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對特種作業人員有哪些安全培訓要求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對特種作業人員的要求為,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參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訓或者繼續教育,每年不得少於24小時。
根據《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第十七條 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標准、規范和規程進行作業,正確佩戴和使用安全防護用品,並按規定對作業工具和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參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訓或者繼續教育,每年不得少於24小時。
(1)工程培訓安全擴展閱讀:
《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第八條 申請從事建築施工特種作業的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年滿18周歲且符合相關工種規定的年齡要求;
(二)經醫院體檢合格且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及以上學歷;
(四)符合相應特種作業需要的其他條件。
『貳』 工程安全部門為什麼派一個安全員去培訓呢
為了進一步提高安全專業人員素質和安全管理水平,全面做好本職工作。
『叄』 工程建設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包含哪些內容
1、項目部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編制依據為公司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計劃,項目部安全保證計劃、國家有關規定。
2、項目部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由項目部安全員編制,項目經理審批,施工員負責實施。
3、項目部安全員負責建立《專兼職安全員名冊》、《特種人員名冊》、《管理人員安全教育計劃》。
制定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計劃,經項目經理審批後由項目部辦_公室實施。
4、項目部安全員負責對新工人進行項目部級、班組級入場安全教育,教育內容為:《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教育卡相關內容。
5、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項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項目部安全員負責組織現場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培訓、職工日常安全教育、季節性施工安全教育。
6、職工必須接受安全培訓教育,堅持先培訓、後上崗的制度。
7、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除取得崗位合格證書持上崗證,每年還必須根據長春市有關部門安排接受安全專業技術培訓。
8、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指定部門技術和安全培訓,取得上崗證後, 方可上崗。
必須按規定進行復訓、年審。
9、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知識教育。
10、採用新技術、新工藝和使用新設備的工人,必須進行新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方准上崗作業。
ll、新進場的工人必須接受公司、項目部、班組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
A.公司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准規范、規程和企業的安全規章制度等。
B.項目部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現場環境、工程施工特點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C.班組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剖析,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
三級安全教育的時間累計不得少於50學時。
三級安全教育的資料要收集歸檔,職工要進行書面考試,試卷編號存檔。
12、隨著季節的變換,要根據施工季節的特點,進行有針對性的防凍防滑,防署防雷,防風防汛等教育。
13、隨著施工的進程,要根據不同施工階段的特點,進行階段性的安全教育。
14、節假日前後,要針對思想麻痹和不穩定,紀律鬆懈而易發事故的特點,進行思想和紀律教育。
15、要做到集中時間教育與日常教育相結合,特別是要堅持日常教育,搞好現場教育。
16、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要根據企業的發展和形勢拓展內容,要包括文明、衛生、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內容。
17、要通過多種形式,對職工進行事故急救知識教育,以防發生事故後,由於搶救不當,造成擴大事故的後果。
以上內容均根據學員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整理而成,供參考,如有問題請及時溝通、指正。
『肆』 施工企業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內容
公司教育:
進行安全基本知識、法規、法制教育主要內容是:
1、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
2、安全生產法規、標准和法制觀念
3、本單位施工過程健全生產制度、安全紀律
4、本單位安全生產形勢及歷史上發生的重大事故及應吸取的教訓
5、發生事故後如何搶救傷員、排險、保護現場和及時進行報告
項目教育:
進行現場規章制度和遵章守法教育,主要內容:
1、本單位施工特點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識
2、本單位(包括施工、生產現場)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全注意事項
3、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高處作業、機械設備、電氣安全基本知識
5、防火、消毒、防塵、防暴知識及緊急情況安全處置和安全疏散知識
6、防護用品發放標准及使用基本知識
班組教育:
進行本工種安全操作及班組安全制度、紀律教育,主要內容是:
1、本班組作業特點及安全操作規程
2、班組安全活動制度及紀律
3、愛護和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4、本崗位易發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範對策
5、本崗位作業環境及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的安全要求
6、防護用品發放標准及使用基本知識
『伍』 建築工程管理人員安全培訓 培訓什麼
施工現場安全員的工作內容要從培訓和職責來說,具體的執行就是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側重管理)、標准規范(側重技術)。
一、依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安監總局3號令),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
(二)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三)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四)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二、依據《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建質[2008]91號,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責:
1)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檢查過程中具有以下職責:
(一)查閱在建項目安全生產有關資料、核實有關情況;
(二)檢查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落實情況;
(三)監督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
(四)監督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配備及使用情況;
(五)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行為或安全隱患,有權當場予以糾正或作出處理決定;
(六)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設施、設備、器材,有權當場作出查封的處理決定;
(七)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越級報告或直接向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八)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2)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以下主要職責:
(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
(二)現場監督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
(三)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四)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五)對於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向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六)依法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