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想請問下全科醫生的工作職責和工作內容主要為那些謝謝
一、全科醫生的工作職責:
1、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有關負責人員領導下和上級醫師指導下,開展門診、 巡診、出診、家庭病床、預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復等工作。
2、經常深入社區居民住戶,及時了解掌握社區人口動態、居民健康狀況,建立健康檔案,提供多種形式衛生服務,滿足群眾基本衛生需求。
3、開展一般常見病、多發病診療,對病人進行體格檢查和相應輔助檢查,並提出診斷和制定治療、康復方案,負責病人的治療,指導、幫助其康復。
4、進行急、重、危病人的現場搶救,並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確定病人的轉診,應 按要求書寫病歷摘要,記錄處理,協助轉診。
5、認真、及時完成有關醫療文件書寫。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常規,親自操作或指導護士進行相應的檢查和治療,嚴防差錯事故。
6、開展流行病、傳染病的預防、監測與處理。開展社區婦女保健、兒童保健與老年 保健。開展健康教育與心理衛生咨詢。
7、建立家庭衛生保健合同制及家庭病床,主動提供醫療保健服務。
8、參加在職全科醫學學習和社區專項技術服務培訓,不斷拓寬知識面,提高社區衛 生服務技能。
9、做好社區衛生服務各項登記、統計、分析總結工作,完善社區衛生服務。
二、全科醫生工作內容:
1、建立並使用家庭、個人健康檔案(病歷)。
2、社區常見病多發病的醫療及適宜的會診/轉診。
3、急、危、重病人的院前急救與轉診。
4、社區健康人群與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包括疾病預防篩查與咨詢。
5、社區慢性病人的系統管理。
6、根據需要提供家庭病床及其他家庭服務。
(1)整頓全科醫生培訓工作擴展閱讀:
特點
1、強調持續性、綜合性、個體化的照顧。
2、強調早期發現並處理疾患;強調預防疾病和維持健康。
3、強調在社區場所對病人進行不間斷的管理和服務,並在必要時協調利用社區內外其他資源。
范疇
1、可及性服務。
2、人格化照顧。
3、綜合性照顧。
4、持續性服務。
5、協調性服務。
6、以家庭為照顧單位。
7、以社區為基礎的照顧。
8、以生物-心理-社會醫學模式為診斷程序。
9、以預防為導向的照顧。
10、團隊合作的工作方式。
全科醫生和其他醫生的區別和聯系
1、服務宗旨與責任不同
2、服務內容與方式不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全科醫生 (醫務工作者)
⑵ 全科醫生培訓證有用嗎
全科醫生崗位培訓合格證書的用途如下:
可以直接報考全科醫師資格證書,並按全科醫學專業注冊取得執業證書。全科醫生崗位培訓資格證書是醫師資格證書是臨床或者中醫,執業范圍相對小。通過全科醫生崗位培訓取得資格證書後,執業范圍方可變更為全科醫學專業。
全科醫學是人文社會學科相關內容於一體的綜合性醫學專業學科,是一個臨床二級學科;其范圍涵蓋了各種年齡、性別、各個器官系統以及各類疾病,促進為方向的長期綜合性、負責式照顧,並將個體與群體健康融為一體,可注冊為全科醫師或助理全科醫師。
要獲得全科醫生執業資格證書,須參加為期至少一年的全科醫生轉崗培訓,並且考試合格後,省里頒發全科醫生執業資格合格證書,然後才能將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中的科目變更為全科醫生。
(2)整頓全科醫生培訓工作擴展閱讀:
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年限為2年(共104周)。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完成培訓任務者,允許申請延長培訓年限,但原則上不超過1年。
具體時間安排。臨床培訓82周,安排在認定的臨床培養基地進行;基層實踐16周,安排在認定的基層實踐基地進行;理論和綜合素質課程採取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其中集中理論授課2周,臨床、基層實踐和人文等綜合素質課程穿插在臨床培訓、基層實踐過程中進行;綜合考試考核與結業1周,機動3周。
⑶ 全科醫生培訓三年後還需要在基層服務6年嗎
全科醫生是指一般在提供基本醫療衛生保健服務的機構執業,提供給老百姓的是基本醫療、公共衛生服務,即幫助老百姓看好大多數小病、常見病,並做好防病的服務,是老百姓身邊的「醫學服務者」。
一、充分認識建立全科醫生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建立全科醫生制度是保障和改善城鄉居民健康的迫切需要。我國是一個有13億多人口的發展中國家,隨著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鄉居民對提高健康水平的要求越來越高;同時,工業化、城鎮化和生態環境變化帶來的影響健康因素越來越多,人口老齡化和疾病譜變化也對醫療衛生服務提出新要求。全科醫生是綜合程度較高的醫學人才,主要在基層承擔預防保健、常見病多發病診療和轉診、病人康復和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等一體化服務,被稱為居民健康的「守門人」。建立全科醫生制度,發揮好全科醫生的作用,有利於充分落實預防為主方針,使醫療衛生更好地服務人民健康。
(二)建立全科醫生制度是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水平的客觀要求。加強基層醫療衛生工作是醫葯衛生事業改革發展的重點,是提高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公平性、可及性的基本途徑;醫療衛生人才是決定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水平的關鍵。多年來,我國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相對滯後,合格的全科醫生數量嚴重不足,制約了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水平提高。建立全科醫生制度,為基層培養大批「下得去、留得住、用得好」的合格全科醫生,是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水平的客觀要求和必由之路。
