄉村醫生並未取得相應的許可證便進行相關的公共衛生服務,一旦發現應進行嚴厲的懲處。當然,鄉村醫生在取得許可證後還應該定期進行相關的資格考試,如果考試合格者應頒發相應的審核驗證證明,如果考試沒有合格的情況下,應該將鄉村醫生許可證予以吊銷。
2.4採用合理的經濟激勵機制,激發鄉村醫生繼續學習慾望 想要激發鄉村醫生鑽研業務知識的慾望,樹立繼續學習觀念,不單單需要應用行政考核手段,同時還應該採用相應的經濟手段作為物質激勵措施。比如,可以按照鄉村醫生的考核認證等級進行劃分,根據不同的等級制定相應的服務范圍限制以及收費顯著,使鄉村醫生能夠掌握自主行醫的權利。而且,鄉村醫生只有達到一定認證等級,才可以享受醫療定點合作的權利。其次,對於脫產學習的鄉村醫生,當地政府應該根據當地地區實際財政情況給予適當補助,提高鄉村醫生的經濟條件。
2.5大力鼓勵城市醫生下鄉指導鄉村醫生工作
如果專業素質較好的醫生經常指導基層鄉村醫生的業務活動,對於提高鄉村醫生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應該鼓勵一些學歷層次較高,專業素質水平較高的城市醫生到農村進行短期義務服務,以可「師傅帶徒弟」的指導方式手把手的傳授鄉村醫生相關的醫學專業知識,指導臨床醫學技能。為此,衛生主管部門可以以行政手段強調想要晉升到副主任醫師或者主治醫師,城市醫生必須到農村醫療服務機構進行1年以上的服務。將其作為一項制度,同時應對下鄉醫生制定相應的下鄉業務考核制度,業績考核指標主要以是否培養出合格鄉村醫生為主。
綜上所述,目前我國鄉村醫生的公共衛生服務能力水平普遍低下,我們應充分利用各種資源,採用多樣化的措施和手段加強鄉村醫生的培訓,切實提高他們的公共衛生服務能力水平,從而使廣大農民群眾得到更優質的醫療保健服務,進一步促進農村醫療衛生事業發展。
『陸』 鄉村醫生在崗培訓第三期試題
鄉村醫生在崗培訓第三期試題
第一節 鄉村醫生管理條例
3.《鄉村醫生的執業證書》有效期是:D:5年
4.鄉村醫生執業活動中不享有以下權利的是:B:對病人進行無條件的臨床實驗治療.
5《鄉村醫生管理條例》條例施行後對已經在具有衛生行政機關取得的《鄉村醫生證》的人,下列哪像是不符合申請注冊鄉村醫生條件的?
E:在醫療機構連續工作10年以上的
第二節 《執業醫師法》
1. 醫師注冊後除了下列那種情形,起所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都應在30日內報告准備注冊的衛生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注銷注冊收回職業證書
D:終止醫師活動滿一年的
2.對於《執業醫師法》的適用對象以下說法不正確的是:E:在中國境內申請醫師考試
3. 取得《職業助理醫師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著,要參加職業一時資格考試需要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幾年? 答 :B:2年
4在醫療保健預防機構中使用滿一年,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者,應當具有的學歷是?
