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年輕法官需具備哪些司法職業素養
人民法官所需的職業素養
法官應具有悲天憫人的情懷。所謂法官的「悲天憫人」,是指對國家和社會要有「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情懷,對基層人民群眾要有深切的同情和關懷。時時刻刻對基層群眾抱有同情心,甚至換位思考,把自己處於當事人的位置,才能做到「司法為民」。
法官應具有高尚的人格,堅守職業道德。法官也是人,也有人的弱點,容易受到諸如收入、權力、美色、娛樂、閑暇等的誘惑。但是,法官不是一般的人,而是品格高尚的人。一個能夠拒絕物質誘惑、堅守道德原則的人,才能取信於人,也才能服務於司法。法官應堅持職業道德,做一個勤勉和謹慎的人。
法官應具有良好的文化及人文素養。良好的人文素養,能夠使法官做到尊重和理性。法官具有良好的文化修養,熟知文學、哲學、歷史、經濟等知識,不僅僅給判決文書增加理性思考,也在審判時能夠具有足夠的廣博的知識,從更加寬廣的角度審視糾紛的解決途徑。
法官應具有良好的司法能力。司法能力主要是認定事實、適用法律、庭審駕馭、裁判思維、裁判效率、文書製作等能力。這是一個法官的基本職業技能。在新類型案件越來越多的時代里,司法能力也應當與時俱進。在「調判結合、調解優先」的工作方針下,調解能力也是廣義上的司法能力,不過裁判與調解對法官的要求是不同的,在不分裁判法官和調解法官的情形下,一個優秀法官應同時具備良好的裁判能力和調解能力。
法官應具有良好的司法形象。司法形象是社會公眾對法院的最直觀的認識。司法形象是指法官對當事人的態度、言語、舉止等。法官的態度應當謙和、耐心,言語應當文明,不一味追求法言法語,舉止應當大方得體。司法形象是內心修養的外在體現,是對當事人的尊重和對法律信仰的外在表現。美國司法界將司法裁判中的法官的好脾氣稱之為「司法涵養」,這一術語反映了好脾氣在良好的司法裁判中的重要性。審判可能受種種因素的影響,個人的氣質、情感、經驗等等將會影響審判,因此良好的司法形象不僅僅構建良好的法院公眾形象,也是公平正義的前提性要求。
法官應具有豐富的社會閱歷。「世事洞明皆學問,人情練達亦文章」。豐富的社會閱歷,不僅僅有助於與人處事,更有助於案件的裁判。社會閱歷有助於法官找到解決糾紛的最佳辦法,也能夠形成敏銳的洞察力。對案件的洞察力,可以更加有助於發現案件背後的因素和糾紛形成的根本原因。
法官應具有實現公平正義的理想和勇敢精神,應當是一個孤獨的理想者。法官職位並非是一種謀生的職業,而是堅守公平正義的理想。在紛擾與躁動的社會中,堅守公平正義的理想,註定是孤獨的。一個法官應當具有堅守公平正義的勇氣。法官不畏懼外在的暴力威脅,同時一個具備勇氣的法官,將會嚴格依法辦案,而不會為了迎合輿論而犧牲法律的公平正義。因此,法官的勇氣首先是對待暴力威脅的勇氣,其次是堅持法律信仰的勇氣。
職業素養是指一個人從事某種職業所應具備的素質和修養,是一個人在品德、知識、技能等方面先天的稟賦和後天的學習、實踐綜合作用的結果。法官的職業素養不僅包括他的司法理念、司法形象和司法能力,也包括他的職業操守和敬業精神。
司法形象是指法官的儀表、態度、言行等。這是社會公眾對法院最直觀的認識。在辦案過程中,他總是保持文明、謙和、耐心的態度,給當事人以充分的尊重和理解。
司法能力主要是指裁判能力,包括法律學養、裁判思維、庭審駕馭、文書製作、審判效率等,在「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工作原則下,也包括調解能力。
法官的工作針對的對象是「人」,使用的手段是「法」,在工作中他對自己的要求是十個字:「正人先正己,修業必修身。」他很注重個人修養,堅持堂堂正正做人,淡泊名利,清正廉潔,在內心深處有自己的人格追求。他很愛惜羽毛,堅持無愧於當事人、無愧於親人和朋友、無愧於身上穿著的法服和胸口佩戴的法徽。
『貳』 新頒布的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對什麼又重要意義
教育培訓是一項事關地稅工作全局和長遠發展的基礎性、戰略性工程,是建設高素質幹部隊伍的重要途徑。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和法制化進程不斷推進,對稅收工作要求越來越高、標准越來越嚴、任務越來越重。我們要認真研究當前教育培訓工作存在的問題,深刻認識到新時期加強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緊迫性,大規模開展教育培訓,大幅度提高幹部素質,提高新形勢下做好稅收工作的能力,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地稅幹部隊伍。
一、當前教育培訓工作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各級地稅機關加大了教育培訓和在崗學習力度,幹部隊伍整體素質不斷提高,地稅形象進一步改善,地稅工作越來越得到了社會的認可。但隨著經濟社會的跨越發展、稅收任務的快速加重、信息化技術的日新月異、法制制度的逐步健全,地稅幹部隊伍整體素質不能滿足稅收工作要求的問題十分突出,教育培訓工作仍顯不足。
(一)少數領導對教育培訓認識不足
一部分領導幹部的思想中,學習教育培訓工作依然是「說起來重要,干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對教育培訓工作的先導性、基礎性、全局性的認識不足,有的單位對教育培訓工作重視不夠,人力和財力投入不多,不能保證教育培訓活動的質量和效果。
(二)人員素質參差不齊
以吐魯番地區地稅系統為例,從文化層次看,80、90年代參加工作的幹部,多數是高中、中專畢業直接招乾的幹部。從人員年齡結構看,年齡在40歲及以下的94人,佔40.7%,40歲以上的137,佔59.3%,年齡呈現中老年化。由於大部分幹部最初參加工作時,僅僅通過短期培訓後就直接到工作崗位,沒有經過系統的專業化創新培訓,面對新形勢難以接受新的稅收知識,不能較好的運用信息化技術,仍沉湎於老的稅收征管手段和方法,在新的征管模式面前顯得有點束手無策。
(三)部分幹部學習主動性不強
