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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培訓工作台帳

發布時間:2021-01-23 20:32:48

❶ 什麼是三本台賬

一、序時賬簿
在實際工作中,序時賬簿是按照會計部門收到憑證的先後順序也就版是按照記賬憑權證編號的先後順序逐日進行登記的,所以序時賬簿亦稱日記賬。
序時賬簿有兩種:一種是用來登記全部經濟業務的,又叫普通日記賬;另一種是用來登記某一類經濟業務的,又叫特種日記賬。在會計核算發展的早期,最常用的是前一種。
二、分類賬簿
分類賬簿又稱分類賬,是對全部經濟業務分類登記的賬簿。分類賬簿按其反映指標的詳細程度劃分,分為總分類賬簿和明細分類賬簿兩種。總分類賬是根據一級會計科目設置的,總括反映全部經濟業務和資金狀況的賬簿,簡稱總賬;明細分類賬,是根據二級或明細科目設置的,詳細記錄某一類中某一種經濟業務增減變化及其結果的賬簿。明細分類賬(簡稱明細賬)是對總賬的補充和具體化,並受總賬的控制和統馭。
三、備查賬簿
備查賬簿是對某些不能在日記賬和分類賬中記錄的經濟事項或記錄不全的經濟業務進行補充登記的賬簿,因此也叫輔助賬簿,例如「應收、應付票據備查簿」、「租入固定資產備查簿」、「代銷商品登記簿」等。
網上的,不知道是不是。