答:B 高等學校醫學本科學歷
5.未經批准,擅自開辦醫療機構行醫者,需承擔以下法律責任,除了:
A暫停一月以上,6個月一下的執業活動
第三節 《傳染病預防法》
1. 我國傳染病防治法開始實施和重新修訂的時間分別是:D:1989和2004年
2. 按照新修訂的《傳染病防治法》中規定的下列描述錯誤的是:
A 得了傳染病必須通知單位
3.發現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向附近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報告的人員是:A 任何單位和個人
4.傳染病法的「疫點」是指:A 病原體從傳染源向周圍播散
5.醫療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對使用的醫療器械進行消毒,對按照規定一次使用的醫療器械應當在使用後給予: B銷毀
第四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
1.《葯品管理法》第十一條 第五十五條規定,生產葯品所需的原材料輔料和直接接觸葯品
包裝材料和容器必須符合: B葯用要求
2.《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界定劣葯的依據: B :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國家葯品標準的
3.醫療機構配置的制劑應該是:B 本單位臨床需要,而市場上沒有供應的品種
4.對生產銷售劣葯著,處違法生產銷售葯品金額的: A一倍以上3倍一下罰款
5.按《葯品管理法》界定,不屬於假葯的是:C 超過效期的葯品
第五節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1. 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應當立即 A向所在的醫療科室負責人報告
2. 內科醫生王某,在春節回家的火車上遇到一位孕婦臨產,王某協助產婦分娩,在分娩過程中,因牽拉過度,導致新生兒右上肢臂叢神經拉傷,屬於:
E:雖造成不良後果,但不屬於醫療事故。
3.《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屬於 : cC三級醫療事故
4.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60歲以上老人患者因醫療事故致殘的,賠償起殘疾的生活補助費用不超過:C15年
5.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之日起幾日內通知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提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所需的才料? A5日
『柒』 簡述簡述鄉村醫生在免疫規劃中的工作制度
鄉村醫生例會工作制度 免疫規劃工作制度 疾控社區
一、每月召開一次鄉鎮防疫醫生工作例會,傳達上級工作精神,安排布置下一階段工作。
二、每月2日為工作例會時間,上午9時准時開會,臨時會議另行通知。
三、按時參加例會,不得遲到、早退和缺席,有事提前請假,並寫出假條,下次例會時帶來。
四、遵守會議紀律,開會期間嚴禁大聲喧嘩、交頭接耳,禁止吸煙。
五、認真做好會議記錄,會後及時傳達貫徹執行。
二、家 長 須 知
歡迎您和您的小寶寶來到我們預防接種門診!為合理安排您小寶寶的預防接種工作,保證您的小寶寶得到科學有效的疫苗接種,請您認真閱讀以下內容:
一、自覺遵守工作秩序,聽從工作人員安排。
二、每月的是預防接種日,您可以按預約時間來為寶寶接種。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來,您可以推遲1-4周,並不影響您寶寶的接種質量。
三、按照國家規定,兒童出生後1個月內,應盡早辦理「兒童預防接種證」。「兒童預防接種證」是兒童接種疫苗的憑證,每次來門診時必須攜帶本證。「兒童預防接種證」應妥善保管。
四、預防接種證由兒童家長或其監護人保管,遺失時應及時補辦。國家明確規定托幼機構、學校在辦理入托入學手續時,均要查驗本證。
五、您(兒童監護人)有義務了解預防接種的相關知識,在接種前應主動提供兒童的健康狀況和預防接種禁忌情況,尤其是發熱、急性傳染病、慢性嚴重疾病、過敏性疾病、免疫缺陷疾病、既往接種疫苗後有嚴重不良反應、神經系統疾病等情況。
六、無論是常住戶口或暫住戶口兒童,均可享受國家一類疫苗免費政策,均可得到有效疫苗接種。
七、接種疫苗後,需在接種場所休息15-30分鍾方可離開。
八、其他未盡事宜,請咨詢工作人員。
三、預防接種門診工作制度
一、上班穿工作衣、佩帶胸卡,衣帽整齊,服務熱情周到,使用文明用語。
二、保持室內外衛生整潔,按時做好室內消毒,並做好消毒記錄。
三、堅守工作崗位,上班時間不幹私活。
四、接種前做好准備工作,包括准備疫苗、注射器、冷藏包、冰排及各種葯械等。嚴格「三查三對」,即診查兒童健康狀況和接種禁忌症,查對預防接種登記薄與接種證,查看疫苗外觀與批號效期;核對接種對象姓名、出生年月日、本次接種疫苗品種(規格、劑量、接種部位、接種途徑)。
五、接種時嚴格疫苗接種操作技術,做到安全預防接種。
