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培訓制度是什麼啊
四、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1、目的
為提高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和《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組織對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法規、知識、操作規程、職業危害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危害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維護的培訓,特製定本制度。
2、依據
以下文件是制定和執行本制度的主要依據,其他現行的相關文件也適用。
1)《職業病防治法》
2)《作業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公約》(第170號國際公約)
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號《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
3、職責
1)公司總經理是職業健康教育培訓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賦有主要責任,辦公室、安全辦賦有專業管理職責;
2)職業健康教育培訓工作的主管部門是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公司辦公室)和安全管理部門(安全辦);
(1)主管部門對員工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培訓和在崗期的定期職業健康培訓,宣傳普及職業健康知識,督促員工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指導員工正確使用預防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防護用品;
(2)主管部門應根據法律規范等的要求、企業實際情況及崗位需要,定期識別安全宣傳教育培訓需求,制定、實施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計劃,提供相應的資源保證;
(3)主管部門應做好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實施分級管理,並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和改進。
3)其他各部門、車間對本部門的職業健康教育培訓工作負責。
(1)實行各部門(車間)行政負責人負責制,分別對本部門(車間)的職業健康教育培訓工作負責;
(2)安全員、技術員對分管崗位人員的職業健康教育培訓工作負責。
4)如果因培訓不符合,導致用人崗位發生職業危害事件(事故),除了企業負責外,同時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4、職業健康教育培訓內容
1)職業健康宣傳
(1)企業利用公示欄、黑板報(牆報)、廠報、公示欄、會議、培訓、張貼標語等形式定期開展職業健康宣傳;
(2)部門(車間、班組)要利用班前班後會、安全報閱讀、現場崗位職業危害講解以及職業危害標志牌標識、公告欄等進行職業健康宣傳。
2)職業健康教育培訓
(1)培訓內容
① 職業健康法律、法規與標准;
② 職業健康基本知識;
③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④ 正確使用、維護職業危害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防護用品;
⑤ 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救援措施、基本技能等;
⑥ 職業危害事故案例。
(2)培訓的對象及方式
① 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職業健康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參加經安監部門認定的培訓機構進行培訓,並持證上崗,根據證件有效時間,到期進行復訓;
②入廠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訓,凡入廠新工人、新調入人員、新分配的大中專學生、來廠實習人員,由主管部門組織進行企業、車間、班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准上崗工作,成績歸檔存查。
3)「三級教育培訓」劃分
(1)企業教育培訓由主管部門負責,教育內容:
① 黨和政府關於職業健康的方針、政策、法令,《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作業場所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管理辦法》、《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等。
② 企業安全生產奮斗目標、管理組織、實施措施及生產工藝基本情況。
③ 綜合安全知識,企業主要危險區域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範措施。
④ 企業的各種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總則。
⑤ 企業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防治知識
(2)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專、兼職安全員)負責組織進行培訓,教育內容:
① 本車間安全生產組織及生產工藝流程;
② 本車間的安全技術規程、職業健康操作規程,安全制度與規定;
③ 本車間的主要職業危害因素和典型事故的經驗教訓以及防範措施。
(3)班組教育由班組長或指定專人負責進行培訓,主要內容:
① 本班組生產組織及生產工藝流程;
② 本班組作業中的危害因素和應急防範措施;
③ 本班組崗位勞動保護用品佩戴、使用規定;
④ 本班組主要設備性能及安全規程以及主要環節的危害防範注意事項;
⑤ 本班組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和職業危害防治措施規定;
⑥ 制訂實施師徒合同,包學、包會、保安全。
4)調換新崗位和採用新工藝人員的教育培訓
(1)凡調換新崗位人員和採用新設備、新工藝的崗位人員,要重新進行職業健康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准上崗作業;
(2)企業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進行職業健康教育培訓,內容按「入廠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訓」要求執行;
(3)採用新設備、新工藝的崗位人員,必須由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和職業健康教育培訓技術培訓學習,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4)告知崗位工人,新設備、新設備存在的危害因素以及防範措施。
5)一般員工安全教育培訓
(1)由企業每年對基層領導幹部、班組長、專職安全人員進行一次安全管理和職業健康知識安全教育培訓,並考試存檔。要求必須有簽到表、教案、考試卷紙及考分花名冊。
