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眉山市精誠安檢培訓學校怎麼樣,詳細地址在哪裡
我就從抄這里培訓了一個禮拜,襲學費3650元 定員費480元 然後被安排在成都IFS上班當保安 每天干12小時 每月無休假(別人都是月休四天)並且還沒工資 只有學校那邊每個月補貼1000元錢 在這里白乾三個月 我現在幹了半個月了覺得真的不應該來 說是干滿三個月拿到這個公司蓋的章就可以安排到地鐵、機場等這些地方去做安檢人員 前幾天才得知那種培訓的是騙人的 都還不是安檢人員還培訓什麼?反正現在學校那邊把錢吃滿了(四千多)然後這邊給人家白乾三個月(一天120元 干90天)錢都拿給中介 自己沒工資 想起真的劃不來 一萬多就為了拿個這個公司的章 為了去地鐵線當安檢員 真的是被人賣了還幫別人數錢 沒去的不建議去 真的黑
㈡ 眉山市精銳保安服務有限責任公司怎麼樣
簡介:眉山市精銳保安服務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2014年01月20日。
法定代表人:蔣方權
成立時間:2014-01-20
注冊資本:2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511402000041268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眉山市東坡區岷江大道24-30號
㈢ 四川眉山精誠這個保安公司怎麼樣
保安公司都是掙人錢 靠關系
㈣ 保安員培訓費用是多少個人是否去培訓報名
公民考取保安證,可以直接到公安機關的派出所申請,登記資料,內錄入相片和指紋容等信息,參加統一考試就行了,理論和體能考試,理論收費40元,體能考試45元(共85元國家財政收取的)保安照片回執20元等。以上是直接考證費用(不否培訓的費用)。以上緊供參考。
㈤ 請問眉山市精英保安培訓學校怎麼樣
是不是崇禮那邊哦,是正規的,應該要安排你去當保安的
㈥ 如何成立保安培訓學校
騙人的,我朋抄友去了,交培訓費1860元,檔案管理費260元,當時說分配的是機關單位,去就有3金等,不會往企業單位分,但到最後都是分的企業單位,也都沒有3金,最後讓退錢也不退,我聽說原先有20多個以前在哪裡培訓的人去找他們說事,最後好像是退了一部分錢。。。。所以希望不要上當!!!!!!!1
㈦ 保安培訓學校的證怎麼辦
第六章保安培訓單位
第三十二條保安培訓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是依法設立的保安服務公司或者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學校、職業培訓機構; (二)有保安培訓所需的師資力量,其中保安專業師資人員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者10年以上治安保衛管理工作經歷; (三)有保安培訓所需的場所、設施等教學條件。 第三十三條申請從事保安培訓的單位,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提交申請書以及能夠證明其符合本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條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進行審核,並將審核意見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審核意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決定,對符合條件的,核發保安培訓許可證;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第三十四條從事武裝守護押運服務的保安員的槍支使用培訓,應當由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訓機構負責。承擔培訓工作的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訓機構應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 第三十五條保安培訓單位應當按照保安員培訓教學大綱制訂教學計劃,對接受培訓的人員進行法律、保安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以及職業道德教育。 保安員培訓教學大綱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審定。
㈧ 申辦民辦保安培訓學校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關於印發《北京市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設置管理規定》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印發《北京市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設置管理規定》的通知
京教計〔2007〕27號
各區縣教委,燕山教委:
為貫徹國家「積極鼓勵、大力支持、正確引導、依法管理」的民辦教育發展方針,落實《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辦法》,完善我市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設置管理,市教委制定了《北京市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設置管理規定》,已經市教委2007年第7次主任辦公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請遵照執行。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北京市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設置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國家「積極鼓勵、大力支持、正確引導、依法管理」的方針,落實《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辦法》,完善民辦學校設置管理,促進我市民辦教育健康有序發展,結合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指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舉辦不具備頒發學歷證書資格的民辦學校(以下簡稱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
申請設立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技術等級培訓的民辦教育培訓機構,以及各部門、各單位面向本部門、本單位職工開展的非學歷教育培訓,不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設置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應適應本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符合地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實際需求。
第四條 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應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保證教育質量,培養合格人才;接受政府的管理、監督、檢查、評估和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