部分幹部對工作除了被動應付外,對新形勢下稅收工作的巨大變化沒有深入的思考和探究,工作上進心和進取精神不足,不能潛心學習和刻苦鑽研業務。有的在工作學習上得過且過,甚至錯誤的認為不學習,工作一樣干,工資一樣拿,工作的緊迫感、危機感不強,沒有真正認識到學習的重要性,更沒有樹立起主動學習、終身學習的理念。
(四)教育培訓師資力量不足
當前,我們的兼職教師隊伍雖有豐富的實踐經驗,但多數是理論水平和教學經驗不足,聘用的教師理論水平和教學水平較高,但缺乏豐富的實踐經驗,兼職教師力量不足,嚴重影響了在崗培訓工作的順利開展。
(五)教育培訓機制不健全
督查考評機制落實不到位。不少單位對培訓結果通常發個通報了事,沒有深入分析產生問題的原因,更不能提出好的整改措施。獎懲應用機制不健全。當前,我們對教育培訓工作獎勵得不夠,處罰得更少,且獎勵方式單一,很難起到激勵先進,鞭策後進的目的,不能充分調動幹部自覺學習的積極性。
二、對提高幹部教育培訓實效的思考
上述問題成為制約地稅事業發展的瓶頸,許多幹部理論知識跟不上事業發展、業務技能達不到崗位需求、自身素質不適應工作。在這種情況下,要想使稅收工作實現有效突破,必須靠教育培訓提升隊伍素質,增添發展動力。
(一)加強領導,確保教育培訓的經常性
要把教育培訓作為戰略性、基礎性工程列入重要日程,與稅收其他工作同步考慮,切實加強領導,「一把手」要親自抓,班子要經常議,主管領導要負好責。樹立「人才培養,教育為本」的觀念,大力實施「科教興稅、人才強稅」戰略工程,堅持以稅收工作為中心,把握正確的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方向,進一步加大培訓經費投入,加強經費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扎實抓好各類培訓計劃、培訓項目的落實。各級領導幹部要率先垂範、加強學習,積極推進教育培訓工作的開展。要把創建學習型機關作為提高幹部素質,加強能力建設的重大戰略舉措,採取有效措施,引導全體幹部樹立終身學習、不斷進取的理念,實現「工作學習化,學習工作化」,推廣團隊學習模式,形成知識共享、勇於創新的氛圍和機制,不斷推進學習型機關建設。
(二)突出重點,增強教育培訓的針對性
要在牢固樹立全員培訓理念,在不斷擴大教育培訓范圍和覆蓋面的基礎上,突出培訓重點,切實增強教育培訓的針對性。
1、在培訓層次上要突出重點。一要突出抓好領導幹部的培訓。始終把各級領導幹部的教育培訓作為重中之重,不斷提高領導幹部分析形勢、把握大局、宏觀決策的能力,提高求真務實、開拓創新的能力,提高做思想政治工作、帶好隊伍的能力,提高拒腐防變能力;二要重點加強專業骨幹人員的培訓。加快人才庫建設,不斷加大高端人才培養,如博士、碩士,同時,也要加大對既懂管理又精通業務的復合型人才培養力度,鼓勵稅務幹部參加會計從業資格師、初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高級會計師、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注冊納稅籌劃師、綜合司法等資格的考試,並適時舉辦一些考試輔導班增加考試過關率,逐步建立起一支專業齊全、素質優良、結構合理的梯次骨幹人才隊伍;三要全面開展基層幹部培訓。以提高執法水平、管理水平和崗位操作能力為重點,充分考慮幹部的年齡結構和崗位需求,加大稅收征管一線人員的在崗培訓力度。
2、在培訓內容上要突出重點。一是抓好業務知識培訓。結合當前廣大幹部稅收理論知識水平不高,財務知識匱乏的現狀,科學制定中、長期培訓計劃,對廣大幹部進行經濟管理知識、稅收業務知識和財務會計知識的系統培訓,著力提升廣大幹部的稅收理論水平;二是抓好崗位技能培訓。加強對辦稅服務廳人員納稅申報審核、綜合納稅服務、發票管理等知識的培訓。加強對稅收管理員稅源管理方法、征管工作流程、納稅評估方法、稅收經濟分析、稅款核定等內容的培訓。加強對稅務稽查人員稅收政策法規、財務會計知識、查賬技巧等內容的培訓;三是抓好少數民族幹部漢語學習培訓。積極營造少數民族幹部學習漢語的氛圍,培訓少數民族幹部在稅收征管工作中常用的漢語知識,重點培養少數民族幹部對漢語的聽、說、讀、寫能力。
(三)活化形式,提高教育培訓的實效性
要改進教育培訓方法和手段,大力推廣研究式、互動式教學,廣泛運用案例式教學,把稅收工作中的真實事例加以典型化,通過獨立研究和相互討論,提高稅務幹部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1、採取「走出去、請進來」的方式開展培訓。一方面,藉助區局調訓,積極選派人員參加,組織幹部職工到兄弟單位、先進單位學經驗、找差距、思發展,另一方面,要通過邀請專家教授和有關部門領導為幹部職工做專題輔導報告、召開座談會等形式,面對面交流,疏導解決實際工作中的疑問。
2、充分利用網路稅校開展教育培訓。積極倡導廣大幹部利用已建成的網校平台學習總局、省局以及地區局製作的視頻資料、多媒體課件,實現優質資源共享,及時掌握最新的政策法規和業務知識。同時,幹部職工也可根據需要,選學相關課程,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和業務技能,達到學習知識、指導實踐、推動工作的目的。
3、繼續深入開展崗位練兵比武活動。以提高廣大幹部崗位技能為抓手,大力開展「以老帶新,以新促老」、「一幫一,結對子」等形式的在崗練兵活動。緊密參照辦稅服務廳崗、稅收管理崗、稅務稽查崗、機關行政綜合管理崗等崗位特點和工作職責,科學設置練兵比武項目,以評選「征管能手」、「稽查能手」、「每周一星」、「每月一星」等形式,定期組織崗位技能比武競賽活動。
4、充分發揮好全員考試的激勵和杠桿作用,以考促學,以考促訓,以考促管,以考促用,創建學習型組織,打造高素質幹部隊伍。
(四)健全機制,促進教育培訓的規范性
完善機制,科學管理是保證幹部教育培訓工作順利推進保障。要建立健全一套教育培訓保障制度,抓好落實,使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更加科學規范、富有成效。
1、完善教育培訓激勵和約束機制。把幹部參加教育培訓情況與幹部的上崗、考核、提拔、任用結合起來。通過對學習優秀並在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同志給予表彰、獎勵,對未按規定參加教育培訓或者未達到教育培訓要求的、考試不及格的進行通報、處罰,充分調動幹部自覺學習的積極性,逐步實現由「要我學」到「我要學」的轉變。