(三)建立全科醫生制度是促進醫療衛生服務模式轉變的重要舉措。建立分級診療模式,實行全科醫生簽約服務,將醫療衛生服務責任落實到醫生個人,是我國醫療衛生服務的發展方向,也是許多國家的通行做法和成功經驗。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全科醫生制度,有利於優化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形成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城市醫院合理分工的診療模式,有利於為群眾提供連續協調、方便可及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緩解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狀況。
二、建立全科醫生制度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四)指導思想。按照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總體思路,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階段和居民健康需求變化趨勢,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基本路徑,遵循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和全科醫生培養規律,強化政府在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中的主導作用,注重發揮市場機製作用,立足基本國情,借鑒國際經驗,堅持制度創新,試點先行,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國特色全科醫生培養、使用和激勵制度,全面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水平。
(五)基本原則。堅持突出實踐、注重質量,以提高臨床實踐能力為重點,規范培養模式,統一培養標准,嚴格准入條件和資格考試,切實提高全科醫生培養質量。堅持創新機制、服務健康,改革全科醫生執業方式,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引導全科醫生到基層執業,逐步形成以全科醫生為主體的基層醫療衛生隊伍,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堅持整體設計、分步實施,既著眼長遠,加強總體設計,逐步建立統一規范的全科醫生制度;又立足當前,多渠道培養全科醫生,滿足現階段基層對全科醫生的需要。
(六)總體目標。到2020年,在我國初步建立起充滿生機和活力的全科醫生制度,基本形成統一規范的全科醫生培養模式和「首診在基層」的服務模式,全科醫生與城鄉居民基本建立比較穩定的服務關系,基本實現城鄉每萬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醫生,全科醫生服務水平全面提高,基本適應人民群眾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
三、逐步建立統一規范的全科醫生培養制度
(七)規范全科醫生培養模式。將全科醫生培養逐步規范為「5+3」模式,即先接受5年的臨床醫學(含中醫學)本科教育,再接受3年的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在過渡期內,3年的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可以實行「畢業後規范化培訓」和「臨床醫學研究生教育」兩種方式,具體方式由各省(區、市)確定。
參加畢業後規范化培訓的人員主要從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臨床醫學專業畢業生中招收,培訓期間由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基地在衛生部門(含中醫葯管理部門)和教育部門共同指導下進行管理。全科方向的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按照統一的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要求進行培養,培養結束考核合格者可獲得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合格證書;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以教育部門為主管理。
(八)統一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方法和內容。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以提高臨床和公共衛生實踐能力為主,在國家認定的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基地進行,實行導師制和學分制管理。參加培養人員在培養基地臨床各科及公共衛生、社區實踐平台逐科(平台)輪轉。在臨床培養基地規定的科室輪轉培訓時間原則上不少於2年,並另外安排一定時間在基層實踐基地和專業公共衛生機構進行服務鍛煉。經培養基地按照國家標准組織考核,達到病種、病例數和臨床基本能力、基本公共衛生實踐能力及職業素質要求並取得規定學分者,可取得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合格證書。規范化培養的具體內容和標准由衛生部、教育部、國家中醫葯管理局制定。
(九)規范參加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人員管理。參加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人員是培養基地住院醫師的一部分,培養期間享受培養基地住院醫師待遇,財政根據不同情況給予補助,其中,具有研究生身份的,執行國家現行研究生教育有關規定;由工作單位選派的,人事工資關系不變。規范化培養期間不收取培訓(學)費,多於標准學分和超過規定時間的培養費用由個人承擔。具體管理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教育部、財政部制定。
