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培訓學校機構設置有哪些
處室職責
辦公室:協助校長和黨總支書記處理日常行政事務和黨務,負責學校人事管理、對外接待、會議安排、材料撰寫、文件收發、宣傳報道、車輛調配、綜合治理、計劃生育、檔案管理、安全保密及老幹部等工作。
總務處:負責學校財務管理、固定資產、綠化美化、學校食堂、基建維修及師生生活等,為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及師生生活提供可靠的後勤保障及服務支持。
培訓處:負責對外開展各項專項培訓工作的職能部門,負責培訓業務拓展,拓寬培訓渠道;制定培訓計劃,調配師資,組織具體實施;建立合作單位培訓檔案,做好培訓總結、情況反饋;組織電大招生,做好電大教學點的各項管理工作。
教務處:負責學校教學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教學大綱、教學計劃,負責安排教師任課、教材管理、教師量化考核、課務管理、教師業務進修、考務管理、負責建設並管理實訓室、實驗室等教學設備。
學生處:負責學生日常行為管理、學生法制及安全教育、學生獎懲、學籍管理、班主任隊伍建設、學生幹部、學生值星、校園文化、心理咨詢及各項德育和社會實踐活動的開展等。
招生就業處:負責制定學校招生宣傳計劃、安排招生宣傳及招生咨詢;負責畢業生實習就業前的職業指導、學生校外實習基地建設及學生校外實習管理;負責對外聯合辦學,組織用人單位與畢業生的供需見面會工作,負責畢業生跟蹤調查,建立畢業生信息庫及優秀畢業生檔案等。
科研處:負責制訂學校科研目標和科研規劃,組織並指導學校的教育教學科研工作,協助市教育局辦好《職業與成人教育》雜志。
② 學生處的內設機構及主要職責
一般設立如下八個內設機構,各高校根據實際情況可能有所差別。
(一)綜合辦公室
1、協助處長做好全處各科室的協調工作;
2、協助處長負責部門目標、計劃、總結的起草及學院學生工作考核的組織工作;
3、負責各科室人員的聘任、培訓、考勤和考核工作;
4、負責部門印章管理,各類經費的預算、結算工作;
5、負責部門收、發文管理及文書立卷工作,督辦上級文件精神落實和各科室工作實施進展;
6、負責各類報表、統計及信息化管理工作;
7、負責部門資產、辦公用品、報刊、雜志的管理工作;
8、負責來信來訪的接待工作;
9、負責部門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二)教育管理辦公室
1、負責全校普通本科學生日常教育管理的規劃、計劃、信息和制度建設工作;
2、負責本科新生入學前准備,包括分班、編學號、與相關單位聯系;
3、負責新生接待,考核全校新生入學教育和畢業生文明離校教育工作;
4、負責本科學生獎學金、榮譽稱號評定和違紀處理;
5、負責全校普通本科學生學風建設工作;
6、負責全校普通本科學生管理信息系統的管理工作;
7、負責制定全校普通本科學生輔導員隊伍建設,包括規劃、管理、培訓和考核;
8、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校園文化、素質教育和安全穩定工作;
9、協助處理普通本科學生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10、負責「1442工程」學生骨幹隊伍建設。
(三)學生資助辦公室
1、負責全校普通本科學生經濟資助的規劃、計劃、實施和信息工作;
2、負責建立全校普通本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檔案,維護學生管理信息系統貧困生檔案庫;
3、負責全校學生國家助學貸款及本科生生源地貸款管理工作;
4、負責新疆、西藏少數民族學生的校內貸款管理工作;
5、負責全校普通本科學生資助類獎、助學金管理工作;
6、負責全校普通本科學生全校性的困難補助的發放和學費減免審批工作;
7、負責校內勤工助學管理工作;
8、負責新生入學「綠色通道」管理工作;
9、負責辦理教育儲蓄利息減免證明工作。
(四)國防教育管理辦公室
1、負責國防教育辦公室日常事務工作、負責人武日常工作;
2、負責制定人武部、國防教育辦公室工作計劃;
3、負責和學院、選培辦做好國防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4、負責國防生組織發展工作,做好國防生黨總支組織員工作;
5、負責研究制定國防生的日常教育管理規定;
6、負責指導國防生團組織、國防生大隊的工作;
7、負責國防生黨總支的具體業務;
8、配合選培辦做好國防生選拔、分配工作;
9、負責制定年度學生軍訓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10、負責國防協會、國旗護衛隊的指導工作;
11、負責全校大學生徵兵、招飛工作;
12、負責戰時兵員潛力調查、民兵整組工作。
(五)大學生心理發展研究中心
1、負責全校普通本科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規劃、計劃和信息工作;
2、負責全校大學生心理咨詢工作的協調、組織工作,負責全校心理咨詢專家的管理服務工作;
3、通過個體心理咨詢、團體心理輔導等形式為學生提供心理輔導;
4、負責組織全校普通本科新生心理測試工作,開展學生心理健康普查和問題學生心理跟蹤干預工作,建立學生心理檔案;
5、負責組織開展全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動,指導大學生心理健康協會的工作,指導各院繫心理咨詢站的工作;
6、負責干預學生心理危機;
7、負責協調全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學研究工作;
8、負責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網站的管理維護工作,負責心理健康教育雜志《心翼》的編輯製作;
9、負責心理健康知識的普及、宣傳。
(六)就業指導中心
1、制定年度畢業生就業負責工作實施細則、有關就業法規性的文件;
2、負責收集就業工作動態,開展就業研究;
3、組織錄入所有畢業生生源情況,核對畢業生信息並報教育廳審核;
4、組織、編制當年度畢業生的就業計劃、簽約管理及派遣;
5、負責開拓就業市場,聯系各地人才市場的招聘會工作;組織校際、校內大型人才交流會;
6、負責日常用人單位接待工作,組織安排校內外中、小型招聘會;
7、組織辦理畢業生離校的相關手續,協助進行畢業生文明離校教育;
8、負責就業專刊的收集、整理、製作,負責各種對外宣傳文字、圖片、圖表、音像資料等的收集、製作;
9、負責全校普通本科畢業生質量跟蹤調查組織工作,寫出調研報告;
10、負責畢業生就業派遣遺留問題,配合學院做好遺留學生的跟蹤服務工作;
(七)招生辦公室
1、負責普通本科招生改革方案的調研、擬定和實施;
