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教育培訓類資質轉讓是否合法
教育部門發的來允許開源辦培訓機構的合同只針對批準的特定法定代表人,不能轉讓,轉讓無效。需從新向教育部門申請。機構是否有辦學資格和人是兩碼事,只要轉讓後和以前一樣具有辦學資格條件,轉讓合同有效的,但新的受讓人需要重新申請辦學相關資質。
㈡ 您好!我有個培訓學校想轉讓,具體怎麼操作呢
一般公司轉讓定價協商不了就是做審計,參考資產負債情況決定溢價幅度。協議版的內容要寫清楚轉權讓的股份,對價的支付方式和時間,相關手續的處理,相關資產債務的處理。剩下的就是變更工商稅務之類的登記手續,可以看看官方網站說明。
㈢ 別人的教育培訓機構要轉讓我接收時要注意什麼
第一個要看,辦學許可證,的截止日期,還有房產證的截止日期。
第二個就是財務管理這一塊兒,有沒有什麼欠賬的?
第三個就是這個,培訓機構,他在這口碑怎麼樣?
㈣ 我要轉讓一間教育機構,然後轉讓方承諾讓我們可以掛他招牌營業三年,請問我需要注意什麼
變更登記,你可以到工商去問一下具體要些什麼材料,各地可能不同。
誠心解答,請採納
㈤ 請問轉讓一個培訓機構需要通過什麼中介,或者要通過哪些手續,找誰估價
如果能轉讓,要找復什麼機構辦理制呢?找誰來估價呢?
可以去58同城、趕集或其他的平台上轉讓場地,最好是同性質的人來接手,以便你前期的裝修、設施、房租能夠收回部分,避免虧得太多。
自己雙方談,不可能有評估機構來給你做這樣的評估。
㈥ 教育培訓學校可以轉讓嗎
教育部門發的允許開辦培訓機構的合同只針對批準的特定法定代表人,不能轉讓,轉讓無效。需從新向教育部門申請。機構是否有辦學資格和人是兩碼事,只要轉讓後和以前一樣具有辦學資格條件,轉讓合同有效的,但新的受讓人需要重新申請辦學相關資質。
㈦ 培訓機構轉讓甲方已經預收學費怎麼辦
既然已經預收學費了,
那麼培訓機構轉讓,
另一方收購單位,
就應該承認這批學員的存在,
要麼是退費,
要麼是繼續教育培訓。
㈧ 民辦教育的轉讓可以收費嗎
特別要注意的是各類審批手續的問題,其次就是債權債務的糾紛。是否取得了各機關單位的同意。關於民辦學校民事主體資格變更方法:各有關民辦非企業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九條「民辦學校應當具備法人條件」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施行前,依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登記為合夥、個體形式的民辦學校,具備法人條件的應當變更為法人形式,申請辦理民事主體資格變更。申請民事主體資格變更,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材料:(一)民辦非企業單位變更登記表;(二)民事主體資格變更申請書(格式樣本見附件2);(三)經業務主管單位核準的民辦學校章程並附董事會、理事會成員名單;(四)民辦非企業單位章程核准表;(五)民辦非企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基本情況表;(六)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副本及復印件;(七)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八)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開辦資金需變更的);(九)民辦學校移交財產協議書復印件(格式樣本見附件3);(十)原《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登記證書》正、副本;(十一)登記管理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以上表格一式一份。申請和辦理民事主體資格變更的程序: 1、民辦學校在提出民事主體資格變更申請前,應當告知債權人、債務人。債權人、債務人對民辦學校民事主體資格變更無異議的,民辦學校方可向登記管理機關提出變更申請。 2、民辦學校向我局提交申請民事主體資格變更的全部材料。 3、我局對符合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條件的民辦學校,發給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並在網上進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