(2)為了不斷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和防治職業危害意識,增強安全責任感。企業每年必須對在員工人進行不少於二十小時的安全教育培訓,要有計劃、簽到表、培訓教案、考試卷紙及考分花名表。
(3)培訓方式:定期教育與不定期教育相結合,採用課堂教學、觀看錄像、現場教育、參加上級組織的培訓、邀請專家等形式;
5、培訓時間:按照國家安監總局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執行;
6、建立員工培訓教育檔案資料:
①三級安全教育卡;
②員工的安全試卷;
③相關培訓證書的復印件;
④其他有關資料。
7、企業主要負責人和財務部門應保證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費用的落實。
Ⅱ 如何開展職業健康培訓
四、職業健康教育培訓
1、編制要點
明確職業健康教育培訓制度目的、依據。
確定職業健康教育培訓工作的負責部門、責任人。
明確職業健康教育培訓內容。
明確職業健康教育培訓人員范圍、教育培訓時間、全年教育培訓累計時間。
明確職業健康教育培訓不合格人員再培訓要求。
確定職業健康教育培訓檔案的內容及保存備檔期限。
2、範例
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為提高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和《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組織對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法規、知識、操作規程、職業危害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危害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維護的培訓,特製定本制度。
一、人事培訓部門會同職業健康管理部門對員工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培訓和在崗期的定期職業健康培訓,宣傳普及職業健康知識,督促員工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指導員工正確使用預防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防護用品。
二、人事培訓部門會同職業健康管理部門應根據法律規范等的要求、企業實際情況及崗位需要,定期識別安全宣傳教育培訓需求,制定、實施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計劃,提供相應的資源保證。
應做好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實施分級管理,並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和改進。
三、職業健康宣傳
1、企業利用公示欄、黑板報(牆報)、廠報、公示欄、會議、培訓、張貼標語等形式定期開展職業健康宣傳。
2、部門車間要利用班前班後會、安全報閱讀、現場崗位職業危害講解以及職業危害標志牌標識、公告欄等進行職業健康宣傳。
四、職業健康教育培訓
(一)培訓內容
1、職業健康法律、法規與標准;
2、職業健康基本知識;
3、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4、正確使用、維護職業危害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防護用品;
5、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救援措施、基本技能等;
6、職業危害事故案例。
(二) 培訓的對象及方式
1、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職業健康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參加經安監部門認定的培訓機構進行培訓,並持證上崗。根據證件有效時間,到期進行復訓。
2、入廠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訓
凡入廠新工人、新調入人員、新分配的大中專學生、來廠實習人員,由人事部門通知安全部門,並由安全部門組織進行企業、車間、班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准上崗工作,成績歸檔存查。
1)企業教育培訓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進行培訓,教育內容:
(1)黨和政府關於職業健康的方針、政策、法令,《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作業場所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管理辦法》、《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等。
(2)企業安全生產奮斗目標、管理組織、實施措施及生產工藝基本情況。
(3)綜合安全知識,企業主要危險區域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範措施。
(4)企業的各種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總則。
(5)企業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防治知識
2)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安全組或兼職安全員負責組織進行培訓,教育內容:
(1)本車間安全生產組織及生產工藝流程。
(2)本車間的安全技術規程、職業健康操作規程,安全制度與規定。
(3)本車間的主要職業危害因素和典型事故的經驗教訓以及防範措施。
3)班組教育由班組長或指定專人負責進行培訓,主要內容:
(1)本班組生產組織及生產工藝流程。
(2)本班組作業中的危害因素和應急防範措施。
(3)本班組崗位勞動保護用品佩戴、使用規定。
(4)本班組主要設備性能及安全規程以及主要環節的危害防範注意事項。
(5)本班組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和職業危害防治措施規定。
(6)制訂實施師徒合同,包學、包會、保安全。
3、調換新崗位和採用新工藝人員的教育培訓
凡調換新崗位人員和採用新設備、新工藝的崗位人員,要重新進行職業健康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准上崗作業。
1)企業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進行職業健康教育培訓,內容按「入廠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訓」要求執行。
2)採用新設備、新工藝的崗位人員,必須由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和職業健康教育培訓技術培訓學習,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3)告知崗位工人,新設備、新設備存在的危害因素以及防範措施。
4、一般員工安全教育培訓
1)由企業每年對基層領導幹部、班組長、專職安全人員進行一次安全管理和職業健康知識安全教育培訓,並考試存檔。要求必須有簽到表、教案、考試卷紙及考分花名冊。
2)為了不斷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和防治職業危害意識,增強安全責任感。企業每年必須對在員工人進行不少於二十小時的安全教育培訓,要有計劃、簽到表、培訓教案、考試卷紙及考分花名表。