❷ 在精準扶貧工作被挪下的農戶刻找那個部門來解決呢

同志:
市委、市政府決定召議主要任務總結2007度農村黨建扶貧工作表彰2007度農村黨建扶貧先進集體優秀工作隊員安排部署2008度農村黨建扶貧工作
2007市委、市政府117市直機關、企事業單位民團體抽調156名幹部組39農村黨建扶貧工作隊赴39鄉鎮展黨建扶貧工作同省委、省政府派 3農村黨建扶貧工作隊我市XX區、XX縣、XX縣展黨建扶貧工作工作隊黨委、政府領導派單位力支持認真調查研究精製定黨建扶貧計劃幫助鄉村辦實事、謀發展力促進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經濟社發展涌現批優秀黨建扶貧工作隊優秀隊員剛才市政府副市、市委黨建設工作領導組副組楊明達同志宣讀市委、市政府關於表彰先進集體優秀工作隊員決定省直3農村黨建扶貧工作隊13名隊員、市駐XX縣農村黨建扶貧困、 市直9農村黨建扶貧工作隊42 名隊員受表彰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受表彰先進單位優秀工作隊員表示熱烈祝賀所參加項工作單位同志表示衷謝希望同志再接再厲再創新佳績面我講三點意見
、總結績握形勢切實增強抓今農村黨建扶貧工作責任使命
2007市委、市政府領導全市各級黨委、政府市、縣關部門及廣幹部群眾共同努力緊扣建設社主義新農村主題認真抓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新階段扶貧發扎實工作拓進取農村黨建扶貧工作取明顯效
抓村級班建設重點村級組織凝聚力、戰鬥力進步增強各工作隊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換屆契機協助鄉鎮黨委、政府抓村級領導班換屆選舉工作批具雙帶能力優秀村民選拔進村級領導班新屆村黨組織領導班村民委員領導班平均齡比屆降 2.5 歲專歷數比屆增加251村支兩委交叉任職 1127村黨組織書記、村委主任肩挑57村級領導班結構進步優化整體功能進步增強農村經濟社發展打良組織基礎
二抓教育培訓重點農村黨員群眾素質進步提高各工作隊緊緊抓住提高農村口素質關鍵採取舉辦培訓班、組織黨員幹部外參觀習等式層、類型農村黨員幹部農民群眾進行培訓全共舉辦各類培訓班140期培訓12718 組織外參觀習956通培訓農村黨員幹部農民群眾整體素質提高發展意識能力增強涌現批科技示範戶致富帶較發揮示範帶作用
三抓黨員發展重點農村黨員隊伍進步壯各工作隊壯農村黨員隊伍作工作重點助鄉村制定發展黨員規劃認真組織展四培三帶加強入黨積極培養教育 按照發展黨員 十六字針切實抓黨員發展工作 2007, 各工作隊協助掛鉤幫扶鄉鎮培養入黨積極1050名發展黨員410名其35歲黨員255名黨員86名掛鉤幫扶鄉鎮黨員隊伍結構進步改善整體素質較提高
四抓項目建設重點農民產條件進步改善各工作隊共協調參與協調項目254投入資金6270餘萬元重點加鄉村公路、畜飲水、農田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種養殖業項目建設 , 制約農村發展交通、畜飲水、農田水利等瓶頸問題定程度解決些種植、養殖業項目已初見效農村經濟發展拉作用初步凸現
五改善民重點農村貧困口進步減少採取項目帶、勞力轉移、結幫扶、展慰問等式促進農民增產增收雨雪冰凍災害嚴重春節期間各扶貧單位深入鄉村訪貧問苦給貧困群眾送慰問物資慰問金使歡樂吉祥春節受黨政府關懷溫暖 2007全市糧食總產量達82.16萬噸比增2.7%農民均純收入達2348元比增 加344元凈減少農村低收入口1.04萬
雖我市農村黨建扶貧工作取定績與新形勢新任務要求存較差距單位黨建扶貧工作重視夠支持力度夠;二黨建扶貧工作隊農村基層黨建設指導幫助力度需加強;三重爭取項目、輕建設管理現象;四隊員所屬單位間及隊員間協調配合夠;五同志工作作風夠深入扎實靜沉等等同 我要充認識我市農村黨建扶貧工作面臨著機遇黨十七提要全面鞏固發展先進性教育著力加強基層黨建設省委2008作全省黨基層組織建設 今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抓、抓、要達效指明向;二央、省、市支農惠農力度進步加央連續51號文件三農工作進行部署今省委、市委號文件加強農業基礎建設、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主題,農村扶持力度進步加,今市級財政農業專項資金安排投入6000萬元比增加1000萬元些政策措施農村經濟社發展提供力保障;三黨建扶貧工作形些經驗做今扶貧工作打良基礎;四農民干勁足通央各級黨委、政府農村扶持廣農民實惠 盼發展、求發展願望強烈決扶貧攻堅氛圍我要進步深化市情認識深化黨建扶貧工作認識 既要看扶貧攻堅期性、艱巨性、復雜性要准確握扶貧攻堅利條件統思想提高認識增強搞農村黨建扶貧工作責任緊迫堅定信決精組織周密部署入力、物力、財力給予力支持立足貧困區辦事辦實事同角度、同渠道採取同式貧困區進行幫扶切實改善民加快推進貧困區脫貧致富進程
二、突重點全面推進切實抓今農村黨建扶貧工作
今全面貫徹落實黨十七、省第十黨代市第五黨代精神關鍵抓農村黨建扶貧工作貫徹落實黨農村各項路線針政策省委、市委農村工作部署具重要意義 2008 我市農村黨建扶貧工作總體要求:鄧平理論三代表重要思想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發展觀堅持圍繞扶貧抓黨建、抓黨建促扶貧思路做黨建與扶貧
兩輪起轉力爭使農村黨基層組織建設新加強 農民群眾發展意識能力新提高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民產條件新改善農民群眾收入新增
第深入展調查研究 增強農村黨建扶貧工作針性、實效性功夫
工作隊要主與鄉鎮黨委、政府配合迅速制定調研案深入村、組農戶採取走訪、座談、實查看等種式展調查研究解自情況、基層組織建設情況、農民群眾產情況等鄉情村情認真析貧困原制定幫扶計劃拿切實行幫扶措施幫扶計劃要結合實際實事求量力行要具針性操作性要通實施扶貧計劃做幾件看 見、摸著實事讓農民群眾真實惠受農村黨建扶貧工作帶實實效要保持工作連續性維護、鞏固歷工作隊工作繼續組織抓或前幾沒實施結束項目工程
第二展黨基層組織建設契機抓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功夫
抓全市黨基層組織建設今件事今全市農村黨建扶貧主要工作任務目前各級黨組織按照省委、市委部署展項工作市委要求要結合展黨建扶貧工作積極實施千名幹部任村官駐村指導抓黨建工程明確市、縣農村黨建扶貧工作隊員都要掛任村黨組織副書記或村主任助理負責指導所駐村黨基層組織建設黨建扶貧隊員沒覆蓋村由各鄉鎮機關選派幹部掛職確保全市 1036 村實現全覆蓋各縣(特區、區)黨委要根據農村黨建扶貧工作隊實際按關程序及辦理掛職手續工作隊員要按照展黨基層組織建設關要求切實履行職責指導抓各階段、各環節工作抓特色抓效確保黨基層組織建設、農村取實實效
要抓村黨組織核村級班建設要協助鄉鎮黨委抓村級班員選配工作特別班作用發揮村要加強指導展整頓配強班員特別要自強村黨組織書記要協助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創新農村基層黨組織內容、式載體,建立完善黨務公、村務公村支兩委議事規則等制度導村級組織公辦事、公平理事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建立完善發揮基層黨代表作用工作機制協助抓黨代任制試點推行工作建立完善村幹部激勵機制 推行村幹部績效管理辦協助抓符合條件村幹部考錄鄉鎮公務員、選任鄉鎮領導事業單位領導於部工作激發村幹部干創事業熱情
二要抓提高素質目標黨員幹部農民群眾教育培訓工作要整合培訓資源利用遠程教育採取請
關專家、農業技術員講課、外參觀習等式 , 組織村幹部廣黨員、群眾習黨十七精神、黨農村路線針政策、律規、農業適用技術等知識類貧困村礦區所村,要按照省委組織部、省扶貧辦關於全每類貧困村礦區所村黨支部書記、村委主任進行集培訓通知要求,協助黨委、政府認真制定案,精組織培訓,確保培訓效通層、類型培訓,增強村級班帶領群眾改變貧困落面貌信水平,提高廣黨員農民群眾自我發展意識能力
三要協助抓農村黨員發展工作幫助農村基層黨組織制定發展黨員規劃規范發展黨員程序注重黨員素質注意優秀青婦發展黨員保證每村每發展黨員1名斷改善農村黨員隊伍結構壯農村黨員隊伍認真抓入黨積極培養工作確保幫扶村入黨積極保持5名強黨員管理助村級黨組織黨員參加三課等組織向宣傳黨路線針政策增強黨性觀念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協助抓流黨員管理工作建立流黨員台帳及進行跟蹤管理要關幫助黨員、困難黨員認真做調查摸底 建立黨員、困難黨員台帳落實幫扶措施形幫扶機制真體現黨組織黨員關懷
四要抓典型示範工作發揮示範帶作用今市委要命名表彰批五基層黨組織各級黨組織 要做命名申報工作工作隊要按照五目標要求協助抓五鄉鎮黨委村黨組織創建申報工作要圍繞鞏固加強農村基層黨建工作發現樹立批基層黨組織、科技能手、致富帶等同類型、同層先進典型同要加強宣傳推廣發揮示範帶作用
第三、抓項目建設重點努力改善民功夫
抓項目建設農村黨建扶貧工作載體拉農村經濟發展力手段各黨建扶貧單位工作隊要緊緊 圍繞改善貧困區基本產條件、拓寬貧困農戶基本增收門路工作目標按照整村推進、農村勞力轉移培訓、產業化扶貧關要求充發揮各單位各部門優勢群眾產緊迫項目入手 , 牽線搭橋引進資金技術力所能及抓些畜飲水、農田水利、通路通電、公共衛、村容村貌整治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改善農村產條件;力所能及抓些符合實際、 定規模種植業養殖業項目,促進農民增產增收;力所能及聯系些企業培訓機構抓富餘勞力技能培訓勞務輸項目拓寬農民致富渠道市、縣發改委、扶貧辦等關都門各工作隊申報項目既要積極支持要嚴格關確保項目落實處 發揮作用要加強項目管理監督嚴防項目建設違違紀行
第四,實現災農業減產減收目標,抓災重建與發展功夫
今 1 月旬,我市遭遇罕見雨雪冰凍災害,農作物受災總面積達102.57萬畝,災面積67.81萬畝,絕收面積15.07萬畝僅農業農村直接經濟損失達 9.99億元,嚴重影響今三農工作,災奪豐收 任務艱巨廣黨建扶貧工作隊員要充認識抗災救災工作緊迫性、復雜性艱巨性,充認識災重建與發 展全面完今農業農村經濟社發展目標任務嚴峻性,產自救災重建作黨建扶貧項非重要任務,深入災區,協助黨委、政府,員、幫助、指導災民切實加強災重建農業產,努力實現全農業減產,農民減收
三、切實加強領導,斷創我市黨建扶貧工作新局面
今全市農村黨建扶貧工作任務重二要求高,各級黨委、政府,各黨建扶貧單位要思想統央、省委、 市委1號文件精神黨基層組織建設關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央、省委、市委農村各項部署抓緊抓實,抓效
第、領導要加強各黨建扶貧單位要黨建扶貧工作作本單位件事抓,主要領導要經深入黨建 扶貧點進行調查研究,組織黨建扶貧工作隊制定計劃,提具體措施,幫助解決工作遇困難問題要關派同志工作,黨建扶貧作培養鍛煉幹部程,注意黨建扶貧工作發現、培養選拔優秀幹部要堅持領導幹部聯系點制度,聯系領導要經深入調查研究,析情況,掌握第手材料,切實解決問題市駐縣區農村黨建扶貧工作團要敢於領導、善於領導,加強調度,及掌握工作態, 針工作情況提嚴格要求各縣(特區、區)鄉鎮黨委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協調進步抓農村黨建扶貧工作部署、檢查落 實各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抓農村黨建扶貧工作齊抓共管格局
第二、督查要位市、縣黨委組織部、督查室、扶貧辦黨基層組織建設督導檢查組要經深入鄉村農村黨建扶貧工作隊位情況、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通報督查情況要逐步改進考核式今始市直機關黨建扶貧工作已納入機關目標考核每黨建扶貧工作結束市委都要派考核組農村黨建扶貧工作進行考核表彰先進通報進切實增強農村黨建扶貧工作隊責任
第三、配合要密切市委明確要求今派每工作隊由 2-3單位抽組鄉鎮黨委領導展工作由其單位牽工作隊要自覺服鄉鎮黨委領導配合鄉鎮抓工作工作隊員間要團結協作避免各自政牽單位協調形機整體

