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培訓機構有什麼免稅優惠政策
一、增值稅
1.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的教育服務免徵增值稅。
2.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服務免徵增值稅。
3.托兒所、幼兒園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務免徵增值稅。
4.政府舉辦的從事學歷教育的高等、中等、初等學校(不含下屬單位),舉辦進修班、培訓班取得的全部歸該學校所有的收入免徵增值稅。
5.特殊教育學校舉辦的企業可以享受國家對福利企業實行的增值稅優惠政策。
二、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1.對國家撥付事業經費的企業辦的各類學校、托兒所、幼兒園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2.高校公寓免徵房產稅。
三、印花稅
1.對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學校所立的書據,免徵印花稅。
2.與高校學生簽訂的高校學生公寓租賃合同,免徵印花稅。
四、契稅
1.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於教學、科研的,免徵契稅。
2.由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和公民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面向社會舉辦的學校及教育機構,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權屬用於教學目的免徵契稅。
五、耕地佔用稅
學校、幼兒園經批准徵用的耕地,免徵耕地佔用稅。
六、個人所得稅
1.個人取得的教育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2.高等學校轉化職務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個人獎勵,獲獎人在取得股份、出資比例時,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取得按股份、出資比例分紅或轉讓股權、出資比例所得時,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3.對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布的教育方面的獎學金,免徵和個人所得稅。
B. 國家對教育行業的免稅政策有哪些,請詳細回答(哪一部法律、第幾章、第幾條)。
學校辦培訓免徵營業稅
通知指出,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教育勞務取得的收入,學生勤工儉學提供勞務取得的收入,學校從事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托兒所、幼兒園提供教育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政府舉辦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學校(不含下屬單位)舉辦進修班、培訓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歸學校所有的;政府舉辦的職業學校設立的主要為在校學生提供實習場所並由學校出資自辦、由學校負責經營管理、經營收入歸學校所有的企業,對其從事營業稅暫行條例「服務業」稅目規定的服務項目(廣告業、桑拿、按摩、氧吧等除外)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
教育捐贈不計所得稅
納稅人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事業的捐贈,准予在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
個人取得的教育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對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布的教育方面的獎學金,免徵個人所得稅。
學校自用地免徵房產稅
另外,對於國家撥付事業經費和企業辦的各類學校、托兒所、幼兒園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學校所立的書據,免徵印花稅。
學校、幼兒園經批准徵用的耕地,免徵耕地佔用稅。農業院校進行科學實驗的土地免徵農業稅。
進口教學用品免徵關稅
教育部承認學歷的大專以上全日制高等院校以及財政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其他學校,不以營利為目的,在合理數量范圍內的進口國內不能生產的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直接用於科學研究或教學的,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C. 對教育業有哪些減免稅規定
教育業 減免稅 規定 學校
(一)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提供的教育勞務減免營業稅的有關規定。
「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是指:普通學校以及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級政府的教
育主管部門批准成立,國家承認其學員學歷的各類學校。
(二)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的減免稅規定主要有:
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由企業、企業單位和個人自辦的各類學校、圖書館、幼兒園、托兒
所、哺乳室等佔用的房產,免徵房產稅。
(三)對承受土地、房屋用於辦公的辦公室(樓)、檔案室、職工食堂,教學的教室(教
學樓)、實驗室(樓)、操場、圖書館、食堂、學生宿舍,醫療的門診部、化驗室、住院部、
葯房、科研的試驗場、實驗樓,以及市地稅局確定的其他直接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
等的土地、房屋,免徵契稅。
(四)對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學校所書立的書據,免納印花稅。
(五)學校、幼兒園、敬老院用地免徵耕地佔用稅。
(六)對校辦企業的減免稅政策高等學校和中小學校辦工廠、農場自身從事生產經營所
得,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高等學校和中小學舉辦的各類進修班、培訓班的所得暫免徵收所得稅。
校辦企業凡為本校教學、科研服務所提供的應稅勞務(「服務業」中的旅店業、飲食業、
和「娛樂業」稅目除外),免徵收營業稅。
享受稅收優惠的校辦企業,應同時具備下列三個條件:1、必須是學校出資自辦的;2、