(十)統一全科醫生的執業准入條件。在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階段,參加培養人員在導師指導下可從事醫學診查、疾病調查、醫學處置等臨床工作和參加醫院值班,並可按規定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注冊全科醫師必須經過3年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取得合格證書,並通過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取得醫師資格。
(十一)統一全科醫學專業學位授予標准。具有5年制臨床醫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者參加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合格後,符合國家學位要求的授予臨床醫學(全科方向)相應專業學位。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衛生部制定。
(十二)完善臨床醫學基礎教育。臨床醫學本科教育要以醫學基礎理論和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基本知識及基本能力培養為主,同時加強全科醫學理論和實踐教學,著重強化醫患溝通、基本葯物使用、醫葯費用管理等方面能力的培養。
(十三)改革臨床醫學(全科方向)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從2012年起,新招收的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全科方向)要按照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的要求進行培養。要適應全科醫生崗位需求,進一步加強臨床醫學研究生培養能力建設,逐步擴大全科方向的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規模。
(十四)加強全科醫生的繼續教育。以現代醫學技術發展中的新知識和新技能為主要內容,加強全科醫生經常性和針對性、實用性強的繼續醫學教育。加強對全科醫生繼續醫學教育的考核,將參加繼續醫學教育情況作為全科醫生崗位聘用、技術職務晉升和執業資格再注冊的重要因素。
四、近期多渠道培養合格的全科醫生
為解決當前基層急需全科醫生與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周期較長之間的矛盾,近期要採取多種措施加強全科醫生培養,力爭到2012年每個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農村鄉鎮衛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醫生。
(十五)大力開展基層在崗醫生轉崗培訓。對符合條件的基層在崗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按需進行1-2年的轉崗培訓。轉崗培訓以提升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能力為主,在國家認定的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基地進行,培訓結束通過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的統一考試,獲得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合格證書,可注冊為全科醫師或助理全科醫師。
(十六)強化定向培養全科醫生的技能培訓。適當增加為基層定向培養5年制臨床醫學專業學生的臨床技能和公共衛生實習時間。對到經濟欠發達的農村地區工作的3年制醫學專科畢業生,可在國家認定的培養基地經2年臨床技能和公共衛生培訓合格並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後,注冊為助理全科醫師,但各省(區、市)衛生行政部門要嚴格控制比例。
(十七)提升基層在崗醫生的學歷層次。鼓勵基層在崗醫生通過參加成人高等教育提升學歷層次,符合條件後參加相應執業醫師考試,考試合格可按程序注冊為全科醫師或助理全科醫師。
(十八)鼓勵醫院醫生到基層服務。嚴格執行城市醫院醫生在晉升主治醫師或副主任醫師職稱前到基層累計服務1年的規定,衛生部門要做好組織、管理和考核工作。建立健全城市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對口支援制度和雙向交流機制,縣級以上醫院要通過遠程醫療、遠程教學等方式加強對基層的技術指導和培訓。要制定管理辦法,支持醫院醫生(包括退休醫生)採取多種方式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含私人診所等社會力量舉辦的醫療機構)提供服務,並可獲得合理報酬。
五、改革全科醫生執業方式
(十九)引導全科醫生以多種方式執業。取得執業資格的全科醫生一般注冊1個執業地點,也可以根據需要多點注冊執業。全科醫生可以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或醫院)全職或兼職工作,也可以獨立開辦個體診所或與他人聯合開辦合夥制診所。鼓勵組建由全科醫生和社區護士、公共衛生醫生或鄉村醫生等人員組成的全科醫生團隊,劃片為居民提供服務。要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全科醫生的人力資源管理辦法,規范私人診所雇傭人員的勞動關系管理。
(二十)政府為全科醫生提供服務平台。對到基層工作的全科醫生(包括大醫院專科醫生),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通過簽訂協議的方式為其提供服務平台。要充分依託現有資源組建區域性醫學檢查、檢驗中心,鼓勵和規范社會零售葯店發展,為全科醫生執業提供條件。
(二十一)推行全科醫生與居民建立契約服務關系。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或全科醫生要與居民簽訂一定期限的服務協議,建立相對穩定的契約服務關系,服務責任落實到全科醫生個人。參保人員可在本縣(市、區)醫保定點服務機構或全科醫生范圍內自主選擇簽約醫生,期滿後可續約或另選簽約醫生。衛生行政部門和醫保經辦機構要根據參保人員的自主選擇與定點服務機構或醫生簽訂協議,確保全科醫生與居民服務協議的落實。隨著全科醫生制度的完善,逐步將每名全科醫生的簽約服務人數控制在2000人左右,其中老年人、慢性病人、殘疾人等特殊人群要有一定比例。