❸ 農民專業合作社帶有資金互助組織的台帳都包括哪些內容

包括成員賬戶冊,交易明細賬,盈餘及盈餘分配表等

❹ 跪求紡織企業安全生產標准化台賬

關於印發《建築施工企業施工安全質量標准化工作導則》的通知

湘建建〔2007〕331號

各市州建設局(建委、規劃建設局),衡陽市、邵陽市建工局,長沙市、永州市房產局,各建築施工企業:
為提高我省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水平,加強對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夯實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基礎,現將我廳編制的《建築施工企業施工安全質量標准化工作導則》印發給你們。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組織學習和宣傳,督促建築施工企業積極貫徹實施;各施工企業要認真組織學習和研究,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制定本企業施工安全質量標准化工作標准,並認真實施,保持持續有效運行。今後,我廳將把建築施工企業是否建立企業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標准,且是否有效運行作為考核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重要條件之一。
湖南省建設廳
二OO七年十月十五日

建築施工企業施工安全質量標准化工作導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提高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夯實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基礎,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和《湖南省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28號)以及《湖南省建設工程項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識別和控制管理暫行辦法》、《湖南省建設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制度》,特製定本工作導則。
第二條 本工作導則是在本省行政區域內承擔建設工程施工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施工安全管理的指導性文件。
本工作導則所稱施工安全質量標准化是指建築施工企業對保證施工安全的工作質量和實物質量實行標准化管理,包括企業內部施工安全日常管理、工程項目安全生產過程式控制制等在內的工作責任和規程、工作質量和實體質量標准。

