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幼兒園食堂工作人員培訓內容有哪些
一、從業人員衛生要求 1、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頭發不得外露。不得吸煙。 2、操作時手部應保持清潔,操作前手部應洗凈。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應消毒。 3、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從業人員有下列情況時應洗手:開始工作前;處理食物前;上廁所後;處理生食物後;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後;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後;處理動物或廢物後;觸摸耳朵、鼻子、頭發、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後;從事其他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後。 二、環境衛生要求 1、每天營業結束後應及時打掃地面、檯面,不留死角。有條件的做到專人打掃。 2、在產生蒸氣的房間,要有良好的排風裝置並正常使用,防止牆壁、屋頂發霉、脫落、滴水造成食品污染。 3、垃圾處理 4、廚房內產生的廢料、廢棄物或餐具中殘留的食品等各種垃圾應存放在帶蓋的垃圾桶內,並及時清理運走。 5、廢水池、明溝內的食物殘渣等要重點清理。 6、防蠅防鼠 (1)消除室內外各種滋生條件,妥善存放、及時清運垃圾,特別要注意打掃衛生死角。 (2)防蠅防塵設施要確保完好無損。各種食品存放在封閉的容器內。 (3)使用殺蟲劑時必須特別注意防止污染食品,應把食品移走,放入冰箱或其他隱蔽的地方。已被殺死的昆蟲要及時清掃,防止混入食品中。 三、采購衛生要求 1、應到超市、大型農貿市場等規范場所進行采購,尤其要防止采購未經獸醫衛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製品、無證地下加工作坊生產的豆製品等。采購時要注意察看是有衛生許可證,肉製品檢疫章,上海市豆製品送貨單,上海市熟食送貨單等憑證。 2、采購食品原料時盡量索取購貨憑證,做好采購記錄,以備一旦發生食源性疾患調查和索賠之需。購貨憑證包括發票、收據或者其它憑證。 貯存衛生要求 3、食品貯存場所要清潔,不得接觸有毒有害物質,不得與個人生活用品同場所存 放。存放食品的場所要通風防潮,食品分類離牆離地存 放,同一場所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4、根據要求溫度進行冷藏、冷凍,生、熟食品分開存放。 四、粗加工及切配衛生要求 1、加工前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跡象或其它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各種食品原料在使用前應洗凈,肉製品、蔬菜、水產品分池清洗。 3、易腐食品應盡量縮短在常溫下的存放時間,加工後應及時使用或冷藏。 4、切配好的半成品應避免污染,與原料分開存放,並應根據性質分類存放。 5、切配好的食品應按照加工操作規程,在規定時間內使用。已盛裝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於地上,以防止食品污染。 6、加工用容器、工具應生熟分開使用並有明顯標志。 五、烹調加工衛生要求 1、烹調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烹調加工。 2、不得將回收後的食品經烹調加工後再次供應。 3、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其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 於70度。 4、加工後的成品應與半成品、原料分開存放。 5、需要冷藏的熟製品,應盡快冷卻後再冷藏。 六、點心加工衛生要求 1、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各種食品輔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 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加工。 2未用完的點心餡料、半成品點心,應在 冷櫃內存放,並在規定存放期限內使用。 3、奶油類原料應低溫存放。水分含量較高的含奶、蛋的點心應當在10度以下或60度以上的溫度條件下貯存 七、備餐及供餐衛生要求 1、操作人員應認真檢查待供應食品,發現有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供應。 2、操作時應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3、烹飪後應盡早食用,不得超過2小時。 4、備餐間內溫度應保持在25度以下。 八、餐用具衛生要求 1、餐用具使用前應清洗消毒,定位存放,保持清潔。 2、存放餐用具應使用密封的保潔櫃,保潔櫃用前應消毒。 3、已消毒的餐用具和未消毒的餐用具要分開存放。 4、餐具消毒易使用煮沸消毒的方法。採用化學消毒時,要注意消毒液配製的濃度和浸泡的時間。 九、消毒方法 1、採用煮沸消毒的應於煮沸後保持2分鍾以上。消毒物品要全部浸入水中。 2、化學消毒消毒時應當注意: (一)嚴格按規定的濃度進行配製; (二)配好的消毒液一般每4小時更換一次; (三)保證消毒時間,一般應作用5分鍾以上; (四)消毒物品應完全浸入消毒液中; (五)消毒前應洗凈,避免油垢影響消毒效果; (六)消毒後以潔凈的水將消毒液沖洗干凈。 3、使用氯制劑消毒時,消毒餐用具的有效氯濃度應保持在250mg/L以上,消毒蔬菜、水果時,有效氯濃度應保持在100mg/L。以每片含有效氯0.25g的漂粉精片配製1L的有效氯濃度為250mg/L的 消毒液為例: (一)在容器中放好1L(約1公斤)的水; (二)將1片漂粉精片碾碎後加入水中; (三)攪拌至葯片充分溶解。
Ⅱ 幼兒園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內容
《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學校食堂管理人員與從業人員上崗衛生知識培訓基本要求》、食品衛生法律法規、食品衛生知識、業務知識、各項衛生管理制度及崗位職責(具體內容見以下課件)。