2、編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含藝術類、國防生、保送生、自主選拔錄取、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班預轉本招生來源計劃的編制、上報、調整、分送及核對工作;
3、負責自主選拔錄取政策的調研、擬定和錄取工作;
4、負責制定招生宣傳整體方案,提出優化生源的具體措施,並對招生宣傳人員進行培訓;
5、負責組織實施普通本科招生遠程網上錄取工作;
6、負責制定年度招生工作計劃,起草招生工作管理辦法、工作報告、公文及招生總結;
7、負責對招生錄取數據的匯總、統計、校核以及生源分布和質量評估工作;
8、負責生源基地建設;
9、負責組織每年的科學文化冬令營活動。
(八)學生社區管理服務中心
1、負責學校學生社區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2、協調各職能部門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進公寓工作;
3、負責制定學校學生社區管理規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4、負責全校本科生、碩士生、博士生的住宿規劃以及住宿安排;
5、負責全校本科生、碩士生、博士生住宿的日常管理工作,審批本科學生校外住宿申請;
6、負責指導學院對學生在社區內的行為表現進行考核;協助學院做好社區內學生的教育管理工作,處理學生在社區內的違章、違紀事件;
7、負責指導各學院學生社區工作以及對各學院的學生社區工作進行考評;
8、負責招聘物業管理公司以及相關的合同管理工作;
9、負責做好物業管理公司與學校其他部門之間的協調工作;
10、負責社區內學生的來訪接待工作;
11、配合保衛部門做好學生社區的安全工作;
12、負責學生借宿的審批和安排工作;
13、負責校本部學生公寓的資產管理工作。
③ 四川省委組織部的處室簡介
辦公室(掛行政事務管理處牌子)
負責綜合協調部領導重大活動、部機關處室及所屬事業單位有關工作;負責部務會、部長辦公會及部辦公會的會務及組織工作;負責重要文稿的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實施;負責采寫、編發組工信息,指導全省組織部門信息工作,協調新聞單位宣傳組織工作;負責機關公文處理、文件審核工作;負責部內目標管理和組織系統重點工作督促、檢查和綜合協調;負責部機關機要保密及部領導秘書事務;負責部機關文書檔案管理;負責部機關值班工作;負責文件流轉、密碼通信、印鑒使用管理;負責人大議案、政協有關提案的協調辦理工作;負責人民群眾來信來訪的接待辦理;負責組織部門自身建設的指導和督查工作;負責機關文印工作;負責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幹部職工醫療保健、保險與福利及部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監督及內部審計工作;負責辦公用品的采購與管理工作;負責部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部機關政務接待工作;負責部機關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計劃生育、環衛和物業管理工作;負責部機關駕駛員及車輛管理工作;負責部機關會議後勤服務工作;負責部屬事業單位宏觀管理工作;負責部機關基本建設工作;負責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研究室
負責有關組織工作、幹部工作政策的綜合研究,組織協調有關組織工作、幹部工作的理論研究;草擬審核組織工作、幹部工作的有關政策法規;負責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綜合研究、試點和宏觀指導,協調指導幹部公選工作;承擔部重要會議和部領導交辦的有關文稿、重要文章的起草工作;編輯《四川組工通訊》和《組工資料》;指導全省組織部門的調研工作,負責全省組織工作綜合調研聯系點的管理和指導;負責組織史、黨派志、中組部組織工作年鑒四川部分的編纂工作。
省委黨建辦秘書處
為省委黨建領導小組暨省委基層組織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做好服務工作,包括會議服務、文稿起草、調查研究、檢查督促等;參與基層黨的建設的組織指導工作,承辦縣級以上領導班子「四好」活動的綜合協調和評選表彰工作;承辦黨建工作信息簡報的編發、上報工作,總結交流黨的建設特別是基層黨的建設經驗;配合中央黨建領導小組秘書組,做好黨建工作綜合聯系點的工作;協調做好黨建研究會的工作;完成部里交辦的其他工作。
組織一處
指導、檢查各級黨組織執行黨的組織制度和黨內生活制度的情況,指導、檢查縣以上地方黨委召開民主生活會的情況,協同有關處室抓好縣以上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負責全國黨代會代表選舉和省黨代表大會(代表會議)的有關籌備工作,指導市(州)、縣(市、區)和省級有關單位召開黨代表大會的有關工作,對副廳級以上黨組織機構設置、隸屬關系進行指導,提出審批意見;負責黨員隊伍建設的宏觀管理和表彰獎勵,負責全省黨內統計工作,負責黨旗黨徽規范管理,辦理黨員因私出國出境審批手續,負責黨員組織關系接轉,指導全省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承辦省管黨費的收繳、管理等具體事項;綜合調研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理論和實際問題;綜合協調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方面的重要會議、文件及相關工作;負責牽頭承辦中央及省委評選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的工作。
組織二處(大學生村幹部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省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的研究與組織指導工作;負責全省鄉鎮企業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的研究與組織指導工作;負責農村基層黨建工作有關文件、領導講話的起草以及有關重要會議和重要活動的組織實施;負責農村基層黨建工作經驗、先進典型的總結、宣傳和推廣工作;采寫、編發《四川基層黨建》(農村黨建方面);負責農村基層黨建方面評選表彰的組織和推薦呈報工作;負責協調處理農村基層黨員幹部的來信來訪工作;負責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組織三處