(二十二)積極探索建立分級醫療和雙向轉診機制。逐步建立基層首診和分級醫療管理制度,明確各級醫院出入院標准和雙向轉診機制。在有條件的地區先行開展全科醫生首診試點並逐步推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要制定鼓勵雙向轉診的政策措施,將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執行雙向轉診和分級醫療情況列為考核指標,並將考核結果與醫保支付掛鉤。
(二十三)加強全科醫生服務質量監管。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全科醫生執業注冊管理和服務質量監管。衛生部門和醫保經辦機構要建立以服務數量、服務質量、居民滿意度等為主要指標的考核體系,對全科醫生進行嚴格考核,考核結果定期公布並與醫保支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撥付掛鉤。
六、建立全科醫生的激勵機制
(二十四)按簽約服務人數收取服務費。全科醫生為簽約居民提供約定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按年收取服務費。服務費由醫保基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簽約居民個人分擔,具體標准和保障范圍由各地根據當地醫療衛生服務水平、簽約人群結構以及基本醫保基金和公共衛生經費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在充分考慮居民接受程度的基礎上,可對不同人群實行不同的服務費標准。各地確定全科醫生簽約服務內容和服務費標准要與醫保門診統籌和付費方式改革相結合。
(二十五)規范全科醫生其他診療收費。全科醫生向簽約居民提供約定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除按規定收取簽約服務費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費用。全科醫生可根據簽約居民申請提供非約定的醫療衛生服務,並按規定收取費用;也可向非簽約居民提供門診服務,按規定收取一般診療費等服務費用。參保人員政策范圍內的門診費用可按醫保規定支付。逐步調整診療服務收費標准,合理體現全科醫生技術勞務價值。
(二十六)合理確定全科醫生的勞動報酬。全科醫生及其團隊成員屬於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正式工作人員的,執行國家規定的工資待遇;其他在基層工作的全科醫生按照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簽訂的服務合同和與居民簽訂的服務協議獲得報酬,也可通過向非簽約居民提供門診服務獲得報酬。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內部績效工資分配可採取設立全科醫生津貼等方式,向全科醫生等承擔臨床一線任務的人員傾斜。績效考核要充分考慮全科醫生的簽約居民數量和構成、門診工作量、服務質量、居民滿意度以及居民醫葯費用控制情況等因素。
(二十七)完善鼓勵全科醫生到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津補貼政策。對到艱苦邊遠地區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全科醫生,按國家規定發放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對在人口稀少、艱苦邊遠地區獨立執業的全科醫生,地方政府要制定優惠政策或給予必要補助,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在安排轉移支付時要予以適當傾斜。
(二十八)拓寬全科醫生的職業發展路徑。鼓勵地方按照有關規定設置特設崗位,招聘優秀的專業技術人才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經過規范化培養的全科醫生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可提前一年申請職稱晉升,並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到全科主治醫師崗位。要將簽約居民數量、接診量、服務質量、群眾滿意度等作為全科醫生職稱晉升的重要因素,基層單位全科醫生職稱晉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放寬外語要求,不對論文作硬性規定。建立基層醫療衛生人才流動機制,鼓勵全科醫生在縣級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雙向流動。專科醫生培養基地招收學員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具有基層執業經驗的全科醫生。
七、相關保障措施
(二十九)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推動修訂執業醫師法和相關法規,提高醫生執業資格准入條件,明確全科醫生的執業范圍和權利責任,保障全科醫生合法權益。研究制定醫生多點執業的管理辦法,明確自由執業者的職業發展政策,引導醫院醫生到基層提供服務,鼓勵退休醫生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執業。
(三十)加強全科醫生培養基地建設。在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基礎上,按照「填平補齊」原則,建設以三級綜合醫院和有條件的二級醫院為臨床培養基地,以有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和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為實踐基地的全科醫生培養實訓網路。政府對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基地建設和教學實踐活動給予必要支持;中央財政對財政困難地區給予補助。衛生部會同教育部等有關部門制定臨床培養基地、實踐基地的建設標准和管理辦法。加強全科醫學師資隊伍建設,制定全科醫學師資標准,依託有條件的高等醫學院校建設區域性全科醫學師資培訓基地,重點支持基層實踐基地師資的培訓。
(三十一)合理規劃全科醫生的培養使用。國家統一規劃全科醫生培養工作,每年公布全科醫生培養基地名單及招生名額,招生向中西部地區傾斜。各省(區、市)衛生行政部門要統籌本省(區、市)全科醫生需求數量,以縣(區)為單位公布全科醫生崗位。以醫生崗位需求為導向,科學調控臨床醫學專業招生規模。衛生部要制定全國醫生崗位需求計劃,教育部在制定臨床醫學本科生和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計劃時要與醫生崗位需求計劃做好銜接。
