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保安 人員在崗培訓內容有哪些
一、保安員的守則 :
1 、遵守國家政策法令、法規,遵守市民行為道德規范,遵守本院一切規章制度。
2、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團結同事、互幫互助,按時按質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3、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按質量標准要求開展工作,作業場所禁止無關人員逗留。
4、講究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嚴守醫院機密,廉潔奉公,維護集體利益和醫院聲譽。
5、愛護公物及公用設施,自覺維護和保持環境衛生。
6、 勤儉辦公,節約用水、用電,杜絕一切浪費現象。
7、衣容整潔、精神飽滿、待人熱情、文明用語。
二、保安工作態度 :
1、服從領導――不折不扣地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及工作調配。
2、嚴於職守――堅守本職崗位,不得擅自離崗、串崗或睡崗。
3、正直誠實――對上級領導、同事和客戶要以誠相待,不得陽奉陰違。
4、團結協作――各部門之間、員工之間要互相配合,同心協力地解決困難。
5、勤勉高效――發揚勤奮踏實的精神,優質高效地完成所擔負的工作。
三、服務態度 :
1、禮貌是員工對客戶和同事最基本的態度,在任何時刻均應使用禮貌用語,「請」字當頭、「謝」字不離口。
2、以樂觀的態度接待客戶。
3、「微笑」是體現友善最適當的表達方式,因此以微笑來迎接客戶及與同事相處。
4、盡可能為同事和客戶提供方便,熱情服務。
5、對客戶的要求應認真、耐心地聆聽。
6、視同仁地對待所有病人,不能有貧富之分、厚此薄彼。
四、儀容儀表 :
1、上崗著裝保持干凈整潔,扣好紐扣,不得敞開外衣,捲起褲腳、衣袖,領帶必須結正。
2、制服外衣衣袖、衣領處,制服襯衣領口,不得顯露個人衣物、飾品,制服外不得顯露與工作無關的個人物品,衣袋內不得裝過大過厚物品。
3、除因工作或經批准外,不準穿著或攜帶制服離開轄區,下班後不得穿制服。
4、執勤時要佩戴好工作證和執勤器具。
五、保安員值班制度:
1、恪盡職守、堅守崗位。在執勤中,不準閑聊、打鬧、干私活、看書報;不準抽煙、酗酒、打瞌睡;不準遲到早退、擅離職守、串崗。
2、儀表端正、文明執勤。嚴格按規定著裝上崗,並做到著裝整潔、儀表端正大方,用語文明、服務熱情、周到 。
3、遵守法紀、不圖私利。保安員在擔負執勤、治安維護工作時,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醫院的規章制度。不圖私利,不收受賄賂、不徇私舞弊、不陷害好人、不放縱壞人。
㈡ 2010新錄用的公安系統警察崗前培訓內容是什麼
大部分都是政治理論基礎知識、法律法規基礎知識和公安業務基礎知識。
新修訂內的《公容安機關人民警察訓練條令》,該條令於2014年4月28日公安部部長辦公室通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條令》共分八章50條,內容包括職責分工、訓練任務、訓練機構、訓練教官、經費裝備、管理考核等。
並附政治部關於條令的學習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機關認真學習貫徹,切實提高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教育訓練工作。
(2)治安巡警工作基本規范培訓擴展閱讀:
崗前培訓主要職責:
(一)制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訓練規章、標准、規劃,組織編發訓練大綱、教材。
(二)指導、監督、檢查、協調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訓練工作。
(三)部署、組織全國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訓練和考試、考查。
(四)組織評估承擔訓練任務的機構和訓練工作效果。
㈢ 治安巡警的主要工作是什麼
主要工作就是:維護轄區內的治安良好!對各村間加強巡邏!站好各崗的崗位!接到警情要馬上趕到現場處理並把情警向值班民警稟告!對可疑人員盤問並登記!