第二章 企業施工安全管理

第三條 企業應根據國家和省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准和政策文件,建立健全企業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並保持持續有效運行。
企業應在其主要負責人中明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並報送其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機關備案。
第四條 企業應設立施工安全管理機構,並依據經營規模、經營范圍、組織架構、實際生產情況及有關規定要求,配備足夠數量的施工安全專職管理人員;企業應確保其管理架構能夠有效保證施工安全管理的效率。
第五條 企業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組織企業負責人、工程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等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參加由相關主管部門組織的培訓考核,取得相應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保證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持證上崗,並定期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繼續教育培訓。
企業應按照有關規定,組織施工管理、技術、作業人員參加相關培訓考核,取得相關崗位證書,保證持證上崗,並定期接受繼續教育培訓。
企業必須依法申請並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在參與投標及承攬建築施工業務、接受有關部門和單位的監督檢查時主動出具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被暫扣後,應立即對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進行整改,及時組織自查,向相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安全生產條件復查申請。企業應自覺接受相關部門對企業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監督檢查和工作指導。
第六條 企業根據國家和省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准、政策文件的要求和規定,結合企業實際情況,一般應制定以下施工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標准,在企業內部強制統一執行。
(一)施工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對企業有關部門、各分支機構及其相關部門、各工程項目部的施工安全管理許可權和責任;各分支機構相關部門崗位的設立;各工程項目部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設立;負有施工安全管理責任的相關人員的施工安全管理許可權和職責;層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等方面作出詳細規定。
(二)施工安全防護保證標准。以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的防護保證措施為主要內容,對企業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防護保證措施及具體技術形式作出詳細規定。
(三)文明施工標准。對企業工程項目的施工現場布置、施工臨建設施、環境保護、節能減排以及施工作業人員的生活保障、勞動保護等方面作出詳細規定。
(四)施工組織設計、專項工程施工方案編制審查制度。對企業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專項工程施工方案的編制和審查,以及危險性較大的專項工程施工方案的專家論證,從組織、人員、程序、深度、責任等方面作出詳細規定。
(五)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識別、控制和管理制度。對企業工程項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的識別和目錄建立、公示、標示、防護保證措施及設施驗收、檢查及記錄、監管台帳建立和管理等事項作出詳細規定。
(六)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內審制度。對企業工程項目及危險性較大的專項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的內部審查的標准、組織、人員、程序、責任等方面作出詳細規定。
(七)施工安全技術交底標准。對企業工程項目部及其施工管理技術人員,應當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的工作內容、交底對象、時間、深度、形式以及企業或分支機構對工程項目施工安全技術交底情況進行檢查等方面作出詳細規定。
(八)施工設備設施驗收檢查制度。對企業工程項目使用的施工設備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施工臨時用電以及施工臨建設施,在投入使用前進行驗收的標准、組織、人員、程序、責任;使用過程中定期檢查的期限、標准、組織、人員、隱患處理、責任;按規定辦理相關監管部門或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備案登記或審查手續的責任等方面作出詳細規定。
(九)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度。對企業以及各分支機構、工程項目部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審查,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配備,定期組織每年不少於一次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發生施工安全事故後,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事故現場的保護,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及時、如實按國家規定報告事故等事項作出詳細規定。
(十)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對企業以及各分支機構、工程項目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組織、開展、內容、責任,專項教育培訓經費的提取、管理和使用,施工現場農民工學校的設立和管理等事項作出詳細規定。
(十一)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管理制度。對企業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收取、專戶儲存、專款專用、足量投入;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依法為工程項目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按照規定為施工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准或行業標准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等方面作出詳細規定。
(十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標准。對企業的施工安全管理機構、分支機構的施工安全管理部門和工程項目部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數量及應具備的工作經歷和水平等事項作出詳細規定。
(十三)持證上崗查驗制度。對企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技術、作業人員(包括分包施工單位)持有效崗位證書情況的查驗職責、時間及處理作出詳細規定。規定應突出對特種作業人員持有效崗位證書情況的查驗。
(十四)重要施工物資驗收、維護保養制度。對企業工程項目使用的施工機具、模板及支撐、腳手架及鋼管扣件、腳手板、安全防護用品等重要施工物資,在進場驗收的標准、組織、人員、登記責任;使用過程中維護保養的標准、定期檢查、台帳建立、責任等方面作出詳細規定。
(十五)分包管理制度。對企業工程項目分包施工單位的確定、相關證照查驗、分包合同簽訂,在程序、許可權和職責,以及分包施工合同中應予明確的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的責任、措施、獎懲,對分包施工單位的監督檢查等方面作出詳細規定。
(十六)施工安全監督檢查制度。對企業以及各分支機構、工程項目部對施工安全的監督檢查標准、頻次、記錄、隱患列出、隱患整改、評價通報等事項作出詳細規定。
(十七)安全生產形勢分析制度。對企業以及各分支機構、工程項目部定期召開施工安全形勢分析會議,及時分析施工安全形勢,查找施工安全隱患和工作上的漏洞,制定並落實整改和防範措施;施工安全事故結案後,召開專題分析會議,查找事故原因,汲取教訓,研究對相關人員的處理,制定相應的技術和管理措施,堵塞技術和管理上的漏洞等方面作出規定。
(十八)一般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事件調查處理制度。對企業工程項目一般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事件的范圍、等級、劃分標准,事件發生後企業內部上報及組織調查的程序、時限、責任,以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等方面作出規定。
(十九)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對企業定期考核評價相關部門、分支機構、工程項目部以及有關人員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成效的考核評價標准、組織、參與人員、結論作出以及獎優懲劣的措施等事項作出規定。
第七條 企業應每年不少於一次定期組織對施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標準的執行狀況進行檢查,查找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對執行不力的部門、分支機構、工程項目部及有關責任人,應責令限期整改並作出相應處理。
第八條 企業應根據國家和省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准、政策文件,結合企業的發展情況以及施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標準的執行效果,對企業施工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標准實行動態管理,每年組織一次評審,及時作出修訂。
第九條 企業應認真組織開展每年的「安全生產月」以及專項整治活動,明確責任部門,按照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要求制定實施方案,組織對活動開展過程及成效進行檢查並作出評估。
第十條 企業應採用有利於施工安全的新工藝、新技術和先進設備,建立企業推廣使用的新工藝、新技術和先進設備目錄,以及淘汰或報廢的施工工藝、技術和設備目錄。企業應根據生產經營的發展以及國家和省的規定,對目錄實行動態管理,適時作出調整。企業應採取有效措施在內部淘汰國家和省明文規定淘汰或報廢的施工工藝、技術和設備。
第十一條 企業應根據生產經營范圍和特點,建立企業的工程項目施工安全常見重大危險源目錄,並根據生產經營的發展對目錄實行動態管理,適時作出調整。
第十二條 企業以及其相關部門應制訂施工安全管理年度工作目標,專項資金年度投入計劃,安全生產年度教育培訓計劃
第十三條 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企業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一般應明確以下施工安全管理職責:
(一)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合理調配企業的人力、財力、物力,滿足企業施工安全的需要。
(二)組織建立健全企業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保證其持續有效運行。
(三)決定企業分管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相關部門、分支機構、工程項目部及其負責人的工作職責和許可權,並適時監督檢查,評估其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成效。
(四)決定企業施工安全管理年度工作目標、專項資金年度投入計劃、安全生產年度教育培訓計劃;批准企業施工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標准。
(五)決定對企業相關部門、分支機構、工程項目部以及有關人員的獎懲。
第十四條 企業施工安全分管負責人主要負責企業施工安全日常管理工作,一般應明確以下職責:
(一)負責提出企業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政策建議,組織制定企業施工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管理標准,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落實;組織制訂企業施工安全管理年度工作目標、專項資金年度投入計劃、安全生產年度教育培訓計劃,並監督落實。
(二)合理調配企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其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和考核。
(三)負責企業工程項目的重要施工物資驗收、維護保養工作;負責企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技術、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查驗工作。
(四)負責企業施工安全監督檢查制度的落實,按照規定組織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企業相關部門、分支機構、工程項目部的施工安全管理情況,對出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五)按照規定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開企業安全生產形勢分析會議,及時分析總結企業的施工安全形勢,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組織制定並實施相應的整改和預防措施。
(六)發生施工安全事故,負責啟動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救援,及時報告企業主要負責人;主持召開施工安全事故專題分析會議,組織制定相應的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
(七)發生一般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事件,負責組織調查,提出責任追究和防範措施意見,及時報告企業主要負責人批准實施。
(八)按照規定定期組織對企業施工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管理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提出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督促落實到位;按照規定定期組織對企業施工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管理標准進行評審和修訂。
第十五條 企業施工技術負責人主要負責企業施工安全技術管理工作,一般應明確以下職責:
(一)組織制定企業的施工安全防護保證標准和文明施工標准,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落實;按照規定定期組織對企業施工安全防護保證標准和文明施工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提出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督促落實到位;按照規定定期組織對企業施工安全防護保證標准和文明施工標准進行評審和修訂。
(二)負責工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工程施工方案的編制和審查工作;負責危險性較大的專項工程施工方案專家論證工作。
(三)負責工程項目施工設備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施工臨時用電以及施工臨建設施的驗收和定期檢查工作。
(四)負責工程項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的識別、控制和管理工作;根據企業的經營范圍和特點,組織建立企業工程項目施工安全常見重大危險源目錄並對目錄實行動態管理。
(五)參與企業施工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管理標準的制定、實施情況檢查以及評審和修訂;參加企業的安全生產形勢分析會議、施工安全事故專題分析會議;參與企業施工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
(六)負責提出企業的施工安全技術政策;組織建立企業推廣使用的新工藝、新技術和先進設備目錄,以及淘汰或報廢的施工工藝、技術和設備目錄,並對目錄實行動態管理。
第十六條 企業施工安全管理機構及其人員負責企業施工安全管理的具體工作,一般應明確以下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准和政策文件,監督指導企業相關部門、各分支機構、各工程項目部嚴格執行;起草制定企業施工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標准,經企業批准後,監督指導企業相關部門、各分支機構、各工程項目部嚴格執行。
(二)協助企業施工安全分管負責人按照企業的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演練;審查企業各分支機構或工程項目部的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協助企業施工安全分管負責人指揮啟動企業的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組織救援,保護事故現場,防止事故擴大,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向企業提出對事故的專題分析意見;協助企業施工安全分管負責人對企業工程項目的一般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事件的調查,向企業提出責任追究和防範措施建議。
(三)向企業提出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政策及技術建議,對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提出指導性意見,監督指導危險性較大的專項工程施工方案專家論證工作。
(四)提出企業施工安全管理的年度工作目標、專項資金年度投入計劃、安全生產年度教育培訓計劃,經企業批准後,下達執行,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五)協助企業施工安全分管負責人按照規定定期或不定期對企業相關部門、各分支機構、各工程項目部的施工安全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制定部門日常檢查計劃,定期或不定期對企業相關部門、各分支機構、各工程項目部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巡查或抽查,發現問題和施工安全隱患及時責成有關單位、部門以及有關人員作出整改,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情況嚴重的,報告企業施工安全分管負責人;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施工安全隱患,做好記錄,提出整改防護措施,督促落實到位。
(六)負責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組織實施,及時組織相關人員參加有關部門開展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活動;組織對施工安全管理負有重要責任的人員進行針對性培訓,對企業各分支機構、各工程項目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活動的開展進行監督管理。
(七)具體負責企業分支機構所設立的施工安全管理部門和工程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指導、監督管理和考核;提出對企業相關部門、各分支機構、各工程項目部以及有關人員的施工安全工作獎懲意見。
(八)負責企業施工安全管理的信息收集和統計、上報工作。
第十七條 企業應對其負有施工安全管理責任的其他人員、其他部門及其人員的職責予以明確。