負責全省城市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的研究和宏觀指導;負責全省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研究和宏觀指導;負責研究和指導全省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及其他城市基層單位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城市基層黨建工作經驗、先進典型的總結、宣傳和推廣工作,采寫、編發《四川基層黨建》(城市黨建方面);負責城市基層黨建工作方面有關文件、領導講話的起草以及有關重要會議和重要活動的組織實施;負責城市基層黨建方面評選表彰的組織和推薦呈報工作;負責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民族地區工作處
貫徹執行省委及省委組織部關於民族地區黨建工作的有關政策措施,組織開展民族地區黨的建設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有關政策建議;會同相關處室做好民族地區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的組織指導工作,做好民族地區幹部和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民族地區「雙向培養」幹部和人才的選派、培訓、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協調落實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地區相關工作職責,參與做好民族地區社會穩定工作;負責承辦部里交辦的其他事項。
幹部一處
負責全省幹部隊伍宏觀管理和幹部政策的歸口管理,研究制定幹部工作的有關管理制度和政策規定,承辦有關部門幹部、人事工作方面政策文件的審核、會簽工作;負責審核辦理省委管理的幹部職務任免、退休、享受(明確)待遇等工作,負責市(州)領導班子、群團領導班子換屆人事方案的審核辦理工作,負責市(州)委組織部長、縣(市、區)政府正職和省級機關幹部(人事)處長任免審批工作,指導全省幹部任免辦件工作;配合中組部做好中管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的年度考核、擬任中管幹部人選和省級後備幹部人選推薦考察等有關工作,負責辦理中管幹部工資呈報和省委管理幹部工資審批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省黨代會、人代會、政協會的有關組織工作;負責培養選拔年輕幹部和市(廳)級後備幹部綜合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女幹部、少數民族幹部和黨外幹部選拔培養工作;負責省管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協調、辦理師職幹部轉業安置工作;負責幹部上掛下派和扶貧援藏幹部工作;負責選調生的培養管理工作;負責省管幹部因公赴台、因私出國(境)審批工作;負責省管領導幹部公開選拔工作並指導全省幹部公選工作;負責省管幹部檔案管理並指導全省幹部檔案管理工作;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考試與測評中心
負責對全省競爭性選拔領導幹部工作的指導;承擔全省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競爭性選拔領導幹部的考試與測評的指導與服務;建立、開發、完善、維護領導幹部考試題庫;研究開發、推廣應用領導幹部測評體系;開展領導幹部考試與測評業務培訓、信息管理和咨詢服務等工作。
幹部二處
負責對市(州)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考察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市(州)領導班子調整配備和領導幹部職務任免、交流、工資、待遇及離退休的建議意見;提出市(州)領導班子換屆的人選建議方案;掌握了解市(州)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情況;考察市(州)委組織部部長人選;審查縣(市、區)領導班子的換屆人事方案,辦理縣(市、區)委書記、縣(市、區)長的任前審批及備案工作;協同有關部門辦理省黨代會、人代會、政協會的有關組織工作,指導市(州)黨代會、人代會和政協會的選舉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研究提出加強市(州)和縣(市、區)領導班子建設的有關建議意見;掌握地廳級一把手和近期進班子的後備幹部名單,並提出培養建議意見;辦理反映領導幹部問題的來信來訪。
幹部三處
負責對省委管理的黨委、群團部門,法檢及政法部門,省委、人大、政府、政協辦公廳及內設機構、政務部門,宣傳文化教育部門、衛生醫療部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省委、省政府直屬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的考察考核和日常管理,並對其領導班子的調整配備和領導幹部職務任免、交流、待遇、社會團體兼職、因私出國(境)、法官、檢察官、警銜選升及離退休提出建議和意見;配合中央有關部門考察考核中央在川高等院校等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並對其領導班子的調整和幹部任免提出建議;負責考察所管理單位的幹部(人事)處處長和省屬高等院校及有關事業單位組織部部長;掌握所管理單位地廳級一把手和近期進班子的後備幹部名單,並提出培養建議意見;了解掌握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和民主生活會情況,並提出工作建議;辦理反映領導幹部問題的來信來訪。
幹部四處