㈣ 治安巡邏防範的基礎知識是什麼意識
1、什麼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和依靠各部門、各單位的人民群眾的力量,運用政治的、經濟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種手段,通過加強打擊、防範、教育、管理、建設、改造等方面的工作,解決社會治安問題,實現從根本上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維護治安秩序,保障社會穩定的社會系統工程。 2、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是什麼?如何正確理解和貫徹執行「打防並舉,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針?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方針是「打防並舉,標本兼治,重在治本。」 這一綜合治理工作方針是多年實踐經驗的總結,反映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客觀規律和客觀要求,高度概括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任務、范圍和工作重點,准確闡明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之間的相互關系。正確理解和貫徹執行這個方針,對於全面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保證這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打防並舉」要求我們在實際工作中不能把防範與打擊割裂開來,而應該把嚴打與嚴防有機地結合起來,做到兩項工作一起部署,一齊抓,真正形成打中有防,防中有打,打防並舉的良好局面。同時,也要根據某一時期、某一地區的實際和客觀形勢的變化,適時調整工作重點,突出打、防的主次輕重。 「標本兼治」是正確處理治標與治本關系的原則,這就是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既要依法及時處置違法犯罪,消除違法犯罪的外在條件;也要堅持不懈積極主動地解決深層次的治安問題,從根本上減少和根治違法犯罪產生的內在因素,要從治標和治本兩方面發揮每一項治理措施的雙重作用。 「標本兼治」不是「打防並舉」的重復。「打防並舉」揭示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兩種基本手段的關系,而「標本兼治」則是說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諸手段雙重作用之間的關系。 「重在治本」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方針的落腳點,它是由治本任務的長期性、艱巨性、復雜性以及綜合治理的最終目的所決定的。就是要求治標與治本既要雙管齊下,統籌兼顧,不顧此失彼,又要注重發揮各項治理的措施的治本作用,建立起防範和減少違法犯罪的有效機制,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總之,「打防並舉,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精神實質,就是要求全黨、全社會共同努力,全國人民一起行動,全面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工作,採取多種手段落實各項措施,既要解決現實的治安問題,更要消除和減少導致違法犯罪的諸多因素和條件,努力實現長治久安,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 3、「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誰主管,誰負責」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從中央到地方,黨政軍各部門和各人民團體,都要發揮自己的職能作用,結合本身業務,認真抓好本系統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工作,防止因本部門工作偏差而對社會造成消極影響,主動承擔起減少違法犯罪、維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社會穩定的整體責任。二是黨政軍各部門和人民團體,都要抓好本系統的綜合治理工作,防止發生重大犯罪和重大治安問題。三是各機關、廠礦、學校、企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都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門,辦好自己的事」,切實加強內部人員的思想教育和各項安全防範工作。一旦發生問題,要酌情追究有關部門、單位直接領導的責任。 4、什麼是屬地管理原則?