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校外培訓機構將如何整治
今年2月,教育部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嚴令禁止校外培訓機構「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嚴令禁止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嚴令禁止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等行為。
5月下旬,教育部發布消息稱,全國已摸排校外培訓機構128418所,整改培訓機構12251所。其中,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機構2822所,整改無證無照機構5013所,整改有營業執照無辦學許可證機構2963所,整改學科類培訓「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機構1241所,整改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並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機構212所。
我覺得這樣的改革真的有必要,因為以往受到的教訓已經很多了。
以上內容來源:澎湃新聞網
Ⅱ 校外培訓機構如何進行規范和治理
據報道,目前目前校外培訓機構水平參差不齊,同行惡性競爭搶生源,大部分培訓機構沒有辦版學資質,絕權大多數代課老師沒有教師資格證,培訓機構水平參差不齊,需要規范和治理。
從長遠來看,規范培訓機構只是第一步,要讓全社會認可,孩子的學習成績只是眼前的直接價值,而孩子的思想品德、科學素養、學習能力則是伴隨一生的長遠價值。
Ⅲ 教育部將如何開展校外培訓機構治理行動
「孩子要成長、要成才,不付出努力、沒有負擔是不可能的。這個世界上沒有舒舒服服、輕輕鬆鬆就成才成功的事情。」近日,教育部部長陳寶生回應了「減負」這個教育熱。
陳寶生說,治理以階梯式推進。第一階段就是出台《通知》,已經干起來了。第二階段是在此基礎上開展全面治理整頓。這個階段大體上在今年年底完成任務,我們要對各地逐項地提出要求。第三階段是在前兩步的基礎上,進一步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對培訓機構列出「黑名單」「白名單」,向全社會公布,贏得全社會的支持,同時爭取全社會的監督,我們共同把這件事辦好。第一步要乾的就是治理。第二步就是要出台一個全面建設規范發展的意見,這個意見正在研究制定之中。
Ⅳ 校外培訓機構整治有哪些規定
8月23日報道,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簡稱《意見》),針對當前校外培訓機構存在的有安全隱患、證照不全、超前培訓、超標培訓等突出問題,從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的關鍵環節入手,提出了一系列治理措施。
今年2月,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總局等四部門聯合發出《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部署全面開展拉網式摸底排查,堅決治理一些校外培訓機構存在的「有安全隱患、無證無照、『應試』傾向、超綱教學」等群眾反映最強烈的突出問題。在已經有四部門部署專項治理的情況下,現在國務院辦公廳專門出台《意見》,其重要意義在於切實構建校外培訓機構規范發展的長效機制,落實專項治理的成果,避免專項治理變成「一陣風」。
這次國務院辦公廳出台《意見》,力圖解決專項治理發現的問題。比如,明確由省級教育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本地校外培訓機構設置的具體標准,省域內各地市差距大的,可授權地市級教育部門制定,並從場所條件、師資條件、管理條件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這對規范培訓市場的供給十分重要,因為如果標准設置過高,很多機構難以達到設置標准,培訓供給就有限,這就可能推高正規培訓機構的價格,而價格低的非正規培訓機構也會借機滋長,且游離在監管之外。
規范教育培訓機構,只是從供給端進行治理,這對緩解培訓熱會有一定作用,比如禁止培訓機構開展提前教學、超綱教學,可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家長的焦慮。針對禁止提前教學、超綱教學,《意見》明確提出建立教育培訓機構備案制,有助於教育監管部門及時了解培訓內容,糾正提前教學、超前教學等問題。
應當看到,我國家庭的校外培訓需求,主要源於升學競爭之下家長對提高孩子競爭能力的渴求,而且這種需求普遍存在。成績好的學生在校內可能吃不飽,並想保持競爭優勢,因此要選擇校外培訓;成績差的學生在校內可能跟不上,也要選擇校外培訓。比如,每個假期都被學生作為「趕超」「逆襲」的機會,名義上是假期,但有的學生比上學時還累,很多學生的暑假生活都在培訓班度過。
Ⅳ 教育部要求所有校外培訓機構何時完成整改
2018年8月24日報道,就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布的《關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教育部昨日召開新聞發布會。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介紹,截至8月20日,全國已摸排校外培訓機構38.2萬家,其中發現問題25.9萬家,整改4.5萬家。10月將再次開展全國范圍的專項督查,確保年底前完成所有培訓機構整改。
第二步是建立長效機制。教育部已聯合有關部門起草了《關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構建了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總體制度框架,明確了今後一個時期的重點工作任務,成為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最基本、最系統的政策依據。