2、完善幹部在職學習獎勵辦法。結合行業特點和工作實際,科學制定獲取各類專業資格人員和晉升學歷人員的獎勵標准,並有計劃地組織幹部職工參加各類專業資格考試和學歷教育,鼓勵廣大幹部立足崗位研究稅收工作,發表學術論文。
3、完善教育培訓工作考評制度。對各級稅務機關,重點考評落實培訓計劃、制度和任務的情況,培訓組織實施及效果情況等,對幹部職工考評時要將全員考試的成績作為重要標准,並把考核結果作為獎金發放的重要依據。
4、完善兼職教師選拔管理機制。科學制定兼職教師人才庫管理辦法,明確兼職教師的選拔、管理、培養等事項。定期選拔業務能力強,稅收及相關理論基礎扎實,專業知識精通,實踐經驗豐富;語言表達能力強,培訓教學效果好,教學方法適合成人特點
『叄』 法官如何踐行公平正義法治理念
內容復預覽:公平正義,是人類制有史以來的共同追求和嚮往,也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追求和主要目標,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任務。只有樹立公平正義的觀念,才能使憲法規定的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任務落到實處,才能真正維護人民利益,促進社會和諧發展。公平正義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線,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目標,是廣大人民群眾的強烈願望。同時,維護和實現公平正義也是政法機關的神聖職責。 人民法院幹警肩負著維護和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重任。我們身為一名人民法院的法官,如何踐行公平正義這一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呢?本人認為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做起。&n……
『肆』 法國教育制度的教育理念
一、法國國家學位
綜合大學按照法國國民教育、研究與技術部的標准和規定的資格頒發國家文憑。所頒發的國家文憑需由國民教育部所署官員的簽名。國家文憑上,應該有學院院長或大學校長和大學所在大區的教育部負責官員的簽名,二者缺一不可。獲取國家學位需要攻讀學員有全日制留學經歷(正常攻讀學制的50%時間需是留學經歷,且需要出證明)
二、法國大學文憑(DU)
法國的綜合類(公立大學)本身就獲得國家授權,可以用不同的名稱-例如:「大學文憑(DU)」或「大學高等學業文憑(DESU)」等-頒發各種水平層次和學習年限不盡相同的校頒文憑,(但是文憑的頒發必須經過學校證書評估委員會嚴格的審定和批准,否則是無效文憑或項目);這類校頒文憑由各綜合大學或為反映學校的特殊專業定向,或為滿足某一地區經濟和企業發展的特定需求而設立。盡管它們不屬於國家統一文憑,但同樣得到法國教育法相關條款的保護和認可,並不影響實際社會使用。校頒文憑上,應該有學院院長和大學校長簽名
三、法國綜合大學的工程師文憑
工程師文憑為國家統一文憑,它相當於新制碩士學位(Master)。文憑頒發需全國工程師職銜委員會(CTI)的監督檢查,以保證這一文憑的質量。
法國的工程師文憑課程原來通常是由高等專業工程師學院承擔的。為了把這一高層次的職業化教學納入綜合大學,某些大學也設立了工程師培養課程。課程教學由大學所設的完全符合高等工程師專業學院資格標準的內部機構來承擔。例如:巴黎十三大的大學工程師學院,頒發電訊、材料、軟體工程和運用數學和科學計算這4個專業的工程師文憑。
四、法國商學院文憑
在法國,碩士學位不是什麼學校都能頒發,只有公立大學才能頒發國家碩士學位,而另外的高等教育機構,如高等商學院和工程師都有自己的等效碩士的文憑,這類學位在社會范疇使用中因為商學院與所在國商會和工商局的緊密關系,反而更受用人企業的認可和歡迎,歐美教育體系的多樣性使得國家學位與校頒學位的區別更多的只是體現在學員需求,就讀方式及學習預算的差異上,而不是學位本身的優劣性。
法國商學院如果要頒發有效力的學位證書,需要得到法國國家商業管理文憑認證委員會的評估(La Commission d』évaluation des formations et diplômes de gestion 縮寫CEFDG),只有達到其審核標準的學校才有資格頒發此類文憑。因為進入CEFDG需要嚴格的選拔,所以CEFDG學位在法國的就業市場相對其他學位有更多的優勢,但是如果CEFDG學位學生想繼續攻讀博士,那麼他還是需要一個碩士的畢業證才行。
同樣的,獲得CEFDG認證的商學院項目跟我國教育部涉外信息監管網認可的法國商學院信息基本是完全一致的,監管網還特意提到了有很多商學院私自開設BBA或DBA項目,這些一般都是繞開了CEFDG(也就是這學校本身就在CEFDG查不到),當然也得不到監管網名單的保護。
註:大概只有220所工程師學院和40所法國最好的高商學院能夠有資格頒發得到CEFDG認可的學位。
『伍』 培訓理念有哪些內容
培訓就是培養+訓練,通過培養加訓練使受訓者掌握某種技能的方式。國內培訓主要以技能培訓為主,側重於行為之前。為了達到統一的科學技術規范、標准化作業,通過目標規劃設定、知識和信息傳遞、技能熟練演練、作業達成評測、結果交流公告等現代信息化的流程,讓受訓者通過一定的教育訓練技術手段,達到預期的水平提高目標,提升戰鬥力,個人能力,工作能力的訓練都稱之為培訓!
培訓是給有經驗或無經驗的受訓者傳授其完成某種行為必需的思維認知、基本知識和技能的過程。基於認知心理學理論可知,職場正確認知(內部心理過程的輸出)的傳遞效果才是決定培訓效果好壞的根本。
簡單理解,培訓約等於教學。即對某項技能的教學服務。如一些專業的培訓班。也可以理解為培訓即提供教學。
培訓
培訓就是培養+訓練,通過培養加訓練使受訓者掌握某種技能的方式。國內培訓主要以技能培訓為主,側重於行為之前。為了達到統一的科學技術規范、標准化作業,通過目標規劃設定、知識和信息傳遞、技能熟練演練、作業達成評測、結果交流公告等現代信息化的流程,讓受訓者通過一定的教育訓練技術手段,達到預期的水平提高目標,提升戰鬥力,個人能力,工作能力的訓練都稱之為培訓!