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屬地管理原則的含義是: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按行政區劃劃分的各級黨政機關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機構,依照有關法律或法規性文件,對所管轄區內的綜合治理工作全面負責、全面管理。 5、屬地管理原則的主要內容和要求是什麼? ⑴所有各機關、團體和企事業單位都要服從所在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涉及社會各個領域、各個層次,必須由各級黨委統一領導,黨政共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機構組織實施,各部門、各單位各負其責。 ⑵把「抓系統,系統抓」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有機地結合起來。「抓系統,系統抓」就是在綜合治理中,調動系統和部門的積極性,利用各方面的力量,運用綜合的手段,去治理社會治安中存在的各種問題,要求各部門、各人民團體既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抓好本系統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又要積極支持配合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督促所屬單位搞好綜合治理工作。部門所屬的企事業單位在綜合治理工作中既要執行上級主管部門的部署,又要服從所在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和所在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機構的組織、指導、協調、督促和檢查。 ⑶在實際工作中,要注意充分調動「條」和「塊」兩方面的積極性。各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機構在組織實施工作中,要注意協調「條」和「塊」的關系,充分調動兩方面的積極性,以期形成合力,更有效地搞好社會治安。
㈤ 治安防範教育培訓制度
治安防範教育培訓制度:(以學校為例)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管理,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師生人身和學校財產的安全,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章,制定本暫行規定。
一、安全防範
1.每位教職員工都應當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以預防為主,強化防範措施,開展群防群治。
2.加強對庫房、生活用水的管理,嚴防壞人投毒破壞,預防食物中毒事故。
3.加強對安全防火工作的宣傳和防範,完善重點防火部位的防火設施,配齊配足滅火器材,預防火災事故。
4.嚴格用電管理制度,對學校線路經常進行檢查維修,及時更換老化或不符合要求的線路,禁止超負荷或違章用電。
5.學校集會、大型活動、做操、放學及遇有緊急情況,班主任及跟班教師要到位,組織學生有秩序地下樓梯,防止因擁擠、踩踏造成傷亡。
6.學校體育、藝術場地、器材及體育、藝術等教學活動均應符合運動安全要求。運動項目和運動強度應適合學生身體狀況,嚴防運動安全事故。學生上體育課,教師必須跟班、帶隊,現場組織指導,以防發生意外傷亡。
7.對於要求接學生放學的家長,教師一定要確認其身份才能將學生交其接走。
8.學校勞動教育及衛生等工作,應當注意學生年齡和體質條件,禁止學生爬高、登窗檯、翻欄桿進行打掃,不準學生隨意觸動電器。
9.學生實驗應充分考慮安全保護措施,實驗課教學要有科學的操作程序和具體要求,嚴防學生接觸易爆易燃、有毒有害的物質。有關實驗老師要認真負責,嚴防實驗事故。
10.學校電腦室要防止電路電線的損壞,保護電器設備的正常使用,經常進行維修,由電腦專任教師負責。如發現電線有異味要及時上報總務處予以妥善處理。
11.禁止學生進行不安全的活動游戲,嚴禁跳樓梯、爬欄桿、翻圍牆、在樓梯走道奔跑跳躍、追逐打鬧、隨帶利器火種。教育學生注意校外交通安全和用電用火安全。班主任要向學生經常傳授自護自救的生活安全常識。
12.實行學生外出春遊、參觀、參加社會實踐等活動的報批制度,未經批准不得擅自組織。學校或年級(班級),獲准後應周密安排,精心組織。並有安全保障措施。
13.學校門衛值班人員嚴格值勤保衛和夜間巡邏制度,並做好來訪人員的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安全和師生人身安全。
14.學校配置消防設備,在消防部門配合下進行防火滅火知識教育,總務處、校長室負責做好。
15.學校注重衛生防疫工作,做好傳染病、流行病的預防、控制工作,做好預案,嚴防傳染病流行。
二、教育培訓管理
