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開辦一個少兒培訓機構需要准備什麼
一、舉辦條件:
1、以社會組織名義舉辦學校,社會組織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以個人名義舉辦學校,舉辦者擬定法定代表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辦學經費財務要求:
學校固定資產應達到20萬元以上,注冊資金的最低限額不少於1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申辦請示》一份;
2、《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審批表》三份;
3、舉辦者的資格證明材料(包括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4、法定機構出具的固定資產評估、注冊資金驗資報告和證明一份;
5、辦學場所所有權證 書復印件(屬租賃的,應出具出租主所有權證書,並提供租賃合同),職業培訓場所面積應達到300㎡以上 ;
6、提供主要設施、設備清單及相應設備購置發票復印件;
7、學校章程、發展規劃和各項管理制度;
8、與培訓職業(工種)相對應的教學(培訓)計劃、大剛和教材;
9、校長、教學管理人員、職業指導人員;提供職稱(資格)證、學歷證復印件及相關工作經歷,聘用協議書。
10、教學人員名冊;提供身份證、職稱(資格)證、學歷證、教師上崗資格證復印件,聘用協議。
(1)民辦幼兒教育培訓機構規范擴展閱讀:
以《北京市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設置管理規定》為例,舉辦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舉辦者應為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個人。
(二)擬任非學歷教育機構校長年齡不超過70周歲,身體健康,能專職主持日常工作,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大學本科以上學歷,5年以上的相關教育教學經驗。
(三)具有穩定的辦學經費來源,注冊資金不少於50萬元(其中20萬元為風險資金)。
(四)具有能夠滿足教學需要的相對穩定的辦學場地和教學用房,校舍面積不低於500平方米,其中教學面積不少於80%。房屋產權清楚,租用期或使用期限不低於3年,適合辦學,無安全隱患。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作為辦學場所。教室和辦公室應設在一處。
(五)舉辦計算機專業培訓應具有不少於40台的較新型號計算機;舉辦其他專業性較強的培訓應具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教學設備和場所;有一定數量的圖書資料。
⑵ 民辦教育的基本要求
《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民辦學校的設置標准參照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的設置標准執行。由於中國區域與城鄉發展不平衡等因素,《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民辦教育實施條例》沒有對設置民辦學校制定全國性的統一標准。因此,有些省(市、自治區)在設置標准上,以黨和國家大政方針和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制訂了其所轄范圍內設立民辦學校的設置標准。我省依據《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民辦教育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正在起草民辦學校設置標准。
我省民辦學校的設置標准參照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的設置標准執行。從滿足教學基本需要出發,對單項指標接近標准、整體上已具備基本辦學條件的學校,可予以適當放寬。由於省教育廳草擬的《甘肅省民辦學校設置標准(暫行)》正在研討中,現只能提供設置民辦學校的基本要求,以供參考:
①必須配備具有較高政治素質和管理能力、品德高尚、熟悉高等教育、具有高等學校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專職校(院)長和副校(院)長,同時配備專職德育工作者和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具有從事高等教育工作經歷的系科、專業負責人;
②必須配備專、兼職結合的教師隊伍,其人數應與專業設置、在校學生人數相適應。在建校初期,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專任教師一般不能少於70人,其中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以上的專任教師人數不應低於本校專任教師總數的20%;
③必須有與學校的學科門類、規模相適應的獨立校園,生均教學、實驗、行政用房建築面積不得低於20平方米;校園佔地面積一般應在150畝左右;
④必須配備與專業設置相適應的必要的實驗場所、教學儀器設備和圖書資料。適用的教學儀器設備總值不少於600萬元;適用圖書不少於8萬冊;