培訓是給有經驗或無經驗的受訓者傳授其完成某種行為必需的思維認知、基本知識和技能的過程。基於認知心理學理論可知,職場正確認知(內部心理過程的輸出)的傳遞效果才是決定培訓效果好壞的根本。
簡單理解,培訓約等於教學。即對某項技能的教學服務。如一些專業的培訓班。也可以理解為培訓即提供教學。
作用
知識傳遞、技能傳遞、標准傳遞
對象
任何自然界需要改變的有智慧生物
快速
導航
發展方向培訓分類培訓主體培訓周期培訓作用培訓目的培訓體系經費來源設計要點培訓好處培訓方法培訓效果年度計劃培訓重點關鍵因素
產生背景
我們都知道,普通的教育,只能夠提供一些基本的專業知識和層次很低的技能;而面臨規模化的企業發展,必須進行多次的技能培訓,才能使員工逐步達到企業的不斷的發展的要求。所以,組織為了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個人對職業的滿足程度,直接有效地為組織生產經營服務,不斷採取各種方法,對組織的各類人員進行教育培訓投資活動。
美國經濟學家、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舒爾茨發現,單純從自然資源、實物資本和勞動力的角度,不能解釋生產力提高的全部原因,作為資本和財富的轉換,形態的人,知識和能力是社會進步的決定性原因。但是它的取得不是無代價的,它需要通過投資才能形成,組織培訓就是這種投資中重要的一種形式。
發展方向
知識經濟時代,是以信息和知識的大量生產和傳播為主要特徵。並以每年18-20%的遞增率發展。然而,與巨大的信息和知識量相比,學習者將會發現自己的「知識貧乏」,已有的知識正變得支離破碎,學習的速度太慢,要學的知識太多,這是由於個人學習的有限性和滯後性與知識增長的無限性和快速性產生極大反差造成的。培訓是學習知識的重要途徑,現代培訓只有在觀念、方法、內容等方面進行變革,才能適應時代發展的需要。
『陸』 如何提升法官格局 塑造法院氣質
人民法院改革的總體思路:
(一)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
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權力運行體系,必須從維護國家法制統一、體現司法公正的要求出發,探索建立確保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的司法管轄制度。到2017年底,初步形成科學合理、銜接有序、確保公正的司法管轄制度。
1. 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巡迴法庭。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迴法庭,審理跨行政區劃的重大民商事、行政等案件,確保國家法律統一正確實施。 調整跨行政區劃重大民商事、行政案件的級別管轄制度,實現與最高人民法院案件管轄范圍的有序銜接。
2.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法院。以科學、精簡、高效和有利於實現司法公正為原則,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法院,構建普通類型案件在行政區劃法院受理、特殊類型案件在跨行政區劃法院受理的訴訟格局。將鐵路運輸法院改造為跨行政區劃法院,主要審理跨行政區劃案件、重大行政案件、環境資源保護、企業破產、食品葯品安全等易受地方因素影響的案件、跨行政區劃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案件和原鐵路運輸法院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
3. 推動設立知識產權法院。根據知識產權案件的特點和審判需要,建立和完善符合知識產權案件審判規律的專門程序、管轄制度和審理規則。
4. 改革行政案件管轄制度。通過提級管轄和指定管轄,逐步實現易受地方因素影響的行政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規范行政案件申請再審的條件和程序。
5. 改革海事案件管轄制度。進一步理順海事審判體制。科學確定海事法院管轄范圍,建立更加符合海事案件審判規律的工作機制。
6. 改革環境資源案件管轄制度。推動環境資源審判機構建設。進一步完善環境資源類案件的管轄制度。
7. 健全公益訴訟管轄制度。探索建立與檢察機關提起的公益訴訟相銜接的案件管轄制度。
8.繼續推動法院管理體制改革。將林業法院、農墾法院統一納入國家司法管理體系,理順案件管轄機制,改革部門、企業管理法院的體制。
9. 改革軍事司法體制機制。完善統一領導的軍事審判制度,維護國防利益,保障軍人合法權益,依法打擊違法犯罪。
(二)建立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
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權力運行體系,必須尊重司法規律,確保庭審在保護訴權、認定證據、查明事實、公正裁判中發揮決定性作用,實現訴訟證據質證在法庭、案件事實查明在法庭、訴辯意見發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到2016年底,推動建立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促使偵查、審查起訴活動始終圍繞審判程序進行。
10. 全面貫徹證據裁判原則。強化庭審中心意識,落實直接言詞原則,嚴格落實證人、鑒定人出庭制度,發揮庭審對偵查、起訴程序的制約和引導作用。堅決貫徹疑罪從無原則,嚴格實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進一步明確非法證據的范圍和排除程序。
11. 強化人權司法保障機制。彰顯現代司法文明,禁止讓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訴人穿著識別服、馬甲、囚服等具有監管機構標識的服裝出庭受審。強化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知情權、陳述權、辯護辯論權、申請權、申訴權的制度保障。完善律師執業權利保障機制,強化控辯對等訴訟理念,禁止對律師進行歧視性安檢,為律師依法履職提供便利。依法保障律師履行辯護代理職責,落實律師在庭審中發問、質證、辯論等訴訟權利。完善對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偵查手段的司法監督,加強對刑訊逼供和非法取證的源頭預防,健全冤假錯案的有效防範、及時糾正機制。
12.健全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機制。在立法機關的授權和監督下,有序推進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
13. 完善刑事訴訟中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明確被告人自願認罪、自願接受處罰、積極退贓退賠案件的訴訟程序、處罰標准和處理方式,構建被告人認罪案件和不認罪案件的分流機制,優化配置司法資源。
14.完善民事訴訟證明規則。強化民事訴訟證明中當事人的主導地位,依法確定當事人證明責任。明確人民法院依職權調查收集證據的條件、范圍和程序。嚴格落實證人、鑒定人出庭制度。發揮庭審質證、認證在認定案件事實中的核心作用。嚴格高度蓋然性原則的適用標准,進一步明確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權的條件和范圍。一切證據必須經過庭審質證後才能作為裁判的依據,當事人雙方爭議較大的重要證據都必須在裁判文書中闡明採納與否的理由。
15. 建立庭審全程錄音錄像機制。加強科技法庭建設,推動庭審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建立庭審錄音錄像的管理、使用、儲存制度。規范以圖文、視頻等方式直播庭審的范圍和程序。
16. 規范處理涉案財物的司法程序。明確人民法院處理涉案財物的標准、范圍和程序。進一步規范在刑事、民事和行政訴訟中查封、扣押、凍結和處理涉案財物的司法程序。推動建立涉案財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完善涉案財物信息公開機制。
(三)優化人民法院內部職權配置
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權力運行體系,必須優化人民法院內部職權配置,健全立案、審判、執行、審判監督各環節之間的相互制約和相互銜接機制,充分發揮一審、二審和再審的不同職能,確保審級獨立。到2016年底,形成定位科學、職能明確、運行有效的法院職權配置模式。
17. 改革案件受理制度。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對人民法院依法應該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保障當事人訴權。加大立案信息的網上公開力度。推動完善訴訟收費制度。