第三章 企業分支機構施工安全管理

第十八條 企業應明確分支機構的許可權,對分支機構的施工安全管理責任作出規定;分支機構應在企業的監督指導下,根據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建立健全與企業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相適應和配套的分支機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並保持持續有效運行。
分支機構應根據企業授予的許可權,代表企業對其經營管理范圍內的工程項目進行安全生產管理。
第十九條 分支機構應設立施工安全管理部門,配備足夠數量的施工安全專職管理人員。
第二十條 分支機構主要負責人、施工安全分管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的施工安全管理職責應參照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施工安全分管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的職責予以明確。
第二十一條 分支機構的施工安全管理部門及其人員的職責應參照企業施工安全管理機構及其人員的職責予以明確。
分支機構應對其負有施工安全管理責任的其他人員、其他部門及其人員的職責予以明確。

第四章 企業工程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

第二十二條 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應明確工程項目部的許可權,對工程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責任作出規定;工程項目部應在企業及所屬分支機構的監督指導下,建立健全與企業及所屬分支機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相適應和配套的工程項目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並保持全過程有效運行。
第二十三條 工程項目部根據工程項目的規模、特點,一般應制定以下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一)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目標。對工程項目施工全過程中各階段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要求,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主要保證措施,各項主要工作的負責人,對各項工作的檢查驗收等事項進行明確。
(二)工程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分工。對工程項目部各部門及施工管理人員所擔負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予以具體的明確和細化。
(三)工程項目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對工程項目事故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配備,應急救援的啟動,事故現場的保護,防止事故擴大,及時、如實上報事故和一般人參傷害及財產損失事件,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等事項予以明確。
(四)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用計劃。對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提取、管理、使用予以明確。
(五)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對工程項目施工現場設立農民工學校以及場地、設施、師資方面的保證,開工前和施工全過程中應開展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項目以及各項教育培訓的內容、課時、時間,各項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負責人,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檢查考核等事項予以明確。
(六)工程項目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計劃。對工程項目部應在施工前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的分部分項工程、重點部位、重點環節,危險性較大的專項工程分段施工安全技術交底的階段劃分,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中必須突出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及其具體防護保證措施、施工安全標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相關內容等事項予以明確。
(七)工程項目施工作業人員守則。對工程項目施工作業人員應遵守的工作紀律、勞動紀律、相關安全生產作業或操作規程規章,各崗位特種作業人員擔負的具體工作及要求和標准,各作業班組長的職責等,在守則中予以明確。
(八)工程項目部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工程項目部對各部門、施工作業班組、分包施工單位及有關人員開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對安全生產隱患的記錄和整改,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工程項目部安全生產形勢分析會議,在計劃中予以明確。
(九)工程項目部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對工程項目部各部門、施工作業班組、分包施工單位及有關人員的安全生產考核評價、責任追究、獎懲措施作出規定。
第二十四條 工程項目負責人全面負責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一般應明確以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准、政策文件,以及企業施工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標准;根據有關規定及工程項目實際情況,合理安排人力、財力、物力,滿足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的需要;具體明確工程項目施工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組織制定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程項目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健全工程項目部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並全過程保持有效運行。
(二)按照規定參與或主持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專項工程施工方案的編制和審查,以及危險性較大的專項工程施工方案的專家論證,保證按照規定編制和審查及專家論證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工程施工方案在施工中得到嚴格實施。
組織辦理工程項目和危險性較大的專項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手續;保證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工程項目及未通過安全生產條件審查的危險性較大的專項工程,不得開始施工。
按照規定組織制定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目標、專項資金計劃、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經企業或所屬分支機構批准後,嚴格實施。
(三)與分包施工單位、作業班組簽訂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書;監督檢查工程項目部的施工管理人員、施工作業班組、施工作業人員、分包施工單位及其人員履行職責,落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四)按照省和企業的規定,落實工程項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的識別和監控管理措施,組織工程項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的識別、審查、目錄建立,對經審查確認的重大危險源在施工現場顯要位置予以公示,在重大危險源相應部位設立警示標志;組織逐一制定工程項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的安全防護保證措施,督促建立工程項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管理台帳,督促工程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及其他相關人員履行重大危險源的識別和控制管理職責。
(五)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在工地設立農民工學校,在場地、設施、師資方面給予保證;督促工程項目部有關部門和人員按照規定和計劃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活動,並在教育培訓內容中突出工程項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
(六)按照有關規定,具體組織工程項目施工設備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施工臨時用電及施工臨建設施的驗收工作,安排辦理相關檢測和備案登記手續,督促工程項目部相關部門、班組、人員在使用過程中按規定定期檢查,並做出記錄。
(七)工程項目發生施工安全事故,立即指揮啟動工程項目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指揮開展救援工作,保護事故現場,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按規定和程序及時上報施工安全事故,協助做好事故調查等相關工作。
(八)工程項目發生一般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事件,立即按規定上報企業及所屬分支機構,協助做好一般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事件的調查處理。
(九)按照規定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對工程項目部施工安全管理和作業情況進行檢查,查找問題和安全隱患,作出書面檢查記錄,及時採取相應的整改和防範措施;定期主持召開工程項目部安全生產形勢分會議,通報工程項目部各部門、作業班組、分包施工單位及相關人員履行職責的情況,分析總結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形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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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上海市建築施工安全質量標准化工作的實施辦法農民工業余學校教學台帳拜託各位大神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提高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省政府《關於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浙政發[2004]21號)等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浙江省建築安全文明施工標准化工地(以下簡稱省建築安全標化工地),其施工過程安全生產管理和文明施工應達到省內先進水平,具有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是我省建築施工安全最高獎。 第三條 省建築安全標化工地的管理和評審工作由浙江省建築業管理局負責組織實施。 建立省建築安全標化工地評審專家庫,成立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設主任一名,副主任、委員若干名,由評審委員會投票確定省建築安全標化工地。除主任、副主任外,評審委員會委員由浙江省建築業管理局在每次評審前,從評審專家庫中隨機抽取。 評審專家庫由全省建設系統從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專家組成。 