⑤學校設立後首次招生專業數應在5個左右;
⑥學校基本建設和正常教學等各項工作所需經費,須有穩定、可靠的來源和切實的保證;
⑦學校正式設立後4年內達到以下基本要求:全日制在校生規模不少於2000人;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專任教師不少於100人,其中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以上的專任教師人數不低於本校專任教師總數的25%;與專業設置相適應的教學儀器設備的總值不少於1000萬元,校舍建築面積不低於6萬平方米,適用圖書不少於15萬冊;形成較為完備的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和健全的教學管理制度。 ①必須配備有較高思想政治素質和較強管理能力,熟悉職業教育的學校領導。校長應具有從事三年以上教育教學工作的經歷,校長及教學副校長須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和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其它系科、專業負責人應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和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年齡在7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能堅持在校日常工作;
②必須建立必要的教育教學和管理等工作機構;
③必須具有一定的辦學規模,學歷教育的在校生人數應在300人以上;
④必須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結構合理的專兼職教師隊伍。普通中等專業學校、職業中等專業學校的專職教師一般不少於40人,其中專業課教師人數應不低於本校專任教師人數的50%;每個專業至少應配備具有相關專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專任教師2人。所有教師均須具有教師任職資格;
⑤必須有與辦學規模和專業設置相適應的獨立校園和設施:佔地面積不少於2萬平方米(約30畝);教學用房建築面積少於1萬平方米;體育用地須有200米以上環型跑道的田徑場,有滿足教學和體育活動需要的其他設施和場地;適用印刷圖書生均不少於30冊。報刊種類在60種以上;必須具有與專業設置相匹配、滿足教學要求的實驗、實習設施和儀器設備;具有相對穩定的校內實習基地和校外實踐活動基地;
⑥學校所需基本建設投資和正常教學等各項工作所需的經費,必須有穩定可靠的來源和切實保證。
(3)設置民辦普通中學(含普通高級中學、初級中學和完全中學)的基本要求:
①必須配備具有較高政治素質和管理能力、品德高尚、熟悉教育工作、團結協作的專職領導班子。校長應具有從事五年以上的教育教學工作經歷和「校長任職資格證書」,高中校長及副校長須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和中學一級教師以上的專業技術職務,初中校長及副校長須具有專科以上學歷和中學一級教師以上的專業技術職務;年齡在7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能堅持在校日常工作。
②必須有結構合理、能夠滿足教學需要的教師隊伍;教師學歷合格,均具有相應的教師任職資格。
③民辦普通中學必須具有一定的辦學規模,單設高中或單設初中辦學規模不少於9個教學班,完全中學辦學規模不少於18個班。
④必須有固定、獨立和相對集中的校園和校舍。校園佔地面積一般不少於30畝,教學用房生均建築面積10平方米以上;有供學生體育活動的場地及300米以上的環形跑道兼100米的直跑道;校園校舍規劃合理,建設規范,符合《中小學建築設計規范GBJ99》,無危房、簡易房。
⑤教學儀器、實驗設備及場所參照教育部全日制中學標准配備,符合標准並滿足教學要求。
⑥必須有報刊、雜志40種以上,生均適用圖書高中50冊、初中40冊以上。工具書、參考書、掛圖應能滿足教學需要。
⑦設置民辦普通中學所需基本建設投資和日常教學、行政辦公和生活保障等經費,須有穩定可靠的來源和切實保證。
⑧擬設學校在具備上述各項要求外,還必須有運轉資金,具體數額由各市(州)有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⑨學校舉辦者自行建設校舍有困難的,允許租借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的符合本標准第四項要求的土地、房屋從事教學活動。租借校舍須辦理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約,租借期限應不少於3年。 ①必須配備有較高思想政治素質和管理能力、品德高尚、熟悉教育工作、團結協作的專職領導班子。校長及副校長須具有專科以上學歷和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一般應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小學校長任職資格證書」;年齡在7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能堅持在校日常工作。
②必須有數量足夠、結構合理的教師隊伍。教師學歷合格率95%以上;所有教師必須具有相應的教師任職資格。
③辦學規模一般不少於12個班,班額不超過40人.
