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省紀委內有哪些部門和科室
省紀委主要有以下部門和科室:
1、辦公廳
負責處理機關日常事務,籌備組織重要會議、活動專;組織起草委廳有關文件屬文稿;督促檢查有關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負責機關對外聯絡工作;負責機關後勤管理和服務工作等。
2、組織部
負責全省紀檢監察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設;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辦有關幹部人事工作;負責全省紀檢監察系統幹部培訓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黨組織建設工作以及服務與管理工作等。
3、宣傳部
組織協調全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設工作;歸口管理機關承擔宣傳教育職能的單位;負責機關的新聞事務和有關網路信息工作等。
4、研究室
綜合分析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開展政策理論及重大課題調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等。
5、法規室
負責提出紀檢監察法規制度建設規劃、計劃和立法建議;起草、修訂紀檢監察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負責紀檢監察法規制度的請示咨詢、解釋答復、立法後評估、備案審查、清理等。
Ⅱ 機關工委與組織部有什麼區別
1、機關工委全稱是黨的機關工作委員會,在中央直屬機關、中央國家機關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機關分別設立黨的機關工作委員會,領導直屬機關黨的工作。
2、組織部是各級黨委主管人事、黨建方面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是黨委在黨的組織工作方面的助手和參謀。
3、兩者行政級別不同。以縣級為例,縣委組織部部長都兼任縣委常委,行政級別為副縣級;縣直機關工委書記為正科級。
3、隸屬部門不同。組織部是各級黨委的組成部門,與黨委辦公室、紀律監察委員會、宣傳部、統戰部並列;機關工委一般隸屬黨委辦公室序列,屬於黨委辦公室的系統單位。
4、職責不同。以市級為例:
市委組織部的職責主要有
(1)、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委有關組織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擬訂本市組織、幹部和人才工作的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
(2)、調查掌握市屬各級黨組織、黨員狀況,指導基層組織做好黨員管理、教育工作,發展黨的隊伍,健全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增強基層黨組織的活力。
(3)、承辦基層黨委召開黨員代表大會的呈批手續和委員增補批復手續,辦理呈批黨組織的設置,協助市委做好召開黨代會的組織籌備和出席上一級黨代會代表的醞釀選舉工作,指導和協助基層黨委開好黨代會。
(4)、適應新形勢,加強農村、學校、非公經濟和社區黨建等工作,不斷擴大黨的工作覆蓋面。
(5)、及時了解和掌握市屬各單位執行黨的幹部政策情況,不斷深化幹部制度改革,總結推廣改革經驗。
(6)、負責對市、街和市直部委辦局、公司後備幹部的考察了解,培養選拔中青年幹部,健全後備幹部制度。
(7)、了解掌握全市各單位貫徹執行中央、省和市委有關老幹部政策的情況,指導並協助有關單位做好乾部離退休的審批和管理工作。
(8)、負責全市黨員黨籍、黨齡的審查落實和黨員不服黨組織勸退、延長預備期、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等方面問題的處理。
市直機關工委的主要職責有
(1)、負責對市直屬各單位黨的建設工作進行規劃和分類指導;指導全市區、縣(市)直機關黨工委的業務工作。
(2)、指導市直屬各單位各級黨組織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
(3)、指導市直屬各單位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職工的政治理論學習;負責組織處級幹部的政治理論培訓。
(4)、指導市直屬各單位機關黨組織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機關思想作風建設。
(5)、指導各區、縣(市)直機關工委業務工作。
(2)黨委辦公室工作培訓會議擴展閱讀:
機關工作委、黨組和機關黨委三者的關系。
根據黨章和《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的規定,機關工委、黨組和機關黨委都是機關黨的工作機構,工作職責各有不同。
機關工委是黨的委員會的派出機構,負責領導直屬機關黨的工作;
部門黨組是黨的委員會批准設立在國家機關和其他非黨組織中的領導機構,負責指導和監督本部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組織工作;
機關黨委是機關黨的基層組織,是本部門機關黨的工作的具體辦事機構。
機關工委和部門黨組二者不存在領導和被領導的關系,都對派出和批准其成立的黨的委員會負責,在上級黨委的領導下,在機關黨的工作中發揮著不同的作用。
機關工委與同級黨委和國家機關中的機關黨委的關系是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機關工委主要通過宏觀規劃、指導、監督、檢查督導工作來實現對機關黨委的領導。
黨組是各部門的領導核心,但不是一級黨組織,同本部門機關黨委的關系是指導與被指導關系,而不是領導與被領導關系。
但由於黨組與機關黨委同在一個單位,其對機關黨委的指導往往具有直接性。
Ⅲ 監獄里都有什麼職業
監獄里職業:獄警、區隊長、區指導員、監獄長。
犯人的職業得看是哪裡的監獄,城市中的監獄 一般都是工廠。
首先,犯人在外面,有什麼特長比如:廚師、電工、醫生這種裡面都有。就分刑期,時間短來分區,干一些,車床只類的,長期才能乾的活。