負責對省委管理的經濟、科技部門(單位)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進行考察考核和日常管理,並對其領導班子的調整配備和領導幹部職務任免、交流、待遇及離退休提出建議和意見;配合中央、國務院有關部門(單位)考察考核在川的經濟科技部門(單位)、中管企業等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並對其領導班子的調整和幹部任免提出意見和建議;考察省委管理的經濟、科技部門(單位)的幹部(人事)處處長並提出任免意見和建議;負責對所聯系部門(單位)的市廳級黨政正職後備幹部提出建議人選,對市廳級副職後備幹部建議人選進行審核,並對擬進班子的後備幹部人選提出培養使用建議和意見;參與考察省委管理的企業領導班子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研究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班子和企業經營管理者隊伍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提出相關的建議意見;了解掌握經濟、科技部門(單位)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和民主生活會情況,並提出工作建議;了解掌握所聯系部門(單位)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的問題反映,並提出辦理意見和建議。
公務員處
貫徹實施有關公務員分類、錄用、考核、獎懲、任用、培訓、辭退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辦法、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辦法;貫徹落實公務員行為規范、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政策,組織實施公務員職位分類標准和管理辦法,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貫徹落實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有關精神,組織實施機要人員、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選調生等特殊公務員考試錄用,組織、指導優化公務員隊伍來源和經歷結構等工作;綜合管理省級黨群「六類」機關公務員及所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考錄、考核、交流、培訓、申述、控告等工作,組織、協調全省法院、檢察院系統公務員考錄和法官、檢察官的管理工作;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才處(增掛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牽頭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關人才工作的政策法規和制度規定;負責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省人才工作的牽頭抓總、宏觀指導、組織協調、督促檢查的基礎性工作;負責省人才工作要點的制定和重點工作目標任務分解,組織、指導、協調有關部門按其工作職能,編制人才開發規劃,實施年度重點目標任務;組織、指導全省人才工作政策、法規的調研起草工作,負責各市(州)和省級各部門有關人才工作政策、措施的備案管理;負責協調、參與全省人才隊伍建設的宏觀規劃、政策調研、表彰獎勵等基礎性工作,牽頭實施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工業強省戰略等專項人才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四川傑出創新人才獎」的評選工作,指導、參與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有突出貢獻的優秀專家等傑出人才的評選;指導、掌握國家和省部級優秀人才獎項的推薦、評選工作;負責黨政一把手抓人才、抓科技目標責任制的組織實施,高層次復合型人才的選拔培養,科技副職及團隊、「博士服務團」、「西部之光」訪問學者的選派管理及「希望之光」人才培養計劃的組織實施,指導全省人才信息化建設;負責省委直接掌握聯系高層次人才和在川院士的牽頭、協調、聯系、服務工作,指導、協調有關方面加強與高級專家學者、優秀人才的管理、聯系和服務;協調、督促各地各部門加大人才開發投入及省級人才開發工作經費的統籌管理;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幹部教育培訓處
負責全省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整體規劃、宏觀指導、協調服務、督促檢查、制度規范。具體負責縣以上黨政領導幹部的組織調訓和調訓計劃的審批工作;負責對全省重點專題培訓項目的管理;負責指導幹部自主選學和在職自學;負責領導幹部赴國(境)外培訓工作;負責培訓機構、師資、教材的管理、評估和使用工作;負責建立幹部教育培訓的考核和激勵機制;負責縣級黨校維修補助經費、黨群系統幹部專題培訓項目補助經費的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黨校系統教師職稱評審和學歷指導工作;負責省幹部教育學會秘書處日常工作。
對外管理人員培訓中心
承擔全省各級黨政領導幹部和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的高層管理人員赴國(境)外培訓項目的具體實施工作;承辦部機關有關處室計劃立項的赴國(境)外培訓(考察)項目的實施;做好赴國(境)外培訓團(組)在境外期間的跟蹤、管理和服務工作。
幹部監督處(增掛幹部監督工作督查員辦公室、四川省委組織部舉報中心牌子)負責對全省組織部門幹部監督工作的綜合協調和宏觀指導;對縣以上黨政領導幹部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實施監督;對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及有關黨內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研究提出有關幹部監督管理的法規、制度,並負責對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幹部任用條例》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或者督促下級黨委(黨組)組織(人事)部門進行查核處理;承辦擬提拔省管幹部公示反映問題的調查核實和需破格提拔或涉及領導幹部家屬子女提拔等任職前的備案審查或審批工作;受理群眾反映縣以上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及組織人事部門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幹部選拔任用問題的舉報,對幹部監督工作信息進行收集、綜合、使用;負責幹部監督工作督查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配合紀檢、審計機關的有關機構負責巡視、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等工作的組織實施。審理省委管理幹部和部分老同志的黨籍、黨齡、參加革命工作時間以及其他歷史遺留問題,研究有關政策並進行宏觀指導。