(三十二)充分發揮相關行業協(學)會作用。加強相關行業協(學)會能力建設,在行業自律和制訂全科醫生培養內容、標准、流程及全科醫師資格考試等方面充分依託行業協(學)會,發揮其優勢和積極作用。
八、積極穩妥地推進全科醫生制度建設
(三十三)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指導意見精神,盡快制定本省(區、市)的實施方案。衛生、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中醫葯、法制等部門要盡快組織修訂完善現行法規政策,制定出台相關實施細則。
(三十四)認真開展試點推廣。建立全科醫生制度是對現行醫生培養制度、醫生執業方式、醫療衛生服務模式的重要改革,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影響深遠。對改革中的難點問題,鼓勵地方先行試點,積極探索。有關部門要及時總結實踐經驗,逐步推廣。要強化政策措施的銜接,及時研究新情況、新問題,確保全科醫生制度穩步實施。
(三十五)做好輿論宣傳引導。通過健康教育、輿論宣傳等方式培養居民的預防保健觀念,引導居民轉變傳統就醫觀念和習慣,增強全社會的契約意識,為實施改革營造良好環境。
⑷ 規范化培訓,全科醫生培訓。誰來為這些醫生的生活買單
不可否認,有少部分黑心醫生敗壞了名聲。。。。
⑸ 衛生部關於印發《2010年衛生工作要點》的通知的通知內容
衛生行政部門要緊密結合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實際,繼續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單位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抓好整改落實方案的制定和實施,集中解決突出問題,確保取得實效。要堅持工作重心下沉,強化基層責任,充分調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衛生人員參與改革的積極性;深入調查研究,及時解決改革中的困難和突出問題,不斷創新體制機制和工作方法;加強監督指導,總結推廣實踐經驗;善於溝通協調,形成共同推動工作的合力,促進衛生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一、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鞏固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抓好中央重點支持的縣級醫院、中心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加快實施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項目。深化基層衛生服務機構運行機制改革,擴大農村衛生機構業務合作試點,大力推進鄉村一體化管理,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支兩條線管理和人事分配製度改革試點。加緊鄉鎮衛生院編制標準的論證,推動《鄉鎮衛生院機構編制標准指導意見》的出台。貫徹落實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政策,制定績效考核辦法,及時研究績效工資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確保平穩實施。規范農村衛生機構管理和鄉村醫生服務行為。推動落實鄉村醫生公共衛生服務補助。組織開展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工作和中西部地區二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對口支援鄉鎮衛生院工作,鼓勵東部地區加大對西部地區的支援力度,繼續實施「萬名醫師支援農村衛生工程」。加快推進汶川地震災區醫療衛生系統恢復重建工作,做好對口支援省(市)與受援災區的溝通協調。探索建立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預防保健機構、公立醫院分工合作機制,完善雙向轉診制度,推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與城鎮職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有效銜接。開展創建示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活動。啟動《中國農村初級衛生保健發展綱要(2001-2010年)》終期評估工作。
鞏固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進一步規范管理,加強監督,提高農民受益水平。積極配合落實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補助政策,做好農民個人繳費宣傳工作。指導各地進一步完善新農合統籌補償方案,合理規劃住院統籌和門診統籌基金,提高住院保障水平,擴大門診統籌范圍。完善新農合運行機制,開展農民部分重大疾病救治試點,提高新農合醫療保障水平。強化定點醫療機構監管,探索新農合支付方式改革,擴大門診費用補償總額預付和住院費用補償按病種付費等付費方式的試點范圍。加快推進新農合信息系統建設,加強新農合基金監管和運行監測,確保基金安全。
二、積極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提高防控重大疾病和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
全面實施九類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加強考核指導和監督檢查,推廣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繼續擴大城鄉居民健康檔案覆蓋面。逐步推進以居民健康檔案為核心的衛生服務信息化建設。有序推進實施國家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嚴格項目管理,確保項目健康運行。規范婦幼保健服務,繼續實施「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降消」等項目。推動出生缺陷防治,加大落實孕前保健、產前診斷和新生兒疾病篩查三級防治措施力度。開展婦幼衛生考核評估(縣級)工作。加強婦幼衛生監測和年報工作,提高監測質量。加強愛嬰醫院管理,促進母乳喂養。
