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需要在稅務部門開具培訓費發票,稅率是多少
根據《營業稅稅目注釋》規定,培訓業務屬於其他文化業,營業稅適用稅率3%。
地稅可以代開培訓費發票。
1、營業稅稅率5%。按開票金額的5%計算。
2、城建稅:按營業稅計算。
應交城建稅=營業稅*城建稅稅率。
城建稅稅率:
(1)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
(2)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
(3)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 。
3、教育費附加,按營業稅計算。
應交教育費附加=營業稅*3%。
根據1993年12月27日國家稅務總局文件國稅發[1993]149號發布《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其他文化業,是指經營上列活動以外的文化活動的業務。
如各種展覽、培訓活動,舉辦文學、藝術、科技講座、演講、報告會,圖書館的圖書和資料借閱業務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文化體育業按3%繳納營業稅,其他稅費(所得稅、地方教育附加、城建稅等 )按當地規定確定。
(1)稅務局開展教育培訓擴展閱讀:
營業稅的征稅范圍可以概括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的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
對營業稅的征稅范圍可以從下面三個方面來理解:
第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是指:
(1)提供或者接受應稅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
(2)所轉讓無形資產(不含土地使用權)的接受單位或個人在境內;
(3)所轉讓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權的土地在境內;
(4)所銷售或出租的不動產在境內。
但是,根據財稅[2009]111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有關規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單位或者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以下簡稱境外)提供建築業、文化體育業(除播映)勞務暫免徵收營業稅。
對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外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文化體育業(除播映),娛樂業,服務業中的旅店業、飲食業、倉儲業,以及其他服務業中的沐浴、理發、洗染、裱畫、謄寫、鐫刻、復印、打包勞務,不徵收營業稅。
第二、應稅勞務是指屬於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訊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目徵收范圍的勞務。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屬於增值稅范圍,不屬於營業稅應稅勞務。單位或者個體經營者應聘的員工為本單位或者僱主提供的勞務,也不屬於營業稅的應稅勞務。
第三、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應稅勞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有償銷售不動產的行為。有償是指通過提供、轉讓、銷售行為取得貨幣、貨物、其他經濟利益。
❷ 淺談如何提高稅務幹部教育培訓