18. 完善分案制度。在加強專業化合議庭建設基礎上,實行隨機分案為主、指定分案為輔的案件分配製度。建立分案情況內部公示制度。對於變更審判組織或承辦法官的,應當說明理由並公示。
19. 完善審級制度。進一步改革民商事案件級別管轄制度,科學確定基層人民法院的案件管轄范圍,逐步改變主要以訴訟標的額確定案件級別管轄的做法。完善提級管轄制度,明確一審案件管轄權從下級法院向上級法院轉移的條件、范圍和程序。推動實現一審重在解決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二審重在解決事實和法律爭議、實現二審終審,再審重在依法糾錯、維護裁判權威。
20. 強化審級監督。嚴格規范上級法院發回重審和指令再審的條件和次數,完善發回重審和指令再審文書的公開釋明機制和案件信息反饋機制。人民法院辦理二審、提審、申請再審及申訴案件,應當在裁判文書中指出一審或原審存在的問題,並闡明裁判理由。人民法院辦理已經立案受理的申訴案件,應當向當事人出具法定形式的結案文書;符合公開條件的,一律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
21. 完善案件質量評估體系。建立科學合理的案件質量評估體系。廢止違反司法規律的考評指標和措施,取消任何形式的排名排序做法。強化法定期限內立案和正常審限內結案,建立長期未結案通報機制,堅決停止人為控制收結案的錯誤做法。依託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和執行信息公開三大平台,發揮案件質量評估體系對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服務、研判和導向作用。
22. 深化司法統計改革。以「大數據、大格局、大服務」理念為指導,改革司法統計管理體制,打造分類科學、信息全面的司法統計標准體系,逐步構建符合審判實際和司法規律的實證分析模型,建立全國法院裁判文書庫和全國法院司法信息大數據中心。
23. 完善法律統一適用機制。完善最高人民法院的審判指導方式,加強司法解釋等審判指導方式的規范性、及時性、針對性和有效性。改革和完善指導性案例的篩選、評估和發布機制。健全完善確保人民法院統一適用法律的工作機制。
24. 深化執行體制改革。推動實行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的體制改革試點。建立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威懾和懲戒法律制度。加大司法拍賣方式改革力度,重點推行網路司法拍賣模式。完善財產刑執行制度,推動將財產刑執行納入統一的刑罰執行體制。
25. 推動完善司法救助制度。明確司法救助的條件、標准和范圍,規范司法救助的受理、審查和決定程序,嚴格資金的管理使用。推動國家司法救助立法,切實發揮司法救助在幫扶群眾、化解矛盾中的積極作用。
26. 深化司法領域區際國際合作。推動完善司法協助體制,擴大區際、國際司法協助覆蓋面。推動制定刑事司法協助法。
(四)健全審判權力運行機制
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權力運行體系,必須嚴格遵循司法規律,完善以審判權為核心、以審判監督權和審判管理權為保障的審判權力運行機制,落實審判責任制,做到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到2015年底,健全完善權責明晰、權責統一、監督有序、配套齊全的審判權力運行機制。
27. 健全主審法官、合議庭辦案機制。選拔政治素質好、辦案能力強、專業水平高、司法經驗豐富的審判人員擔任主審法官。獨任制審判以主審法官為中心,配備必要數量的審判輔助人員。合議制審判由主審法官擔任審判長。合議庭成員都是主審法官的,原則上由承辦案件的主審法官擔任審判長。完善院、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擔任審判長參加合議庭審理案件的工作機制。改革完善合議庭工作機制,明確合議庭作為審判組織的職能范圍,完善合議庭成員在交叉閱卷、庭審、合議等環節中的共同參與和制約監督機制。改革裁判文書簽發機制。
28. 完善主審法官、合議庭辦案責任制。按照權責利相統一的原則,明確主審法官、合議庭及其成員的辦案責任與免責條件,實現評價機制、問責機制、懲戒機制、退出機制與保障機制的有效銜接。主審法官作為審判長參與合議時,與其他合議庭成員權力平等,但負有主持庭審活動、控制審判流程、組織案件合議、避免程序瑕疵等崗位責任。科學界定合議庭成員的責任,既要確保其獨立發表意見,也要明確其個人意見、履職行為在案件處理結果中的責任。
29. 健全院、庭長審判管理機制。明確院、庭長與其職務相適應的審判管理職責。規范案件審理程序變更、審限變更的審查報批制度。健全訴訟卷宗分類歸檔、網上辦案、審判流程管控、裁判文書上網工作的內部督導機制。
30. 健全院、庭長審判監督機制。明確院、庭長與其職務相適應的審判監督職責,健全內部制約監督機制。完善主審法官會議、專業法官會議機制。規范院、庭長對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的監督機制,建立院、庭長在監督活動中形成的全部文書入卷存檔制度。依託現代信息化手段,建立主審法官、合議庭行使審判權與院、庭長行使監督權的全程留痕、相互監督、相互制約機制,確保監督不缺位、監督不越位、監督必留痕、失職必擔責。
31. 健全審判管理制度。發揮審判管理在提升審判質效、規范司法行為、嚴格訴訟程序、統一裁判尺度等方面的保障、促進和服務作用,強化審判流程節點管控,進一步改善案件質量評估工作。
32. 改革審判委員會工作機制。合理定位審判委員會職能,強化審判委員會總結審判經驗、討論決定審判工作重大事項的宏觀指導職能。建立審判委員會討論事項的先行過濾機制,規范審判委員會討論案件的范圍。除法律規定的情形和涉及國家外交、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重大復雜案件外,審判委員會主要討論案件的法律適用問題。完善審判委員會議事規則,建立審判委員會會議材料、會議記錄的簽名確認制度。建立審判委員會決議事項的督辦、回復和公示制度。建立審判委員會委員履職考評和內部公示機制。
33. 推動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落實人民陪審員「倍增計劃」,拓寬人民陪審員選任渠道和范圍,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司法,確保基層群眾所佔比例不低於新增人民陪審員三分之二。進一步規范人民陪審員的選任條件,改革選任方式,完善退出機制。明確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職權,完善隨機抽取機制。改革陪審方式,逐步實行人民陪審員不再審理法律適用問題,只參與審理事實認定問題。加強人民陪審員依法履職的經費保障。建立人民陪審員動態管理機制。
34. 推動裁判文書說理改革。根據不同審級和案件類型,實現裁判文書的繁簡分流。加強對當事人爭議較大、法律關系復雜、社會關注度較高的一審案件,以及所有的二審案件、再審案件、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案件裁判文書的說理性。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當事人爭議不大的一審民商事案件和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認罪的一審輕微刑事案件,使用簡化的裁判文書,通過填充要素、簡化格式,提高裁判效率。重視律師辯護代理意見,對於律師依法提出的辯護代理意見未予採納的,應當在裁判文書中說明理由。完善裁判文書說理的剛性約束機制和激勵機制,建立裁判文書說理的評價體系,將裁判文書的說理水平作為法官業績評價和晉級、選升的重要因素。
35. 完善司法廉政監督機制。改進和加強司法巡查、審務督察和廉政監察員工作。建立上級紀委和上級法院為主、下級法院協同配合的違紀案件查處機制,實現紀檢監察程序與法官懲戒程序的有序銜接。建立法院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依法規范法院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的接觸、交往行為。
36. 改革涉訴信訪制度。完善訴訪分離工作機制,明確訴訪分離的標准、范圍和程序。健全涉訴信訪終結機制,依法規范涉訴信訪秩序。建立就地接訪督導機制,創新網路辦理信訪機制。推動建立申訴案件律師代理制度。探索建立社會第三方參與機制,增強涉訴信訪矛盾多元化解合力。
(五)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