1.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工作,由分管校長負責,並列入學校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
2.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校內各有關部門或人員應分工協作,積極配合。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教育先行,齊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原則,共同做好教育培訓工作。學校的每個教職工都有維護教學秩序,保護學生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義務。
3.堅持經常性和階段性相結合的原則,加強對學生進行家庭生活、戶外活動、社會生活、交通、消防等安全知識教育和自護自救技能培訓,在學生中開展普及法律知識教育,貫徹《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使學生增強法制意識和紀律觀念,鍛煉和提高學生自護自救能力。〖1〗〖2〗
4.定期(每學期至少一次)組織門衛、食堂等專業人員的業務知識和治安防範技能的教育培訓以及全體教職工的法律知識教育和治安防範意識、技能的教育培訓。抓好門衛管理、課外活動安全管理、學生日常行為管理、防火安全管理、校園秩序安全管理、大型集會安全管理以及學校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等,避免各類事故發生。
5.學生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在日常教學及各項活動中,聽從指揮,服從管理,遵守公德,注重自己人身和財產安全。
㈥ 公務員警察上崗培訓都培訓什麼
公安系統人民警察初任訓練大綱
(適用於錄用及調入公安機關任正科級以下職務人員)
依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訓練條令》制定本大綱。
【說明】
一、訓練對象
經考試錄用或者從非公安機關調入公安機關任正科級以下職務的人員。
二、訓練目標
人民警察初任訓練旨在訓練和培養人民警察基本素質和從警能力。通過教育和訓練,使參訓人員樹立忠誠於祖國,忠誠於人民,忠誠於法律,忠誠於中國共產黨的堅定信念;深刻理解鄧小平理論的基本觀點和「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公僕意識、法治意識和職業道德觀念;全面了解並重點掌握與公安工作密切相關的有關法律及規章制度;學會並掌握基本警務技能與戰術要領,養成良好的作風和組織紀律觀念,達到初任人民警察資格標准,初步具備從事警察職業的基本素養和能力。
三、訓練方式和時間
經考試錄用以及從非公安機關調入公安機關任正科級以下職務人員實行集中食宿,封閉訓練。訓練時間22周,110個訓練日。每天訓練7學時,總計770學時,其中,理論業務課350學時,隊列、體能和警務技能戰術訓練350學時(均含復習和考核)。開學、結業、個人總結鑒定及有關活動70學時。日常體能訓練時間不在正式訓練的學時之內。
四、訓練方法
初任訓練強調基礎性、實戰性、針對性,突出重點,根據學員特點和基層警務工作要求,妥善處理知識系統性與公安實戰需要的關系,突出養成教育和警察職業能力的訓練。在訓練中,應實行精講多練、練講結合,啟發式與互動研討,現場情景模擬訓練,案例評析與論辯式,反復練習、及時講評等訓練方法。
五、訓練考核
堅持「訓考分離」原則,實行公安部和省級公安機關兩級統考制度。國家公務員基礎知識和法律法規部分的考試由公安部統一命題。公安業務的考試,體能和警務技能戰術的考核由省級公安機關統一命題(考試考核的具體科目見附件1)。考務工作由省級公安機關政工部門統一組織實施。
考試科目均採用閉卷筆試形式,實行百分制,60分及格。體能和警務技能戰術考核,實行「優良、及格、不及格」等級制。
考核全部合格者,頒發《國家公務員培訓證書》和《公安系統人民警察初任訓練合格證書》,具有人民警察資格,授予警銜。考核中有兩項(含)以下科目不及格的,准予補考;有三項(含)以上科目不及格的,確定為初任訓練不合格。不合格者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補訓。經過補考或補訓仍有兩項科目不及格的,不予結業,不得授予警銜,不允許上崗。
六、訓練教材
《國家公務員初任培訓讀本》(人事部公務員管理司編)
《公安系統人民警察初任訓練法律法規教程》(公安部政治部編)
《公安系統人民警察初任訓練公安業務教程》(公安部政治部編)
《公安系統人民警察實戰基礎訓練教程》(公安部政治部編)
七、訓練評估
評估的目的是檢查初任訓練的實際效果,督導訓練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評估工作要嚴格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訓練評價標准》(見附件2)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訓練評估工作實施方案》(見附件3)執行。未達到評價標准和要求的公安院校和訓練學校(基地),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間不得承擔訓練任務。