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及遺屬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人事處)
負責部機關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研究指導部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黨支部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負責部領導班子中心組學習和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工作;負責部機關及處室自身建設公共目標管理考核和督促檢查;指導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工、青、婦等群團組織的工作;審核辦理機關幹部職工的調動、職務任免、調整交流、學習培訓、獎勵懲處、工資待遇和離退休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管理等常規工作;承擔部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幹部統計、黨內統計和工資管理審核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員幹部信息管理中心
負責全省組織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省管幹部信息管理和全省幹部統計、人才統計工作;負責全省組織系統網路和網站建設及辦公自動化建設的指導工作;承擔部機關網路信息安全和計算機維護保障和管理工作。
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中心(掛黨員電化教育中心牌子)負責全省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的工程建設與維護、課件開發、少數民族語言(藏語和彝語)課件的製作和譯制、學習培訓和教育骨幹隊伍建設的指導等工作;負責省級輔助教學平台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全省黨員電化教育工作。
黨課編輯部(黨建研究會)
負責主辦省委組織部刊《黨課》;緊密圍繞省委和部里的中心工作,提高辦刊質量和水平,充分發揮好《黨課》黨員陣地作用;在宣傳黨的建設及黨員教育工作方面發揮積極作用;抓好全省各級黨組織學習使用《黨課》工作;負責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④ 重慶市移民局的內設處室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承擔機關信息、統計、安全、保密、制度建設及年度目標管理工作。
(二)規劃處。負責三峽工程重慶庫區移民後續工作規劃的編制;處理移民搬遷安置規劃中的遺留問題;負責移民安置規劃概算調整和新增投資項目的規劃管理;承擔三峽移民重大單項工程設計審批相關工作;審核庫區文物保護搬遷年度計劃;負責庫區移民安置區高切坡項目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庫區地質災害治理工作。(三)計劃財務處。負責三峽工程重慶庫區及彭水、銀盤、小南海、朱楊溪等大中型水電工程移民年度計劃的申報和審批工作;承擔移民資金撥付及使用監督工作;統計、檢查移民計劃執行情況;負責移民資金價差的測算工作;承擔庫區移民系統行政管理經費的分配與監管工作;負責移民物資計劃的分配和管理工作;承擔移民資金財務專項檢查工作;負責庫區移民統計系統計算機網路建設和維護工作。
(四)組織人事處。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組織、人事、表彰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幹部教育培訓規劃編制與實施工作;承辦人員出國(境)相關工作;承辦局黨組和市管幹部日常事務;受市委移民工委委託,配合市委組織部考核庫區移民區縣(自治縣),指導移民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人才工作
(五)研究室。負責組織移民及三峽水庫管理綜合性宏觀政策研究、重大綜合性課題調研工作;編制全局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負責綜合性文稿的組織撰寫工作。
(六)政策法規處(宣傳辦公室)。組織本系統依法行政與普法教育;組織協調相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起草工作;承擔行政復議等法律事務;負責移民宣傳工作;承擔系統對外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
(七)三峽移民工作處。負責三峽工程重慶庫區農村移民安置計劃、項目實施方案編制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城市(縣城)移民遷建和專業設施復建項目年度計劃的審核和實施管理工作;負責遷建企業大類結算資金計劃的分解和督查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分解下達三峽庫區電力扶持資金。
(八)移民發展扶持處。負責三峽工程重慶庫區移民後期扶持規劃的編制和組織實施工作;責城鎮移民困難扶助工作;承擔重慶三峽庫區基金的使用管理工作;負責移民重大扶持項目審核和監管工作;參與三峽庫區產業發展基金的使用監管和移民重點人群的社會保障工作。
(九)外遷移民工作處。負責三峽工程重慶庫區外遷移民工作;負責三峽工程重慶庫區生態移民安置規劃的組織實施工作,研究提出政策建議。