進一步加強並完善衛生應急「一案三制」建設。加強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體系建設,完善相關政策,細化防控策略和實施方案,重點抓好甲型H1N1流感、鼠疫、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範和應對工作。積極推進省級、地市級衛生應急指揮決策系統建設和衛生應急綜合示範區建設。完善國家、省級衛生應急物資儲備目錄,強化衛生應急隊伍及裝備建設,規范衛生應急演練,啟動國家級緊急醫療救援基地認證和衛生應急能力評估工作。以突發中毒事件衛生應急、突發事件心理衛生援助為重點,全面抓好應對各類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衛生應急准備和處置工作,做好上海世博會、廣州亞運會等大型活動和節假日衛生保障工作。
進一步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和愛國衛生工作。加強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能力建設和績效考核,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繼續做好手足口病等重大傳染病防控工作和醫療救治工作。進一步完善落實艾滋病、性病、結核病、血吸蟲病、乙型肝炎等重大傳染病防治政策措施,在重點地區、重點人群、流動人口中開展有針對性的防治工作,加強對農民工防治職業病、性病、艾滋病、瘧疾的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職業衛生服務。加快《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修訂工作。大力促進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工作,全力推進「消除麻疹行動計劃」的實施,加強對流動兒童預防接種的管理。啟動中國消除瘧疾行動計劃,開展地方病、麻風病、包蟲病等防治規劃的制定、評估及啟動工作。完成霍亂、流感等傳染病防治現狀白皮書的編寫。開展慢性病、口腔疾病、傷害及相關危險因素監測,推廣慢性病基層防治指南和口腔預防適宜技術,推動規范化管理。加強精神衛生防治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防治服務網路,落實《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療工作規范》,開展災後心理援助和預防控制未成年人網路使用相關心理行為問題的政策研究。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和健康教育,全面啟動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提高居民健康素養水平。加快農村改廁進程,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衛生學評價和水質監測工作。全面落實《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管理規定》。貫徹落實《關於2011年起全國醫療衛生系統全面禁煙的決定》,加大控煙履約工作力度。在開展創建國家衛生城市(鎮)基礎上,全面啟動建設健康城市(區、鎮、村)活動。
三、加快推進國家基本葯物制度實施,切實減輕群眾基本用葯費用負擔
建立完善基本葯物目錄遴選調整工作機制,加強對各地增補非目錄葯品的監督檢查。完善基本葯物生產供應保障機制的政策措施,積極推行以省級為單位的集中網上招標采購和統一配送工作,指導、規范各地基本葯物采購配送行為。推進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國家基本葯物,實行零差率銷售。指導基層按照《國家基本葯物臨床應用指南》和《國家基本葯物處方集》規范合理使用基本葯物,加強基本葯物使用管理。加強基本葯物質量監管,提高質量標准,實施全品種覆蓋抽查檢驗。制定基本葯物制度實施監測評價指標體系,建立基本葯物監測點,做好監測和評價。開展國家葯物政策研究工作,加強國家基本葯物制度相關政策的培訓、宣傳和解讀,引導群眾使用基本葯物。
四、開展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加強醫療質量管理和醫療服務監管
積極穩妥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重點聯系指導國家級的公立醫院改革試點,鼓勵各地開展形式多樣的自主試點,制定並實施公立醫院設置與發展規劃,優化公立醫院結構布局;探索完善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善和加強公立醫院治理;推進公立醫院補償機制改革,落實政府投入政策,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逐步取消葯品加成;推動公立醫院運行機制改革和人事、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加強崗位績效考核,探索實施崗位績效工資制;開展醫師多點執業和臨床路徑試點工作,探索單病種質量管理,推進施行《電子病歷基本規范》。鼓勵、支持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非公立醫院,加快形成多元化辦醫格局。加強對試點政策、技術的指導和培訓,促進各地相互借鑒和學習。緊密跟蹤試點進展,加強對試點城市的調研和督導,開展基線調查,做好評估工作準備。推動公立醫院編制標準的研究和制定。嚴格控制大型醫用設備配置,鼓勵共建共享,提高衛生資源利用效率。