八、大綱的使用
本大綱具有指令性和指導性雙重功能。訓練大綱規定為「選擇開設」的科目可以調整,此外為必須開設的訓練科目。
本大綱規定的訓練科目具體學時分配上可以由省級公安機關教育訓練主管部門進行適當調整,但警務技能戰術訓練的學時不得低於規定要求。體能訓練時間原則上不包括在規定的學時之內。
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公安廳、局可根據本訓練大綱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的訓練計劃和實施方案。省級以下公安機關和各級訓練學校必須嚴格執行省級公安機關下達的訓練計劃和實施方案,如有調整,須報請省級公安機關教育訓練主管部門批准。
九、大綱的解釋與執行
本大綱由公安部人事訓練局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本文】
一、國家公務員基礎知識(56學時)
(一)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
(二)我國政治體制與政府機構運作
(三)公共經濟與公共政策
(四)電子政務
(五)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
(六)國家公務員制度與公務員紀律及行為規范
(七)機關公文寫作與處理
(八)保密與國家安全
二、黨的公安工作與人民警察職業道德(21學時)
(一)黨的公安工作
⒈公安工作的歷史簡介
⒉公安機關的性質、職能、任務和宗旨
⒊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則和根本路線
⒋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針和基本政策
⒌公安隊伍建設和管理
(二)人民警察基本素質與職業道德
⒈基本素質
⒉職業道德
⒊職業紀律
三、法律基礎知識(140學時)
(一)法學原理
⒈法律的本質
⒉社會主義法制的基本要求
(二)憲法
⒈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
⒉我國憲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內容
⒊憲法的實施保障
(三)人民警察法
⒈人民警察的任務和職權
⒉人民警察的義務和紀律
⒊人民警察的組織管理和警務保障
⒋人民警察的執法監督和法律責任
(四)刑事法
⒈刑法
⑴刑法的任務和基本原則
⑵犯罪及其構成要件
⑶犯罪形態
⑷正當行為
⑸刑罰的目的和種類
⒉刑事訴訟法
⑴刑事訴訟法的任務和基本原則
⑵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制度
⑶立案、偵查與起訴
⑷審判與執行程序
(五)行政法
⒈行政行為
⑴行政行為的特徵、內容與合法要件
⑵抽象行政行為與具體行政行為
⑶行政違法與行政責任
⒉行政處罰
⑴行政處罰的特徵
⑵行政處罰的種類
⑶行政處罰的程序
⒊行政復議
⑴行政復議的原則
⑵行政復議的范圍
⑶行政復議的程序
⒋行政訴訟
⑴行政訴訟的基本原則
⑵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
⑶行政訴訟的參加人
⑷行政訴訟的程序
⒌國家賠償
⑴國家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
⑵行政賠償的范圍和程序
⑶刑事賠償的范圍和程序
⑷賠償方式
⑸國家追償
(六)民事法
⒈民法
⑴民法的任務和基本原則
⑵民事法律關系
⑶民事主體
⑷物權與所有權
⑸債與合同
⑹知識產權
⑺財產繼承權
⑻人身權
⑼民事責任
⒉民事訴訟法
⑴民事訴訟法的任務和基本原則
⑵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制度
⑶主管和管轄
⑷當事人與共同訴訟人
⑸訴訟代表人、訴訟中的第三人與訴訟代理人
⑹法院調解
⑺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
⑻涉外民事訴訟程序的一般原則
四、公安業務(133學時)
(一)公安業務基礎
1.公文寫作
2.科技知識、手段在公安工作中的運用
3.計算機基礎
4.警務英語(選擇開設)
(二)治安管理
1.治安管理工作概述
2.治安案件查處
3.治安秩序管理
4.社區警務
5.戶口管理
6.治安巡邏
7.交通管理(選擇開設)
8.安全防範技術(選擇開設)
(三)刑事偵查工作概述
⒈刑事偵查工作的任務和原則
⒉刑事犯罪現場的保護
⒊刑事案件辦案的一般程序
⒋國保工作的形勢與任務(選擇開設)
⒌經濟犯罪問題(選擇開設)
⒍禁毒斗爭(選擇開設)
⒎反恐怖斗爭(選擇開設)
四、隊列與體能訓練(84學時)
(一)隊列訓練
⒈單警隊列動作
⑴立正、稍息、跨立、停止間轉法
⑵行進、立定、齊步、正步、跑步、踏步
⑶步法變換(齊步、正步、跑步互換)
⑷行進間轉法
⑸坐下、蹲下、起立
⑹敬禮禮畢
⑺脫帽、戴帽、夾帽
⒉集體隊列動作
⑴集合、離散
⑵整齊、報數
⑶出列、入列
⑷行進、停止
(二)體能訓練
1.體能訓練常識
⑴基本素質訓練法(柔韌、協調、速度、力量、耐力)