六、接種後注意留觀兒童反應情況,正確處理接種反應並及時上報。與兒童家長或其監護人預約下次接種疫苗的種類、時間和地點。
七、應及時處理剩餘疫苗,並做好疫苗交接。及時上證、上冊並及時將接種情況轉入預防接種登記薄或錄入微機。
八、普及疾病防治知識,積極開展多種形式健康教育活動。
九、正確使用和保養微機,做好數據備份,及時上報(傳)計劃免疫各種報表。
十、協助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免疫監測、相應傳染病個案調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四、疫苗和冷鏈管理制度
一、疫苗實行專人管理,嚴格疫苗購入渠道,按時上報疫苗使用計劃。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典》(現行版)、《預防接種工作規范》等有關疫苗儲存、運輸的溫度要求,做好疫苗的儲存、運輸工作。對未收入葯典的疫苗,按照疫苗使用說明書儲存和運輸。
三、疫苗應按照品種、批號分類存放,存放要整齊,疫苗之間要留出冷氣循環通道。應遵循「先短效期、後長效期」原則分發和使用疫苗,嚴禁過期失效。
四、定期對儲存的疫苗進行檢查並記錄,發現質量異常的疫苗,應當立即停止分發和接種,並及時向區衛生局和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不得自行處理。
五、儲存的疫苗因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過期、失效時,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集中處置。
六、疫苗的收貨、驗收、在庫檢查等記錄應保存至超過疫苗有效期2年備查。
七、應建立疫苗使用專帳,及時將疫苗購入、使用情況記入專帳,做到帳苗相符。
八、採用溫度計對冰箱(包括普通冰箱、冰襯冰箱、低溫冰箱)進行溫度監測。溫度計應分別放置在普通冰箱冷藏室及冷凍室的中間位置,冰襯冰箱的底部及接近頂蓋處,低溫冰箱的中間位置。每天上午和下午各進行一次溫度記錄。冷藏設施設備溫度超出疫苗儲存要求時,應採取相應措施並記錄。
九、冷鏈設備應專室或固定房間存放,專人管理,建檔建賬。
十、定期對冷鏈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和檢修,保持設備正常運行,冷凍室結霜超過5毫米時要及時除霜;冷藏箱和冷背包每次使用後應及時取出冰排擦拭乾凈,保持內外乾燥清潔;冰排用後應及時把水倒出清洗干凈、晾乾後與冷藏箱(包)分開存放。
十一、冷鏈設備專物專用,嚴禁挪作它用或存放其它物品。
五、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及回收銷毀制度
一、預防接種必須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毀型注射器。按照預防接種對象數,及時統計一次性注射器使用量並上報區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二、一次性注射器必須是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購入時必須索取三證(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產品質量合格證)。
三、建立一次性注射器購入使用專賬,專賬應載明產品名稱、規格或型號、數量、批號、效期、經手人。
四、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前應檢查包裝是否完好,是否在有效期內,如發現包裝破損或過期失效則不得使用。
五、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後不得回套針帽,應將注射器具直接投入安全盒或防刺穿的容器內,或者用截針器毀型後,統一回收銷毀。回收毀形由專人進行,並做好回收毀形記錄。
六、一次性注射器用後必須進行回收毀形處理,嚴禁亂丟亂放,更不能將一次性注射器當作廢品處理或變賣。
七、使用後的自毀型注射器、一次性注射器及其他醫療廢物嚴格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規定處理,實行入戶接種時應將所有醫療廢物帶回集中處理。
六、預防接種體檢與篩查登記制度
一、預防接種門診應設立專門預檢篩查室,固定有內科或兒科診治經驗的醫生負責兒童預防接種前體檢工作。
二、建立預檢登記本,對預檢情況及時予以登記。
三、預檢前要核對受種者預防接種證、姓名、出生年月日,以及既往接種記錄,確認是否為本次某種疫苗的接種對象。若發現預約接種的日期有誤,應及時更改,並做好解釋工作。
四、詢問受種者近期健康狀況,以及既往疾病史、過敏反應史、接種反應史等。經詢問健康無疾患,再檢查體溫和其他有關體征,確定可否接種。
五、凡患有接種禁忌症的不得注射或暫緩注射相應疫苗,告知家長並在卡證上做好記錄。
六、凡本次可以接種者,告知家長接種疫苗的種類、預防何種疾病、接種後的反應及注意事項等。
七、開展兒童預防接種知識及常見病防治宣傳工作。
『捌』 福建鄉村醫生規范培訓臨床實踐考核個人鑒定怎麼寫
鄉村醫生臨床實踐鑒定怎麼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