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統戰部是干什麼工作的
了解情況,掌握政策,調整關系,安排人事。「十六字」職能的內涵具體為:
1、了解統戰工作的全面情況,掌握分析統一戰線中的政治、思想動態,反映黨外人士的意見、批評和建議;
2、深入實際、深入基層,對統一戰線大政方針貫徹執行情況進行調查研究,提出開展工作的意見,供中央和各級黨委決策參考;
3、督促檢查各項統戰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正確協調統一戰線內部的各種關系;
4、考察、培養、安排各方面的黨外代表人士。2000年中央「三定」方案對中央統戰部職能的內涵和要求作了進一步細化。
(1)統戰培訓工作擴展閱讀:
做好統戰工作:
做好新形勢下統戰工作,必須掌握規律、堅持原則、講究方法,最根本的是要堅持黨的領導。統一戰線是黨領導的統一戰線。
在統戰工作中,實行的政策、採取的措施都要有利於堅持和鞏固黨的領導地位和執政地位。同時,必須明確,黨對統一戰線的領導主要是政治領導,即政治原則、政治方向、重大方針政策的領導,主要體現為黨委領導而不是部門領導、集體領導而不是個人領導。
堅持黨的領導要堅定不移,但在這個過程中也要尊重、維護、照顧同盟者的利益,幫助黨外人士排憂解難。這是我們黨的職責,也是實現黨對統一戰線領導的重要條件。
2. 歸國華僑聯合會是做什麼工作的
歸國華僑聯合會的主要職能:群眾工作、參政議政、維護僑益、海外聯誼。
1、群眾工作
本著一切為了歸僑僑眷、一切依靠歸僑僑眷的原則開展各項工作,充分調動廣大歸僑僑眷的積極性,凝聚僑心、集聚僑力,共同為振興中華作貢獻。時刻關心僑界群眾生活,了解和掌握廣大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的願望和要求,切實為僑界群眾排憂解難,特別要關心歸僑僑眷中的困難群體,動員各方力量扶貧濟困,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2、參政議政
積極參加國家的各項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事務活動,為推動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和祖國統一大業發揮僑的獨特作用。僑聯作為政協組成單位,要積極發揮民主監督作用,通過僑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出提案和議案,積極反映社情民意、僑界的心聲。要積極參與涉僑法律、法規的制定與修改,督促檢查《保護法》的實施。
3、維護僑益
代表歸僑僑眷的權利和利益,通過學習宣傳僑法,提高全社會的認識;通過各種形式和渠道,加大依法護僑的力度;通過健全網路、拓寬渠道,增強信訪工作的實效;通過深入基層、協調各方,提高為僑服務的質量。
4、海外聯誼
充分發揮僑聯組織密切聯系海外僑胞的優勢,深交老朋友,廣交新朋友。加強同港澳僑團的聯系,密切與海外僑胞及其社團的聯系,建立與新一代僑胞及其社團的聯系,加強與華僑華人世界性、區域性組織的聯系,積極參與以地緣、業緣、血緣關系為紐帶組成的僑團的聯誼活動。
(2)統戰培訓工作擴展閱讀:
1、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簡稱「中國僑聯」。成立於1956年10月12日,是由全國歸僑、僑眷組成的全國性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系廣大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的橋梁和紐帶。」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組成單位。現任主席:萬立駿。
2、僑聯主要機構設置
(1)辦公廳
負責掌握僑聯工作動態和協調日常工作;負責中國僑聯有關重要會議、活動的組織;負責調查研究和信息、網路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機要、檔案、保密工作以及財務、資產、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編輯《中國僑聯工作》、《僑聯簡訊》。
內設機構:秘書處、研究處、信息處、資產財務處、行政處(保衛處)。
(2)海外聯誼部