④必須有固定、獨立和相對集中的校園和校舍。生均佔地面積28平方米以上,建築面積生均6平方米以上,有操場,有200米的環形跑道,有60米的直跑道。校園校舍規劃合理,建築規范,無危房、簡易房,符合《中小學建築設計規GBJ99》;
⑤教學儀器基本達到普通小學的配備標准;
⑥有報刊、雜志30種,生均圖書30冊以上;工具書、參考書、掛圖能夠滿足教學需要;
⑦設置民辦小學所需基本建設投資和日常教學、行政辦公、生活保障等經費,須有穩定可靠的來源和切實保證;
⑧擬辦學校在具備上述各項要求後,必須有一定的運轉資金,最低金額可由各市(州)有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⑨學校舉辦者自行建設校舍有困難的,允許租借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的符合本標准第四條要求的土地、房屋從事教學活動;租借校舍須辦理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約,租借期限應不少於6年; ①必須配備品德高尚、有從事幼教工作五年以上經歷、具有幼兒師范專業畢業及以上學歷的園長;
②必須有與辦園規模相適應的結構合理、相對穩定的教師隊伍。教師應具有幼兒師范專業畢業及其以上學歷,身體健康,並具有相應的教師任職資格;
③幼兒園應根據其辦園規模,配備具有任職資格的專職或兼職醫務人員;
④必須有相對獨立、安全、固定的園舍。學生人均活動室面積不少於1.5平方米,學生人均戶外活動面積不少於4.5平方米;
⑤必須有基本保證幼兒游戲和教育活動需要的玩教具;⑥必須有能滿足需要的幼兒園保健醫療衛生器械;
⑦幼兒讀物學生人均應在5冊以上,並適時更換;
⑧須有穩定可靠的辦園經費來源。 ①申請舉辦民辦教育機構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申請舉辦民辦教育機構的個人,應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公民個人和不具備本地法人資格的單位申請辦學的,需提供具有本地法人資格的辦學擔保。
②擔保的資產額不能小於申請教育機構的注冊資金,並簽訂擔保協議和出具擔保人法人相關證明材料,以及擔保人最近一個月的合法有效的資產評估報告書。
③聯合舉辦民辦教育機構的,應通過有效的章程或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協議,並確定其中一方為主辦者;
④民辦教育機構舉辦者應當按時、足額履行辦學出資義務,並出具有效證明文件。民辦教育機構注冊資金須存入審批機關指定的銀行,並提供合法有效的出資證明文件;注冊資金最低限額50萬元人民幣;
⑤允許舉辦者以自有辦學場所的房產、教學儀器設備和土地使用權等與辦學有關的財物作為辦學出資,但所佔比例不得超過注冊出資最低額的40%,同時需要經具有評估資質的中介機構依法進行評估,並提供相關的合法有效的權屬證明;
⑥必須配備的決策機構負責人應當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校長(負責人)應當具有教師資格和五年以上的教育教學經歷,大學專科以上文化水平,年齡在7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能勝任教育管理工作;還應配備有一定數量的副教授以上職稱的專職學科、專業負責人;
⑦必須配備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結構合理的具備教師資格和符合任職條件的專兼職教師。專職教師一般不少於教師總數的1/4;凡學院每個專業至少應有1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的專職教學骨幹教師;
⑧教育機構聘請專兼職教師和管理人員均需經其所在單位同意。在職人員和在職教師不得作為教育機構的專職教師和專職管理人員。聘任外籍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⑨教育機構應當與聘任教師、職員簽訂聘任合同或勞動合同,並依據國家的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保障其工資、福利待遇,辦理社會保障和醫療保險等;
⑩必須建立各項管理制度,包括辦學章程與發展規劃、教學管理、教師管理、學生管理、財務及衛生安全管理、設備管理等項制度。
(k)必須根據辦學規模配備相應數量的專職管理人員。專職教學管理人員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有3年以上教育培訓工作經歷,具有豐富的教學管理經驗。財務管理人員應具有財會人員資格證書;
(l)教育機構的注冊地,必須和教學場所的地址相一致,必須和學校章程中的地址相一致;
(m)必須有固定、獨立、相對集中的土地和校舍。其佔地面積應滿足校舍建設用地和供學生體育活動的場所;校舍一般應包括教室、圖書館、實驗室(含實習場所及附屬用房)、校系行政用房及其他用房等五項,合計建築面積應達到的標准為:文法財經類學校生均不少於10平方米,理工農醫類學校生均不少於16平方米(或合計建築面積為每生不少於10平方米)。
(n)租用場所租賃期不少於3年,並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材料和相應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賃契約。不得租借簡易建築物、危房、從事正常教學活動的中小學及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普通高等學校校舍以及民用住房等不適於教學活動的房屋作為校舍。