第四條 省建築安全標化工地評審,主要依據是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強制性標准、我省有關規定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和規范。 第五條 省建築安全標化工地評審數實行總量控制,擇優評選。每年評審工程個數原則上控制在160個。申報指標分配按工程所在地屬地原則分配,專業工程按相關專業部門分配,依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當地工程建設規模情況; (二)當地安全生產總體水平; (三)適當考慮地區及專業平衡。 第六條 創安全文明標化工地是建設工程全過程創優的重要組成部分,創安全文明標化工地和工程質量創優應具有一致性和互動性。「錢江杯」優質工程應先獲得「浙江省建築安全文明施工標准化工地」稱號。 第二章 評選范圍和條件 第七條 申報省建築安全標化工地的規模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10000座以上的體育場或3000座以上的體育館; (二)1000座以上的影劇院; (三)150間以上的飯店、賓館; (四)設區市城區10000平方米以上的綜合樓、圖書館、教學樓、商場、單體住宅等,工程所在地在縣(市)的,建築面積可控制在8000平方米以上; (五)20000平方米以上功能有機聯系的公共群體建築,30000平方米以上配套建設的住宅小區,舊城改造中15000平方米以上連片建設住宅,10000平方米以上的高層商住樓,10000平方米以上統一規劃建設的村鎮住宅群,8000平方米以上配套的別墅區; (六)獨立裝置的工業設備安裝工程; (七)建安工程量在2000萬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橋梁、管道工程、垃圾處理、堤岸工程等市政公用工程;建安工程量在5000萬元以上的隧道、軌道交通、凈配水廠、污水處理、城市廣場等工程; (八)規模無具體劃分標准,但建安工程量在1000萬以上的特殊工程; (九)一級公路或高速公路10公里以上,二級公路20公里以上,五級航道10公里以上,沿海碼頭萬噸級以上,內河碼頭300噸級8個以上; (十)長度500米以上的公路橋梁,1000米以上的公路遂道; (十一)單體建築面積20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築,或造價在1000萬元以上的綜合性園林綠化工程; (十二)達到國家計委規定的大中型項目標準的工業、交通、市政、水利、電力等其他建設工程; (十三)工程規模未達到上述規定,但在創安全文明標化方面成績特別突出的工程。 第八條 申報省建築安全標化工地的企業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一年內未發生三級及以上工程建設重大事故; (二)在浙江省內注冊或登記進浙的建築業企業; (三)工程的總承包單位或主承建單位; (四)住宅小區(含群體建築、村鎮住宅群)的主承建單位。主承建單位按以下原則確定: 1、在住宅小區(含群體建築、村鎮住宅群)承建面積最多的一家企業,其建築面積應達到小區建築總面積的30%以上,且不少於15000平方米(群體建築不少於12000平方米,村鎮住宅群不少於6000平方米); 2、當有兩家以上企業符合條件1,且兩家企業承建面積之差小於10%時,可由兩家以上企業聯合申報,均為主承建單位; 3、當參加住宅小區(含群體建築、村鎮住宅群)施工的每家企業承建建築面積均達不到上述規定,無主承建單位時,由業主組織申報,可選擇三家符合條件的參建單位。 專業承包企業完成建安工程量占工程分包工程量20%以上的,住宅小區(含群體建築、村鎮住宅群)的施工企業承建工程量占該工程建安工程量10%以上的,可作為參建單位申報,但參建單位總數不得超過三家。 第九條 申報省建築安全標化工地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國家基本建設程序,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市場行為規范; (二)已列入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省級專業部門創省建築安全標化工地計劃,且被設區市或相關專業部門確定為「浙江省建築安全文明施工標准化工地參選工程」並已獲得掛牌的工地; (三)在上年度10月1日以後本年度9月30日以前竣工; (四)已獲得工程所在地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省級有關專業部門的建築安全標化工地; (五)施工現場積極推廣使用新材料、新技術的安全防護設施和施工機械設備; (六)施工現場臨時設施齊全、整潔、衛生,結構安全; (七)辦理了建築施工人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第十條 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不得申報省建築安全標化工地: (一)工程施工中發生四級及以上工程建設重大事故的; (二)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及相關人員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 (三)惡意拖欠民工工資,造成不良影響的; (四)發生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有責投訴、治安案件或其他事件的。 第三章 申報程序和申報材料 第十一條 申報省建築安全標化工地的企業應填寫《浙江省建築安全文明施工標准化工地申報表》(附件一)。申報房屋建築工程的,經工程所在地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後上報;申報專業工程的,經相關省級專業部門(省市政協會,下同)簽署意見後上報。 第十二條 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省級專業部門根據申報指標,擇優推薦省建築安全標化工地。推薦申報名單的文件和有關資料於當年11月15日前上報浙江省建築業管理局。 第十三條 申報省建築安全標化工地需提交下列資料: (一)《浙江省建築安全文明施工標准化工地申報表》(一式兩份); (二)建築業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書(復印件); (三)參建單位的證明材料(如:分包合同復印件); (四)工程建設各方主體簽署意見的工程竣工驗收記錄(原件); (五)工程辦理建築施工人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證明; (六)一篇介紹工地創建建築安全標化工地的組織網路和實施計劃與措施的書面說明材料,字數不得少於1500字; (七)工程基礎施工、主體結頂和裝飾三階段的工程外觀與有關檢查分項(指《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的十個檢查分項)安全狀況的彩色效果照片及介紹施工過程的錄像資料各一份(錄像放映時間5—10分鍾,採用光碟製作); (八)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監督機構)對申報工地在基礎、主體結頂和裝飾三階段有關安全檢查分項的評分表(主管部門負責提供,參照JGJ59-99執行); (九)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省級專業部門關於安全標化工地的證明(文件形式,主管部門負責提供); (十)浙江省建築標化參選工地檢查記錄表(主管部門負責提供,附件二)。 第四章 評審程序 第十四條 省建築安全標化工地評審程序: (一)在評審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專家若干名,組成評審專家組對申報工地的資料進行審查,綜合平時監督檢查情況,形成審查意見; (二)從評審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專家若干名,組成評審委員會; (三)召開評審委員會會議,主要議程有: 1、聽取審查意見匯報; 2、查看申報材料; 3、評委評議; 4、無記名投票初步確定獲獎工程。 第十五條 省建築安全標化工地評審實行公示制,對評委會評定的獲獎工程在網上公示後正式確定獲獎工程名單。 獲獎工程名單由浙江省建築業管理局發文公布並頒獎。 第十六條 省建築安全標化工地評審每年一次,評審時間為每年12月份。 第五章 評審紀律和獎勵 第十七條 申報省建築安全標化工地單位要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不得行賄送禮,對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直至撤銷申報資格,情節嚴重的,取消企業下一年度的評審資格。 第十八條 檢查、評審人員要秉公辦事,嚴守紀律,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對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撤銷其檢查、評審資格。 第十九條 省建築安全標化工地創建和評審工作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設在浙江省建築業管理局。 第二十條 對獲得省建築安全標化工地的施工、監理企業和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給予以下獎勵: (一)授予主承建單位《省建築安全標化工地》榮譽證書與獎牌,授予參建單位榮譽證書。獲獎工地及其主(參)建單位、監理單位和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名單一並在有關媒體上公布表彰; (二)在《施工安全與設備管理信息》專刊上予以登載。 第六章 監督與管理 第二十一條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創建省安全標化工作的領導,主動指導和積極幫助相關企業開展創建活動。在日常監督檢查中,要高標准嚴要求,努力提升創建工地的整體安全生產水平。 對已列入創建計劃的工地,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存在安全生產或工程質量問題的,要及時督促整改;發現存在嚴重問題或整改不及時、不主動、不徹底的,要取消其掛牌和申報資格。 第二十二條 為更好地接受社會監督,凡列入省建築安全標化工地創建計劃的工地,在工程基礎完工後,對符合省建築安全標化工地創建要求的,由企業申請填寫《浙江省建築安全標化參選工程匾牌領取單》(附件三),經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省級相關專業部門)或安全監督機構檢查同意後,在工地大門口醒目處懸掛「浙江省建築安全文明施工標准化工地參選工程」匾牌,接受社會監督。 「浙江省建築安全文明施工標准化工地參選工程」匾牌由省建築業管理局統一製作。「浙江省建築安全文明施工標准化工地參選工程」掛牌工程個數實行總量控制。 第二十三條 省、市、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對掛牌工地建立檢查記錄台帳。對掛牌工地要加強過程監管,進行隨機檢查。檢查內容主要有: (一)市場行為; (二)規章制度執行情況; (三)安全生產狀況; (四)文明施工狀況; (五)其他情況。 對掛牌工程,市、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安全監督機構至少隨機抽查三次。填寫《浙江省建築安全標化參選工地檢查記錄表》。檢查要詳細記錄檢查中發現的各類問題,提出綜合評價意見。該表作為該工地申報、評審的主要依據。申報時,該表作為申報資料之一,由縣、市級主管部門逐級上報。 浙江省建築業管理局對已獲得掛牌的參選工程實行動態管理,適時組織專家進行抽查。抽查情況填寫《浙江省建築安全標化參選工地檢查記錄表》作為該工地評審的依據之一。 第二十四條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安全監督機構在日常監督檢查或各類專項檢查中,發現存在工程質量或安全生產問題比較嚴重的,可實施摘牌處理。 摘牌分為臨時性摘牌和永久性摘牌。臨時性摘牌可待存在問題整改完畢,經復查符合要求後重新掛牌。給予永久性摘牌處理的,取消其申報資格。 第二十五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給予永久性摘牌處理。 (一)工程建設過程中,各方主體市場行為存在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 (二)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不及時整改的; (三)無專項施工方案或專項施工方案無針對性、操作性,專項施工方案與現場實際嚴重不符或專項方案未經技術負責人審簽的; (四)發生第十條規定的情況之一的; (五)累計被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臨時性摘牌三次以上的。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省建築安全標化工地每年的具體申報和評審要求,另行發文布置。 第二十七條 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省級有關專業部門應根據本辦法,制定本地(本部門)安全文明標化工地的評選和推薦的實施細則。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❻ 工地農民工管理員主要有哪些職責我想問問給個具體回答