另有一些管理能力的或加上一點關系,就干個車間主任,安全員,只類的。關系是主要的也是次要的,主要還得是能力,光有關系沒能力,也就是一不管人不幹活的 其實也挺悠閑的。
(3)黨委辦公室工作培訓會議擴展閱讀:
監獄警察功能特殊性 :
監獄人民警察是國家的一支重要刑事執法力量,在功能上具有特殊性。國家的刑事訴訟活動包括立案、偵查、起訴、審判、執行五大程序。
從國家刑事司法活動的目的角度來看,我國刑事司法活動的根本目的是預防和打擊犯罪、執行刑罰懲罰和改造罪犯,監獄人民警察擔負的刑罰執行工作任務又尤為重要。前面四道程序的中心任務,是抓捕犯罪人、認定犯罪、判定刑罰,而更重要的是刑罰執行。
只有通過刑罰執行,才能將國家的判決落到實處,把罪犯改造成為守法的公民,實現刑罰的根本目的。可見,刑罰執行工作才是刑事司法活動中最重要的內容。因此,這種特殊的行政管理及其功能,是監獄人民警察所特有的。
Ⅳ 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范圍
中國共產黨(英文名: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簡寫CPC),簡稱中共,創建於1921年7月23日[1],歷經多年國共內戰,中國共產黨在中國大陸和絕大多數沿海島嶼取得全面勝利,率領中國人民解放軍打敗中華民國國軍,迫使中華民國政府退守台澎金馬,並在1949年於北京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1949年10月至今為代表工人階級領導工農聯盟和統一戰線,在中國大陸實行人民民主專政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唯一執政黨。
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代表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黨的最高理想和最終目標是實現共產主義。[2]
中國共產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自己的行動指南。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3][4]
中文名
中國共產黨
外文名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簡稱CPC[5]
簡稱
中共[2]
創建時間
1921年7月23日[1]
現任總書記
習近平
快速
導航
名稱由來
指導思想
黨章
組織機構
統計數據
歷任領導人
歷次黨代會
歷史意義
建立過程
早期組織
中國共產黨的最早組織是在上海首先建立的。1920年8月,上海共產黨早期組織正式成立。參加者有陳獨秀、李漢俊、李達、陳望道、俞秀松等,陳獨秀任書記。上海共產黨早期組織成立後,實際上成為各地建黨活動的聯絡中心,起著中國共產黨發起組的重要作用。
1920年10月,由李大釗、張申府、張國燾3人發起成立北京共產黨早期組織,李大釗為負責人。羅章龍、劉仁靜、鄧中夏、高君宇、何孟雄、繆伯英、范鴻劼、張太雷等先後加入,成員大多為北京大學馬克思學說研究會的骨幹。
1920年秋,董必武、陳潭秋、包惠僧等在武昌秘密召開會議,正式成立武漢共產黨早期組織,推選包惠僧為書記。
1920年秋,施存統、周佛海等在日本東京建立旅日共產黨早期組織,施存統為負責人。
1920年秋冬之際,毛澤東、何叔衡等在長沙,以新民學會骨幹為核心秘密組建共產黨早期組織。
1920年底至1921年初,王盡美、鄧恩銘等在濟南建立共產黨早期組織。
1921年春,在與無政府主義者組織的「共產黨」分道揚鑣後,陳獨秀等重新組建廣州共產黨早期組織,成員有譚平山、陳公博、譚植棠等,陳獨秀、譚平山先後任書記。
1921年,張申府、周恩來、趙世炎、劉清揚等在法國巴黎也建立了由留學生中先進分子組成的共產黨早期組織,張申府為負責人。
這些共產黨早期組織的名稱不一,有的叫「共產黨」,有的叫「共產黨支部」或「共產黨小組」,它們的性質相同,都是組成統一的中國共產黨的地方組織,後來被通稱為「共產主義小組」。
各地共產主義小組成立後,有組織、有計劃地擴大馬克思主義的研究和宣傳,批判各種反馬克思主義思潮,發起建立社會主義青年團,創辦工人刊物,開辦工人學校,領導工人成立工會,開展工人運動,進一步促進了馬克思主義同工人運動的結合。這樣,正式成立中國共產黨的條件就基本具備了。
正式成立
中國共產黨的誕生是中國革命發展的客觀需要,是馬克思主義同中國工人運動相結合的產物。1840年鴉片戰爭以後,國際資本主義、帝國主義的勢力侵入中國,中國的社會結構由封建社會逐步演變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從鴉片戰爭到五四運動,中國人民為了反對帝國主義和封建統治進行了英勇不屈的斗爭,其中主要的是太平天國農民戰爭和資產階級領導的辛亥革命,但都相繼失敗了。
Ⅳ 各位大大;國稅局分為哪幾個科室啊
國稅局分為13個科室:辦公室、政策法規處、貨物和勞務稅處、所得稅處、收入核算處、納稅服務處、徵收管理處、財務管理處、人事處、教育處、監察室、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處、進出口稅收管理處。職能如下:
1、辦公室
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劃、有關工作制度;組織起草和審核市局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管理其他行政事務;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2、政策法規處
牽頭落實全系統依法行政工作;扎口管理稅收征管、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企業所得稅、國稅負責徵收的基金和規費等稅收法律法規及各項政策的解讀、貫徹落實和指導工作;負責市局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委員會辦公室工作,擬定重大稅收案件審理的初審意見;
負責本級管轄的稅務行政復議、稅務行政訴訟應訴等各類法律救濟工作;市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法務工作,全系統法務工作的指導;負責稅收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及管理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文件會辦工作;