(7)設置其他非學歷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的基本要求,本著促進和保護民辦教育的原則,由各市(州)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
⑶ 民辦幼兒教育管理制度
六一幼兒園教育教學管理制度 61041012A 為了加強幼兒園的教育教學管理,完成幼兒園課程內容,保證幼兒園教育教學質量,提高幼兒園教師教育教學水平,特製定本制度。 1、 幼兒園園長每學期前十五天根據1幼兒園特點2幼兒園發展目標3幼兒教育發展趨勢4 幼兒教學大綱5家長要求等制定幼兒園行事歷和各班下學期教學目標。 2、 開學前一周將各班幼兒教學目標發給各班老師。 3、 園長或各班老師根據幼兒園各班教學目標和本學期幼兒園教材制定各班課程表,開學前三天由園長審閱通過。 4、 幼兒園開學前一天公布行事歷和各班課程表。 5、 各班老師根據課程表和行事歷安排第一月教學計劃和教學內容,填寫月教學內容課程表。開學第一周六交辦公室審閱後公布。以後每月最後一個周六交辦公室審閱下月教學內容課程表。 6、 老師根據月教學內容課程表編寫一周教學課時計劃(教案),每周六交辦公室審閱下周教案。 7、 為了規范幼兒園的教案編寫程序請各位老師按幼兒園的統一要求編寫。 8、 教案按每天教學內容順序編寫。每篇教案內容為 1日期:**年**月**日星期*2科目:如語言3內容:如講故事《拔蘿卜》4准備:如蘿卜畫一張或蘿卜一個等5教學目的或要求:如果在教師教材中已經有可以省略,但須寫上教材中的頁號,以便查找。6教學過程:先復習上節課的教學內容再學習新的教學內容,教學過程如果在教師教材中已經有可以省略,但須寫上教材中的頁號,以便查找。(有些課的教學要求和教學過程可以不寫,但要寫日期、科目和內容,如:戶外活動、室內活動、桌面活動、講故事、認字、寫字、拼音、兒歌、唐詩等。音樂須將歌譜歌詞寫上。舞蹈須將動作寫上。認字、寫字、拼音、兒歌、唐詩等須將內容寫完整。)7小結:完成教案(完成 沒完成 ),幼兒掌握情況(多數 一半 少數 )。 9、 老師必須按照教學計劃和教案上課,保證備教一致,不得擅自更換,按時完成教學計劃和教案編寫,接受園領導審閱。 10、 特色課要求同上。 1 1、 審閱後須寫上審閱人、審閱時間、審閱意見。 幼兒園教育教學管理制度 依據《幼兒園管理條例》、《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制定本制度: 一、幼兒園應當通過科學保育教育,促進幼兒身心健康快樂成長,使興趣、特長、才智得以早期開發,體、智、德、美等方面均衡發展,養成良好的品德和行為習慣。 二、幼兒園必須堅持教學活動化、活動游戲化原則,在健康、社會、科學、語言、藝術等五大領域,通過創造性設計各種活動游戲,使幼兒的知識、技能、情感等素質得到全面提升,獲得完整經驗。不允許提前讀寫小學知識,杜絕小學化教育傾向。 三、幼兒教育在面向全體的同時必須注重個性差異,對不同年齡體質、不同興趣愛好、不同性格特長的幼兒,採取不同的教育方式,提供不同的游戲平台,確保不同的幼兒共同進步。 四、幼兒教師必須學會尊重、理解、欣賞、激勵幼兒。要微笑、和善、親切地面對每名幼兒。嚴禁訓斥、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 五、幼兒園要制定教育教學管理評價獎勵辦法,對在游戲設計、自製玩教具、幼兒心理研究等保育教育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優秀教師進行表彰。 六、幼兒教師要使用普通話,書寫規範字,穿著整潔,儀表端莊,要密切與家長的溝通與合作。 七、幼兒園必須健全教師業務檔案和教育管理檔案。 保健資料管理必須為A級。其它為B級以上) B級:二項指標均為B級以上。 C級:衛生保健工作九項分指標均為C級以上,且不夠B級條件的。 D級:衛生保健工作九項分指標中有一項及以上指標為D級營養早餐食譜,則為D級。 三、保健老師崗位浮動工資發放標准 B級:為一線上崗教師浮動工資的1×90%。 A級:為一線上崗教師浮動工資的1.2× 90%。 C級:為一線上崗教師浮動工資的0.8 ×90%。 四、考評小組成員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 五、考核具體內容 (一)衛生保健工作 1.在園主任領導下營養菜譜,按照保健業務部門要求,學期初制訂好衛生保健工作計劃, 期末及時寫好衛生保健工作總結。檢查幼兒園各項衛生保健制度的落實情況,並做 好有關記錄的為B級;能主動、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為A級; 未完成上述工作任務,拖延不決的或記錄不全、內容不實的為D級。 2.掌握全園幼兒生長發育動態及健康狀況,及時評價分析。 (1)協助婦保所做好新生入園體檢、「六一」幼兒體檢工作,及時完成匯總、記 錄、統計等項工作,發現問題和班任老師、幼兒家長及時交流,妥善處理的為A級; 數據失實,計算錯誤或發現問題未及時處理造成不良後果的為D級。 (2)對體弱、多病、過度肥胖的幼兒有個案管理,有跟蹤措施記錄,通過有效管 理,逐步改善該部分幼兒的體質狀況,對有禁忌症的幼兒伙食及時作出相應的安排的 為A級;因疏忽發生差錯,產生不良後果的為D級。 (3)對在園幼兒每季度測體重一次,每半年測身高一次並作評價,每半年查視力 一次營養早餐食譜, 測查資料及時匯總、分析的為B級;未按規定×完成上述工作,產生不良後果 二次, 的為D級。 3.