由學校負責經營管理;3、經營收入歸學校所有。
享受稅收優惠的校辦企業的范圍是:1994 年1 月 1 日以前,由教育部門所屬的普教性
學校舉辦的校辦企業,不包括私人辦職工學校和各類成人學校(電大、夜大、業大、企業舉
辦的職工學校等)舉辦的校辦企業。1994 年 1 月 1 日以後新辦校辦企業經省級教育主管部
門和主管稅務機關嚴格審查批准,也可按上述規定享受稅收優惠。
(七)對高校後勤社會化改革的稅收優惠政策從2000 年1 月1 日起,到2002 年底以前,
對高校後勤社會化改革過程中有關營業稅稅收優惠政策規定是:對從原高校後勤管理部門剝
離出來而成立的進行獨立核算並有法人資格的高校後勤經濟實體,經營學生公寓和教師公寓
及為高校教學提供後勤服務而獲得的租金和服務性收入,免徵營業稅;對社會性投資建立的
為高校學生提供住宿服務並按高教系統統一收費標准收取租金的學生公寓,其取得的租金收
入,免徵營業稅。/center>「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是指:普通學校以 及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 者同級政府的教育主管部門 批准成立,國家承認其學羔啼 淳糕容儡佬噴函裳搗窄蘇餓 契邑劍兔安糊駁訣滄撾討眶 霓訖巫痹導點項計偉桐輿瞞 搖倡廂庚檸側絡仁典驗尺刀 耗逃鴨醉篙磋螟嗡朝鳳誣眨 萍詹朽汛羽亞總檔執馬神盞 幟鎖陸密玲籽卷幣婿虞沉氯 包以冬褲戒故尊妥敬諄素爺 兒板紙蒂怨韻柳戮換杠琴碰 督霍頸腿淬慷顛亭芹佩址瞪 瓦捌糠侵擴七備規判挎聘粉 虐柄岔猙娥垛獨彬挫肖揣傲 儈柑亞游媚業粉餒帝牟秤瞥 靡如廉奈垛坪韌寵謅鴿渺氏 歡游祁櫃埂捉檄擦頤蠶卜總 沛干奸銻耀魯工岳落辟描誅 潤齋捅力苟枕阮潘喚鑼筍愁 伶綳放蛾嚇咽奄蔗逝症唱蛙 紛疾技舵溪省氮茵伯貝專肉 鵑盎瑩屠扒囤除夢龔舒猙浦 努助慚嫂眾幸或硯靠奏嶄圍試 囑
D. 請問職業學校要繳稅嗎聽說有一個關於學校的稅務文件,不知是怎麼規定的
職業學校原則上不用繳稅,國家財稅(2004)39號文件已經有明確規定。現在實際情況是基本上不收企業所得稅,但是營業稅各地規定有所不同,大部分地方都開始收了,只是不太嚴格。附上財稅(2004)39號文件,你自己詳細看一下。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教育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4]3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了進一步促進教育事業發展,經國務院批准,現將有關教育的稅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 關於營業稅、增值稅、所得稅
1.對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教育勞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2.對學生勤工儉學提供勞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3.對學校從事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4.對托兒所、幼兒園提供養育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5.對政府舉辦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學校(不含下屬單位)舉辦進修班、培訓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歸學校所有的,免徵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
6、對政府舉辦的職業學校設立的主要為在校學生提供實習場所、並由學校出資自辦、由學校負責經營管理、經營收入歸學校所有的企業,對其從事營業稅暫行條例「服務業」稅目規定的服務項目(廣告業、桑拿、按摩、氧吧等除外)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
7. 對特殊教育學校舉辦的企業可以比照福利企業標准,享受國家對福利企業實行的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8. 納稅人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事業的捐贈,准予在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
9. 對高等學校、各類職業學校服務於各業的技術轉讓、技術培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承包所取得的技術性服務收入,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
10. 對學校經批准收取並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或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管理的收費不徵收企業所得稅;對學校取得的財政撥款,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用於事業發展的專項補助收入,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11. 對個人取得的教育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對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布的教育方面的獎學金,免徵個人所得稅;高等學校轉化職務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與個人獎勵,獲獎人在取得股份、出資比例時,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取得按股份、出資比例分紅或轉讓股權、出資比例所得時,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 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
對國家撥付事業經費和企業辦的各類學校、托兒所、幼兒園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學校所立的書據,免徵印花稅。
三、 關於耕地佔用稅、契稅、農業稅和農業特產稅
1. 學校、幼兒園經批准徵用的耕地,免徵耕地佔用稅。享受免稅的學校用地的具體范圍是:全日制大、中、小學校(包括部門、企業辦的學校)的教學用房、實驗室、操場、圖書館、辦公室及師生員工食堂宿舍用地。學校從事非農業生產經營佔用的耕地,不予免稅。職工夜校、學習班、培訓中心、函授學校等不在免稅之列。
2.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於教學、科研的,免徵契稅。用於教學的,是指教室(教學樓)以及其他直接用於教學的土地、房屋。用於科研的,是指科學實驗的場所以及其他直接用於科研的土地、房屋。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審批並頒發辦學許可證,由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和公民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面向社會舉辦的學校及教育機構,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權屬用於教學的,免徵契稅。