承擔上級交辦的反補貼調查、政策調研等工作;負責法制宣傳、法治建設等政府法制工作,市直相關部門需要配合完成的依法行政工作。
3、貨物和勞務稅處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企業所得稅、國稅負責徵收的基金和規費等稅種基礎管理,以及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欠稅、個體和委託代征等征管基礎管理;負責各類發票使用計劃的編制與日常使用管理,通用普通發票的印製管理;
負責與稅收基礎管理相關的信息系統推廣應用及業務運維工作,負責征管數據質量管理工作;負責涉及稅制改革相關管理工作的落實;負責對金稅工程系統服務單位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4、所得稅處
組織統籌市局機關以及市區各單位、各縣(區)局的績效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市稅收執法行為實施檢查和處理,負責重點工作督查及領導交辦的重大業務工作的過程督查;
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采購、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和其他專項審計工作,督促落實各類審計結論;負責與綜合監督考評、內部審計、組織績效考評相關的信息系統推廣應用和業務運維工作。
5、收入核算處
負責全市稅收計會統核算,監督管理稅收會統核算數據質量;負責落實電子化繳、退庫工作,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處理繳、退庫異常信息;負責稅收收入預測,開展稅收收入能力估算;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綜合應用工作,對外發布稅收收入數據。
6、納稅服務處
牽頭實施稅收業務流程再造工作;扎口管理全市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咨詢輔導、辦稅服務、涉稅提醒、權益維護、信用評定等納稅服務工作任務;負責本地區實體辦稅、網路辦稅、12366、簡訊平台、自助辦稅、移動辦稅等納稅服務資源的運行與管理工作;
負責全市發票總倉的各類發票印製計劃採集、調撥等管理工作;負責市區納稅人涉稅事項的受理、調查、核批工作,委託代征單位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負責市區納稅人重點稅源、稅收調查、減免稅調查、重大項目稅源調查等報表數據的採集、審核、分析、上報工作以及實地政策調研、出口貨物稅收函調工作;負責全市稅收票證管理、市區計會統核算工作。
7、徵收管理處
研究構建稅收管理機制;牽頭編制全系統工作標准規劃並組織制定工作標准;扎口管理全系統納稅評估、各類稽查案源、欠稅追征等風險應對任務;開展風險應對質量控制,分析個案的應對過程、質效等,進行跟蹤質疑;負責與稅收風險管理相關的信息系統推廣應用和業務運維工作。
8、財務管理處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系統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采購、著裝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采購工作;規範本系統政府采購業務管理,防範和化解采購風險。
9、人事處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及稅務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擬訂具體實施方案;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管理機關和系統外事工作。
另設離退休幹部處,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督促、檢查、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組織離退休幹部工作經驗交流,協調本系統離退休幹部活動。
10、教育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劃,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承辦教育培訓項目的開發與管理;承擔教育培訓經費管理工作;指導、檢查本系統教育培訓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組織實施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指導系統黨建工作。
11、監察室
負責對全市組織和個人行使稅收執法權、行政管理權情況的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本系統各級機關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情況;
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全市作風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受理對全市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全市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承擔機關紀檢監察工作; 擬訂年度巡察工作計劃,組織開展巡察工作。
12、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處
負責市局重點稅源企業的客戶服務工作,配合做好總局定點聯系企業和省級大企業在淮成員單位的個性化服務工作;負責市局重點稅源企業風險應對工作,配合做好總局定點聯系企業和省級大企業在淮成員單位的風險應對工作;
開展跨國公司利潤監控、非居民稅收、國際稅收情報交換等跨國稅源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走出去」企業的服務管理。