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權力運行體系,必須依託現代信息技術,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增進公眾對司法的了解、信賴和監督。到2015年底,形成體系完備、信息齊全、使用便捷的人民法院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和執行信息公開三大平台,建立覆蓋全面、系統科學、便民利民的司法為民機制。
37. 完善庭審公開制度。建立庭審公告和旁聽席位信息的公示與預約制度。對於依法應當公開審理,且受社會關注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已有條件范圍內,優先安排與申請旁聽者數量相適應的法庭開庭。有條件的審判法庭應當設立媒體旁聽席,優先滿足新聞媒體的旁聽需要。
38. 完善審判流程公開平台。推動全國法院政務網站建設。建立全國法院統一的訴訟公告網上辦理平台和訴訟公告網站。繼續加強中國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網站建設,完善審判信息數據及時匯總和即時更新機制。加快建設訴訟檔案電子化工程。推動實現全國法院在同一平台公開審判流程信息,方便當事人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在線獲取審判流程節點信息。
39. 完善裁判文書公開平台。加強中國裁判文書網網站建設,完善其查詢檢索、信息聚合功能,方便公眾有效獲取、查閱、復制裁判文書。嚴格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實現四級人民法院依法應當公開的生效裁判文書統一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
40. 完善執行信息公開平台。整合各類執行信息,推動實現全國法院在同一平台統一公開執行信息,方便當事人在線了解執行工作進展。加強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力度,充分發揮其信用懲戒作用,促使被執行人自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完善被執行人信息公開系統建設,方便公眾了解執行工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41. 完善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公開制度。完善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適用條件和案件辦理程序,確保相關案件公開、公正處理。會同刑罰執行機關、檢察機關推動網上協同辦案平台建設,對執法辦案和考核獎懲中的重要事項、重點環節,實行網上錄入、信息共享、全程留痕,從制度和技術上確保監督到位。建立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信息網,實現三類案件的立案公示、庭審公告、文書公布統一在網上公開。
42. 建立司法公開督導制度。強化公眾對司法公開工作的監督,健全對違反司法公開規定行為的投訴機制和救濟渠道。充分發揮司法公開三大平台的監督功能,使公眾通過平台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成為人民法院審判管理、審判監督和改進工作的重要參考依據。
43. 完善訴訟服務中心制度。加強訴訟服務中心規范化建設,完善訴訟服務大廳、網上訴訟服務平台、12368司法服務熱線。建立網上預約立案、送達、公告、申訴等工作機制。推動遠程調解、信訪等視頻應用,進一步拓展司法為民的廣度和深度。
44. 完善人民法庭制度。優化人民法庭的區域布局和人員比例。積極推進以中心法庭為主、社區法庭和巡迴審判點為輔的法庭布局形式。根據轄區實際情況,完善人民法庭便民立案機制。優化人民法庭人員構成。有序推進人民法庭之間、人民法庭和基層人民法院其他庭室之間的人員交流。
45. 推動送達制度改革。推動建立當事人確認送達地址並承擔相應法律後果的約束機制,探索推廣信息化條件下的電子送達方式,提高送達效率。
46. 健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繼續推進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等糾紛解決機制與訴訟的有機銜接、相互協調,引導當事人選擇適當的糾紛解決方式。推動在征地拆遷、環境保護、勞動保障、醫療衛生、交通事故、物業管理、保險糾紛等領域加強行業性、專業性糾紛解決組織建設,推動仲裁製度和行政裁決制度的完善。建立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調解、商事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推動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立法進程,構建系統、科學的多元化糾紛解決體系。
47. 推動實行普法責任制。強化法院普法意識,充分發揮庭審公開、文書說理、案例發布的普法功能,推動人民法院行使審判職能與履行普法責任的高度統一。
(六)推進法院人員的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
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權力運行體系,必須堅持以審判為中心、以法官為重心,全面推進法院人員的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努力提升職業素養和專業水平。到2017年底,初步建立分類科學、分工明確、結構合理和符合司法職業特點的法院人員管理制度。
48. 推動法院人員分類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符合職業特點的法官單獨職務序列。健全法官助理、書記員、執行員等審判輔助人員管理制度。科學確定法官與審判輔助人員的數量比例,建立審判輔助人員的正常增補機制,切實減輕法官事務性工作負擔。拓寬審判輔助人員的來源渠道,探索以購買社會化服務的方式,優化審判輔助人員結構。探索推動司法警察管理體制改革。完善司法行政人員管理制度。
49. 建立法官員額制度。根據法院轄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人口數量(含暫住人口)、案件數量、案件類型等基礎數據,結合法院審級職能、法官工作量、審判輔助人員配置、辦案保障條件等因素,科學確定四級法院的法官員額。根據案件數量、人員結構的變化情況,完善法官員額的動態調節機制。科學設置法官員額制改革過渡方案,綜合考慮審判業績、業務能力、理論水平和法律工作經歷等因素,確保優秀法官留在審判一線。
50. 改革法官選任制度。針對不同層級的法院,設置不同的法官任職條件。在國家和省一級分別設立由法官代表和社會有關人員參與的法官遴選委員會,制定公開、公平、公正的選任程序,確保品行端正、經驗豐富、專業水平較高的優秀法律人才成為法官人選,實現法官遴選機制與法定任免機制的有效銜接。健全初任法官由高級人民法院統一招錄,一律在基層人民法院任職機制。配合法律職業人員統一職前培訓制度改革,健全預備法官訓練制度。適當提高初任法官的任職年齡。建立上級法院法官原則上從下一級法院遴選產生的工作機制。完善將優秀律師、法律學者,以及在立法、檢察、執法等部門任職的專業法律人才選任為法官的制度。健全法院和法學院校、法學研究機構人員雙向交流機制,實施高校和法院人員互聘計劃。
51. 完善法官業績評價體系。建立科學合理、客觀公正、符合規律的法官業績評價機制,完善評價標准,將評價結果作為法官等級晉升、擇優遴選的重要依據。建立不適任法官的退出機制,完善相關配套措施。
52. 完善法官在職培訓機制。嚴格以實際需求為導向,堅持分類、分級、全員培訓,著力提升法官的庭審駕馭能力、法律適用能力和裁判文書寫作能力。改進法官教育培訓的計劃生成、組織調訓、跟蹤管理和質量評估機制,健全教學師資庫、案例庫、精品課件庫。加強法官培訓機構和現場教學基地建設。建立中國法官教育培訓網,依託信息化手段,大力推廣網路教學,實現精品教學課件由法院人員免費在線共享。大力加強基層人民法院法官和少數民族雙語法官的培訓工作。
53. 完善法官工資制度。落實法官法規定,研究建立與法官單獨職務序列配套的工資制度。
(七)確保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
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權力運行體系,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推動完善確保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的各項制度,優化司法環境,樹立司法權威,強化職業保障,提高司法公信力。到2018年底,推動形成信賴司法、尊重司法、支持司法的制度環境和社會氛圍。
54. 推動省級以下法院人員統一管理改革。配合中央有關部門,推動建立省級以下地方法院人員編制統一管理制度。推動建立省級以下地方法院法官統一由省級提名、管理並按法定程序任免的機制。