(十)三峽水庫綜合管理處。負責三峽水庫重慶庫段綜合管理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的編制和實施;研究提出三峽水庫管理制度;負責水庫消落區的管理和水庫資源開發利用及保護治理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生態屏障區建設規劃的實施工作;受市政府委託對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區縣(自治縣)實施三峽水庫管理工作考核。
(十一)大型水電工程移民工作處。負責審核彭水、銀盤、小南海、朱楊溪等大中型水電工程《移民安置規劃大綱》;承擔移民搬遷安置年度計劃的編制和實施管理工作;負責與業主銜接移民資金到位和移民資金監管工作;研究提出移民安置政策和管理辦法;協調解決移民搬遷安置中的重大問題。
(十二)經濟合作處(重慶市三峽庫區對口支援辦公室)。負責三峽工程重慶庫區對口支援和經濟技術合作工作;負責對口支援及經濟合作有關單位來渝考察、洽談的接待和聯絡工作;承擔主城區對口支援三峽庫區的協調及考核工作;研究提出三峽工程重慶庫區招商引資的政策建議。
(十三)移民就業培訓處。負責三峽工程重慶庫區移民就業、培訓規劃、年度計劃擬訂和管理工作;負責移民就業、培訓優惠政策的實施工作;承擔移民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負責移民生產技術技能培訓及區縣(自治縣)移民幹部培訓工作;承擔移民職業學歷教育中的資金籌措、使用監督及生源的組織與管理工作;調研和協調移民就業、培訓中重大問題;協調和考核有關部門、區縣(自治縣)的移民就業及培訓工作。
(十四)信訪處。負責處理和接待移民來信、來訪;負責對三峽工程重慶庫區移民信訪工作進行調查研究及業務指導;協助庫區區縣(自治縣)做好移民穩定工作。
(十五)審計處。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經濟活動審計和監督;負責對三峽工程重慶庫區淹沒區縣(自治縣)及接收安置移民區縣(自治縣)移民局的黨政正職領導幹部實施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承擔上級稽查機關、審計部門委託或配合開展稽查、審計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⑤ 怎麼制定處室績效考核
績效考核的原則
1、公平原則
公平是確立和推行人員考績制度的前提。不公平,就不可能發揮考績應有的作用。
2、嚴格原則
考績不嚴格,就會流於形式,形同虛設。考績不嚴,不僅不能全面地反映工作人員的真實情況,而且還會產生消極的後果。考績的嚴格性包括:要有明確的考核標准;要有嚴肅認真的考核態度;要有嚴格的考核制度與科學而嚴格的程序及方法等。
3、單頭考評的原則
對各級職工的考評,都必須由被考評者的「直接上級」進行。直接上級相對來說最了解被考評者的實際工作表現(成績、能力、適應性),也最有可能反映真實情況。間接上級(即上級的上級)對直接上級作出的考評評語,不應當擅自修改。這並不排除間接上級對考評結果的調整修正作用。單頭考評明確了考評責任所在,並且使考評系統與組織指揮系統取得一致,更有利於加強經營組織的指揮機能。
4、結果公開原則
考績的結論應對本人公開,這是保證考績民主的重要手段。這樣做,一方面,可以使被考核者了解自己的優點和缺點、長處和短處,從而使考核成績好的人再接再厲,繼續保持先進;也可以使考核成績不好的人心悅誠服,奮起上進。另一方面,還有助於防止考績中可能出現的偏見以及種種誤差,以保證考核的公平與合理。
5、結合獎懲原則
依據考績的結果,應根據工作成績的大小、好壞,有賞有罰,有升有降,而且這種賞罰、升降不僅與精神激勵相聯系。而且還必須通過工資、獎金等方式同物質利益相聯系,這樣,才能達到考績的真正目的。
6、客觀考評的原則
人事考評應當根據明確規定的考評標准,針對客觀考評資料進行評價,盡量避免滲入主觀性和感情色彩。
7、反饋的原則
考評的結果(評語)一定要反饋給被考評者本人,否則就起不到考評的教育作用。在反饋考評結果的同時,應當向被考評者就評語進行說明解釋,肯定成績和進步,說明不足之處,提供今後努力的參考意見等等。
8、差別的原則
考核的等級之間應當有鮮明的差別界限,針對不同的考評評語在工資、晉升、使用等方面應體現明顯差別,使考評帶有刺激性,鼓勵職工的上進心。
[編輯]績效考核的方法
其主要方法如下:
1、圖尺度考核法(Graphic Rating Scale,GRS):是最簡單和運用最普遍的績效考核技術之一,一般採用圖尺度表填寫打分的形式進行。
2、交替排序法(Alternative Ranking Method,ARM):是一種較為常用的排序考核法。其原理是:在群體中挑選出最好的或者最差的績效表現者,較之於對其績效進行絕對考核要簡單易行得多。因此,交替排序的操作方法就是分別挑選、排列的「最好的」與「最差的」,然後挑選出「第二好的」與「第二差的」,這樣依次進行,直到將所有的被考核人員排列完全為止,從而以優劣排序作為績效考核的結果。交替排序在操作時也可以使用績效排序表。
3、配對比較法(Paired Comparison Method,PCM):是一種更為細致的通過排序來考核績效水平的方法,它的特點是每一個考核要素都要進行人員間的兩兩比較和排序,使得在每一個考核要素下,每一個人都和其他所有人進行了比較,所有被考核者在每一個要素下都獲得了充分的排序。
4、強制分布法(Forced Distribution Method,FDM):是在考核進行之前就設定好績效水平的分布比例,然後將員工的考核結果安排到分布結構里去。
5、關鍵事件法(Critical Incident Method,CIM):是一種通過員工的關鍵行為和行為結果來對其績效水平進行績效考核的方法,一般由主管人員將其下屬員工在工作中表現出來的非常優秀的行為事件或者非常糟糕的行為事件記錄下來,然後在考核時點上(每季度,或者每半年)與該員工進行一次面談,根據記錄共同討論來對其績效水平做出考核。
6、行為錨定等級考核法(Behaviorally Anchored Rating Scale,BARS):是基於對被考核者的工作行為進行觀察、考核,從而評定績效水平的方法。
7、目標管理法(Management by Objectives,MBO):目標管理法是現代更多採用的方法,管理者通常很強調利潤、銷售額和成本這些能帶來成果的結果指標。在目標管理法下,每個員工都確定有若干具體的指標,這些指標是其工作成功開展的關鍵目標,它們的完成情況可以作為評價員工的依據。
[編輯]績效考核的誤差
1、考評指標理解誤差
由於考評人對考評指標的理解的差異而造成的誤差。同樣是"優、良、合格、不合格"等標准,但不同的考評人對這些標準的理解會有偏差,同樣一個員工,對於某項相同的工作,甲考評人可能會選"良",乙考評人可能會選"合格"。避免這種誤差,可以通過以下三種措施來進行:
1)修改考評內容,讓考評內容更加明晰,使能夠量化的盡可能量化。這樣可以讓考評人能夠更加准確的進行考評;