負責協調中國僑聯機關海外聯誼工作,指導地方僑聯開展海外聯誼;負責掌握海外僑情動向,收集和建立僑情信息資料;負責掌握海外僑團情況,加強同海外僑團的聯系;負責加強同中國僑聯港澳委員、顧問、港澳台地區僑團和海外顧問的聯系,開展僑務對台工作;
負責擬定中國僑聯外事工作計劃,開展海內外僑胞的交往和聯誼活動;為海外僑胞探親訪友、尋根問祖、觀光旅遊、療養治病、進修講學等提供有關服務。
內設機構:綜合處、聯誼處(中國僑聯青年委員會秘書處)、外事處。
(3)經濟科技部
負責指導地方僑聯為我國引進資金、技術、設備和人才提供服務;負責掌握華僑、華人資金、技術、設備、人才引進和華僑捐贈、僑匯、僑屬企業工作情況;負責加強同僑界科技人員和經營管理人員的聯系,指導地方僑聯開展為科教興國服務的工作;負責指導地方僑聯辦好經濟實體及扶持歸僑、僑眷興辦企業的工作。
內設機構:綜合處、經濟聯絡處、科技服務處。
(4)文化交流部
負責宣傳黨和政府的僑務工作方針、政策,開展對歸僑、僑眷的思想道德教育,宣傳歸僑僑眷的先進事跡和海外僑胞的愛國行動;指導各級僑聯開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文化宣傳工作;負責引導各級僑聯弘揚愛國主義,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開展海內外文化交流活動;
負責加強同僑界人士的聯系,為我國文化事業和社會公益事業服務;負責指導全國僑聯系統的僑刊鄉訊工作;負責中國僑聯的新聞發布工作;主管中國華僑出版社、《海內與海外》雜志社。
內設機構:綜合處、新聞宣傳處、文化處。
(5)權益保障部
負責參與有關部門僑務法律法規草案的研究和擬定工作,開展對歸僑、僑眷的法制教育;指導各地僑聯法律顧問委員會開展維護僑益工作;接受被侵犯權益的歸僑、僑眷的申訴,提供法律和政策咨詢,促進有關部門落實政策,監督有關僑務法規的實施;
負責開展海內外律師界人士的聯誼、合作和交流;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歸僑、僑眷的意見和呼聲;負責中國僑聯法律顧問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內設機構:政策法規處(中國僑聯普法辦公室)、法律服務處(中國僑聯法顧委辦公室)、信訪處(中國僑聯信訪辦公室)。
(6)組織人事部(機關黨委)
負責指導僑聯的組織建設工作;配合有關主管部門做好全國人大中歸僑、僑眷代表,全國政協中僑聯界別委員的人事安排工作;負責省級僑聯領導班子成員歸僑、僑眷身份的審核和備案工作;
負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和僑聯幹部培訓管理工作;負責協調、管理中國僑聯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辦理出國人員有關審查手續;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3. 區級統戰部部長主要是做什麼的官職有多大相當與古代的幾品官
區級統戰部部長在古代相當於理藩院承政,尚書一級的官員。
主要是完成以下工作:
統戰部作為黨委主管統戰工作的職能部門,是黨委統戰工作的參謀機構、組織協調機構、具體執行機構、督促檢查機構,擔負著了解情況、掌握政策、協調關系、安排人事、增進共識,加強團結等重要職能。
古代官職與現在官職對應:
正一品正國級文職京官宰相國務院總理,太師、太傅、太保,人大、政協的正職,殿閣大學士政治局常委,太尉、司徒、司空,武職京官領侍衛內大臣,北京軍區司令,掌鑾儀衛事大臣,中央機關事務局、安全局長,從一品正國級減文職京官各部尚書,國務院副總理兼部長。
少師、少傅、少保人大、政協的副職,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協辦大學士,政治局委員,都察院左、右都御史,中紀委書記兼最高檢察長,郡王、國公、各總督,武職京官提督九門步軍巡捕五營統領,北京衛戍區司令兼北京市公安局長。
都統,首都及陪都,軍區司令。提督,野戰軍區司令。
正二品副國級文職京官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總工會主席。
開國郡公,文職外官,各省總督,各大地區書記。
(3)統戰培訓工作擴展閱讀
統戰部歷史沿革
中國共產黨建立專門的統戰工作機構是從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形成後開始的。1937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組織中共代表團駐國民黨統治區武漢,專門負責與國民黨的聯系和談判工作,這是最早的統戰工作性質的機構。