55. 建立防止干預司法活動的工作機制。配合中央有關部門,推動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審判執行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按照案件全程留痕要求,明確審判組織的記錄義務和責任,對於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的批示、函文、記錄等信息,建立依法提取、介質存儲、專庫錄入、入卷存查機制,相關信息均應當存入案件正卷,供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查詢。
56. 健全法官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合理確定法官、審判輔助人員的工作職責、工作流程和工作標准。明確不同主體、不同類型過錯的甄別標准和免責事由,確保法官依法履職行為不受追究。非因法定事由,未經法定程序,不得將法官調離、辭退或者作出免職、降級等處分。完善法官申訴控告制度,建立法官合法權益因依法履職受到侵害的救濟機制,健全不實舉報澄清機制。在國家和省一級分別設立由法官代表和社會有關人員參與的法官懲戒委員會,制定公開、公正的法官懲戒程序,既確保法官的違紀違法行為及時得到應有懲戒,又保障其辯解、舉證、申請復議和申訴的權利。
57. 完善司法權威保障機制。推動完善拒不執行判決、裁定、藐視法庭權威等犯罪行為的追訴機制。推動相關法律修改,依法懲治當庭損毀證據材料、庭審記錄、法律文書和法庭設施等嚴重藐視法庭權威的行為,以及在法庭之外威脅、侮辱、跟蹤、騷擾法院人員或其近親屬等違法犯罪行為。
58. 強化訴訟誠信保障機制。建立訴訟誠信記錄和懲戒制度。依法懲治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無理纏訴行為,將上述三類行為信息納入社會徵信系統。探索建立虛假訴訟、惡意訴訟受害人損害賠償之訴。
59. 優化行政審判外部環境。健全行政機關負責人依法出庭應訴制度,引導、規范行政機關參加訴訟活動。規范司法建議的製作和發送,促進依法行政水平提升。
60. 完善法官宣誓制度。完善法官宣誓制度,經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任命的法官,正式就職時應當公開向憲法宣誓。
61. 完善司法榮譽制度。明確授予法官、審判輔助人員不同類別榮譽的標准、條件和程序,提升法院人員的司法職業尊榮感和歸屬感。
62. 理順法院司法行政事務管理關系。科學設置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事務管理機構,規范和統一管理職責,探索實行法院司法行政事務管理權和審判權的相對分離。改進上下級法院司法行政事務管理機制,明確上級法院司法行政事務管理部門對下級法院司法行政事務的監管職能。
63. 推動人民法院財物管理體制改革。配合中央有關部門,推動省級以下地方法院經費統一管理機制改革。完善人民法院預算保障體系、國庫收付體系和財務管理體系,推動人民法院經費管理與保障的長效機制建設。嚴格「收支兩條線」管理,地方各級人民法院收取的訴訟費、罰金、沒收的財物,以及追繳的贓款贓物等,統一上繳省級國庫。加強「兩庭」等場所建設。建立人民法院裝備標准體系。
64. 推動人民法院內設機構改革。按照科學、精簡、高效的工作要求,推進扁平化管理,逐步建立以服務審判工作為重心的法院內設機構設置模式。
65. 推動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設。加快「天平工程」建設,著力整合現有資源,推動以服務法院工作和公眾需求的各類信息化應用。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級人民法院主要業務信息化覆蓋率達到100%,中級人民法院和基層人民法院分別達到95%和85%以上。
參考資料:
『柒』 硬道理教育培訓的教育理念是什麼
靠的就是道理,教育他說明都適應教育硬道理里了。
『捌』 樹立法制理念的相關資料
一、樹立法制理念的重要性
二、樹立法制理念的基本原則
三、樹立法制理念的具體方法
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在認真總結我國法治建設實踐經驗,借鑒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礎上,提出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這一重大命題,這標志著我們黨對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規律和黨的執政規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和把握。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體現了黨的領導、人民當家做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為我國的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進一步指明了方向。人民法院只有牢固樹立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才能確保人民司法事業進一步健康發展,確保在司法工作中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重大決策和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才能增強維護社會主義法治的能力和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能力,才能提高法院隊伍的政治思想素質、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素質,完成黨和人民賦予的神聖職責。
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離不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指導。人民法院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就是要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武裝人民法官的頭腦,保證人民法院隊伍永遠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社會主義政治本色。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內涵是「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執法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追求,服務大局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使命,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保證。要通過深入的學習教育活動,全面准確地理解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本質要求和深刻內涵。要密切聯系法院隊伍的思想實際,有針對性地教育廣大法官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防止西方法治理念的負面影響,清除極左思想和封建殘餘思想,在思想上真正搞清應該堅持什麼、反對什麼、防止什麼。
從當前人民法院工作的實際來看,還存在一些與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不相適應的問題。主要表現為:一是司法為民的宗旨觀念淡薄,特權思想較為嚴重。少數司法人員以管人者自居,「以法治民」思想嚴重,高高在上,在司法過程中要求服務對象為司法活動提出種種條件,滿足司法機關和人員的工作需求,一味強調服務對象的對其服從服務,造成了司法活動中主僕地位顛倒。二是司法效率不高,審判質量較差。少數審判人員不負責任,辦事拖拉,造成少數案件久拖不決,久執不結,使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及時有效的保護。有的審判人員不注重學習,專業素質較差,導致案件經常出現差錯。三是服務大局意識不強,辦案的社會效果不夠好。有的辦案人員就案辦案,或偏離了法治的軌道,或忽視了保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不適應客觀情況的變化,沒有很好地考慮群眾的訴求,沒有做到與時俱進,導致辦案社會效果不佳。四是地方保護主義和部門保護主義較為嚴重。地方保護主義、本位主義的執法觀,損害了法制的統一。由於司法機關現行的人、財、物管理體制受制於地方,有的司法機關往往以地方利益和部門利益為重,在涉及重大經濟利益的案件中爭取管轄權,對一些執法難度大、無經濟利益的案件又相互推諉,或者為「保護」本地企業及本系統部門不顧司法公正,偏袒一方當事人。五是執法不廉、司法不公的的現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少數審判人員辦關系案、人情案,對當事人吃、拿、卡、要,嚴重損害了人民法院的形象。