2)避免讓不同的考評人對相同職務的員工進行考評,盡可能讓同一名考評人進行考評,員工之間的考評結果就具有了可比性;
3)避免對不同職務的員工考評結果進行比較,因為不同職務的考評人不同,所以不同職務之間的比較可靠性較差。
2、光環效應誤差
當一個人有一個顯著的優點的時候,人們會誤以為他在其他方面也有同樣的優點。這就是光環效應。在考評中也是如此,比如,被考評人工作非常積極主動,考評人可能會誤以為他的工作業績也非常優秀,從而給被考評人較高的評價。在進行考評時,被考評人應該將所有考評人的同一項考評內容同時考評,而不要以人為單位進行考評,這樣可以有效的防止光環效應。
3、趨中誤差
考評人傾向於將被考評人的考評結果放置在中間的位置,就會產生趨中誤差。這主要是由於考評人害怕承擔責任或對被考評人不熟悉所造成的。在考評前,對考評人員進行必要的績效考評培訓,消除考評人的後顧之憂,同時避免讓於被考評人不熟悉的考評人進行考評,可以有效的防止趨中誤差。
4、近期誤差
由於人們對最近發生的事情記憶深刻,而對以前發生的事情印象淺顯,所以容易產生近期誤差。考評人往往會用被考評人近一個月的表現來評判一個季度的表現,從而產生誤差。消除近期誤差的最好方法是考評人每月進行一次當月考評記錄,在每季度進行正式的考評時,叄考月度考評記錄來得出正確考評結果。
5、個人偏見誤差
考評人喜歡或不喜歡(熟悉或不熟悉)被考評人,都會對被考評人的考評結果產生影響。考評人往往會給自己喜歡(或熟悉)的人較高的評價,而對自己不喜歡(或不熟悉)的人給予較低的評價,這就是個人偏見誤差。採取小組評價或員工互評的方法可以有效的防止個人偏見誤差。
6、壓力誤差
當考評人了解到本次考評的結果會與被考評人的薪酬或職務變更有直接的關系,或者懼怕在考評溝通時受到被考評人的責難,鑒於上述壓力,考評人可能會做出偏高的考評。解決壓力誤差,一方面要注意對考評結果的用途進行保密,一方面在考評培訓時讓考評人掌握考評溝通的技巧。如果考評人不適合進行考評溝通,可以讓人力資源部門代為進行。
7、完美主義誤差
考評人可能是一位完美主義者,他往往放大的被考評人的缺點,從而對被考評人進行了較低的評價,造成了完美主義誤差。解決該誤差,首先要向考評人講明考評的原則和方法,另外可以增加員工自評,與考評人考評進行比較。如果差異過大,應該對該項考評進行認真分析,看是否出現了完美主義錯誤。
8、自我比較誤差
考評人不自覺的將被考評人與自己進行比較,以自己作為衡量被考評人的標准,這樣就會產生自我比較誤差。解決辦法是將考核內容和考核標准細化和明確,並要求考評人嚴格按照考評要求進行考評。
9、盲點誤差
考評人由於自己有某種缺點,而無法看出被考評人也有同樣的缺點,這就造成了盲點誤差。盲點誤差的解決方法和自我比較誤差的解決方法相同。
⑥ 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培訓工作有何建議
一、專業骨幹教師省級培訓工作
(一)工作目標
以樹立教師現代職業教育教學理念,改進專業教學方法,提高教師專業技能水平和實踐教學能力為主要內容,認真組織專業骨幹教師省級培訓,完成2000人的培訓計劃(詳見附件1)。啟動我省中等職業學校專業骨幹教師培訓標准化建設工作,組織相關培訓基地開發計算機及應用、計算機網路技術、電子電器、數控技術、汽車應用與維修、護理、旅遊服務與管理、飯店服務與管理、會計、工業與民用建築等10個專業的教師省級培訓課程標准,促進教師培訓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建設。
(二)工作措施
成立*省中等職業學校專業骨幹教師省級培訓項目管理辦公室,加強培訓基地與職業學校間的協調工作。辦公室設在*省職業教育教學研究室,其主要職責:
1.按照省教育廳下達的專業骨幹教師省級培訓年度計劃,督促落實受訓人員及時參加培訓。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專業骨幹教師省級培訓電子注冊、網上管理工作。
2.負責專業骨幹教師省級培訓標准開發工作。
3.協助相關處室做好中等職業學校專業骨幹教師省級培訓的質量監控、督導檢查等工作。
*省職業教育教學研究室要高度重視中等職業學校專業骨幹教師省級培訓工作,採取「專、兼、聘」的辦法,選調優秀人員充實項目管理辦公室,督促項目管理辦公室認真履行職責。
(三)工作要求
1.各省轄市和省屬學校要選拔專業骨幹教師參加培訓。要按照20*年專業骨幹教師省級培訓計劃選拔骨幹教師到指定的培訓基地按時參加培訓,確保培訓計劃的圓滿完成。今年在數控技術應用等部分專業試行分層次培訓,專業技能基礎較好或已參加過培訓的教師可推選到高級班參加培訓。選訓的骨幹教師名單及學校聯系方式請於20*年4月31日前報專業骨幹教師省級培訓項目管理辦公室。
2.培訓基地要進一步提高培訓質量。各培訓基地要在總結20*年培訓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廣泛徵求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的意見,從培訓的組織、培訓內容、培訓目標、培訓的方式方法、結業考核、保障條件等方面進一步改進培訓方案,對新興專業和緊缺專業要實施小班化、分級培訓,切實加強培訓的針對性,確保培訓質量。要選拔相關專業的專家學者,組成優秀的培訓師資團隊。每個培訓基地都要邀請省教育廳認定的*省職業教育教學專家、專業帶頭人開展中外先進職業教育理念、教學方法等專題培訓(根據培訓基地的安排,由項目管理辦公室協調落實)。每個專業的培訓時間、地點見附件2。
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教育技術培訓工作
(一)工作目標
以提高教師運用現代教育理論和現代教育信息技術的能力,實現教學資源的設計、開發、利用、評價和管理的科學化、系統化為主要內容,在各省轄市全面展開教師教育技術培訓工作,完成8000人的培訓任務(具體培訓計劃見附件3)。開展現代教育技術在職業教育教學中的應用試點工作。
(二)工作措施
1.加強培訓基地建設。初次開展教師教育技術培訓工作的省轄市要按照「*省中等職業學校教師教育技術能力培訓基地評估標准」建立2個左右的培訓基地(不得在縣屬學校設立),主要承擔本地教師教育技術培訓任務。20*年3月底前,將申報培訓基地材料(對照評估標準的自評表)和培訓實施方案分別報送省教育廳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和領導小組辦公室。20*年試點省轄市確定的培訓基地,要加大投入,提供優良的培訓設施,進一步改善培訓條件。
