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民辦培訓機構校長 兼法人犯法 應該歸哪個部門管理
無論是誰觸犯法律都應該歸公安部門先行調查處理。
㈡ 民辦教育 理事會和董事會有什麼區別
一、所在學校性質不同。
理事會是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的執行決策機構;董事會是營利性民辦學校的執行決策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九條規定,民辦學校的舉辦者可以自主選擇設立非營利性或者營利性民辦學校。但是,不得設立實施義務教育的營利性民辦學校。
二、收益分配不同。
理事會不享有學校收益的分配;董事會以取得辦學收益,學校的辦學結余依照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九條規定,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的舉辦者不得取得辦學收益,學校的辦學結余全部用於辦學。
營利性民辦學校的舉辦者可以取得辦學收益,學校的辦學結余依照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三、登記機關不同。
理事會應當在所在地民政部門登記;董事會應當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
《教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辦法》第三條規定,教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必須接照《社會力量辦學條例》的規定審批設立,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發給《社會力量辦學許可證》後,到同級民政部門進行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八條規定,設區的市(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直轄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設區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區分局,負責本轄區內下列公司的登記:
(一)本條例第六條和第七條所列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
(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權登記的公司。
㈢ 辦教育培訓機構,需要哪些手續和資質
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的規定,開辦營利性質的教育培訓機構,需要的辦回學資質是《辦學許可證答》和《營業執照》。
具體流程
去教育局審批《辦學許可證》
去工商局審批《營業執照》
辦完兩證才算擁有辦學資質,後續還需要確認辦學指標、場地、備案、……。
在這之後,才能夠正式開辦培訓業務,如果教育機構也需要進行線上教學的話,目前的流程比較簡單,直接使用第三方教學平台就可以做到,比如,使用短書的微信教學平台,教育機構通過線上線下的結合的方式,可以優化招生教學的成本,幫助機構完成更多。
㈣ 培訓學校行法人和校長必須是一個人嗎
不一定培訓學校行法人和校長必須是一個人。
首先要看你這所學校的組織性質是什麼,是公司、合夥企業,還是民辦非企業。如果是民營非企業,有的根本不具備法人資格,那麼就存在沒有法定代表人作為總統的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促進法》的規定,民辦學校的法定代表人為董事長、董事長或者校長。
資格要求:
校董會或董事會由主辦單位或其代表、校董會、教職工代表等組成。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應當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學經驗。
學校董事會或董事會由五人以上組成,設董事長一人或一人。董事、董事或者董事長名單應當報審查批准機關備案。
(4)民辦教育培訓機構董事長職責擴展閱讀:
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開辦培訓班必要的流程:
第十二條民辦學校的建立提供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以及其他文化教育,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內。
民辦學校的建立和實施提供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由行政部門審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並復制到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㈤ 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糾紛有哪些亂象
暑期將至,針對少年兒童的各類輔導班又多了起來。許多家長為了讓孩子不輸在起跑線上,會把孩子送到校外的輔導班,希望提高成績或者培養興趣。不過,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北京西城區法院5月26日相繼發布的調研顯示,部分非正規校外輔導機構存在管理混亂等問題,由此引發的糾紛增多。
法官提醒家長,在給孩子選擇培訓機構時,要事先了解清楚其資質、經營狀況,考察清楚其經營環境,對於課時時長,學費概念等要了解清楚,並留存好相應證據。在訂立合同的時候,對一些模稜兩可的語句,要求機構解釋清楚,防止糾紛的產生。
㈥ 民間培訓機構和民辦教育培訓機構有啥區別
民間培訓機構和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區別在於:
1、民間培訓機構可能是合法的,也可能是不合法的。
民辦教育機構,因為是」民辦「,必須是經過教育局許可,擁有辦學許可證才辦的學校。
2、民間培訓機構的培訓范圍要遠遠大於民辦教育機構。
比如武術,美容美發,挖掘機,服裝面點等,民辦教育機構很少涉及,大多是民間機構在做。
民辦教育機構是指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費,面向社會依法舉辦的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
《辦學許可證》是民辦培訓學校取得辦學資格的證明。各民辦培訓學校應嚴格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按《辦學許可證》中所註明的地址、層次、內容、形式辦學,不得買賣、出租、出借《辦學許可證》,不得將辦學資格和辦學項目委託或承包給其他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辦學地點,不得擅自增加、變更辦學層次、內容和形式。
㈦ 開辦教育機構需要什麼校長資質或者證書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教育培訓機構可分為:經營性和非經營性。按照性質不同,辦學資質也有不同要求:
營利性機構:《辦學許可證》+《營業執照》
非營利性機構:《辦學許可證》+《民辦非企業》
申辦教育培訓機構要先去當地教育局進行前置審批,當地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當地教育局申辦《辦學許可證》,大部分地區還需要辦理《辦學消防合格證》。
㈧ 民辦非企培訓機構董事長為法人代表可以不設校長嗎
你好!民辦非企培訓機構董事長本人為法人代表的,當然可以不設校長。因為企業如果有問題,需要找法人承擔責任,在董事長已經是法人的情況下,擔責主體已經存在了,那他本人需要為他的行為承擔全部責任。也就是說,在這種情況下董事長本人即為校長,需要負責培訓機構的運營、處理各種問題,並為機構的問題擔責。不過,為了降低風險,董事長最好不要為法人,建議另外增設校長為法人。以上都是純手打,希望可以幫到你!
㈨ 民辦教育培訓機構需要政府哪些單位的批文注冊流程及費用
現依《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對你的問題解答於下:
一、設立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公辦、民辦都要符合以下條件):
(一)有組織機構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師;
(三)有符合規定標準的教學場所及設施、設備等;
(四)有必備的辦學資金和穩定的經費來源。
(五)其他
1, 舉辦民辦學校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舉辦民辦學校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民辦學校應當具備法人條件。
2, 設立民辦學校應當符合當地教育發展的需求,具備教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
民辦學校的設置標准參照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的設置標准執行。
3,舉辦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審批;舉辦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審批,並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二、設立民辦學校,一般先經提出籌設申請獲得《籌設批准書》後,才可以提出正式設立申請。
(一)提出籌設申請,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 申辦報告,內容應當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 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3,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二) 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 籌設批准書;
2, 籌設情況報告;
3, 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4, 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5, 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如果具備辦學條件,達到設置標準的,可籌設申請程序與正式設立申請程序同時進行,提交的材料要包括籌設申請的材料和正式設立申請的材料。
審批機關對批准正式設立的民辦學校發給辦學許可證。
三、民辦學校的《章程》應當規定下列主要事項:
(一)學校的名稱、地址;
(二)辦學宗旨、規模、層次、形式等;
(三)學校資產的數額、來源、性質等;
(四)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的產生方法、人員構成、任期、議事規則等;
(五)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六)出資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報;
(七)學校自行終止的事由;
(八)章程修改程序。
四、民辦學校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申請登記時,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辦學許可證;
(三)擬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四)學校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