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請問國家有關於 吊裝作業的操作規范 嗎謝謝!
現場吊裝作業安全規程
一、操作人員基本要求
二、吊裝作業基本操作要求
三、構件及設備的吊裝
四、吊索具使用
一、操作人員基本要求
A:起重工應健康,兩眼視力均不得低於1.0,無色盲、聽力障礙、高氣壓、心臟病、癲癇、突發性昏厥及其他影響起重吊裝作業的疾病與生理缺陷。
B: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持證上崗。嚴禁酒後作業。
C: 作業前必須檢查作業環境、吊索具、防護用品。吊裝區域內無閑散人員,障礙已排除。吊索具無缺陷,捆綁正確牢固,被吊物與其他物件無連接。確認安全後方可作業。
D:輪式或履帶式起重機作業時必須確定吊裝區域,並設警戒標志,必要時派人監護。
E:大雪、大雨、大霧及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等惡劣天氣,必須停止露天起重吊裝作業。嚴禁在帶電的高壓線下作業。
F: 作業時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聽從統一指揮。
G:起重作業時,必須正確選擇吊點位置,合理竄掛索具,試吊。除指揮及掛鉤人員外,嚴禁其他人員進入吊裝作業區。
H:使用兩台吊車抬吊大型構件時,吊車性能應一致,單機荷載應合理分配,且不得超過額定荷載的80%。作業時必須統一指揮,動作一致。
二、吊裝作業基本操作要求
A:穿繩:確定吊物重心,選好掛繩位置。穿繩應用鐵鉤,不得將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運稜角堅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須加襯墊、用套索。
B:掛繩:應按順序掛繩,吊繩不得相互擠壓、交叉、扭壓、絞擰。一般吊物可用兜掛法,必須保持吊物平衡。對易滾、易滑或超長貨物,宜採用索繩方法,使用卡環索緊吊繩。
C:試吊:吊繩套掛牢固,起重機緩慢起升,將吊繩綳緊稍停,起升不得過高。試吊中,信號工、掛鉤工、駕駛員必須協調配合。如發現吊物重心偏移或與其他物件粘連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起吊,採取措施並確認安全後方可起吊。
D:摘繩:落繩、停穩、支穩後方可放鬆吊繩。對易滾、易滑、易用散的吊物,摘繩要用安全鉤。掛鉤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繩時,應選用其他機具輔助,嚴禁攀登吊物及繩索。
E:抽繩:吊鉤應與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緩慢起繩,不得斜拉、強拉,不得旋轉吊臂抽繩。吊運易損、易滾、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機抽繩。
F:捆綁作業應遵守下列規定:
1、捆綁必須牢固。
2、管材、構件等必須用緊線器緊固。
3、起重工具、吊具應按說明書檢驗,試吊後方可使用。
4、長期不用的起重、吊掛機具,必須進行檢驗、試吊,確認後方可使用。
三、 構件及設備的吊裝
A:作業前應檢查被吊物、場地、作業空間等,確認後方可作業。
B:作業前應緩起、緩移、緩轉,並用控制繩保持吊物平穩。
C: 移動構件、設備時,構件、設備必須各排子連接牢固,保持穩定。道路應堅實平整,作業人員必須聽從統一指揮,協調一致。
D:吊裝大型構件使用千斤頂高速就位時,嚴禁兩端千斤頂同時起落;一端使用兩個千斤頂時,起落速度應一致。
E:超長型構件運輸時,懸出部分不得大於總長的1/4,並應採取防傾覆措施。
F: 暫停作業時,必須將構件、設備支撐穩定,連接牢固後方可離開現場。
四、吊索具
A:作業時必須根據吊物的重量、幾何尺寸等選用合適的吊索具。
B:嚴禁在吊鉤上補焊、打孔。吊鉤表面必須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紋。嚴禁使用危險斷面磨損程度達到原尺寸的10%、鉤口開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0%、扭轉變形超過10%、危險斷面或頸部產生塑性變形的吊鉤。板鉤襯套磨損達原尺寸的50%時,應報廢襯套。板鉤心軸磨損達原尺寸的5%,應報廢心軸。
C:吊索的水平夾角應大於45度。
② 吊裝作業證的申辦過程
一般到市級安全監督管理局申報,材料最後由市報省,具體材料你先准備申請、安全狀況自評報告和下面這些要求的材料或證明材料:;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三)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四)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
(五)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六)從業人員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
(七)依法參加工傷保險
,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八)廠房、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設備、工藝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和規程的要求;