呂玉剛說,從對學生參加校外培訓的摸底情況看,參加校外培訓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高年級的比低年級的比例高。從區域分布看,城鎮的比農村的比例高。「目前,參加培訓的農村學生還比較少。但制定培訓機構的資質標准,不管城市、城鎮或農村,標准都應是一致的。特別是對安全條件、師資條件、培訓行為等方面的要求不能降低,應遵循統一標准」。
Ⅵ 《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輔導機構如何應對此次整治
要正規,必須辦營業執照之類的證件
Ⅶ 專項治理校外培訓機構分幾個階段進行
根據《通知》,專項治理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將部署開展拉網式排查,摸清底數,全面普查登記每一名學生報班參加學科類校外培訓的情況,為專項治理行動提供底數參考。計劃於2018年6月底前完成。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校外培訓機構治理是一項系統工程,本次專項治理行動是全面治理的開端。下一步,將取消校外培訓與招生入學的掛鉤,推動落實剛剛印發的《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規范招生入學秩序,進一步斬斷校外培訓機構與中小學校招生的聯系。
Ⅷ 具體治理校外培訓機構任務和整改包括什麼
具體治理任務和整改要求包括:
一是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要立即停辦整改。
二是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也未取得營業執照,但具備辦理證照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要指導其依法依規辦理相關證照;對不符合辦理證照條件的,要依法依規責令其停止辦學並妥善處置。
五是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並依法追究有關學校、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
六是堅持依法從嚴治教,堅決查處一些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嚴厲追究校長和有關教師的責任;堅決查處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Ⅸ 教育部為什麼治理校外培訓機構
近年來,校外培訓機構發展迅猛,一定程度上滿足了部分中小學生對學習的補充性需求。然而,校外培訓現狀卻不容樂觀,一些培訓機構開展以「應試」為導向的培訓,違背教育規律和青少年成長發展規律,影響了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造成學生課外負擔過重,增加了家庭經濟負擔,社會反響強烈。
為迅速遏制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規定和國家課程方案、課程標准,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決定聯合開展專項治理行動,依法維護學生權益,堅決治理違背教育教學規律和青少年成長規律的行為,推動解決中小學生過重課外負擔問題,確保中小學生健康成長。
專項治理行動聚焦六類不規范行為,辦學隱患和辦學內涵兼治,校外培訓和校內教育教學行為兼治,通過打「組合拳」系統解決問題。可以概括為3個方面:
一是治理無資質和有安全隱患的培訓機構,把確保學生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要立即停辦整改。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也未取得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具備辦理證照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要指導其依法辦理相關證照;對不符合辦理證照條件的,要依法責令其停止辦學並妥善安置參加培訓的學生。對雖領取了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尚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校外培訓機構,具備辦證條件的,要指導其辦證;對不具備辦證條件的,要責令其在經營(業務)范圍內開展業務,不得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
二是治理數學語文等學科類超綱教超前學等「應試」培訓行為,把減輕學生校外負擔放在最突出位置。
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主要指語文、數學等)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班次、內容、招生對象、上課時間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進行登記備案並向社會公布。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依法追究有關機構和有關人員責任。
三是治理學校和教師中存在的不良教育教學行為,把強化學校和教師管理提到更重要位置。
堅持依法從嚴治教,堅決查處一些中小學校存在的「非零起點教學」行為,嚴厲追究有關負責人責任;堅決查處個別在職中小學校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查實,一律依法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教師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