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班10天辭職有工資嗎
勞動者復只要實際提供了勞動,制用人單位就應當支付工資。不得剋扣或者拖欠。
如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舉報處理。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B. 公司培訓了10天上班上了5天辭職有沒有工資的
公司培訓了10天上班上了5天辭職有工資;
應該支付你15天的工資;
你需要提前3天提出辭職,如果該單位不支付你工資,你可以去勞動監察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C. 培訓機構上了10天班,不發工資
如果有簽合同試用期離職不發工資的話就沒辦法,如果沒有合同,那應該是可以投訴的。
D. 上了十天班的辭職了 沒簽勞動合同的該不該給我工資
員工上班十天也付出了勞動,就算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也需要給付工資。
但是如果你是在試用期離職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如果轉正之後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如果單位不發工資可以去公司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八十五條 未依法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等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九十條 勞動者的賠償責任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適用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二十七條 仲裁時效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二十八條 仲裁申請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E. 我在公司上班10天後辭職有工資嗎
上班十天也付出了勞動,用人單位需要給付工資。
如果你是在試用期離職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轉正之後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如果單位不發工資可以去公司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八十五條 未依法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等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九十條 勞動者的賠償責任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適用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二十七條 仲裁時效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二十八條 仲裁申請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F. 上班十天辦理離職有工資么
上班十天辦理離職後有工資的,單位應該支付上班10天所應得的工資,這是按勞分配內原則的體現容和要求。
如果單位不支付工資的,可以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勞動法》
第四十六條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G. 入職10天內離職,有工資嗎
應該不會有工資的,十天就辭職公司損失很大怎麼會給你工資呢,光對你剛進來的培訓,發給你的廠服之類,還有你在廠里的吃住,算起來來是公司損失
H. 給新員工培訓完,離職了,要發工資嗎
不管有沒有簽合同,自用工之日起勞動關系就成立,工資照發,沒有合同約定工資標回準的,工資答不低於單位同崗位最低工資標准。
另外員工參與培訓也是工作的一部份,除非需員工自費的書面依據,否則培訓就是公司提供的福利,不得以此克刻工資。
既然對已仲裁,你就大膽應對好了。他有申請仲裁權,但要舉證,證明他確實在你工作並單位上了5天班,沒有這些材料,最多就是調解。
I. 帶薪培訓7天之後入職了,還沒簽合同,現在工作10天了,想離職,有工資嗎。經理說至少15天
按我的理解,你不要簽合同,你簽了合同就不止干15天了。你就再干5天,按經理的要求,拿到工資走人。
J. 做了一份兼職,含培訓十天,後面工作了差不多一個月辭職,公司要扣除培訓期間的工資,合理嗎
肯定是不合理!
既然是在公司
當然包括公司培訓
所以公司扣除培訓時間是不合理的!
有的公司培訓員工幾個月甚至一年
難道就要扣除幾個月甚至一年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