13、進出口稅收管理處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出口退稅風險分析、應對工作;負責全市出口貨物稅收函調工作的督促、指導;組織落實出口退(免)稅管理工作規范、出口退(免)稅企業分類管理辦法、出口退稅無紙化管理工作;
負責出口退(免)稅管理相關的信息系統推廣應用與業務運維工作;組織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配合海關等其他政府部門開展反騙取出口退稅工作。
(5)黨委辦公室工作培訓會議擴展閱讀:
一、市局直屬機構2個:稽查局和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
1、稽查局:負責全市稅務稽查、協查工作的管理;負責編制全市稽查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稅務違法案件舉報管理工作;負責日常檢查、專案檢查、專項檢查、案件協查的具體實施;負責稅務違法案件的審理工作;負責稅務違法案件的聽證工作;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
2、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組織落實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規章制度及規范性文件;承擔車輛購置稅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等工作;承擔車輛稅收一體化管理工作;對核定各類車輛最低計稅價格提出建議;管理車輛購置稅票證。
二、市局事業單位3個: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培訓中心。
1、信息中心:開展數據情報的採集、加工、分析、存儲、轉化、發布、交換、知識管理等工作,負責數據情報質量管理、安全管理及情報應用的績效評估工作;
組織實施稅收風險管理模型構建工作,開展稅收缺口估算;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准,本系統的信息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及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
2、機關服務中心: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采購、保管、分配、維修;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指導本系統後勤服務工作。
3、培訓中心:負責系統國稅幹部的職務培訓、崗前培訓、業務培訓等工作。
Ⅵ 國資委是屬於國家部門,還是事業單位,還是國企
國資委是屬於國家部門,全名叫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為國務院直屬正部級特設機構,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
根據國務院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進行監督,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結構和布局的戰略性調整。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國有企業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和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的職責劃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
(6)黨委辦公室工作培訓會議擴展閱讀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設機構
一、辦公廳(黨委辦公室)
負責委機關文電、會議、機要、督辦、保密、信息、檔案、信訪、信息化、政務公開等工作;聯系所監管企業維護穩定工作。
二、政策法規局
起草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草案,承擔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稿的組織起草、審核協調工作;研究提出國有資產監管體制和制度改革完善的政策建議;承擔委機關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
研究國有企業改革發展中的有關法律問題,指導推動所監管企業法治建設和法律顧問工作;負責政府間有關國有企業議題的對話和談判等涉外政策法律工作;承辦機關法律事務。
三、規劃發展局
研究提出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戰略性調整的政策建議;指導所監管企業布局和結構調整;審核所監管企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對所監管企業重大投資進行監管;負責所監管企業國際化經營戰略的牽頭組織及境外投資管理工作。
四、財務監管局
承辦所監管企業財務預決算工作;綜合研究國有經濟和所監管企業的運行狀況;組織開展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離任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承擔所監管企業清產核資和資產損失核銷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風險管控;
督促委派總會計師報告企業重要經營事項和重大風險,研究提出處理意見建議;承擔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分析工作。
五、產權管理局
研究提出完善國有產權管理的意見,擬訂企業國有產權管理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承擔所監管企業產權登記、轉讓、劃轉、處置等工作;承擔所監管企業資產評估項目的核准和備案工作;審核所監管企業的資本金變動、股權管理及發債方案;監督、規范企業國有產權交易。
六、企業改革局