(九)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並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十)依法進行安全評價;
(十一)有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十二)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1、吊裝作業按吊裝重物的質量分為三級:
4.5.1.1一級吊裝作業吊裝重物的質量大於100噸;
4.5.1.2二級吊裝作業吊裝重物的質量大於等於40噸至小於等於100噸;
4.5.1.3三級吊裝作業吊裝重物的質量小於40噸。
4.5.2作業前的安全檢查
吊裝作業前應進行以下項目的安全檢查:
4.5.2.1應對從事指揮和操作的人員進行資質確認。
4.5.2.2進行有關安全事項的研究和討論,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確認。
4.5.2.3 實施吊裝作業單位的有關人員應對起重吊裝機械和吊具進行安全檢查確認,確保處於完好狀態。
4.5.2.4 實施吊裝作業單位使用汽車吊裝機械,要確認安裝有汽車防火罩。
4.5.2.5 實施吊裝作業單位的有關人員應對吊裝區域內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包括吊裝區域的劃定、標識、障礙)。警戒區域及吊裝現場應設置安全警戒標志,並設專人監護,非作業人員禁止入內。
4.5.2.6 實施吊裝作業單位的有關人員應在施工現場核實天氣情況,室外作業遇到大雪、暴雨、大霧及6級以上大風時,不應安排吊裝作業。
4.5.3作業中安全措施
4.5.3.1 吊裝作業時應明確指揮人員,指揮人員應佩戴明顯的標志。
4.5.3.2 應分工明確、堅守崗位,並按規定的聯絡信號,統一指揮。指揮人員按信號進行指揮,其他人員應清楚吊裝方案和指揮信號。
4.5.3.3 正式起吊前應進行試吊,試吊中檢查全部機具、地錨受力情況,發現問題應將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後重新試吊,確認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裝。
4.5.3.4 嚴禁利用管道、管架、電桿、機電設備等做吊裝錨點。未經有關部門審查核算,不得將建築物、構築物作為錨點。
4.5.3.5 吊裝作業中,夜間應有足夠的照明。
4.5.3.6 吊裝過程中,出現故障,應立即向指揮者報告,沒有指揮令,任何人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4.5.3.7 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許解開吊裝索具。
4.5.3.8 利用兩台或多台起重機械吊運同一重物時,升降、運行應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機械
所承受地載荷不得超過各自額定起重能力的80%。
4.5.4操作人員應遵守的規定
4.5.4.1 按指揮人員所發出的指揮信號進行操作。對緊急停車信號,不論由何人發出,均應立即執行。
4.5.4.2 司索人員應聽從指揮人員的指揮,並及時報告險情。
4.5.4.3 當起重臂吊鉤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時,不得進行起重操作。
4.5.4.4 嚴禁起吊超負荷或重物質量不明和埋置物體;不得捆掛、起吊不明質量,與其他重物相連、埋在地下或與其他物體凍結在一起的重物。
4.5.4.5 在制動器、安全裝置失靈、吊鉤防松裝置損壞、鋼絲繩損傷達到報廢標准等情況下嚴禁起吊操作。
4.5.4.6 應按規定負荷進行吊裝,吊具、索具經計算選擇使用,嚴禁超負荷運行。所吊重物
接近或達到額定起重吊裝能力時,應檢查制動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試吊後,再平穩吊起。
4.5.4.7 重物捆綁、緊固、吊掛不牢,吊掛不平衡而可能滑動,或斜拉重物,稜角吊物與鋼
絲繩之間沒有襯墊時不得進行起吊。
4.5.4.8 不準用吊鉤直接纏繞重物,不得將不同種類或不同規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
4.5.4.9 吊物捆綁應牢靠,吊點和吊物的中心應在同一垂直線上。
4.5.4.10 無法看清場地、無法看清吊物情況和指揮信號時,不得進行起吊。
4.5.4.11 起重機械及其臂架、吊具、輔具、鋼絲繩、纜風繩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壓輸電線路。在輸電線路近旁作業時,應按規定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不能滿足時,應停電後再進行起重作業。
4.5.4.12 停工和休息時,不得將吊物、吊籠、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
4.5.4.13 在起重機械工作時,不得對起重機械進行檢查和維修;在有載荷的情況下,不得調整起升變幅機構的制動器。
4.5.5作業完畢作業人員應做的工作
4.5.5.1 將起重臂和吊鉤收放到規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應放到零位,使用電氣控制的起重機械,應斷開電源開關。
4.5.5.2 對在軌道上作業的起重機,應將起重機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錨定。
4.5.6《吊裝安全作業證》管理(格式見附錄9)