進一步加強醫療質量管理和醫療服務監管工作,健全醫療服務監管體系。加強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管理,研究設置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立醫療質量管理控制、評價與監督體系和以公益性為核心、以病人為中心、以績效為導向的公立醫院監管制度,全面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深入開展醫療質量萬里行、醫院管理年活動,推進志願服務在醫院活動,完善大型醫院巡查制度,啟動醫院評審評價試點工作。加強醫療機構管理,規范醫療機構執業行為,繼續做好醫療廣告監管。開展臨床重點專科評估與建設,指導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加強專科建設,提高醫療服務能力。完善醫師資格考試制度,加強醫師執業行為管理。加強醫療技術准入和人體器官移植監管。推進預約診療服務,進一步開放周末門診,延長門診掛號時間,採取多種便民、利民措施,優化流程,方便患者就醫。創建平安醫院,規范醫院投訴管理,推動建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制度和醫療責任保險制度。繼續推進合理用葯,推行《國家處方集》,落實《抗菌葯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處方管理辦法》、《醫療機構葯事管理暫行規定》,完善處方點評制度,加強合理用葯監測,規范抗菌葯物臨床應用管理。貫徹實施《護士條例》,加強護士隊伍建設,深化臨床基礎護理質量管理,提高護理工作水平。強化血液質量管理,落實采供血機構設置規劃,積極推動無償獻血工作,鞏固和擴大固定無償獻血者和自願服務者隊伍。加強臨床合理用血管理,確保血液安全。進一步加大康復醫學建設、戒毒醫療管理以及防盲治盲工作力度。健全醫師定期考核和醫務人員醫德考評制度,弘揚白求恩精神,建設先進的醫院文化。
五、深化衛生監督體制改革,提高衛生監督管理能力
加強衛生監督體系建設,啟動實施《衛生監督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改善衛生監督機構基礎設施條件。規范衛生監督執法行為,推進依法行政。落實《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09-2015年)》,繼續深入開展以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醫療執法、學校衛生和傳染病防治監督及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管為重點的衛生監督工作。加強職業病防治機構能力建設,擴大基本職業衛生服務試點,規范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病診斷與鑒定工作。組織開展全國醫療衛生機構放射防護和放射衛生技術機構監督檢查工作,研究開展核電站周圍人群健康監測工作。繼續推進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加大飲用水集中供水單位衛生監管力度,進一步規范消毒產品、涉水產品衛生許可工作,開展環境污染健康影響監測和風險評估。加強學校衛生監督工作,健全學校衛生監督工作機制。加大打擊無證行醫和非法采供血工作力度。做好大案要案的督查督辦。
六、加強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強化食品葯品安全監管
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制定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和綜合監督的配套法規,組織實施《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辦法》和進口無食品安全國家標准產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行政許可制度。制定實施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規劃,完善食品安全國家標准制定、公布的程序和工作制度,健全食品安全國家標准審評委員會組織機構。修訂完善食品安全基礎標准,組織實施乳品安全標准。做好全國性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的組織實施工作,加強食源性疾病信息報告監測系統建設,提高信息收集和綜合分析能力。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處制度,加強能力建設。組織協調全國食品安全整頓工作,開展督查活動,牽頭做好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行動。推進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整頓,大力查處無證經營行為,重點整頓學校食堂、建築工地食堂、農家樂旅遊點、小型餐飲單位的餐飲食品安全。探索提高食品快速檢驗檢測能力的有效方法。抓好重點時段、重大活動、重點區域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預防。深入開展保健食品市場專項整頓,適時開展保健食品清理換證工作。
加強葯品監督管理。深入開展葯品安全專項整治,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假葯、非葯品冒充葯品等違法行為,總結葯品監管工作規律,加強葯品監管長效機制建設。提高葯品、醫療器械檢驗檢測、審評認證、監測評價等技術支撐能力,探索完善葯品安全風險預警機制。強化葯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經營、使用全過程監管。加大中葯注射劑、興奮劑、葯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及其復方制劑等重點品種的監管力度。抓緊出台《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推進地市級食品葯品監管機構改革,加強窗口指導,落實監管責任。加快葯品監管體系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地方監管能力。繼續規范葯品集中采購工作。
七、扎實推進中醫葯繼承與發展,不斷提高中醫葯服務水平
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扶持和促進中醫葯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加強中醫葯發展戰略規劃的研究和制定。積極穩妥推進公立中醫醫院改革試點,探索建立有利於發揮中醫葯特色優勢的投入補償機制、運行機制和監管制度,充分發揮中醫葯在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中的作用。研究制定在基本醫療保障制度中有利於提供中醫葯服務的優惠政策,印發實施基本葯物目錄中成葯應用指南,規范中成葯的臨床應用。繼續做好中醫葯防治甲型H1N1流感、艾滋病等重大傳染病工作,推進建立中醫葯防治新發突發傳染病應急體系。加強中醫葯服務體系建設,推進「治未病」健康工程,加大中醫葯適宜技術推廣力度。加強基層中醫葯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開展鄉村醫生中醫專業學歷教育和中醫全科醫師崗位培訓,推進中醫葯重點學科建設。推動中醫葯創新體系建設,加快中醫臨床研究基地建設,開展全國中葯資源普查試點工作,做好現代中醫葯產業發展專項和973計劃中醫理論基礎研究專項的實施。組織實施中醫葯文化建設工程,繁榮發展中醫葯文化。加快中醫葯法立法進程,推進中醫葯標准化建設,做好國際標准化組織中醫葯技術委員會相關工作,推動中醫葯相關標准向國際標准轉化。深化中醫葯國際交流與合作,開展中醫葯對外文化交流與中醫葯服務貿易工作。