2.舉辦教育技術師資培訓班。省教育廳將統一組織第二批現代教育技術師資培訓班,並成立*省中等職業學校教師教育技術培訓講師團,加強培訓師資隊伍建設。20*年4月30日前,初次開展教育技術培訓的省轄市要將今年認定的培訓基地師資名冊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省教育廳擬於5月份開展培訓基地的師資培訓,培訓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開展教育技術推廣應用試點工作。省教育廳將選定2至3所省屬學校的一些專業進行教育技術應用試點,先期試點的每個省轄市至少選定1所學校的一些專業進行應用試點,對成效突出者予以重點支持並總結推廣。舉辦校長教育技術專題研修班,對已經開展教師教育技術培訓工作的學校校長進行專題培訓,為全面推廣教育技術在教育教學中的應用創造條件。申請試點的學校,20*年3月31日前將教育技術應用試點方案報送省教育廳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參訓校長名單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工作要求
1.要總結9個省轄市培訓試點工作經驗,進一步改進培訓工作,確保培訓質量。在全省中等職業學校全面展開教師教育技術培訓工作。9個試點省轄市要總結試點工作經驗,進一步改進培訓工作。初次開展教師教育技術培訓工作的省轄市,要按照省教育廳的要求,借鑒試點省轄市培訓工作的做法,認真組織培訓。
2.培訓對象仍以市屬以上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為主。各省轄市、擴權縣(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視農村職業學校教師現代信息技術的應用工作,積極開展校本培訓,為後續開展農村職業學校教師教育技術培訓工作奠定基礎。
三、培訓時間安排
中等職業學校專業骨幹教師省級培訓和教師教育技術培訓原則上在暑假期間進行。專業骨幹教師省級培訓20*年7月初開始,教師教育技術培訓7月底開始。各學校要合理安排,統籌好專業教師國家級培訓、省級培訓和教師教育技術培訓工作。各培訓基地要結合單位實際,對今年的培訓工作盡早做出安排。
開展職業學校教師培訓工作,是提高教師的教育教學能力與教育教學質量的重要舉措。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職業學校和培訓基地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加大投入,建立有效的保障體系,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確保今年職業學校教師培訓工作的順利實施。各中等職業學校要按照通知要求,積極選拔骨幹教師參加培訓,克服困難,採取有效措施,認真抓好落實,齊心協力,確保今年培訓任務的圓滿完成。
⑦ 浦東新區金融服務局的內設處室
(一)辦公室
協調局內各業務部門的相互配合,督促檢查局重點工作的落實情況;負責重要文件發布工作;負責機關內部會議組織、文電處理、電子政務、檔案、機要、保密等行政工作;負責財務和資產管理、安全保衛、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外事工作;負責組織建設,做好乾部的培養、選拔、任免、監督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培訓、獎懲、福利及機構編制的管理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指導局工會、共青團、婦女等群眾組織開展工作;負責國內金融區域合作和交流;負責對外聯絡、接待工作。
副主任:張曉燕 (主持工作)
(二)機構發展服務處
對口聯系金融監管部門及其駐滬機構;負責傳統監管類金融機構的引進和日常聯系,了解傳統監管類金融服務行業的發展情況,研究制定完善相關的政策;負責傳統監管類金融行業的綜合統計和分析;推動傳統監管類金融機構的創新和發展;負責傳統監管類金融行業的風險監測、防範和化解。
副處長:門慶兵 (主持工作)
特聘副處長(聘任制公務員):王健軍
(三)金融規建協調處
負責服務各類金融市場和配套機構;負責金融專業配套服務企業的引進和日常聯系,優化金融專業配套服務業的結構和機構組成;研究金融專業配套服務業與金融業互相促進的各類政策舉措;支持本土的專業配套服務機構提升服務能力。
處長:安龍全
處長助理:原銓
(四)經濟社會發展服務處
研究金融業服務地方經濟社會事務,制定推動金融業與新區產業和社會發展相結合的措施;利用金融資源支持新區重點產業發展融資,加大對科技企業和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制定並落實「銀政合作」方案,通過「徵信平台」和「金融服務窗口」為金融機構和中小微企業提供聯系的橋梁;促進金融機構支持「三農」;推動金融機構參與新區的民生事業,促進社會發展。
處長:沈乃恩
副處長:黃健萍
副處長:隋丹
(五)金融創新服務處
負責重要文件起草工作;負責浦東金融核心功能區建設的推進和協調工作;組織研究浦東金融業發展和國際金融的重大問題;研究分析國內外宏觀金融形勢、國家金融政策和新區金融運行情況,提出政策建議;推進新區金融法制環境的建設;負責金融創新項目的前期研究,推動金融改革創新和對外開放;負責籌備社區金融文化活動,增強浦東金融文化氛圍;負責籌備各類金融學術專題活動,增強浦東金融學術研究氛圍。
負責人:張涌(兼)
⑧ 詢問研究生少數民族骨幹培養計劃相關事宜
符合資格,全國都有
報考的學校全國都有,西部少,但是畢業後腰回到原籍或少數民族地區服務滿五年,否則會收違約金
你可以上當地教育部門網站查詢
⑨ 江西行政學院的機構設置
根據省委、省政府批準的機構改革方案,內設15個參照處室、13個教研部門、8個教輔機構。
(一)參照處室(15個):辦公室、組織人事處、教務處、幹部培訓一處、幹部培訓二處、研究室、黨校(行政學院)工作處、國際學術交流處、保衛處、總務處、基建處、財務處、離退休人員工作處、監察室和機關黨委。
(二)教研部門(13個):哲學教研部、經濟學教研部、科學社會主義(政治學)教研部、中共黨史和黨的建設教研部、法學教研部、公共管理學教研部、工商管理學教研部、現代科技教研部、文史教研部、外語教研部、科研管理部、江西經濟社會發展戰略研究所、校(院)刊編輯部。
(三)輔助機構(8個):研究生部、中共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江西分院暨中共江西省委黨校函授學院、江西行政管理幹部學院、圖書館、職業技能培訓中心、信息網路中心、後勤服務中心、校辦產業開發中心。
機構設置既堅持從校院合並的實際出發,又認真貫徹機構改革精神;既突出黨校(行政學院)培訓輪訓幹部主渠道的職能,又遵循國民教育的辦學規律;既立足於當前辦學的實際需要,又著眼於整體事業的長遠發展,初步構建了校院一體、科學合理的辦學平台,特別是教學部門的設置充分考慮了學科建設的發展需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