⑵傷害事故的預防
2.體能測試
⑴男子:100米跑、10米×4往返跑、1500米跑、引體向上、俯卧撐
⑵女子:100米跑、10米×4往返跑、800米跑、仰卧起坐、俯卧撐
3.專項體能訓練
⑴男子:200米障礙跑(護欄、天梯、獨木橋、凹凸路面、模擬人群、高牆、低矮空間、模擬門窗等8項)
⑵女子:200米障礙跑(護欄、獨木橋、凹凸路面、模擬人群、低矮空間、模擬門窗等6項)
五、警務實戰基礎知識(21學時)
(一)樹立正確的執法觀念,提高執法水平
⒈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是依法治國的根本要求
⒉當前公安機關執法工作的問題不容忽視
⒊端正執法觀念,提高執法水平
(二)增強執法安全和警務規范意識
⒈安全是警務活動的重要前提
⒉嚴格按照警務執法程序辦事
(三)嚴格執行關於實施強制措施和使用警械武器的法律規定
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關於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許可權的規定
⒉《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關於警械和武器使用的規定
⒊《中華人民共和國戒嚴法》關於戒嚴執勤人員的職責的規定
⒋公安機關公務用槍管理使用規定關於佩帶使用槍支的人民警察的條件與職責、公務用槍的使用、公務用槍的保管等規定
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關於使用槍械的規定
六、警務基本技能訓練(共140學時)
(一)徒手防衛與控制技術
1.基本練習
⑴基本姿勢;⑵步法移動;⑶倒地自護
2.基本防衛技術
⑴格擋;⑵躲閃;⑶摟抓;⑷掩肘;⑸提膝
3.基本攻擊技術
⑴直拳;⑵勾拳;⑶推掌;⑷劈掌;⑸擊肘;⑹頂膝;⑺橫踢;⑻前踢
4.徒手控制技術
⑴一對一控制;⑵二對一控制;⑶三對一控制
5、解脫技術
⑴抓臂解脫;⑵抓胸解脫;⑶抱腰解脫;⑷鎖喉解脫
(二)警械使用
1.人民警察使用的警械與防護裝具
⑴警械;⑵防護裝具
2.手銬的使用
⑴背手上銬;⑵舉手上銬;⑶倒地上銬
3.警繩的使用
⑴手腕捆綁;⑵手臂捆綁
4.警棍的使用
⑴基本姿勢;⑵擋;⑶劈;⑷戳;⑸別
(三)搜身帶離
1.搜身的動作要領
2.徒手帶離技術
⑴抓臂帶離;⑵折腕帶離;⑶別臂帶離
3.帶離中需要注意的問題
(四)武器使用
1.人民警察使用的武器
⑴警用殺傷性武器:手槍;微型沖鋒槍;狙擊步槍
⑵警用非殺傷性武器:18.4mm防暴槍;38mm防暴槍
2.手槍常識
⑴手槍各大部件名稱及用途;⑵驗槍;⑶分解與結合;⑷裝退子彈;⑸故障排除;⑹手槍的攜帶;⑺常見的違規操作;⑻槍支使用規則
3.手槍基礎射擊
⑴持握手槍;⑵射擊姿勢;⑶據槍、瞄準、擊發;⑷易犯錯誤及糾正方法
4.手槍初級實用射擊
⑴快速掏槍技術;⑵快速射擊技術;⑶易犯錯誤及糾正方法
(五)通信聯絡
1.警用無線通信勤務操作規范
⑴正確使用對講機;⑵警用無線通信的安全保密;⑶警用無線通信勤務規范
2.現場手勢聯絡方法
⑴數字表示;⑵告知表示;⑶人物表示;⑷地形物品表示
(六)現場急救
1.徒手心肺復甦
2.止血
3.固定
4.包紮
5.搬運
七、警務基本戰術訓練(共84學時)
(一)警務戰術原則和基本動作
1.警務戰術原則
⑴依法處置、遵守程序;⑵防控為先、力保安全;⑶充分估勢、隨機處變
2.單警基本動作
⑴觀察;⑵運動方法;⑶利用地形和掩蔽物
(二)對嫌疑人的盤查
1.盤查的特點
2.盤查的基本程序
3.盤查中應注意的問題
4.對幾種情況的處置
⑴對語言不配合情況的處置;⑵對行為不配合情況的處置;⑶對發生襲警情況的處置
(三)對嫌疑車輛的查控
1.查控嫌疑車輛行動的特點
2.查控嫌疑車輛的基本程序
3.查控暴力犯罪嫌疑人使用的車輛
(四)對建築物的搜索
1.建築物搜索行動的特點
2.建築物搜索行動的基本程序
3.對一般建築物的搜索
⑴對房間的搜索;⑵對樓梯、樓道的搜索
(五)抓捕犯罪嫌疑人
1.抓捕犯罪嫌疑人行動的特點
2.抓捕犯罪嫌疑人行動的基本程序
3.特定環境下的抓捕
⑴室內抓捕;⑵室外抓捕
八、戰例評析(21學時)
具體戰例由公安部和省級公安機關收集整理,下發使用。
㈦ 治安巡警培訓半個月好幾天我都沒去會不會被下課啊,有點關系能管用嗎
我看還是找關系好些。。
㈧ 治安警察應具備哪些技能
作為曾今復也有這困惑的制過來人,給點個人建議僅供參考。
首先,治安打擊方面。你作為治安民警辦理各類案件是立身之本,需對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刑事訴訟法爛熟於胸,有空多去翻翻,之前的培訓是遠遠不夠用的,或則說是當你用時方覺得看得太少,這里的看不是僅僅留於法條,應該有不少內部書籍可以參閱的(實際操作方面的)。
其次,治安管理方面的,各類特種行業的相關規定也需要一一掌握,別到時候你去檢查,被檢查人檢查你。
另有一點技能,將會讓我們學習很久,溝通能力,作為治安民警尤為重要。
㈨ 輔警人員在開展治安巡邏時如何做到盤查規范及注意事項
輔警在開展刑治安巡邏的時候,應首先要做好事前准備工作,清楚哪一些地方人比較多會有比較多的違規行為,同時要注意自身和群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