所有外來吊裝作業必須辦理《作業證》,由施工車間負責辦理,吊裝人員、指揮人員簽字,單位班(組)長確認安全措施,單位負責人初步審核,公司分管安全員再次審核後,三級吊裝由安全環保科負責人批准,一、二級吊裝應由生產主管或安全環保部負責人批准,必要時由公司總工程師批准。施工完畢後由安全環保科保存作業證。
③ 吊裝作業「 十不弔 」有那些內容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弔;
2、指揮人員信號不明確不弔;
3、斜拉重物或超過機械允許載荷不弔;
4、捆綁、吊掛不牢固或不平衡,有可能引起滑動時不弔;
5、零星物件未用盛器堆放穩妥和疊放整齊不弔;
6、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時不弔;
7、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時不弔;
8、同一軌道上多機作業,無安全措施不弔;
9、六級以上強風區不弔;
10、多孔板、積灰斗、手推翻斗車不用四點吊或大磨板外掛板不用卸甲不弔。預制鋼筋混凝土樓板不準雙拼吊。
(3)吊裝作業安全培訓擴展閱讀
操作規程
1、檢修用起重機必須由經過專門培訓並經主管部門批準的專人進行操作。
2、起重機操作人員必須熟悉並嚴格執行起重機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熟練掌握起重操作技能,操作時必須集中精力,服從指揮、謹慎操作。
3、操作人員操作起重機時,必須服從指揮人員的指揮,對於緊急停車信號,不論何人發出都應立即執行。
4、每次使用起重機前,操作人員必須首先檢查起重機的制動、吊鉤、鋼絲等。
維護保養
(1)使用期間,每次要對機械進行檢查,觀察機械是否有異常聲音,操作性能是否靈敏。
(2)在吊鉤處於最低工作位置時,捲筒上的鋼絲繩必須保留3圈以上安全圈。
(3)點動按鈕,目測電機軸軸向竄動量,應在1~2mm范圍內。
(4)每周檢查鉤頭是否轉動靈活,軸承是否補油等。
(5)每月定期檢查鋼絲繩,尾端固定應牢固可靠,外觀磨損程度不得有扭結、鬆散、腐蝕等缺陷,鋼絲繩每半年保養一次(塗抹黃油等)。
(6)每半年檢查起重機的軌道,不得有松動、變形等。
④ 起重工吊裝作業前需做哪些准備工作
(1)從事吊裝作業的起重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熟悉操作規程及安全注意事項,具有相應的上崗資格和特種作業資格。
(2)起重作業人員在吊裝作業前應經過施工技術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清楚物件的幾何尺寸、重量、重心位置、吊點位置及其他要求。
(3)大型吊裝作業應經過施工組織方案及安全技術交底,熟知施工方案、操作規程、吊裝程序、指揮信號和安全要求。
(4)作業前對起重索具作全面檢查,檢查內容包括完好程度、規格型號、數量以及備用品是否齊全。 (5)對鋼絲繩進行檢查。檢查、判別及選用應遵守以下規定:
①根據吊裝作業用途,按照不同的安全系數檢查和選用鋼絲繩。
②使用鋼絲繩前,應對其磨損程度、繩股凸起、銹蝕、尖刺、扭曲等現象進行認真檢查.判定其合用程度。
③檢查鋼絲繩是否存在斷絲現象。
(6)對繩卡進行檢查
(7)吊裝作業使用卷揚機、倒鏈及千斤頂等機具時,應按照相應的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檢查,確認安全無隱患後方可使用。
(8)聯系當地氣象部門,確認風速、氣溫、氣候等氣象條件適合吊裝作業。id=552
⑤ 起重作業的安全要求有哪些
給你說幾個方面,因為我以前在中石油管道局干起重的,中石油的管理還比較規范些:
1、對當前作業存在風險充分識別。2、檢查吊裝工具、設備性能是否完好,能否滿足荷重要求,嚴禁超負荷作業。3、特殊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杜絕違規操作違章指揮。4、嚴禁酒後上崗。5、嚴禁強令操作手違反操作規程作業。6、起重臂下嚴禁站人,起重機械設備回轉半徑內嚴禁站人。7、起重作業過程中現場要有專人監護指揮,指揮人員配備旗語、哨子。8、還有就是外部自然因素的影響,大風、雷雨天氣作業肯定是違反安全要求的。
僅供參考哦~有時間常溝通哈~~~
⑥ 汽車吊車安全技術交底
現場施工時,在作業范圍內設立安全禁區,並有現場安全人員負責監護.
在現場施工中,作業人員必須由專人指揮,尤其是升節、降節由專人看護操作頂升銷和油缸頂撐,嚴禁違章操作。
要合理使用吊具、索具、工具,嚴禁超載等違章現象。
嚴禁酒後作業,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作業人員應熟悉塔吊的各部件重量、外型尺寸、安裝位置。
在安裝、拆除、升降節前應對塔吊的鋼結構、縫、制動裝置、電器件、索具進行全面檢查,合格後方可進行工作。
施工場地必須符合塔吊安裝、拆除、及升降節的要求,排除隱患,切實做好安全措施。
(6)吊裝作業安全培訓擴展閱讀:
塔吊整體安裝或每次爬升後,均須經規定程序驗收通過後,才可使用。
起重機必須有安全可靠的接地。
工作前應檢查鋼絲繩、安全裝置、制動工作傳動機構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情況,應予修整,經試運轉確認無問題後才能投入施工。
操作工應持證上崗,應由持有有效指揮證的指揮工實施指揮。
當機構出現不正常時,應及時停車,將重物放下,切斷電源,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後才能繼續工作,禁止在工作過程中調整或檢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