研究提出國有企業改革的政策建議;指導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和董事會建設工作;擬訂所監管企業合並、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資等重組方案;承辦所出資的國有獨資公司章程的審核工作;指導推進國有企業剝離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下崗職工的安置工作。
七、考核分配局
健全企業國際對標、行業對標體系,分類完善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制度;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根據考核結果,調控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總體水平,提出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和激勵辦法並組織實施;
規范所監管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和職工福利保障;提出國有企業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
八、資本運營與收益管理局
研究建立國有資本運作制度,組織指導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開展國有資本運營,推動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指導所監管企業對所從事的金融業務加強管理與服務;組織指導有關投資基金的設立和運作;歸口管理國資委履行多元投資主體企業股東職責有關工作;
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承擔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制度的工作;承辦國有資本預決算編制、執行的有關工作。
九、綜合局
綜合歸口指導監督地方國有資產監管工作,指導協調所監管企業與地方加強合作;研究提出推動所監管企業實施科技創新戰略的政策建議,指導所監管企業科技創新和信息化建設;指導所監管企業做好安全生產、節能減排、環境保護、履行社會責任以及援疆援藏援青等工作。
十、監督二局
十一、監督三局
以上兩局的職能為:負責有關監督成果在委內廳局和所監管企業的利用工作,分類處置、督辦和深入核查監督檢查發現移交的問題,對共性問題組織開展專項核查,組織開展國有資產重大損失調查,提出有關責任追究的意見建議。
十二、企業領導人員管理一局
十三、企業領導人員管理二局
以上兩局的職能為:研究制定加強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建設的有關政策;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所監管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所監管企業人才工作和教育培訓工作。
十四、黨建工作局(黨委組織部、黨委統戰部)
指導所監管企業黨的建設工作,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企業黨建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負責所監管企業黨的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所監管企業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協調所監管企業的工會、青年、婦女工作,承擔中央企業團工委的日常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的統戰和黨外知識分子工作。
十五、宣傳工作局(黨委宣傳部)
負責所監管企業黨的思想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宣傳工作;指導和推進所監管企業思想政治工作和企業文化建設工作;負責國資委對外宣傳和新聞工作。
十六、研究局
組織開展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國有資產監管重大理論問題的研究工作;起草重要文件和報告。
十七、國際合作局
承擔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外事工作,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負責所監管企業國際化經營的外事事務,配合做好境外突發事件和危機處理工作。
十八、人事局
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十九、行業協會商會黨建工作局(行業協會商會工作局)
指導行業協會商會黨建工作,研究制定有關規劃、制度和措施;審核行業協會商會負責人人選;指導行業協會商會黨組織做好外事相關工作;承擔向行業協會商會委派和管理監事工作。
二十、機關服務管理局(離退休幹部管理局)
負責所屬離退休幹部工作機構、機關服務中心的各項管理工作;負責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財務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監管所聯系協會的國有資產和財務工作。
二十一、機關黨委
負責委機關和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二十二、黨委巡視工作辦公室
負責組織開展對國資委黨委任免主要負責人的中央企業、國資委直屬單位、具有黨組織隸屬關系的行業協會開展巡視監督;加強對中央企業開展內部巡視的領導和指導。
Ⅶ 縣委組織部的職能
縣委組織部的職能:
1、研究和指導黨的組織建設,特別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探索各類新的經濟組織中黨組織的設置和活動方式;主管黨員教育、黨員管理、黨員發展工作;組織新時期黨的建設調查研究。
