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現在黨員繳納黨費標準是多少
根據《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新的黨費收繳標准為:
新標准中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為:每月工資收入(稅後)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1.5%;10000元以上者,交納2%。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為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同時,農民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1元。學生黨員、下崗失業的黨員、依靠撫恤或救濟生活的黨員、領取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新標准於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新入黨的黨員應從上級黨委批准為預備黨員的那個月開始交納黨費。因此預備黨員也要繳納黨費。
(1)黨員教育培訓經費擴展閱讀:
1、黨費,是黨員向黨組織交納的用於黨的事業和黨的活動的經費。交納黨費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是黨員關心黨的事業的一種表現。它不僅可以為黨組織提供活動經費,給黨組織以經濟上的幫助,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強黨員的組織觀念。按照黨章規定,黨員向黨組織交納黨費,是黨員必須具備的起碼條件。
2、黨費必須用於黨的活動,主要作為黨員教育經費的補充,其具體使用范圍包括:
(1)培訓黨員;
(2)訂閱或購買用於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音像製品和設備;
(3)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
(4)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
(5)補助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的黨員和修繕因災受損的基層黨員教育設施。
3、黨員交納黨費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1)自覺。黨員交納黨費必須做到自覺、主動,一般應由本人親自交給黨支部或黨小組負責收繳黨費的同志。
(2)按時。按照黨章要求和有關規定,黨員交納黨費一般應當按月交納,不能無故拖延。如遇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納一次黨費。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3)足額。黨員交納黨費應當根據個人的實際收入,按照規定的比例和標准交納,不準隱瞞收入或減小交納黨費基數少交黨費 。
B. 培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有什麼區別
職工教育經費不等於職工培訓費,但是職工教育經費主要用於職工培訓。職工教育培訓經費列支范圍包括:
1、上崗和轉崗培訓;
2、各類崗位適應性培訓;
3、崗位培訓、職業技術等級培訓、高技能人才培訓;
4、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
5、特種作業人員培訓;
6、企業組織的職工外送培訓的經費支出;
7、職工參加的職業技能鑒定、職業資格認證等經費支出;
8、購置教學設備與設施;
9、職工崗位自學成才獎勵費用;
10、職工教育培訓管理費用;
11、有關職工教育的其他開支。
C. 幹部教育培訓經費提取比例是多少有什麼法律或政策依據
一般企業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5%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與現行稅法相一致。從業人員技術要求高、培訓任務重、經濟效益較好的企業,可按2.5%提取。
機關單位一般高一些,機動一些。
D. 公司黨員培訓費可以進職工教育經費嗎
完全沒有問題。許多單位都是這么乾的。
E. 黨員活動經費如何列支
答:《中央組織部關於中國**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的規定》第二條黨費使用的規定:2.黨費必須用於黨的活動,主要作為黨員教育經費的補充,其具體使用范圍是: (1)培訓黨員; (2)訂閱或購買用於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和設備; (3)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 (4)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企業會計准則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中規定, 管理費用科目核算企業為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管理費用,包括應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等。《企業財務通則》第四十六條規定,企業不得承擔屬於個人的下列支出: (一)娛樂、健身、旅遊、招待、購物、饋贈等支出。 (五)應由個人承擔的其他支出。 符合規定的黨員革命傳統教育的費用支出,通常應從黨費中列支,黨費列支范圍以外的黨員活動必要和合理支出,會計上可以在管理費用科目下設明細項目核算,但個人支出企業不得承擔。 列支在管理費用中的這部分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能否扣除,應根據所在地區稅務機關的口徑處理,以下地方文件僅供參考。 《浙江省地方稅務局關於企業黨建活動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浙地稅函[2007]446號)規定,企業為本單位中國**組織活動提供必要條件的支出,允許在發生年度據實稅前扣除。 《遼寧省地方稅務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若干業務問題通知》(遼地稅發[2010]3號)第四條規定,私營企業黨組織活動經費憑借合法票據及相關手續據實扣除。
F. 企業黨組織工作經費和黨費的區別和聯系
一、經費數額不同
1、企業黨組織工作經費,數額根據企業黨支部的具體情況確定。
每年初,企業或單位的黨委組織部可以根據上年底各單位黨支部數,按每個基層部門和生產輔助單位(車間、工段、辦公室、科室)的黨支部所需的經費,按照每年額度計算,編制黨支部活動經費計劃,報企業總部黨委批准之後,即可列入各企業或單位的年度費用預算。
2、黨費,數額是按照黨章規定的,與黨員個人情況(黨齡、黨內職務)有關,與企業或單位情況(規模大小、行業性質)無關。
二、使用范圍不同
1、企業黨組織工作經費,也就是黨支部活動經費,應該用於基層黨支部黨建工作,原則上應該由基層黨支部使用,各企業或單位黨委領導層開展黨建活動不應使用黨支部活動經費。黨支部活動經費重點用於以下幾個方面:
1)黨支部代為訂閱所需的黨建讀物(年刊、季刊、月刊、日報等),代為購買黨員在學習教育工作中需要的有關資料;
2)基層黨支部主持舉辦爭先創優活動(在黨員中開展)的經費;
3)開展黨員集體活動(文化藝術活動、體育競賽活動、學習講座活動)的費用;
4)慰問、補助特困(家庭負擔重、身體殘疾、嚴重疾病等)的黨員;
5)黨支部開展工作(辦公耗材、電話、飲用水、照明、清潔、維修等)所需的日常開支。
2、黨費,繳納黨費是黨員的義務,黨組織的運轉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黨費的,比如資料管理,活動組織。
如果私營企業有黨委或黨支部,黨組織的活動經費,應該從黨員上繳的黨費(留歸企業部分中)開支。如果私營企業沒有黨委或黨支部,黨組織活動經費,可以計入「管理費用--其他」。
三、管理及使用方法不同
1、企業黨組織工作經費
1)黨支部活動經費,應當在每年的年初由企業依據各單位黨組織和黨員數量,按核定的標准,分別的列入年度預算;
2)黨支部活動經費應當由各單位財務部門單獨列為支出和專項管理,黨委組織部門應當負責監督和檢查;
3)企業黨總支部使用經費,要按規定履行必要的財務手續。各生產礦、基建礦、機械總廠、置業公司的總支、支部使用經費,須經總支、支部書記簽字,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方可到財務部門報銷;
4)企業總部機關黨支部的活動經費應當由機關黨委掌握和使用;
5)企業黨支部的活動經費應當要按照預算予以保證,在規定的范圍內使用,超支的不給予補發,同時也不能挪作其他用途。
2、黨費
1)各單位黨委要高度重視黨支部活動經費的使用管理工作,嚴格按照集團公司黨委的要求及財務管理有關規定管理使用好黨支部活動經費;
2)集團公司黨委組織部每年要對各單位黨委黨支部活動經費使用情況進行檢查通報。
G. 關於職工黨員培訓費的賬務處理及稅前能否扣除,由相關國家發布的文件嗎
條例第四十來二條除國務院源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黨員培訓費,屬於職工教育經費,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在不超過相應標準的前提下,可以稅前扣除。
賬務處理:借:管理費用-職工教育經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經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經費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H. 黨務經費可否按一定比例計提撥交
黨務經費可以按一定比例計提撥交,企業黨務活動經費按本企業年度標准工資總額的0.5—1%列入企業財務計劃」。
因此,與計提撥交工會經費一樣,企業可按工資總額的1%計提黨務活動經費,並由企業黨支部另立帳戶專存專用。
黨費必須用於黨的活動,主要作為黨員教育經費的補充,其具體使用范圍包括:
(1)培訓黨員;
(2)訂閱或購買用於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音像製品和設備;
(3)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
(4)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
(5)補助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的黨員和修繕因災受損的基層黨員教育設施。
黨費管理
第二十二條黨費由黨委組織部門代黨委統一管理。黨費的具體管理工作由各級黨委組織部門承擔黨員教育管理職能的內設機構承辦。
第二十三條黨費的具體財務工作由各級黨委組織部門內設的財務機構或者同級黨委的財務機構代辦。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實行會計、出納分設。黨費會計核算和會計檔案管理,參照財政部制定的《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執行。
第二十四條黨費應當以黨委或黨委組織部門的名義單獨設立銀行賬戶,必須存入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不得存入其它銀行或者非銀行金融機構。
黨費利息是黨費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黨費安全,不得利用黨費賬戶從事經濟活動,不得將黨費用於購買國債以外的投資。
第二十五條黨委組織部門要加強對黨費管理工作人員的培訓,提高其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黨費管理工作人員,必須先培訓,後上崗。黨費管理工作人員變動時,要嚴格按照黨費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財務制度辦好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情況要作為黨務公開的一項重要內容。黨的基層委員會和各級地方委員會應當在黨員大會或者黨的代表大會上,向大會報告(或書面報告)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
接受黨員或者黨的代表大會代表的審議和監督。各級地方黨委組織部門應當每年向同級黨委和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報告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同時向下級黨組織通報。黨支部應當每年向黨員公布一次黨費收繳情況。
第二十七條黨的地方委員會和基層委員會可以留存黨費。具體留存單位和留存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
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國務院國資委黨委,中央各金融機構黨委,鐵道部政治部,民航總局黨委,解放軍總政治部,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確定,留存比例應當向基層傾斜。
第二十八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組織部,國務院國資委黨委、中央各金融機構黨委組織部,鐵道部政治部、民航總局黨委組織部,解放軍總政治部組織部;
每年4月底前就上年度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向中央組織部提交書面報告。報告內容是:上年度黨費收繳、使用和結存的數額;
黨費開支的主要項目;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經驗、做法、存在的問題及改進的意見和建議等。
第二十九條各級黨委組織部門每年要檢查一次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情況,總結經驗,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上海海洋大學黨委官網-黨務經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