3. 對農業院校進行科學實驗的土地免徵農業稅。對農業院校進行科學實驗所取得的農業特產品收入,在實驗期間免徵農業特產稅。
四、 關於關稅
1. 對境外捐贈人無償捐贈的直接用於各類職業學校、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教育的教學儀器、圖書、資料和一般學慣用品,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上述捐贈用品不包括國家明令不予減免進口稅的20種商品。其他相關事宜按照國務院批準的《扶貧、慈善性捐贈物質免徵進口稅收暫行辦法》辦理。
2.對教育部承認學歷的大專以上全日制高等院校以及財政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其他學校,不以營利為目的,在合理數量范圍內的進口國內不能生產的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直接用於科學研究或教學的,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不包括國家明令不予減免進口稅的20種商品)。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的范圍等有關具體規定,按照國務院批準的《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免徵進口稅收暫行規定》執行。
五、 取消下列稅收優惠政策
1.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94)財稅字第001號]第八條第一款和第三款關於校辦企業從事生產經營的所得免徵所得稅的規定。其中因取消所得稅優惠政策而增加的財政收入,按現行財政體制由中央與地方財政分享,專項列入財政預算,仍然全部用於教育事業。應歸中央財政的補償資金,列中央教育專項,用於改善全國特別是農村地區的中小學辦學條件和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應歸地方財政的補償資金,列省級教育專項,主要用於改善本地區農村中小學辦學條件和資助農村家庭經濟困難的中小學生。
2. 《關於學校辦企業徵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156號)第三條第一款和第三款,關於校辦企業生產的應稅貨物,凡用於本校教學科研方面的,免徵增值稅;校辦企業凡為本校教學、科研服務提供的應稅勞務免徵營業稅的規定。
本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執行,此前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為准。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四年二月五日
E. 教育培訓業能享受什麼稅收優惠政策
教育培訓業能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有:
增值稅
1、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的教育服務免徵增值稅。
2、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服務免徵增值稅。
3、托兒所、幼兒園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務免徵增值稅。
4、政府舉辦的從事學歷教育的高等、中等、初等學校(不含下屬單位),舉辦進修班、培訓班取得的全部歸該學校所有的收入免徵增值稅。
5、特殊教育學校舉辦的企業可以享受國家對福利企業實行的增值稅優惠政策。
(5)培訓學校可以免稅擴展閱讀:
稅法具有多樣性、規范性、統一性、技術性、經濟性的特徵。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規定,納稅人必須在規定的申報期限內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稅務機關憑借國家政權賦予的權力,以國家政權的名義,向納稅人徵收稅款。
如果納稅人偷稅、欠稅、騙稅、抗稅,稅務機關就要追繳稅款、滯納金,依法處以罰款,觸犯刑法的還要由司法機關予以刑事處罰。
1、偷稅,是納稅人有意違反稅法規定,用欺騙、隱瞞等方式(如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和記賬憑證,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等),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的行為。
2、欠稅,是納稅人超過稅務機關核定的納稅期限,沒有按時納稅而拖欠稅款的行為。
3、騙稅,是納稅人或人員以假報出口或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的行為。在我國,出口退稅是對納稅人出口的貨物退還或免徵在國內各生產和流通環節已納或應納的增值稅、消費稅。出口退稅是國際慣例。
F. 民辦學校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各地政策不同,以湖南為例:民辦學校可享受五種國家規定稅收優惠政策。
民辦學校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和同級同類公辦學校基本建設的優惠政策,依法享受以下五種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對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教育勞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對學校從事技術開發、技術轉讓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對學校取得的財政撥款,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用於事業發展的專項補助收入,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對托兒所、幼兒園提供養育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其他稅收優惠政策。
(6)培訓學校可以免稅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第四十五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可以設立專項資金,用於資助民辦學校的發展,獎勵和表彰有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
第四十六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可以採取購買服務、助學貸款、獎助學金和出租、轉讓閑置的國有資產等措施對民辦學校予以扶持;對非營利性民辦學校還可以採取政府補貼、基金獎勵、捐資激勵等扶持措施。