2、負責辦理由市委管理的幹部職務任免、工資、退(離)休報批手續;提出對縣委管理的領導班子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負責縣委管理和組織部管理幹部的選拔、考察、調配、交流,辦理其任免,退(離)休審批手續;指導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組織實施全縣黨的機關和人大、政協、群團等機關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工作。
3、貫徹中央和省、市委制定的幹部隊伍建設的方針、政策,組織落實培養、選拔優秀中、青年幹部工作。
5、主管全縣的幹部教育工作,貫徹落實幹部培訓規劃。
6、調查了解知識分子工作情況,檢查貫徹執行知識分子政策的情況,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共同開展知識分子工作。
7、負責全縣領導幹部監督工作的綜合、協調和指導,對幹部選拔使用工作和領導幹部進行監督。
8、管理縣委老幹部局。指導退(離)休幹部宏觀管理工作。
9、完成縣委和上級組織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7)黨委辦公室工作培訓會議擴展閱讀:
縣委組織部的機構設置及職責:
一、辦公室
1、綜合協調本部日常工作,督辦檢查部領導交辦的工作和部務會的決議事項;
2、負責文秘、機要、會務、信訪、建議、提案辦理、保密、行政後勤和文印、收發、文書檔案、印鑒管理等工作;
3、負責部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政工、人事、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4、負責機關黨務工作;協助部領導抓好組織部門的自身建設;
5、負責本部調查研究的綜合協調和綜合信息工作,承擔中央、省、市委組織部下達的有關組織建設和幹部工作的課題研究及本縣專題問題的調查研究,為領導決策提供意見和方案;
6、收集、綜合全縣組織工作情況編發,有關資料及專題材料;
7、 負責審核、起草部主要領導的報告和以部名義上報、下發、外傳的重要文稿、材料;
8、負責本部內刊編輯。
二、組織組
1、負責指導全縣黨的基層組織建設;
2、負責指導鄉鎮黨委建設、農村黨支部建設和整頓;負責指導全縣農村基層幹部隊伍建設;負責農村黨支部書記任免前備案工作;
3、負責抓好農村基層幹部、黨員實用技術培訓;負責指導社區(街道)、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民辦非公企業單位、社團組織、機關、學校等黨的建設;
4、負責指導黨員管理工作,牽頭抓好黨員教育的協調;負責黨員因私出國審批 工作;負責指導各級黨組織的制度建設,健全黨內組織生活制度;
5、指導鄉鎮(區)、縣直副科級以上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負責了解、掌握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搞好黨員和黨組織統計工作;負責全縣黨員發展工作的指導和縣直機關的黨員發展工作;負責縣黨建學會的日常。
三、幹部組
1、負責全縣幹部工作的宏觀管理,調查研究有關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幹部隊伍管理和幹部政策等問題,向部務會提出一個時期幹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2、負責鄉局級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負責縣委管理幹部的考察工作;綜合分析縣委管理領導班子建設及幹部工作情況,搞好全縣幹部工作的業務指導;負責辦理市管幹部的任免、工資呈報手續;
3、負責綜合縣委管理幹部的任免、調配情況,並向書記碰頭會、常委會匯報,作好研究幹部的記錄;負責承辦縣委管理幹部任免通氣、談話、公示、發文及到位工作;負責全縣鄉局級單位領導班子建設的指導;負責縣委管理幹部工資升級的審批和年度考核工作;
4、負責管理縣委管理的副 科級以上幹部及參照管理幹部的檔案、幹部信息工作和全縣幹部統計工作;負責營職以上軍轉幹部的安置工作;負責做好乾部雙重管理工作;協助做好老幹部工作;負責對外援助幹部的選派、管理和外派掛職幹部的工作安排與銜接工作。
Ⅷ 誰知道一個鄉鎮府有多少個部門!各部門職能大概就可以!謝謝
一個鄉政府大約有20個左右的部門,各部門大小不一。主要包括: 黨政辦、武裝部、宣統辦、組織部、鎮工會、財經辦、計生辦、紀檢辦、 信訪辦、安監辦、民政所、司法所、國土所、團委、婦聯、文化站、農綜站
民政所:主要負責老年、孤兒、五保戶及敬老院等特殊困難群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實好城鎮居民醫療救助工作。
勞保所:主要負責勞動保障政策的宣傳、咨詢工作;辦理轄區內失業人員的失業登記,提供職業指導、就業崗位信息,為就業困難的人員提供就業援助等就業服務;配合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做好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的相關工作,負責轄區內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的資格審查、待遇調整和喪葬補助支取,協助有關部門在退休人員中建立健全黨的組織,組織退休人員開展文體活動
綜治辦:負責貫徹上級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和平安建設的方針、政策和總體部署,精心組織落實維護社會穩定工作
組織部:組織黨員幹部學習十九大精神、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
紀檢監察:根據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的安排和鎮黨委、紀委的要求,起草鎮黨委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的工作計劃、總結、報告、通知及有關規章制度等文件
宣傳部:抓好全鎮的理論教育,協助鎮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擬訂學習計劃,當好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助手和參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