1938年中國共產黨六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各級黨委暫行組織機構的決定》規定,在區委以上各級黨委之下設立統一戰線工作部。
1943年3月,黨中央決定調整精減中央領導機構,由中央政治局和書記處下設的中共中央組織委員會統管中央統戰部和其他幾個部門的工作,劉少奇為書記。
1944年5月至1945年4月,中國共產黨在延安召擴大的六屆七中全會,決定成立中央城市工作部,主要任務是領導敵占區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工作。
1946年底,中共中央決定重新恢復城市工作部,其任務是「在中央規定方針下,研討與經營蔣管區的一切工作(包括農工青婦),並培訓這一工作的幹部,部內分黨務、統戰、農村、文教、頑軍五組」。部長由周恩來兼任,李維漢任副部長。
1948年9月24日至26日,中共中央先後發電,決定「將中央城市工作部改名為中央統一戰線工作部,管理國民黨統治區工作、國內少數民族工作、政權統戰工作、華僑工作及東方兄弟黨的聯絡工作」,並具體負責籌備召開新政協的工作。中央統一戰線工作部部長由李維漢擔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在中共中央和地方及一些企事業單位黨委中繼續設立統戰部。
4. 中共江蘇省委省級機關工作委員會的內設機構
(一)紀工委
負責領導省級機關各部門機關黨組織的紀律檢查工作。指導省級機關各部門黨組織對黨員進行遵守黨性、黨風、黨紀教育;檢查和監督黨風廉政建設制度落實情況;查處、審理機關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紀的案件;受理黨組織和黨員的檢舉、控告、申訴,處理
來信來訪。
(二)辦公室
負責機關內部的綜合協調和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日常公文的處理和有關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保管文書檔案、機要保密和文印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務、後勤服務和財務管理工作。
(三)組織部(培訓辦)
負責指導省級機關各部門機關黨組織堅持黨的組織制度,加強基層組織建設;承辦省級機關各部門機關黨組織換屆選舉的審批工作;負責省級機關黨員的管理教育、機關黨務幹部培訓工作。
(四)宣傳部(文明辦)
負責指導省級機關黨組織加強黨員幹部理論武裝工作;指導省級機關推進學習型機關、學習型黨組織建設;指導、協調和管理省級機關精神文明建設活動;負責省級機關工委重要活動的新聞宣傳報道;負責「江蘇機關黨建」網站日常管理維護工作。
(五) 研究室
負責向省委辦公廳及時反映重要信息;編發《機關情況》;編輯出版《工作與學習》雜志;結合中心工作和機關黨建規劃開展調研工作;負責省級機關黨建研究會的日常工作。
(六)統戰部
負責指導省級機關各部門統戰工作,提出統戰工作規劃;負責聯系省級機關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有針對性地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協助做好省級機關黨外知識分子、台、僑、留學回國人員的統戰工作。
(七)幹部處
負責管理工委機關和下屬單位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承辦機關和下屬單位人員出國(境)的有關工作;負責離退休老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八)機關黨委
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黨中央、上級黨組織和本級黨組織的決議;組織黨員學習政治理論和科學文化、業務知識;對黨員進行監督、管理,並保障黨員利益;開展思想政治工作,推進機關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抓好專職黨務幹部、黨支部書記和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對黨員教育培訓工作進行協調、指導和督查。
(九)團工委