3)一般「三違」人員由車間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少於一天;嚴重「三違」人員由企業職業健康管理部門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少於一周,並將「三違」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存檔。
4)培訓方式:定期教育與不定期教育相結合,採用課堂教學、觀看錄像、現場教育、參加上級組織的培訓、邀請專家等形式;
五、培訓時間:按照國家安監總局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執行。
六、建立員工培訓教育檔案資料:
1、三級安全教育卡;
2、員工的安全試卷;
3、相關培訓證書的復印件;
4、其他有關資料。
七、企業主要負責人和財務部門應保證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費用的落實。
Ⅲ 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時間規定多少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加強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的通知》第四條的規定:
參加職業衛生培訓的時間不少於總學時的30%,繼續教育時職業衛生培訓不少於20%。初次培訓不得少於16學時,繼續教育不得少於8學時。
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主要培訓內容:國家職業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職業病危害防治基礎知識,結合行業特點的職業衛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
經考核合格後,在合格證中註明職業衛生培訓內容和培訓學時,不再單獨進行職業衛生培訓。其他行業領域應當按照本通知要求的內容和學時開展職業衛生培訓。
職業衛生管理人員主要培訓內容:
國家職業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標准,職業病危害防治知識,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防控措施,職業病防護設施的維護與管理,職業衛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初次培訓不得少於16學時,繼續教育不得少於8學時。職業病危害監測人員的培訓,可以參照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的要求執行。
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主要培訓內容:
國家職業病防治法規基本知識,本單位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所從事崗位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和防範措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勞動者的職業衛生保護權利與義務等。煤礦接觸職業病危害勞動者的職業衛生培訓,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Ⅳ 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培訓計劃
現在的培訓計劃都是表格式的。不用去用文字材料來單獨描述。
一個公司級年度培訓計劃表就是那麼幾項:
序號 教育培訓名稱 主辦單位(部門) 參培人員和人數 計劃培訓時間 培訓費用 培訓方式 備注
下面就是審批人 (一般是一把手,可以由分管領導代)、 審核人 (分管領導或安全部門負責人) 和製表人
部門級和班組級的計劃幾乎一致。
作為公司級的職業健康管理人員 應該是他來組織各部門來提這個培訓計劃。剩下的才是領導審批的流程。部門級和班組級一般要由相關專業人員來指導提出計劃。
Ⅳ 職業健康知識培訓有哪些
職業健康安全教育的基本內容主要有思想教育、職業健康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和典型事故教育。
(1)思想教育
思想教育包括思想認識教育和勞動紀律教育。
1)思想認識教育主要是通過職業健康安全政策、法規方面的教育,提高各級領導和廣大職工的政策水平,正確理解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嚴肅認真地執行職業健康安全法規,做到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
2)勞動紀律教育主要是使管理人員和職工懂得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對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性,提高遵守勞動紀律的自覺性,保障安全生產。
(2)職業健康安全技術知識教育
職業健康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包括生產技術知識、基本職業健康安全技術知識和專業職業健康安全技術知識。
1)生產技術知識是指企業的基本生產概況、生產技術過程、作業方法或工藝流程、產品的結構性能,所使用的各種機具設備的性能和知識,以及裝配、包裝、運輸、檢驗等知識。
2)基本職業健康安全技術知識是指企業內特別危險的設備和區域及其安全防護的基本知識和注意事項;有關電器設備的基本安全知識;有毒、有害的作業防護;一般消防規則;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以及傷亡事故的報告辦法等。
3)專業職業健康安全技術知識是指某一特殊工種的職工必須具備的專業職業健康安全技術知識,包括鍋爐、壓力容器、電氣、焊接、起重機械、防爆、防塵、防毒、瓦斯檢驗、機動車輛駕駛等專業的安全技術及工業衛生技術知識。
(3)典型事故教育
典型事故教育是結合本企業或外企業的事故教訓進行教育,通過典型事故教育可以使各級領導和職工看到違章行為、違章指揮給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造成的損失,提高安全意識,從事故中吸取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Ⅵ 企業對新員工進行三級安全和職業衛生教育培訓目的是什麼
目的是減少安全事故和預防職業病危害,降低風險和保障勞動職工的職業健康。
Ⅶ 如何開展職業健康安全教育與培訓
教、學、做一體。
即有教師講課(案例、視頻)、有現場操作和示範、有學員討論與操作。
Ⅷ 生產經營單位應進行全員的安全培訓和教育,具體包括哪些
生產經抄營單位安全生產管襲理人員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1)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2)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3)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4)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5)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6)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7)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