「民管員」的主要職責
農民工管理員經考核合格,獲得資格證書後,從事施工現場農民工管理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行業管理的各項規定,恪守職業道德,同時應履行以下職責:
(1) 負責組織協調公司對分包企業的資格審查、綜合素質考核評定、
施工實物量結算等管理工作;
(2) 根據施工生產的需求提供勞動力信息,協助公司調劑分包企業所屬施工隊伍的流向;負責本公司直接僱傭或分包企業僱傭的農民工管理工作,建立實名制台帳;
(3) 做好培訓分包企業勞資員的工作;
(4) 做好農民工進場教育;
(5) 指導、監管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發放的執行情況;
(6) 每月30日前向區縣建委上報預儲賬戶工資支付明細;
(7) 匯總各分包企業的出勤記錄,並於每月5日前將上月現場農民工出勤記錄在項目工地顯著位置公示;
(8) 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監督檢查工作,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並提出整個建設,同時向主管領導及時匯報不能按時、足額發放農民工工資的分包企業;
(9) 協助解決分包企業與農民工之間發生的工資方面的糾紛;
(10) 按期檢查、核實分包企業派駐現場施工隊伍的人數,作好日常監督、檢查的詳細記錄;
(11) 負責指導項目經理部對農民工進場後的安全、質量教育及技能培訓,尤其做好分包企業工資支付過程的培訓工作,確保每一名進場農民工清楚其權利和義務,且應留記錄;
(12) 協助做好工地農民工業校管理教學工作,開展道德法制、維權知識、文化教育等綜合教育;
(13) 做好農民工資料收集與存檔工作;
(14) 其他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內容。