負責領導省級機關共青團工作;指導省級機關團組織思想、組織、作風建設,搞好團員青年的教育管理;指導和組織基層團組織圍繞黨的中心工作,開展適合青年特點的各項活動。
(十)婦工委
負責領導省級機關婦女工作;指導省級機關各單位建立健全婦女組織,負責審批婦女委員會和婦委會主任;代表和維護婦女合法權益,適時反映婦女意見、建議和要求;組織開展適合婦女特點的各項活動,樹立和宣傳先進典型。
(十一)法宣辦
負責協調、指導省級機關、中央駐寧直屬機構和省直屬部門、單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組織省級機關處級領導幹部法制講座及法律知識培訓,組織法制宣傳教育骨幹培訓;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有關活動;總結推廣法制宣傳教育典型經驗。
(十二)省直機關工會
負責領導省級機關各部門及直屬單位的工會工作;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發揮工會組織在推進和諧機關、學習型機關、節約型機關建設中的作用;組織開展適合機關特點的文化體育活動。
(十三)體協
組織開展省級機關群眾性體育活動;指導協調省級機關各部門、單位及其所屬各企、事業單位自主舉辦各項群體活動。
5. 廣東省社會主義學院的簡介
廣東省社會主義學院創辦於1957年4月,當時稱為廣東省政治學校,1960年11月改名為廣東省社會主義學院,首任校長是副省長古大存,後由副省長林鏘雲接任。1966年8月因「文革」被迫停辦。「文革」前兼社會主義學院院長或副院長中有五位是副省長,他們是古大存、陳汝棠、鄧文釗、林鏘雲、郭棣活。
作為黨領導的具有統一戰線性質的政治學院,學院的發展始終得到省委統戰部的悉心指導。復辦以來,學院的黨組書記、院長都是由省政協副主席、統戰部長擔任,學院的班子建設,重大事項都在統戰部的指導和管理下得以順利開展。
作為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的聯合黨校,更是得到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的大力支持,目前院務咨詢委員會就是由八個民主黨派和工商聯的負責人以及社院領導組成的,其中曾近義(原省政協副主席、九三學社主委、華師大副校長)、楊奎章(原省政協副主席、民盟廣東省委主委)還兼任學院副院長。
我們把培訓工作當作學院的安身立命之本。從創辦到停辦的近10年間,我院共舉辦培訓班16期,培訓學員3397人次。1983年復辦以來至2006年,我院圍繞培養統一戰線幹部隊伍的目標,共舉辦各類培訓班270期,培訓學員10782人次,許多學員成為各級政府部門、司法機關和民主黨派的領導或所在單位的骨幹,成為我省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力量。其中,中央統戰部從1995年以來每年在我院舉辦全國黨外知名人士和黨外市廳級領導幹部赴港研究班,我院較好地完成了交辦的任務。為響應黨中央關於西部大開發的號召,配合我省對口支援新疆哈密地區的部署,從2000年起至2006年,我院無償為該地區舉辦了9期統戰幹部和愛國宗教人士赴粵研討班,培訓學員244人次,為新疆的民族團結、反對分裂主義和社會安定作出了積極的貢獻。我們這一舉動受到哈密地委、新疆區黨委的高度贊揚,同時得到了在此期間到哈密視察工作的胡錦濤同志的充分肯定。從2005年起,學院還為西藏林芝地區培訓統戰幹部,受到有關單位的好評。我院堅持為全省統一戰線人才培訓服務,積極走出去,「送課上門」,充分發揮統戰人才培訓基地的作用。其中2005年學院就選派教師為全省各地舉辦的148期統戰幹部培訓班授課,培訓學員達12856人次。
復辦以來,學院在多層次、多形式、多渠道辦學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先後舉辦大專班、本科班、在職研究生班等學歷班共17期,學生約1000人。特別是我院與廣東省委黨校合辦的首屆黨史專業(統一戰線方向)在職研究生班(45人),於1999年順利畢業,這是廣東省統戰史上培養的第一批統戰專業的高學歷統戰幹部。
學院黨組重視領導班子建設,經過多年努力,現在的領導班子是注重理論學習,自覺用科學理論指導工作的班子,是善於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的班子,是注重民主集中制的班子,是有強烈的統戰意識和統戰觀念的班子,是廉潔自律的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