幼兒園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的目的:
為了進一步提高我校食堂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做到文明、守紀、愛校、愛生、安全、衛生、有序、規范,尤其是:對食品安全衛生知識、業務知識要加大培訓力度,真正做好衛生工作、安全工作,應預防在先,防患於未然。
為創造高質量、高水平一流服務的目標而共同努力。通過培訓,要提高我校食堂從業人員的素質,加強他們的安全意識,使他們高質量地為教育、教學服務。在日常操作中更加嚴謹、規范,工作水平更上一層樓,讓每一位師生吃得放心、舒心、開心,為我校的後勤安全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2)幼兒園食堂菜譜培訓擴展閱讀
1、注意看經營者是否有營業執照,其主體資格是否合法。
2、注意看食品包裝標識是否齊全,注意食品外包裝是否標明商品名稱,配料表、凈含量、廠名、廠址、電話、生產日期、保質期、產品標准號等內容。
3、注意看食品的生產日期及保質期限,注意食品是否超過保質期。
4、看產品標簽,注意區分認證標志。
5、看食品的色澤,不要被外觀過於鮮艷、好看的食品所迷惑。
6、看散裝食品經營者的衛生狀況,注意有無健康證,衛生合格證等相關證照,有無防蠅防塵設施。
7、看食品價格,注意同類同種食品的市場比價,理性購買「打折」、「低價」、「促銷」食品。
8、購買肉製品、腌臘製品最好到規范的市場、「放心店」購買,慎購游商(無固定營業場所、推車銷售)銷售的食品。
9、妥善保管好購物憑據及相關依據,以便發生消費爭議時能夠提供維權依據。
10、不購買和食用三無產品。
Ⅲ 誰有幼兒園的食堂管理制度
學校食堂管理制度集 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食品衛生管理,預防學校食物中毒事故發生,落實管理責任,保護學校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等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對學校食品衛生負有監管責任的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以及學校的主要負責人和直接管理責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食品衛生職責等失職行為,造成學校發生食物中毒事故的,應當追究行政責任。本規定適用於各級各類全日制學校以及幼兒園。 第三條學校的主要負責人是學校食品衛生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第四條本規定中的學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由學校主辦或管理的校內供餐單位以及學校負責組織提供的集體用餐導致的學校師生食物中毒事故。 第五條本規定中的食物中毒事故按照嚴重程度劃分為: (一)重大學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並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二)較大學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及以上,或出現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三)一般學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99人及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第六條行政責任追究按照現行幹部、職工管理許可權,分別由當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以及學校實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行政責任追究應當堅持公開、公正原則,做到有錯必糾、處罰適當、教育與懲戒相結合。 第八條學校發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學校有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一)未建立學校食品衛生校長負責制的,或未設立專職或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的; (二)實行食堂承包(託管)經營的學校未建立准入制度或准入制度未落實的。 (三)未建立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實的; (四)學校食堂未取得衛生許可證的; (五)學校食堂從業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或存在影響食品衛生病症未調離食品工作崗位的,以及未按規定安排從業人員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的; (六)違反《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第十二條規定采購學生集體用餐的; (七)對衛生行政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未按要求的時限進行整改的; (八)瞞報、遲報食物中毒事故,或沒有採取有效控制措施、組織搶救工作致使食物中毒事態擴大的; (九)未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食物中毒調查或未保留現場的。 第九條學校發生食物中毒事故需要追究學校行政責任的,應當按以下原則,分別追究學校主要領導、主管領導和直接管理責任人的行政責任。發生一般學校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數少於29人的,追究直接管理責任人的責任。發生一般學校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數在30人及以上的,追究直接管理責任人的責任,但直接管理責任人在事故發生前已將學校未履行食品衛生職責情況書面報告學校主管領導,而學校主管領導未採取措施的,由學校主管領導承擔責任。