按要求晨檢,做好全日觀察工作 (1)幼兒入園晨檢做到一摸二看三問四檢查。一摸:有無發燒,二看:精神狀態、面色、咽部、皮膚有無皮疹及某些傳染病的早期症狀,可疑者應及時隔離、觀察或去醫院診治,三問:飲食、睡眠、大小便情況,四檢查:有無攜帶不安全物品,如:小刀、玻璃片、小球、珠子等,發現後及時妥善處理的為A級;晨檢不細致,未發現幼兒攜帶不安全物品每月超2次以上或因工作失造成不良後果的為D級。 (2)落實全日觀察措施,上、下午分別進班一次,了解輕度患病兒的情況並負責喂葯,寫好護理及治療記錄的為A級;給幼兒誤服葯品或因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後果的為D級。 4.執行好衛生及消毒隔離制度,全面控制疾病發生率 (1)按《幼托機構常用物品消毒常規》指導保育員進行各類物品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正確,記錄規范的為A級;消毒或記錄不及時或因未及時指導發生消毒差錯的為D級。 (2)傳染病流行季節積極開展防治工作,一旦有幼兒發生傳染病,立即隔離患兒營養菜譜,並組織對患兒所在班級進行徹底消毒,同時按防病措施進行檢疫,組織易感兒預防服葯,控制傳染病續發。傳染病發病率小於3%,腮腺炎、水痘未跨班流行的為A級;措施不得力,造成傳染病蔓延或因晨檢不細致,造成傳染病患兒進班的為D級。 (3)負責幼兒小病的診治,做好多發病(呼吸道疾病)、常見病的防治工作,晨檢時,堅持給每個幼兒噴「愛諾」,多發病發病率小於15%,常見病發病率小於5%的為A級;發現漏記或多發病發病率大於是20%,常見病發病率大於10%的為D級。 5.協助防疫部門完成各項計劃免疫工作 積極協助防疫部門完成各項計劃免疫工作,做到一個不漏,有禁忌症不接種或需暫緩接種的,及時和家長聯系,講明情況。幼兒《預防接種證》齊全,無缺症現象的為A級;出現漏種、誤種或《預防接種證》缺少超5%的為D級。 6.做好安全防護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1)協助園領導落實幼兒園安全檢查制度及各項制度,負責檢查園內環境衛生及安全工作。發現園內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及時匯報幼兒營養食譜,及時清除夏季營養食譜,避免事故發生的,一般外傷發生率每學期2%以內的為A級;因檢查不及時,導致幼兒一般外傷發生率超5%的或故意隱瞞不報的為D級。 (2)做好幼兒小傷
⑷ 教育培訓機構資質如何辦理
向當地教育局審批機關提交材料申請即可辦理。
《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九條規定:營利性民辦學校的舉辦者可以取得辦學收益,學校的辦學結余依照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培訓公司(營利性民辦學校)必須拿到有培訓經營范圍的《營業執照》和《辦學許可證》。
(1)申辦報告。內容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3)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其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4)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5)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6)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7)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辦理教育機構需注意:
教育機構培訓內容不得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准,培訓班次必須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相匹配,培訓進度不得超過所在縣(區)中小學同期進度。
教育機構培訓時間不得和當地中小學校教學時間相沖突,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30,不得留作業;嚴禁組織舉辦中小學生學科類等級考試、競賽及進行排名。
中小學生是否參加課後服務,由學生和家長自願選擇,嚴禁各地以課後服務名義亂收費。
⑸ 教育部關於加強民辦學前教育機構管理工作的通知主要內容有哪些
教育部關於加強民辦學前教育機構管理工作的通知
頒布單位: 文號:教基〔2007〕16號
頒布日期:2007-09-20 執行日期:2007-09-20