近幾年,尼勒克縣地方稅務局嚴格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和伊犁州地方稅務局的幹部培訓思路,切實保證將培訓工作放在優先發展,對幹部培訓予以重視,實行規范化管理。堅持以業務實際需求為導向,立足崗位本身,加強針對性和有效性,在實踐中主抓業務成果,力爭以實踐抓學習,學習促實踐。全體稅務幹部的文化、業務素質有了明顯提高。在稅收業務發展的新時期,如何更有效的提高教育培訓工作,更好的促進稅收業務的發展,建立起全新有效的培訓模式勢在必行。 一、基層局培訓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教育培訓工作具有長期性的特點,需要不斷提升、改革培訓機制,以配合不斷革新的稅收知識。但是目前縣局培訓工作沒有完全形成有效,完整,系統,監督的培訓體系。在實施全年培訓計劃過程中,有時會出現計劃外事例,沒有嚴格執行培訓計劃。現階段培訓內容比較淺顯,幹部對稅收知識的掌握層次不一,授課內容停留在一般性稅務知識層面,缺少對工作難點的講解。 (二)培訓方式較為單一,課下自主學習不夠。目前縣局培訓主要以授課方式,講台上講解,講台下聽課,培訓內容多以理論知識為主,缺少實際案例分析,缺少教與學之間的交流與溝通,在有限的時間內不易達到對政策的理解與掌握。業余時間也少有幹部認真復習業務知識,知識得不到鞏固與更新,只是為了應付上級部門、縣局組織的考試,考前實行突擊戰略,知識無法有續連貫,使培訓達不到預期效果。 (三)培訓缺少有效評估。對培訓結束以及考試成績的追蹤力度不夠,缺少理論培訓與實際的聯系,雖然設有獎懲制度,但是對幹部自主學習仍然起不到實質性作用。部分幹部考試成績不穩定,對有些稅收政策的理解與掌握仍然有偏差。部分幹部對考試抱有僥幸心裡,寄託於考前短暫的復習,考後再無鞏固,使月考沒有完全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二、強化教育培訓工作的建議 加強教育培訓工作是地稅工作發展持續的動力源,要將培訓工作與稅收工作實際結合起來,在工作中能真正用到培訓知識,提高幹部工作能力,增強幹部工作的熱情與興趣,這樣就可以使工作學習較好的結合起來,使培訓成果快速轉化為實際工作能力。 (一)創新教育方式,提高培訓的時效性。由於縣局幹部的興趣,學歷,年齡,知識結構,崗位職能不一,這就要求我們在培訓時選准培訓對象,打破傳統培訓模式,明確培訓目標,進行分層次的培訓。對於幹部培訓要有相應的側重點,重點提高稅收業務能力與稅收信息化建設,同時也應對行政類科室進行基礎知識培訓。在提高業務水平的同時,也應對全局幹部加強思想道德教育與廉潔自律教育,促進全面發展。 (二)打破傳統教學,建立系統培訓體系。堅持以需求為導向,將過去應急式的培訓轉化為長期,系統,規范的培訓方式。根據縣局崗位技能要求,確定每個崗位都應具備的崗位素質與技能。嘗試多鍾多樣的培訓方式,充分利用區域網絡學習平台,針對不同科室每周更新復習題,並對題目進行講解。這樣可以充分利用空間時間,不受地域環境限制,有效促進幹部自主學習。同時也應引導幹部認識到學習的重要性,加強自主學習能力,逐步形成重視學習的良好學風,建立善於學習,勤於思考,勇於創新,富於實乾的幹部隊伍。 (三)完善幹部職能管理與績效考核機制。為防治幹部意志消退,安於現狀,不思進取,形成干與不幹一樣,學與不學一樣的不良現象,更要進一步探究崗位職能管理,將個人教育培訓列入個人檔案,最大化的使用考核激勵手段,將幹部培訓相關內容列入幹部任職,評優,競爭上崗等重要依據和條件。同時也可以針對崗位責任人下達各類資格考試目標任務,督促幹部自主學習。比如可以規定縣局多少人次取得注冊稅務師及其他證書。同時相應制定詳細的獎懲措施以提高培訓工作的時效性和針對性。
❸ 稅務局代開培訓費所發生的稅額直接計入教育經費嗎
如果是提供培訓方,計入營業稅金及附加
如果是接受培訓方承擔此稅金,則計入營業外支出
❹ 如何做好地稅人事教育培訓工作談幾點建議
近年來,**市地稅局按照地區地稅局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會議精神,將幹部在職學習納入幹部教育工作格局中,實行規范化管理,較好地解決了培訓資源緊缺、脫產培訓工學矛盾突出、學用結合不緊、針對性和實效性不強的問題,營造了創建學習型組織、爭當學習型幹部的良好氛圍。隨著市場經濟和稅收工作的不斷發展,對稅務幹部的教育培訓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特別是在新的形勢下更新教育培訓理念,建立起全新的稅務教育培訓模式勢在必行。
一、目前稅務教育培訓中存在的問題