八、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提高醫葯衛生科技水平
組織實施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建設規劃,完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工作機制和配套政策,加強培訓基地建設,重點面向基層招收培訓對象,完善全科醫師執業注冊管理制度。繼續開展鄉鎮衛生院招聘執業醫師項目、西部衛生人才培養項目,開展基層衛生技術人員崗位培訓和規范化培訓,加強公共衛生人員培訓,積極開展繼續醫學教育。落實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09-2020)。繼續開展衛生管理幹部培訓,加大對西部衛生管理幹部和大型醫院領導幹部的培訓力度。
探索建立衛生行業科技計劃管理制度和機制,抓好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傳染病防治和重大新葯創制兩個重大科技專項的組織實施工作,推進公益性衛生行業科研專項的實施,擴大覆蓋面,促進適宜衛生技術的推廣與應用。推動醫葯衛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促進全國衛生科技資源的整合與集成,加強國家重點實驗室、部門重點實驗室等科研基地建設。強化生物安全監管體系建設,重點推動菌毒種保藏機構的建設。
九、統籌兼顧,做好各項衛生工作
組織開展重大衛生政策研究。進一步推動衛生法制建設,加強衛生立法工作,做好《基本醫療衛生保健法》、《精神衛生法》、《職業病防治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條例》、《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放射損傷防治條例》、《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病危害管理條例》、《處方葯與非處方葯分類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起草和修訂工作。繼續配合開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做好衛生行政復議與行政應訴工作,做好「五五」普法總結驗收工作。
加強醫葯衛生發展戰略和總體思路研究,把「健康中國2020」戰略研究成果體現在國家和地方衛生發展規劃中。科學編制「十二五」衛生事業發展規劃綱要,同時,研究制定衛生人才發展、衛生應急、疾病防控、農村基本衛生保健、護理事業發展、食品安全和職業病防治等有關規劃。
積極加強與世界衛生組織等國際組織的交流與合作,服務於國家外交和衛生改革與發展。引進國際經驗,為醫改評價與監測工作提供支持。推動衛生領域南南合作,做好新形勢下的援外醫療衛生工作。深化與港澳台地區的衛生合作與交流。
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行衛生政務公開和醫院院務公開,落實群眾知情權和參與權,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深入開展衛生新聞宣傳,正確引導輿論,創造有利於衛生改革發展的社會氛圍。加大衛生行業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宣傳力度。
加快醫葯衛生信息化建設,為醫葯衛生體制改革提供技術支撐。做好衛生信訪和維穩工作。重視幹部保健工作,加強中央保健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建設。關心離退休老幹部生活和醫療衛生服務,加強離退休黨支部建設。大力加強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作風建設。加強衛生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加強衛生系統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繼續深入治理醫葯購銷領域商業賄賂,開展衛生系統工程建設領域專項治理工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
2010年是全面推進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關鍵之年,衛生工作任務繁重而艱巨。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認真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統一思想,堅定信心,開拓創新,攻堅克難,突破改革重點難點,努力開創衛生改革發展新局面。
⑹ 全科醫生不脫產輪崗培訓怎麼培訓
不脫產輪崗培訓,就是要一直在臨床科室工作,每個必輪科室都要進行輪轉,不得脫產。
⑺ 基層全科醫生崗位培訓和基層全科醫生轉崗培訓有什麼區別
2014執業葯師考試已經結束,2014年執業葯師成績查詢入口已開通,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查詢。
特別說明:全國各地執業葯師考試成績查詢時間不一樣,醫學全在線會在第一時間權威發布2014年執業葯師成績查詢時間和2014年執業葯師成績查詢入口信息
2014年執業葯師資格考試滿分100分,60分及格,達分即通過。
⑻ 甘肅省全科醫生培訓的單位不讓去怎麼辦
甘肅省全科醫生培訓的單位不讓去怎麼辦
那就不去了吧,隨著醫葯衛生體制改革不斷深專入,基層衛生設施大為改屬善,群眾醫療需求迅速增長,但基層缺乏醫務人員服務水平已成為保障基層群眾健康的瓶頸,通過全科醫生轉崗培訓,
迅速提升基層醫療衛生人員的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水平,是解決這一問題的有效途徑。各地要進一步提高對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工作的認識,建立健全轉崗培訓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