❼ 社保農民工台帳繳交明細怎麼進

不知道,不過樓主在網路文庫沒少貢獻啊

❽ 泗安鎮的農業發展

培植了2.2萬畝的苗木產業和3.1萬畝的吊瓜產業,已擁有聖馬科技、瑞泰實業等農業龍頭企業2家;擁有顯聖牌無公害大米等品牌農產品4個,其中獲省級優質農產品1個,已形成500畝以上的農產品基地15個,其中萬畝以上3個,1000畝以上3個,特色效益農業經濟貢獻率達85%以上,效益農業對農民收入貢獻率已達39%;
農業經濟考核中,2005年連續第五年列全縣首位,已成為全縣的農業強鎮之一。被命名為浙江省十強花卉苗木鎮。 始終將增加農民收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為各項工作的落腳點。通過抓結構調整、勞動力轉移來致富農民。大力實施勞動力轉移工程。通過調查、發動、培訓、組織輸出等一系列措施,引導農民「走出去」。
建立了鎮村兩級工作班子,兩級勞動力資源台帳和縣鎮兩級用工信息服務網路,組織實施「企業出單、農民選單、政府買單」的培訓模式,通過增強農民就業技能,加速轉移步伐。三年間,共舉辦大型勞動力交流大會5次(春秋各一次),舉辦各類培訓班169期,培訓1500餘人次,共轉移富餘勞動力5600餘人次,為農民增加現金收入達2500餘萬元。勞務輸出的收入占農民人均收入的比重已由02年的12%上升到40%。
深化效益農業提升工程。大力推進農業「510」工程,做大主導產業。出台了鼓勵支持發展吊瓜、苗木等主導產業的政策,通過貼息貸款,小額補貼等政策引導,吊瓜種植達到3.2萬畝,比02年增加2萬畝,苗木面積達2.2萬畝,比02年增加1.3萬畝;
加大對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的建設力度,先後建立了顯聖稻米合作社、泗安土雞協會、苗木協會、中葯材協會等中介組織,通過中介組織提高農業產業化水平。其中顯聖稻米合作社逐步壯大,由最初的不到10000畝擴大到近40000萬畝,並被推薦申報農業部「全國十大糧食合作社」的評選。加大農業產業招商力度。
積極興辦龍頭企業,延長農業產業鏈,提高農產品附加值,進一步提升農業的產出效益。三年間共引進農業項目35隻,引進資金15000餘萬元,其中聖馬科技和瑞泰實業兩家龍頭企業被列為縣級重點企業。
加大農業品牌戰略實施力度,共申報並獲得4個農產品品牌,「顯聖牌無公害大米」連續3年勇奪省農博會金獎,被評為省級優質農產品。萬畝吊瓜基地被列為全國無公害農產品示範基地。通過三年的努力,農民收入水平有了明顯提高,截止2005底年農民人均純收入達5782元,比02年凈增2097元,人均儲蓄達6000元,比2002年翻了一番,凈增2777元。

❾ 勞務用工「五項制度,三本台賬」具體內容是什麼

企業用工管理制度、施工現場人員管理制度、施工現場職工考勤制度、內工資發放制度容、勞動糾紛處理制度。三本台賬:施工現場職工名冊、施工現場務工人員考勤表( 年 月)、企業員工工資發放表(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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