(一)缺乏現代教育培訓的理念。一是缺乏國際化理念。當前,我們盡管開展了形式多樣的教育培訓活動,但總的來看,培訓活動還停留在傳統業務知識上,而對入世後包括稅收在內的經濟管理機制與國際運行機制相一致的新形勢關注不夠,涉及不多,以致大家普遍缺乏適應國際環境變化的創新思維和迅速能夠與國際稅收業接軌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缺乏終身學習理念。在教育培訓方面總的還停留在缺什麼補什麼、需要什麼學什麼的應急式培訓層次上,對學習的永恆性認識不夠,尚未建立學習培訓的長效機制。
(二)教育培訓的整體推進機制尚未真正形成。在組織領導上,還沒有形成自上而下的培訓組織領導體系,從實際工作來看,盡管局領導層對教育培訓工作已經引起高度重視,但對該工作的經常性研究機制沒有真正形成,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培訓工作的有效開展。在培訓計劃上,對培訓的安排缺乏連續性和系統性,沒有站在稅務人才建設和人力資源合理利用的高度,對稅務幹部開展有計劃有步驟的培訓。在培訓方式上,目前**市地稅局的教育培訓自上而下多是以短訓班、以會代訓的方式為主,短則一天半天,長則二至三天,形式較為單一,並且多以填鴨式、模式化教育為主。在培訓內容上,除了新政策法規的頒布和新操作流程的實施有明確的要求外,其它各種培訓的內容仍停留在一般性稅務知識上,沒有圍繞工作難點確定培訓內容,缺乏針對性。在培訓機制上,缺乏培訓前科學的需求分析和訓後的效果評估,教育培訓與實際結合不夠緊密,培訓對象的層次性體現不夠。
(三)教育培訓的硬性約束不強。一方面,考核中只注重教育培訓的形式、內容和項目,往往忽視了教育培訓的實際效果,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教育培訓的效果;另一方面,對參訓幹部的培訓實效沒有一個硬性的約束,學好學壞一個樣,這也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稅務幹部學習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四)缺乏一定教育培訓的激勵機制。在日常工作繁忙的情況下開展培訓工作,許多幹部難免會有想法,激勵引導力度不夠,難以調動幹部的學習積極性,培訓效果也難於保證。
二、對策及建議
加強和改進稅務教育培訓工作,事關高素質、復合型稅務人才建設,事關地稅事業興旺發達,必須主動適應時代發展的要求,突出「打實基礎,明確重點,學以致用,獎優罰劣,形成氛圍」的宗旨,確立終身教育的觀念和全員培訓的目標,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加大投入,完善機制,著力構築全員參與、分層培訓、體系健全、運作規范的稅務教育培訓工作新格局。
(一)樹立全新的教育培訓理念。一是樹立人本觀念,調動人員積極性。一個單位事業的成敗,工作效率的高低,歸根到底取決於人員素質的高低,幹部素質的提高不僅需要個人在工作中鑽研探索,更重要的是需要有計劃、有組織的教育培訓。為此,要進一步樹立起以人為本的觀念,切實把教育培訓作為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的重要手段,真正擺上重要位置。二是樹立長效觀念,增強繼續教育意識。教育培訓作為向每個稅務幹部提供的一種學習機會,使個人的業務技能得以更新和提高,從而形成工作、學習和知識需求的有效結合。為此,要進一步樹立長效觀念,變過去的應急式教育培訓為長期的、系統的、規范的教育培訓,逐步建立起系統規范的繼續教育體系。三是樹立永恆觀念,強化終身學習思想。學習是永恆的主題。當今社會科技變化日新月異,**市地稅局同樣面臨著信息化建設的浪潮。**市地稅局幹部要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就必須不斷地補充新知識,為工作提供新的動力,形成「終身學習」的新機制。
(二)構築嚴密的教育培訓體系。一是強化統一規劃。要根據人員情況和稅務機關的整體,制定教育培訓制度、原則和教育培訓工作的長遠規劃、中期計劃和近期重點,確定稅務幹部所要達到的知識標准和技能標准,及時考核、獎懲、使用等相關制度。二是強化組織指導。依據初任教育培訓、任前培訓、專門業務培訓、更新知識教育培訓等層次的要求,逐漸建立起必要的教育培訓和選擇培訓制度。根據崗位業務技能要求,具體確立每個崗位應具備的知識水準及應教育培訓的內容,制定切實可行的教育培訓指南,使每個幹部都清楚自己應具備哪些知識和技能。由每人根據教育培訓指南和自己的技能需求有針對性地選擇教育培訓項目,同時結合培訓開課情況,實施教育培訓。三是強化分級培訓。在制定培訓計劃前,人事監察部門應對教育培訓的內容進行廣泛的調查,組織幹部對「稅收工作要求我們學什麼、幹部最想學什麼」的問題進行討論,在集中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分門別類確定培訓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教育培訓,突擊抓好重點班次的培訓,同時在分層開展培訓的同時,層層選撥一批基礎好、可塑性強的人員,由上級進行專門教育培訓,造就一支高素質人才和復合型人才。