發生較大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追究直接管理責任人和學校主管領導的責任。發生重大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追究直接管理責任人、學校主管領導和學校主要領導的責任。 第十條學校發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有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一)對不符合學校食堂或學校集體用餐單位衛生許可證發放條件的單位,發放衛生許可證的; (二)檢查發現學校食堂未達到衛生許可證發放條件要求,而未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通報的; (三)未按規定對學校食堂或學生集體用餐供餐單位進行監督檢查或檢查次數未達到要求的; (四)未按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的請求,協助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學校對主管領導、衛生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進行食品衛生相關知識培訓的; (五)監督檢查過程中,對發現的不符合衛生要求的行為未提出整改意見的;或者提出整改意見後未在要求時限內再次檢查進行督促落實的; (六)接到學校食物中毒報告後,未及時趕往現場調查處理,或者未及時採取有效控制措施導致食物中毒事故事態擴大的; (七)未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的規定時間進行食物中毒報告的。 第十一條學校發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 (一)未將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作為對學校督導評估的重要內容和重要考核指標或未按規定進行督導、檢查的; (二)督導檢查過程中,對發現的問題未提出改進意見的,或對改進意見未督促落實的; (三)未督促學校制定學校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培訓計劃或未定期組織培訓的; (四)接到衛生行政部門的相關通報,未督促學校落實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的衛生監督意見的; (五)接到學校食物中毒報告後,未及時趕往現場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調查處理,或者未督促學校採取有效措施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事態擴大的; (六)未按規定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的,或存在瞞報、遲報行為的。 第十二條學校發生食物中毒事故需要追究當地教育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有關責任人行政責任的,應當按下列原則,分別追究教育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有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發生一般學校食物中毒,追究行政部門直接管理責任人的責任。發生較大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追究部門管理責任人的責任。發生重大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追究部門主管領導的責任。 第十三條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情況應向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第十四條承包經營單位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食品衛生職責,造成學校發生食物中毒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本規定自二○○六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僅供參考) 學校食堂管理制度集 餐廳衛生管理制度 餐廳是學生進餐的場所,保持餐廳的環境清潔、衛生,是保證學生正常進餐和學生食品衛生安全的重要環節。為此,特製定餐廳衛生管理制度: 一、餐廳必須保持清潔、衛生,做到地面無垃圾、油污,牆面、屋頂無蛛網,桌子、板凳無油污、灰塵等。 二、餐廳由食堂管理人員指定責任心強,工作負責的同志負責打掃餐廳的清潔衛生。 三、餐廳清潔衛生在每餐前後都要進行打掃,保證學生在進餐時,餐廳干凈衛生。 四、完善滅蠅、滅鼠、滅蟑螂、滅蚊設施,做好防四害工作。 五、引導學生文明就餐,進餐時不爭搶擁擠,不大聲喧嘩,不要面對同學或桌上的食物咳嗽、打噴嚏,防止飛沫唾液傳播疾病。 六、餐廳要安排管理人員或值周老師值班,維護餐廳正常秩序,保證餐廳的清潔衛生,不要隨地吐痰,不亂丟雜物和紙屑,不要亂倒殘留的食物和廢棄物。 七、食堂管理人員要隨時檢查餐廳的清潔衛生,分管領導或行政值周領導每天至少檢查一次餐廳的衛生情況。 操作間管理制度 操作間是烹調食品的重要場所,也是保證食品衛生安全的重要環節。為此,特製定操作間管理制度。 一、負責烹調加工的廚師要認真學習《食品衛生法》和相關衛生知識,提高其法制意識和食品衛生安全意識。 二、廚師要加強業務學習,熟悉各種烹調技藝,提高業務能力。 三、廚師要根據不同食物的特性,採取合理的烹調方式,盡量不破壞食物的營養價值。 四、烹調的菜餚盡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狀俱佳,增進用餐者食慾。 五、學校食堂嚴禁加
Ⅳ 幼兒園保健老師怎麼給廚房人員進行培訓