上述問題的存在雖然在形式上表現不同,但根源還是沒有牢固樹立正確科學的執法觀,這些問題的存在,導致一些司法人員的執法思想、執法觀念產生混亂,執法工作出現偏差,嚴重阻礙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樹立,制約和阻滯了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建設步伐。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指導司法實踐、推動司法工作的強大思想武器。人民法院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必須充分發揮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指導作用,在結合實際、解決問題、推動工作上下工夫,確保教育活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要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同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結合起來,同鞏固和擴大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成果結合起來,使廣大法官牢固樹立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要緊密聯系「規范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的實際,牢牢抓住容易發生問題的重點崗位和重點環節,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反映突出的問題,建立起比較完善的規范體系;要緊密聯系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實際,確保人民法院改革向縱深推進,突破長期影響和制約法院工作的體制性障礙、機制性束縛和保障性困擾;要緊密聯系法院工作實際,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依法及時解決人民群眾通過訴訟途徑表達的利益訴求,最大程度地維護全社會的公平與正義。具體而言,我們在司法活動中要始終做到「五個堅持」。
一是要堅持公正司法。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追求。人民法院是維護社會公平與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公正司法是對人民法院最根本的要求。黨的十六大提出「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必須保障在全社會實現公平與正義」,賦予了司法機關光榮而艱巨的歷史使命。最高人民法院在2000年就明確提出「公正與效率」是21世紀人民法院工作的主題,把公正作為人民法院工作的首要價值目標。對此,要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推進法官革命化、職業化建設,著力提高廣大法官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和完善保障公正司法的各種有效的監督防範機制。切實加強對審判工作的管理,加強案件質量評查和執法檢查,嚴格落實執法責任制和錯案責任追究制。進一步加大公開審判力度,不斷完善司法公開的內容,豐富司法公開的手段和形式,增強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依法保障人民群眾對司法活動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以公開促公正。
二是要堅持為民司法。執法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去年,根據胡錦濤總書記的指示,人民法院確立了「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指導方針。由此可見,司法為民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出發點和最終落腳點。為此,要切實加強廣大法官的思想教育,解決「為誰掌權,為誰司法,為誰服務」的問題,做到慎用權力,心繫群眾,把司法崗位作為為人民服務的平台,把司法活動作為保護和實現人民利益的途徑,真正帶著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執法,本著對群眾利益高度負責的精神辦案。要堅決克服和糾正司法領域的官僚主義作風,切實解決群眾參與訴訟中遇到的困難和民事判決執行難問題。認真落實各種司法便民、利民、護民措施,實行網上立案、上門立案、巡迴審判、預約開庭、司法救助等各種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制度,方便群眾訴訟。要貫徹群眾路線,實行專門機關與人民群眾相結合,加強和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熟悉民情、了解民意的作用,促進司法公正,真正做到「人民司法,司法為民」。
三是要堅持高效司法。司法公正不僅體現在程序公正和實體公正上,還有重要的一點就是體現在效率上。「遲到的正義也是不正義」。當前,人民群眾反映司法不公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審判效率低,辦案周期長。有的官司雖然打贏了,但由於拖的時間太長,當事人遭受的損失已無法彌補。因此,提高司法效率是當前審判工作的一項重中之重。要積極推進審判方式改革,建立和完善高效快捷的審判運行機制。加強案件審限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提高案件在審限內的結案速度。擴大簡易程序適用范圍,建立案件繁簡分流機制,縮短辦案周期。加強網路信息化建設,充分運用計算機網路信息系統開展審判工作,逐步實現網上立案、網上審案、網上批案,提高辦案效率。
四是要堅持文明司法。黨的十六大把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確定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一個重要目標,司法文明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內容之一。弘揚司法文明,關鍵就是要做到文明司法,堅持法治與德治並重,自覺克服態度粗蠻、方法簡單、居高臨下的做法,以人道的、人性化的方式對待當事人和群眾,充分體現法治的人文精神和司法的人文關懷,努力把人民法院建設成為「最講理、最文明的地方」。要認真執行《法官職業道德基本准則》和《法官行為規范》,大力倡導司法禮儀,規范法官言行,切實做到嚴肅執法,熱情服務。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多渠道、多形式接待上訪群眾和當事人,努力化解矛盾糾紛。加強和改進執行工作,嚴格執行紀律,做到依法執行,文明執行。堅持實行訴訟引導制度、訴訟風險告知制度,引導當事人和群眾依法、有序訴訟。加大訴訟調解和執行和解力度,切實轉變審判作風和工作作風,爭取審判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五是要堅持廉潔司法。司法不廉是導致司法不公的一個重要因素。人民法官作為公平與正義的化身,應該做到清正廉明,一塵不染,讓人民滿意,讓群眾信任。在當前形勢下,加強法官廉政建設,純潔法官隊伍,提高人民法官和人民法院的社會公信度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要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逐步形成法官對貪贓枉法行為不願為、不必為、不敢為、不能為的激勵、保障、懲處和制約機制。不斷加大監督和查處力度,主動接受法律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和民主監督,嚴肅查處利用審判權、執行權徇私舞弊、貪贓枉法等損害當事人利益、傷害人民群眾感情的人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