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專項培訓費用是指什麼
專項培訓是用人單抄位撥襲專項經費,對勞動者進行一定期限的專項業務技能培訓,一般都由第三方進行培訓。這種培訓,用人單位要開支較大的費用,因此,單位與勞動者要約定服務期。若勞動者在約定的服務期內辭職,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㈡ 請問崗前培訓與專項技能培訓的區別
內部培訓與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培訓是不同的。
不需要
㈢ 如何提高培訓專項內容和的精準和考核力度
我認為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加大員工的培訓力度,提高培訓效果。一 制定科學的培訓方案1、結合企業的發展目標制定員工的培訓目標 原則: 企業的長期發展戰略目標和員工的培訓緊密結合 企業的中期規劃目標和員工的培訓緊密結合 企業的短期任務目標和員工的培訓緊密結合2、結合員工的專業和自身發展定位制定培訓內容 原則: 銷售人員注重手機銷售知識和市場推廣拓展知識的培訓 商務物流人員注重市場專業知識和物流倉儲方面的專業培訓 財務人員注重財務實戰操作和現代財務分析預測方面知識的培訓 綜合部門人員注重政治覺悟,文秘知識和企業各部門基礎事物知識的培訓3、結合員工工作崗位制定員工合理的培訓方案 原則: 長期性原則。為員工在企業的長期發展提供培訓平台,建立育人機制和留人機制。 系統化原則。根據員工工作崗位的職責和技能發展需要,系統規劃崗位成長培訓方案,合理利用培訓資源和企業管理資源。 階段性原則。階段性培訓內容更新遞進,循環上升。 輪訓原則。根據部門崗位分工和任務時段性,合理安排部門員工分期分批培訓。
㈣ 我的公司是一個集團的子公司,到集團學習培訓是勞動法中的專項培訓嗎 簽訂了培訓協議的,
這個企業內訓並不是勞動合同法所述的專業技術培訓,離職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這是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唯一情況,那就是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除此之外,無論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了多優厚的待遇,都不能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
專業技術培訓,通常是指為提高勞動者特定技能而提供的培訓,包括專業知識和職業技能培訓。比如從國外引進一條生產線、一個項目,必須有能夠操作的人,為此,把勞動者送到國外去培訓,培訓結束回用人單位工作。一般不包括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業培訓經費,根據本單位實際,有計劃地對勞動者進行職業培訓以及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所進行的上崗前的培訓和日常業務培訓、安全生產教育等培訓。如用人單位因新產品的批量生產,引進新型機器,更新生產線,安排員工進行半脫產式生產培訓,學習使用機器以保障新型生產線的正常運作等,這種培訓只能屬於用人單位的常規生產培訓,不屬於法定的專項培訓。
所以根據法律規定,在這家公司離職不需要之符違約金。
㈤ 崗前培訓與專項技術培訓---急急急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構成上述規定要件是「專業技術培訓」,是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招用技術工種從業人員規定》的范圍或者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核批準的其他具備專業技術的培訓。上述規定不包括:崗前安全教育、熟悉工藝流程和規范、一般熟練工的實習、軍訓和擴展訓練等非技術性的培訓。
㈥ 新勞動法中的「專項培訓」指什麼樣的培訓阿
作者| 常法中心
單位| 廣東摩金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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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 企業所有的培訓,是否都可以設定服務期?
法律顧問回復:
實務中,我們企業培訓分為兩種,一是崗位培訓,二是專項培訓;依據現行法律規定,企業只可針對專項培訓進行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
那麼在實踐中,如何劃分該兩種培訓,一般基於以幾點:
其一,就是從培訓的內容和目的而言,崗位培訓的內容一般以員工從事日常工作上崗所需要的知識、技能為主,有時也涉及一些輔助性知識的學習;
主要目的是為了提高勞動者的日常勞動效率和勞動質量。專項技術培訓的內容則較為專項,一般都有很強的針對性技術性內容。
其二,就是從培訓的對象而言,崗位培訓是普及型的培訓;專項技術培訓的對象,則通常都是企業經過嚴格挑選後確定的人員,是專項型和個體型的培訓。
其三,就是從培訓的性質來看,崗位培訓是為了使員工更好地做好本職工作而進行的培訓,一般具有強制性;
而專項技術培訓並不是員工為了完成本職工作而必須進行的培訓,是否參加培訓,需要企業與員工均同意才能進行。
其實,從規范管理角度而言,我們企業可以事先對相關的培訓按前述內容進行先前的定位與劃分,之後再與員工在相關培訓文件上予以共同確認和說明,以避免不必要的爭議。
相關依據及參考: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㈦ 勞動法的專項培訓是怎麼定義的內詳。
勞動法的專項培訓就是指對於某一個技能給予的培訓,一般都是企業為了留住人才而開出的條件,但是,這種情況下,企業都會要求員工簽一份比較長的合同,同時還有不小的違約金的。對於專項培訓的構成有以下兩方面:
一、要針對勞動者本人;
二、有明確的費用支出憑證。
㈧ 勞動合同法中的專項技術培訓
用人單位因為崗位需求或者發展需要,對勞動者某一個技能給予的培訓。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一般都會要求員工簽一份比較長的合同,同時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 對於專項培訓的構成有以下兩方面: 一,要針對勞動者本人。二:有明確的費用支出憑證。
㈨ 什麼是專項技術培訓
也就是對你感興趣的專業進行專門的訓練培訓。這是因為這樣你會掌握的很快
㈩ 勞動法第二十二條,怎麼樣才算單位對你進行了專項培訓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培訓費用,並支付勞動報酬和其它待遇,使勞動者學到了本事回。同時,用人答單位使勞動者接受培訓的目的,在於勞動者回來後為單位提供約定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勞動者服務期未滿離職,使用人單位期待落空。通過約定服務期,可以大體平衡雙方利益。規定服務期的一個重要的前提是,由於用人單位通過出資培訓等提供特殊待遇的勞動者在勞動力市場具有與用人單位談判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