一、從業人員的健康管理和衛生知識 1、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頭發不得外露。 2、操作時手部應保持清潔,操作前手部應洗凈。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應消毒。 3、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從業人員有下列情況時應洗手:開始工作前;上廁所大小便後;處理生食物後;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後;擤鼻子後;處理動物或廢物後;從事其他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後。 4. 個人衛生「四勤」:勤洗手剪指甲、 勤洗澡理發、 勤洗衣服被褥、 勤換工作服; 「四不」:不留長指甲、 不塗指甲油、 不戴戒指、 不吸煙 。 二、環境衛生要求 1、每天供餐結束後應及時打掃地面、檯面,不留死角。有條件的做到專人打掃。 2、在產生蒸汽的房間,要有良好的排風裝置並正常使用,防止牆壁、屋頂發霉、脫落、滴水造成食品污染。 3、廚房內產生的廢料、廢棄物或餐具中殘留的食品等各種垃圾應存放在帶蓋的垃圾桶內,並及時清理。 三、采購要求 1、食堂采購食品原料時,應到大型農貿市場等規范場所進行采購。 2、要進行索證:索取供貨商及生產廠家食品衛生許可證、散裝食品檢驗合格證明、肉類產品獸醫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豆製品送貨單、蔬菜農葯殘留檢測報告等有關證明。 3、采購食品原料時盡量索取購貨憑證,做好采購記錄,以備一旦發生食源性疾患調查和索賠之需。購貨憑證包括發票、收據或者其它憑證。 4、采購時進行相應的感官檢驗:定型包裝查看標識是否完整;蔬菜、肉類等是否腐敗變質等。采購時還要做到定量采購:遵循用多少,采購多少的原則,保證食品的新鮮和衛生。 四、食品儲存要求 食品原料儲存場地應由專人管理,食品貯存場所要清潔,不得接觸有毒有害物質,不得與個人生活用品同場所存放。存放食品的場所要通風防潮,食品分類離牆離地存放,同一場所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食品在入庫以前必須嚴格驗收,發現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不得入庫,驗收後認真作好登記。登記的內容包括品名、供貨單位、數量、進貨日期、感官形狀和標簽檢查情況;食品出庫時必須查驗其感官形狀和保質期;日常性查驗應重點檢查食品變質(包括霉變、腐敗)等情況,發現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應及時進行處理。 食品儲存應當分類分架、離地隔牆(至少15厘米),生、熟食品分開存放,同時要注意防鼠、防潮等。 五、粗加工及切配衛生要求 1、切配加工必須在專用操作台上進行。切配加工後的食品原料應當保持整潔,放在清潔的容器內,並置放於貨架或墊倉板上。當天切配的食品原料應當天烹調加工; 1、加工前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跡象或其它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各種食品原料在使用前應洗凈,肉製品、蔬菜、水產品分池清洗。 3、易腐食品應盡量縮短在常溫下的存放時間,加工後應及時使用或冷藏。 4、切配好的半成品應避免污染,與原料分開存放,並應根據性質分類存放。 5、切配好的食品應按照加工操作規程,在規定時間內使用。已盛裝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於地上,以防止食品污染。 6、加工用容器、工具應生熟分開使用並有明顯標志。 7、葷、素食品原料的盛放容器和加工用具應嚴格進行區分,並有明顯標志。使用後應洗凈,定位存放。 8、及時清理加工後的廢棄物,並做好檯面和地面的清洗。 六、烹調加工衛生要求 1、烹調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烹調加工。 2、不得將回收後的食品經烹調加工後再次供應。 3、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其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於70度。 4、加工後的成品應與半成品、原料分開存放。 5、需要冷藏的熟製品,應盡快冷卻後再冷藏。 七、備餐及供餐衛生要求 1、烹調好的食品應當在備餐間存放。烹調後至食用超過2小時的,應當在低於250C的條件下存放。分餐應當在備餐間內進行,禁止在用餐場地、教室等場地分餐。 2、供應後剩餘的食品必須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隔夜、隔餐的食品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必須經高溫徹底加熱後方可供應食用。 八、留樣 當日供應的各種菜餚(包括含餡的面製品)應當分別在冰箱內留樣48小時,每種菜餚留樣量為100-200克,並做好留樣記錄。 九、餐具、用具清洗、消毒 1、餐具、用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定位存放、保持清潔。嚴格執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潔制度。未經消毒的餐具、用具不得使用。 2、清洗餐具、用具必須在專用水池內進行。煮沸蒸汽消毒、應保持溫度100℃,作用10分鍾,煮沸消毒時餐具、用具必須全部浸沒在沸水中。 3、存放餐用具應使用密封的保潔櫃,保潔櫃用前應消毒。 4、已消毒的餐用具和未消毒的餐用具要分開存放。 十、餐具、工用具保潔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後必須儲存在專用的密閉保潔櫃中備用,保潔櫃應定期清洗,保持潔凈,並有明顯標記。保潔櫃內不得置放其他雜物或私人物品。 十 一、應急措施 幼兒園在食品加工、供應過程中或用餐者在用餐時發現食品感官性狀異常或有變質可疑時,經確認後,應立即撤收處理該批全部食品。 幼兒園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時,應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並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協助衛生機構救治病人;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落實衛生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把中毒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