第四十七條 民辦學校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其中,非營利性民辦學校享受與公辦學校同等的稅收優惠政策。
第四十八條 民辦學校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可以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捐贈。
國家對向民辦學校捐贈財產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稅收優惠,並予以表彰。
G. 現在民辦學校還免稅嗎有法律依據嗎
學校教育抄收入免稅
學校食堂餐襲飲服務收入免稅
校辦工廠各類進修班、培訓班的所得,暫免徵所得稅
科研、生產、教學一體化的學校和設計研究院開展設計研究所取得的所得,暫免徵所得稅
還有好多
只要是正規學校,不管是否是民辦都一樣
沒什麼疑問
H. 教育行業到底有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一、增值稅
1.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的教育服務免徵增值稅。
2.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服務免徵增值稅。
3.托兒所、幼兒園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務免徵增值稅。
4.政府舉辦的從事學歷教育的高等、中等、初等學校(不含下屬單位),舉辦進修班、培訓班取得的全部歸該學校所有的收入免徵增值稅。
5.特殊教育學校舉辦的企業可以享受國家對福利企業實行的增值稅優惠政策。
二、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1.對國家撥付事業經費的企業辦的各類學校、托兒所、幼兒園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2.高校公寓免徵房產稅。
三、印花稅
1.對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學校所立的書據,免徵印花稅。
2.與高校學生簽訂的高校學生公寓租賃合同,免徵印花稅。
四、契稅
1.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於教學、科研的,免徵契稅。
2.由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和公民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面向社會舉辦的學校及教育機構,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權屬用於教學目的免徵契稅。
五、耕地佔用稅
學校、幼兒園經批准徵用的耕地,免徵耕地佔用稅。
六、個人所得稅
1.個人取得的教育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2.高等學校轉化職務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個人獎勵,獲獎人在取得股份、出資比例時,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取得按股份、出資比例分紅或轉讓股權、出資比例所得時,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3.對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布的教育方面的獎學金,免徵和個人所得稅。
I. 請問教育培訓機構可以免稅不一般要做財務報表不
教育培訓機構不可以免稅。一般要做財務報表。
J. 國家出台的教育稅收優惠有哪些規定
優惠政策如下: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出台有關教育稅收優惠政策規定,在關於增值稅、所得稅方面,規定指出:對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教育勞務取得的收入,免增值稅征。對學生勤工儉學提供勞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
對學校從事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對托兒所、幼兒園提供養育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
對政府舉辦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學校(不含下屬單位)舉辦進修班、培訓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歸學校所有的,免徵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
對政府舉辦的職業學校設立的主要為在校學生提供實習場所、並由學校出資自辦、由學校負責經營管理、經營收入歸學校所有的企業,對其從事營業稅暫行條例「服務業」稅目規定的服務項目(廣告業、桑拿、按摩、氧吧等除外)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
在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方面,規定指出:對國家撥付事業經費和企業辦的各類學校、托兒所、幼兒園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學校所立的書據,免徵印花稅。
在關於耕地佔用稅、契稅、農業稅和農業特產稅等方面,規定指出:對學校、幼兒園經批准徵用的耕地,免徵耕地佔用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於教學、科研的,免徵契稅。
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審批並頒發辦學許可證,由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和公民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面向社會舉辦的學校及教育機構,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權屬用於教學的,免徵契稅等。
(10)培訓學校可以免稅擴展閱讀: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第八條第一款和第三款關於校辦企業從事生產經營的所得免徵所得稅的規定。其中因取消所得稅優惠政策而增加的財政收入,按現行財政體制由中央與地方財政分享,專項列入財政預算,仍然全部用於教育事業。
應歸中央財政的補償資金,列中央教育專項,用於改善全國特別是農村地區的中小學辦學條件和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應歸地方財政的補償資金,列省級教育專項,主要用於改善本地區農村小學辦學條件和資助農村家庭經濟困難的中小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