(三)建立健全培訓的硬性約束機制和激勵引導機制。一是嚴格對個人教育培訓進行考核。根據培訓的內容,設定科學的考核指標,制定教育培訓評估細則,並按照一定時間層次,對每個幹部的學習培訓情況,依據教育培訓的內容、項目、標准和具體要求進行詳細的考核,通過量化、細化考核的方式,真正提高教育培訓的實效。二是加強硬性約束。要保證教育培訓制度的嚴肅性,要加強對各項培訓到崗情況的考核監督,對無故不參加培訓的幹部作為曠工處理。三是加大激勵引導力度。一方面運用經濟手段提高激勵作用,針對在崗培訓要不可避免地佔用幹部休息時間、而幹部職工工作壓力大的實際情況,為有效化解幹部對經常性佔用休息時間而產生的抵觸情緒,給予參訓幹部適當的培訓補助,這不僅可充分調動大家的學習積極性,而且對強化培訓管理,也創造了有利條件。另一方面,要最大化地使用考核激勵手段,將培訓考試成績與個人競爭上崗、任職、考評相掛鉤;對取得國家認可的「四師」等系列的各種能級、證書、資格的人員分別給予一定物質和精神獎勵,並記入檔案,與晉升、獎金系數等相掛鉤,在廣大幹部中形成了講學習求進步、爭培訓重提高的良好氛圍。
❺ 稅務局組織的培訓的費用如何入賬
企業單位每年有工資為基數2.5%的教育經費開支限額,稅務局組織的培訓費用,可以列,管理費用-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借:管理費用-職工教育經費,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❻ 開展教育服務,增值稅有優惠嗎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3《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
一、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
(八)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的教育服務。
1.學歷教育,是指受教育者經過國家教育考試或者國家規定的其他入學方式,進入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獲得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的教育形式。具體包括:
(1)初等教育:普通小學、成人小學。
(2)初級中等教育:普通初中、職業初中、成人初中。
(3)高級中等教育: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包括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
(4)高等教育:普通本專科、成人本專科、網路本專科、研究生(博士、碩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
2.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是指:
(1)普通學校。
(2)經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級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成立、國家承認其學員學歷的各類學校。
(3)經省級及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成立的技工學校、高級技工學校。
(4)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技師學院。
上述學校均包括符合規定的從事學歷教育的民辦學校,但不包括職業培訓機構等國家不承認學歷的教育機構。