時 效 性: 效力級別:中央規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2007年5月,湖北麻城「5?28」幼兒校車交通事故和安徽省肥東縣「5?29」幼兒被遺忘在校車內導致死亡事故發生後,我部印發了《教育部辦公廳關於近期連續發生兩起幼兒傷亡事故的緊急通報》(教基廳〔2007〕7號),要求各地立即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幼兒園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和集中清理整頓,切實加強監管,嚴格執行審批程序。近期,山東省濟南市、廣東省佛山市和東莞市又先後發生三起幼兒因被遺忘在校車內導致死亡的惡性事故,給幼兒家庭帶來了無法彌補的損失,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這三起嚴重事故均發生在民辦幼兒園和托兒所,暴露出當前部分民辦學前教育機構存在非法辦園、審批不嚴、管理不規范、從業人員素質不高等問題。為進一步加強管理,確保廣大學前兒童安全,使孩子們身心健康、茁壯成長,現就加強民辦學前教育機構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對現有民辦學前教育機構進行全面清理整頓。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在當地政府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全面摸清本行政區域內所有民辦幼兒園(招收3?6歲幼兒)、托兒所(招收3歲以下幼兒)基本情況,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幼兒園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區分不同情況,認真清理整頓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的各類民辦學前教育機構的舉辦資格,重新核發辦學許可證,定期復核審驗。對不具備基本辦園(所)條件、衛生條件不達標、存在明顯安全隱患且未經許可的學前教育機構,要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要堅決查禁停辦,依法吊銷辦學許可證;對符合或接近當地基本辦園(所)要求,但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可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有關規定,限期補辦辦學許可證。
二、嚴格審批程序,明確監管責任。堅持實行地方負責,分級管理和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幼兒教育管理體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審批各類學前教育機構。要堅持「誰審批、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凡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合格的學前教育機構,要實行教育部門的歸口管理。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學前教育機構的監督管理,明確管理機構和人員,建立日常監督檢查制度。未經審批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新設學前教育機構。凡由於審批把關不嚴,向不合格民辦學前教育機構發放辦學許可證,造成重大幼兒安全事故的,要嚴肅追究審批責任。
三、加強民辦學前教育機構從業人員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依據《教師資格條例》的有關規定,嚴格實行民辦學前教育機構教職工資格准入制度,實行持證上崗,加強對民辦學前教育機構教職工的日常管理與考核,淘汰不合格從業人員。各地要結合實際,認真開展對民辦學前教育機構教職工的安全培訓工作,切實提高民辦學前教育機構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管理水平,堅決避免因管理疏漏和其他不當人為因素引發幼兒傷亡事故。
四、加強對民辦學前教育機構校車的安全管理。各地要定期開展對民辦學前教育機構校車的專項排查行動,嚴格檢查校車車況和駕駛員資質,嚴禁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幼兒,嚴禁聘用不合格駕駛人,嚴禁校車超載。使用校車的民辦學前教育機構要建立教師跟車制度和收車驗車制度,跟車教師負責在幼兒上下校車時清點核對人數,校車駕駛員負責在收車鎖門前檢查車內幼兒是否全部下車,嚴防將幼兒遺漏在車內。托兒所幼兒應由家長接送,並提請家長負責孩子道路交通安全。
五、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將學前教育納入當地基礎教育整體發展規劃,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學前教育機構的管理、指導和服務。民辦學前教育機構負責人是幼兒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民辦學前教育機構必須把保護幼兒生命安全和促進幼兒健康成長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用非常的細心、非常的呵護,確保學前兒童的生命安全。要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全面落實覆蓋學前教育機構管理各個環節的安全防範措施。教育督導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民辦學前教育機構的督導檢查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七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