3.提供教育服務免徵增值稅的收入,是指對列入規定招生計劃的在籍學生提供學歷教育服務取得的收入,具體包括: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並按規定標准收取的學費、住宿費、課本費、作業本費、考試報名費收入,以及學校食堂提供餐飲服務取得的伙食費收入。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學校以各種名義收取的贊助費、擇校費等,不屬於免徵增值稅的范圍。
❼ 稅務局代開培訓費發票的問題
你看下稅票就知道了啊,上面寫得明明白白的。
營業稅=18570*3%=內557.10元
城建稅=557.10*7%=39.00元
教育費=容557.10*(3+2)%=27.86
個稅帶征=18570*1%=185.70
❽ 地稅稽查局幹部教育培訓自評報告
近幾年,尼勒克縣地方稅務局嚴格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和伊犁州地方稅務局的幹部培訓思路,切實保證將培訓工作放在優先發展,對幹部培訓予以重視,實行規范化管理。堅持以業務實際需求為導向,立足崗位本身,加強針對性和有效性,在實踐中主抓業務成果,力爭以實踐抓學習,學習促實踐。全體稅務幹部的文化、業務素質有了明顯提高。在稅收業務發展的新時期,如何更有效的提高教育培訓工作,更好的促進稅收業務的發展,建立起全新有效的培訓模式勢在必行。
一、基層局培訓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教育培訓工作具有長期性的特點,需要不斷提升、改革培訓機制,以配合不斷革新的稅收知識。但是目前縣局培訓工作沒有完全形成有效,完整,系統,監督的培訓體系。在實施全年培訓計劃過程中,有時會出現計劃外事例,沒有嚴格執行培訓計劃。現階段培訓內容比較淺顯,幹部對稅收知識的掌握層次不一,授課內容停留在一般性稅務知識層面,缺少對工作難點的講解。
(二)培訓方式較為單一,課下自主學習不夠。目前縣局培訓主要以授課方式,講台上講解,講台下聽課,培訓內容多以理論知識為主,缺少實際案例分析,缺少教與學之間的交流與溝通,在有限的時間內不易達到對政策的理解與掌握。業余時間也少有幹部認真復習業務知識,知識得不到鞏固與更新,只是為了應付上級部門、縣局組織的考試,考前實行突擊戰略,知識無法有續連貫,使培訓達不到預期效果。
(三)培訓缺少有效評估。對培訓結束以及考試成績的追蹤力度不夠,缺少理論培訓與實際的聯系,雖然設有獎懲制度,但是對幹部自主學習仍然起不到實質性作用。部分幹部考試成績不穩定,對有些稅收政策的理解與掌握仍然有偏差。部分幹部對考試抱有僥幸心裡,寄託於考前短暫的復習,考後再無鞏固,使月考沒有完全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二、強化教育培訓工作的建議
加強教育培訓工作是地稅工作發展持續的動力源,要將培訓工作與稅收工作實際結合起來,在工作中能真正用到培訓知識,提高幹部工作能力,增強幹部工作的熱情與興趣,這樣就可以使工作學習較好的結合起來,使培訓成果快速轉化為實際工作能力。
(一)創新教育方式,提高培訓的時效性。由於縣局幹部的興趣,學歷,年齡,知識結構,崗位職能不一,這就要求我們在培訓時選准培訓對象,打破傳統培訓模式,明確培訓目標,進行分層次的培訓。對於幹部培訓要有相應的側重點,重點提高稅收業務能力與稅收信息化建設,同時也應對行政類科室進行基礎知識培訓。在提高業務水平的同時,也應對全局幹部加強思想道德教育與廉潔自律教育,促進全面發展。
(二)打破傳統教學,建立系統培訓體系。堅持以需求為導向,將過去應急式的培訓轉化為長期,系統,規范的培訓方式。根據縣局崗位技能要求,確定每個崗位都應具備的崗位素質與技能。嘗試多鍾多樣的培訓方式,充分利用區域網絡學習平台,針對不同科室每周更新復習題,並對題目進行講解。這樣可以充分利用空間時間,不受地域環境限制,有效促進幹部自主學習。同時也應引導幹部認識到學習的重要性,加強自主學習能力,逐步形成重視學習的良好學風,建立善於學習,勤於思考,勇於創新,富於實乾的幹部隊伍。
(三)完善幹部職能管理與績效考核機制。為防治幹部意志消退,安於現狀,不思進取,形成干與不幹一樣,學與不學一樣的不良現象,更要進一步探究崗位職能管理,將個人教育培訓列入個人檔案,最大化的使用考核激勵手段,將幹部培訓相關內容列入幹部任職,評優,競爭上崗等重要依據和條件。同時也可以針對崗位責任人下達各類資格考試目標任務,督促幹部自主學習。比如可以規定縣局多少人次取得注冊稅務師及其他證書。同時相應制定詳細的獎懲措施以提高培訓工作的時效性和針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